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炮塔磅似乎比羅馬磅重一些,但比特魯瓦磅輕一點。這個稱作特魯瓦磅的重量單位,一直到亨利八世在位的第十八年,才首次被英格蘭鑄幣廠采用。在查理曼大帝時代,每一枚法國利弗(livre)包含一定純度的白銀重達一特魯瓦磅。特魯瓦是法國香檳省的一個城市,非常出名,查理曼在位時,歐洲各國的商人經常到那里趕集;所以那個市集使用的度量衡單位,一般歐洲人不僅知曉,而且也很看重。在蘇格蘭,從亞歷山大一世到羅伯特?布魯斯國王(RobertBruce)時代,每一枚稱作磅的蘇格蘭錢幣,也含有一磅白銀,不管重量或純度都跟英格蘭磅相同。英格蘭、法國和蘇格蘭的便士幣,起初也都含有真正一分重(pennyweight)的白銀,這一分的重量等于二十分之一盎司,或兩百四十分之一磅。英格蘭的先令,起初似乎也是一個重量單位的名稱。亨利三世在位時有一條舊法律說:“當小麥一夸特重達十二先令時,一法辛(四分之一便士)的上等面包應該有十一先令又四分重?!比欢?,不管是先令幣相對于便士,或是先令相對于磅的比例,都不像便士相對于磅的比例那樣一致和穩(wěn)定。在法國的第一個王朝時代,蘇錢(sou)或先令所包含的白銀,有時五分,有時十二分,有時二十分,有時四十分。從前在撒克遜人的時代,先令有一陣子只包含五分銀;那時候,先令所含白銀的重量,很可能也像法蘭克人那樣變動不定。不過,法國從查理曼大帝開始,英國則從征服者威廉開始直到現(xiàn)在,磅、先令和便士三者間的比例關系似乎從沒變過,雖然兩國個別的比例差異很大。我相信,世界上每一個角落,都曾經有過貪婪與不義的君主或主權國家,濫用人民對它們的信任,一點一滴偷減錢幣里起初含有的真正金屬數(shù)量。古羅馬的阿司,到了共和時代末期,價值僅剩原來的二十四分之一,也就是說,良銅含量不再像起初那樣重達一磅,而變成僅重二分之一盎司。英格蘭磅和便士目前只有原來的三分之一價值;蘇格蘭磅和便士只有原來的三十六分之一;而法國磅和便士則只有原來的六十六分之一價值。那些對錢幣偷斤減兩的君主與主權國家,借由這種做法,便能夠以低于原來所需的白銀數(shù)量償還債務。所以,說他們償還了債務,只是純就表面來說而已,因為實際上他們的債主損失了一部分該得的錢。在同一個國家里,其他所有債務人也都享有同樣的好處,因為不管原先借了多少舊錢,他們現(xiàn)在都可用貶了值的新錢,在名義上還掉全部舊債。因此,偷減錢幣金屬含量的做法,總是對債務人有利,對債權人有害。這對一般人民財富所造成的顛覆性影響,其嚴重與普遍的程度,有時候甚至比天災地變還要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