正文

一、孝的精神(1)

孔子為什么這樣紅 作者:陳清華


 

最近看明朝歷史,讀到張居正,特別震驚。用歷史的眼光來看,萬歷年,從1573年到1620年,共48年,在有明一代就數(shù)這一朝最長。這一朝的前期,也就是萬歷前十年,朝廷大權(quán)掌握在張居正的手里,張居正的后面有萬歷帝的生母慈圣李太后撐腰,又有司禮太監(jiān)馮保的支持,小皇帝如同傀儡,從國家大事到御前教育,事事要仰仗張居正,皇帝也得稱呼他為張先生。

萬歷五年秋,張居正的父親去世,圍繞著他該不該回家丁憂,展開了一場全國性的爭論。這在當時無疑成為輿論最為關(guān)注的公共事件。按明代朝廷規(guī)矩,凡在朝為官者,父母去世必須立即卸去官職,回家守孝三年,稱為丁憂。而張居正的父親過世之后,在所謂的“皇上慰留”下,張居正繼續(xù)擔任首輔,此舉被眾人稱為奪情。

奪情是什么意思?大不孝啊!明朝以孝治天下,張居正口口聲聲要求天下百姓盡忠盡孝,自己父親喪后卻不回家守孝,朝野上下誰能服氣?反對新政的官員們借此做文章,斥責(zé)張的奪情之舉是貪戀祿位。江西吉水人鄒元標是個直率的君子,在已經(jīng)有四位官員為此被打斷了腿的情況下,他還冒死上書,認為不回家奪情,是衣冠禽獸之舉。

張居正很生氣,問題很嚴重。鄒元標因此被廷杖而致殘,然后,拖著一條被打斷的腿被流放貴州都勻衛(wèi)。但就是這個被張居正如此殘忍地暴打的鄒元標,在張居正死后被清理、全家被抄的時刻,挺身而出,拖著一條瘸腿,為他的平反昭雪奔走呼號!

身為朝廷命官,父親去世,必須回家守孝三年。為什么是三年?這是孔子定的。在孩子三歲之前,父母對孩子是多么的用心呵護,父母不幸去世,守孝三年,報答養(yǎng)育之恩,人之常情。有人曾經(jīng)問孔子,守孝三年,時間是不是太長了點?孔子說,如果你自己心里不愧疚的話,那你可以不守孝三年啊。

后來,曾子繼承和發(fā)揚了孔子的孝道,《孝經(jīng)》就是曾子著的。曾子把“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列為基本孝道。子女的形體、生命,莫不來自于父母,子女要珍惜。這就是“不敢毀傷”的道理。有的老人感慨說:“看好自己,別出事,就是對父母的孝順了。”這當然是父母的疼愛之心。在古人那里,孝的涵義可沒這么簡單。

曾子病重,彌留之際,把弟子們召集到床前,說:“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穸?,吾知免夫!小子!”(《論語·泰伯》)讓隨侍在側(cè)的弟子掀開衾被,檢視手足四肢;并且反復(fù)叮嚀警醒,示以“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善事父母之道,言教與身教同時展現(xiàn),可謂極高明的教孝之方。曾子還說:“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保ā墩撜Z·學(xué)而》)曾子說,為政者,如果能慎終追遠,像埋葬父母時的哀傷一樣,篤敬地對待孝道,老百姓自然起而認同,蔚成仁孝之風(fēng)了。因此“民德歸厚”可說是“慎終追遠”的必然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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