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是小男孩“小馬”在天亮?xí)r把我叫醒?!捌饋戆?。”他比畫著說,并且把我的睡意全搖晃掉了。由于清晨那種時候的寒意,我一下子就清醒了。我跟著他來到放馬的野地里。那里的馬匹明顯地比頭一天少了:凱若琳不過偷了一匹馬,比起她走后不久猶他人1偷去的數(shù)量根本算不了什么,不過這次也許是波尼人干的。反正,除非“老棚皮”的部落很快出去再把馬匹偷回來,他們?nèi)贾缓貌叫辛恕?/p>
“小馬”已經(jīng)知道——印第安人有這種本領(lǐng)——凱若琳跑掉了,并且正確地判斷出,由于沒有別的出路,我會留下來,成為部落的一員。他叫醒我,要我跟他出去,是因為我這么大的男孩的責(zé)任:每天清晨的頭一件事就是照顧馬匹。就是說,他此刻對我的了解勝過我自己,不過,當(dāng)我們離開滿帳篷還在熟睡的沙伊安成年人的時候,他那笑嘻嘻的樣子,絕對是不卑不亢的。印第安人,除去男孩子外,沒有事情的時候,都不會專門早起。
帳篷外面,清晨的天空呈藍(lán)色,微微有些涼意。那些天我沒換過一件衣服,也沒洗過澡,還因為缺乏條件而自得。我提及這一點,是因為我一想到那時候就覺得平日里太過奢侈了。哪怕像我這樣一個小男孩,一個白人進(jìn)入印第安人中間時總會有這樣的想法: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是和野蠻人在一起,沒必要洗洗漱漱,可以隨地便溺,如此等等。我要說的要點是,恰恰相反,沙伊安人在就近的水里每天都要洗澡,哪怕他們沒有遵守這一習(xí)慣,也會有別的要求來替代。只要你是人,你就不能逃避義務(wù)。
在去草地的路上,我和“小馬”遇到了好些別的男孩,年齡都在八歲到十二歲之間。大家要去做的是同樣的活計。由于有賊盜了馬,所剩馬匹有限,牧馬的孩子簡直比馬匹還多。原來我們的工作是把馬牽到溪水里去飲。飲馬之后,我們又把馬帶到一處新的草地,因為舊地方的草已經(jīng)吃掉好多了。畢竟,屬于我們的草原大得一眼望不到邊。
“小馬”和那些孩子說說笑笑,我只知道他們可能是在拿我尋開心。到這時為止,我還是唯一的穿著襯衫、褲子、靴子,還戴著帽子的人,但是等我們把馬群重新聚攏,由兒馬帶隊以使馬群不致散落,再次回到溪邊,脫光衣服下河洗澡的時候,我和他們的唯一區(qū)別就是我的膚色了。等我們從水里回到岸上——開頭還有些冷,但入水之后,尤其是在印第安男孩們花了很長時間戲水之后,就覺得暖烘烘的了——嘿,除去棉布褲子,我把所有的衣服都丟棄了,事實上我的做法當(dāng)即為我贏得了不少朋友。
我們回到營地之后,拿了我衣服的孩子走進(jìn)各自的帳篷,拿出沙伊安人的衣物換給我。這時我才脫掉褲子,穿上一個孩子給我的鹿皮馬褲,又用另一個孩子給我的腰帶束緊。我還穿上了鹿皮鞋;從一個高個子的男孩手里拿到了一條骯臟的黃色毯子。他叫“幼熊”,他得到了我的褲子,當(dāng)場就將它從中間撕開,把褲腰和褲臀扔掉,做成了兩只不相連的護(hù)腿。沒人要我放在地上的那雙靴子,直到營地遷徙到別處,它仍然待在那里。如果一個印第安人對什么東西不感興趣,連看都不會看一眼的,甚至讓它絆倒幾次,也不會想到把它踢到一邊去。
第一天的早晨,我們根本沒吃早飯,原因很簡單:我們沒有東西可吃——那只羚羊在頭天晚上就已經(jīng)吃光,也不可能一口氣再吃另外的狗,何況由于馬匹的數(shù)目迅速減少,到遷移營地時又需要相當(dāng)數(shù)量的馱畜來運(yùn)東西。凱若琳還沒有回來,不過我依舊認(rèn)為她這會兒該回來了,我一次也沒想過她可能會遇害。此時沒有任何人可以用我的語言和我交談了。
但是,沒等太陽在天上走多遠(yuǎn),我已經(jīng)學(xué)會了不少手語詞匯,并且能夠和“小馬”就可以用手勢表示的東西交流了。比如,你想說“男人”,就手掌向里,伸出食指。當(dāng)然,我在學(xué)習(xí)這種手語時,得到“小馬”的極大幫助:他習(xí)慣性地做個手勢,然后指著那東西本身。表示“白人”的動作是把一根手指抹過額頭,指的是帽檐,當(dāng)然,由于“小馬”本人就戴著我丟棄的那頂氈帽,這種示意很難領(lǐng)悟。他不停地來回摸著帽檐并且指著我,在我弄明白之前,我起初還以為他指的是“你的帽子”或“你”呢。而“男人”的普通手勢,自然指的是“印第安男人”。
要表示“沙伊安人”,你就把右手的食指穿過左手的食指,像是削的樣子,因為所有的沙伊安人使用的指示箭頭都是野火雞削掉羽毛的羽干。順便說一下,在沙伊安人的口頭語言中,他們從不稱自己為“沙伊安人”,而是用“齊斯齊斯塔斯”,意思是“人”或者“人類”。至于別的人,與他們自是不相干。
我們洗完澡后,那些男孩子拿來弓,在營地附近的野牛坑里出出進(jìn)進(jìn)地玩起打仗的游戲,用沒有箭頭的箭桿互相射擊。后來我們又玩摔跤,我在這方面不擅長,而且還不好意思太使勁?但在讓人狠狠地擠壓在地之后,我改用了拳擊,至少打得一只棕色的鼻子流了血。挨打的人恰恰就是“幼熊”,這給他招來不少嘲弄,因為我得說,印第安人天生地比我們白人更喜歡嘲笑別人。當(dāng)我看到“幼熊”因我而受到奚落時,我很為他難過。
這下可犯了大忌:我本不應(yīng)該先出拳打他,而且事后也應(yīng)該在四下里大搖大擺地走來走去,對此加以吹噓,甚至再多給他一些懲罰來鞏固這一優(yōu)勢。這才是印第安人的做法。你打了人絕對不能感到歉疚,除非在征服了他的身體之后,還想要他的靈魂。我當(dāng)時不懂這些,于是在那天剩下的時間里,我不斷地討好“幼熊”。結(jié)果,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為自己樹了一個真正的敵人,事后多年他給我?guī)碚f不出的麻煩,因為印第安人是把復(fù)仇當(dāng)作職業(yè)的。
我記得我們男孩子做的另一種游戲是和一伙小女孩一起玩的帳篷游戲,這種游戲是大人做法的小型化。女孩子搭起小帳篷,而男孩子則扮演她們的丈夫,走出去打仗,或者假裝獵捕野牛。有一個孩子會扮演野牛,手持一根帶矛尖的棍棒。獵手們朝這個目標(biāo)射出箭桿,如果射中,就算是抓到了野牛。誰射偏了,扮作野牛的孩子就用棍棒沒有矛尖的那頭打他??梢钥闯?,沙伊安人無論做什么,總有可能造成痛苦,哪怕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