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兩位堂兄弟
一個人將死之時有權(quán)對自己的財產(chǎn)做出處置,這是合乎常理的行為規(guī)范,雖無可爭辯卻又往往令人困惑不解。他的財產(chǎn),那些祖宗傳下來的田產(chǎn),那些辛苦賺來的錢,如今對他是一點用處都沒有了;種下的每一棵樹,除了擺在棺木上的松柏枝,也是不大可能跟隨它們短命的主人而去的。不過,在手和腦的合作關系被完全解除之前,他在遺囑結(jié)尾處寫下的那幾句炫耀之詞,卻可以使窮光蛋在一夜之間暴富,或者剝奪一個揮霍浪費者的遺產(chǎn)繼承權(quán),又或者在為實現(xiàn)許多毫無意義、稀奇古怪的目的的過程中被繼承人揮霍掉。不管怎樣,他的財產(chǎn)對他一點用處都沒有了。過去曾經(jīng)有這么一種說法,一個人如果在今世將財產(chǎn)的使用交代清楚,來世可以更加幸福美滿,不過我們早就已經(jīng)摒棄了這種觀念。他的財產(chǎn)對他是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是對于期待已久的他的子孫甥侄們,對于救生艇基金管理機構(gòu)和貓科動物棲息地,對于因遺產(chǎn)稅稅收不足而勉力維持的英國財政部而言,卻大有用處。他是所有這一切的主宰??墒牵械臋?quán)威性書籍都告誡我們,金錢對于我們,往往是利大于弊的。既然這樣,當這一切發(fā)生之時,我們?yōu)槭裁匆堰@種傷害交給(我們姑且假定)某個即將離世的人來處理呢?遺囑人從今往后除了擁有不可剝奪的墳墓之外,對自己的財產(chǎn)便沒有任何保留權(quán)了,這時,為什么還要讓他對自己財產(chǎn)的毫無意義的揮霍浪費做出安排呢?
以上這些疑惑正是約翰?博托爾爵士在所立的最后一份遺囑中,條理清晰地一一列舉出來的。他是維多利亞女王統(tǒng)治末期的一位頗有些名望的出庭律師,一個謹小慎微的人,對政治沒有任何欲望,對爵位也沒有什么奢求。在偉大的維多利亞女王去世之后不久,約翰?博托爾爵士就退休了,他把世界交給兩個年輕力壯的兒子約翰和查爾斯去闖。他身體健壯,其他方面,他只對在鄉(xiāng)間捕獵略有些興趣。不過,最終要了他命的不是他的歲數(shù),而是一九一八年那次肆虐全球的流感。那個時候,他的兩個兒子已經(jīng)先于他而去世了,兩個人都是在一九一五年獲授軍銜的,又同時在兩年后喪生。約翰的妻子老早就過世了,查爾斯的遺孀再嫁后定居美國,老爵士和她早已斷了聯(lián)系。因此,在約翰?博托爾爵士的遺囑,也就是這篇故事的起因中,他把自己大部分的財產(chǎn),大約五萬英鎊,都留給了他的長孫德里克,如果德里克不幸故去,這筆遺產(chǎn)將歸查爾斯的兒子奈杰爾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