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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正義與國家的前途(2)

丹諾辯護實錄 作者:(美)歐文·斯通


丹諾從小生長在鄉(xiāng)村,“身上帶有很多拓荒地區(qū)人們所特有的態(tài)度、性格和思維方式。如果讓他去未開發(fā)前的美國,和1680年就定居在新倫敦的老老祖先們待在一起,那倒很對他的胃口?!倍鴮W洲大陸那些人為的風雅,他卻不怎么有耐心。一天中午,他和葛楚德在位于山上的一家瑞士小飯館里吃午飯,侍者走馬燈似的端來一只只圖案精美漂亮的大淺盤子,里面盛的卻是少得可憐、像是在故意逗弄人的開胃品。丹諾很餓,同時還想快點吃完飯接著去旅行,于是他小聲咕噥說:“為什么不先把我們帶到餐具室參觀你們碗柜里所有的瓷器?那樣,我們回到這兒就能馬上吃上東西了?!?/p>

雖然柯林斯、古里奇、丹諾和文森特做了很多實質(zhì)性的工作,但“由于丹諾大部分的心思都放在了勞工、社會和政治問題上,因此事務所的生命不會太長久,這一征兆從他們合作的早期就開始表現(xiàn)出來,特別是把他們成立事務所的初衷考慮進去以后,這一點就更加明顯?!?897年,事務所“不堪重負,終于解散了——或許是大律師太多了的緣故”。很快,丹諾成立了第一個由自己做高級合伙人自然也就是老板的事務所。他挑選了在前一個事務所任職的威廉·O. 湯姆森和以前曾在公司顧問委員會做過他助手的莫里斯·圣·P. 托馬斯做他的下屬。他們的辦公室最先設在位于華盛頓大街100號的芝加哥信托大廈,以后又搬到阿什蘭區(qū)位于克拉克大街和魯?shù)婪虼蠼纸纸堑囊粭潣抢?,在那兒,丹諾一待就是好多年。三個人在一起工作得很順利,彼此相處得也很融洽。

“從一開始我們的業(yè)務量就特別大,”托馬斯寫道,“但是,跟現(xiàn)在大得簡直像百貨公司一樣的律師事務所比起來,我們的事務所并不算太大。我們?nèi)耸植欢啵阂粋€秘書,兩個學生以及一兩個速記員。處理的大部分案件是民事糾紛案,收入按百分比分配,丹諾拿一半,我拿1/3,剩下的歸湯姆森。丹諾喜歡冒險,所以我們接的案子都是突發(fā)性的,尤其是人身傷害案。在這方面,他的辯護非常成功。丹諾在招攬生意方面也很有兩下子。我清楚地記得他曾對我和湯姆森說,別為招攬生意傷腦筋,他會解決這個問題的,事實證明的確如此。他首先通過辯護為案子贏得令人滿意的裁決,然后就放心大膽地把上訴法庭維持法院原判的任務交給我們這兩個資歷較淺的年輕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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