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一個嚴重的錯誤(1)

小大人 作者:(美)托馬斯·伯杰


我從來沒有忘記我是一個白人,不過,我從十歲起就在印第安人的沙伊安部落長大。

我爸原本是印第安納州伊萬斯韋爾鎮(zhèn)的福音教派牧師。他沒有自己的固定教堂,只靠說服一個小酒館的老板讓他在禮拜天的上午借地做禮拜。那個小酒館就在河邊,顧客是那些俄亥俄河上的水手,到新奧爾良去的本地騙子,還有小偷、惡棍、妓女一類的人。我爸最得意的是給那些社會底層的人提供了棄舊圖新的機會。

他頭一回到那家小酒館剛要開始布道時,那伙人正算計著要給他點顏色看看??墒撬赖搅税膳_上面大聲喊叫,沒過一兩分鐘,他們就閉上嘴,乖乖地聽講了。雖說我爸只是中等個頭,瘦得像根鎬把,可扯起嗓子來,沒一個白人能比得上他。嘿,他的本事就是讓一個人對他從沒想到的事產(chǎn)生負罪感。他的手段是讓人心煩意亂。他會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盯著某個從船上下來的粗魯大漢高叫:“你有多長時間沒見到你老媽了?” 那家伙頓時就被這么一句話給問住了,他只好蹭著雙腳,用袖子攏著鼻子嘟嘟囔囔;等到我的哥哥姐姐端著擦得干干凈凈的痰盂,四下走著收錢時,他就會好心地記著我們的辛苦。

我爸把收來的錢分給酒館老板,這是老板肯于借地方的一個理由。另一個理由是整個布道時間酒館照常營業(yè)。我爸不是清教徒。他會在布道時自己也喝上一兩杯,而且從來沒人聽他說過反對飲酒、找女人或者賭牌這類尋歡作樂的事情?!八械挠螒蚨际俏抑靼l(fā)明的,因此它們本身不是壞事,”他是這么說的,“只有迷戀其中,甘于沉淪,變得滿嘴臟話,信口胡說,不停地嚼煙草,從不洗臉,這才是惡行?!边@是我聽我爸提到過的唯一明確的罪孽。他從來不在乎抽雪茄,但是拼死反對嚼煙草、說臟話和不講究個人衛(wèi)生。一個人只要講究衛(wèi)生,我爸才不管他是否會酗酒喪命,輸光每一分錢,以致讓孩子挨餓,或者因為與下流女人頻繁來往而染上疾病呢。

我當年只是個小孩子,對此從來沒有產(chǎn)生過懷疑;可我如今認識到,我爸是個瘋子。每當他不胡言亂語的時候,就會無精打采,只在有人問他話時才吭聲;而在吃飯的時候,就會什么事也不想,像個只顧填飽肚子的動物。他在投身宗教之前,原是個理發(fā)師,后來也一直為我們這些孩子理發(fā)。我告訴你,要是他在理發(fā)的時候犯了病,中了魔,可真嚇死人了:他會又喊又跳,好像他要用剪刀很快剪掉你的頭發(fā)一樣剪下你脖子上的皮,否則絕不甘休。

我爸在那個小酒館里一直干得不錯——盡管的的確確在那些正規(guī)的牧師中進行著一場將他驅(qū)逐出城的活動,因為他把他們的中年婦女教眾悄悄趕走了,她們喜歡的是那種禁絕一切的普通的基督教教義。這時他突然決定該到猶他州去,當一名摩門教1教徒。他喜歡摩門教有許多理由,其中一條是一個男人可以按教規(guī)娶好幾個妻子。要點在于,我爸除去罵人和嚼煙草這類事情之外,對一切形式的自由都全力支持。他本人對于再娶一個妻子并不感興趣,但他喜歡那種規(guī)定。所以嘛,我媽也不去管他。我媽是個嬌小的女人,孩子氣的圓臉上長著淡淡的雀斑。要是我爸白日里過于沖動,不想去布道或者想消消他的脾氣,我媽就會脫掉他的衣服,讓他坐進一個半大的木桶里,用刷子搔他的后背,一刻鐘以后,他就會平靜下來。

我爸帶上我們?nèi)业搅嗣芴K里州的獨立鎮(zhèn)。他在那兒買了一輛大車和一組挽牛,我們就這樣朝加利福尼亞進發(fā)了。我大約記得那差不多是在1852年的春季,可是我們依舊加入了 一批窮漢們追逐始于1848年的淘金熱的尾潮。不久,我們就湊齊了一支由七輛大車和兩匹馬組成的車隊,大家公推我爸當頭兒。其實他根本不知道該怎么穿越大草原,就像我一點都不懂那些后來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修筑中央太平洋鐵路的不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的語言一樣??墒撬焐矚g吆吆喝喝、指手畫腳,我想,別人既然沒辦法讓他住嘴,就干脆給他個頭兒當算了。那時候,每到夜晚宿營的時候,他就圍著火堆布道,別人也都需要這個,因為當一個人為了一個偉大念頭放棄了一切的時候,就會不時地喪失所有的希望。我要在這里舉一個我爸布道的例子,因為要是現(xiàn)在不馬上聽聽他怎么說,就再也沒機會了。當然,過上一百年的時間,原先在開闊的大草原的夜晚,在干牛糞燃起的散發(fā)著甜香氣味的篝火旁的這番說教,對于坐在莫里斯2式椅子里或者別的什么地方的人是不會有任何意義的。人們可能只會覺得那有點瘋瘋傻傻,其中毫無任何真正的啟示可言,不過是一串聲音而沒有意思,我想,盡管這可能因為我當年還是個孩子而聽不懂。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我爸倒有點像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啊。他們時時沿著泥濘的普拉特河行進,穿過內(nèi)布拉斯加的土地;我們有時會遭遇小股的波尼人3。對我來?,印第安人就是印第安人。而且,作為一個小孩子,我當然欣賞他們那種似乎漫無目的的生活。我們遇到的印第安人,總是出現(xiàn)在車隊還差四分之一英里路程才能到達的下一個分水嶺處。他們總是悶悶不樂地騎在馬上,像是就要這么走過去了,但他們會突然掉頭,等到和我們并行,就過來要吃的。他們要的是咖啡,總會盡量讓你停下來,給他們煮上一壺,而不肯讓你在行進中遞過一塊咸肉或者一團砂糖。我相信,他們更愿意的是讓我們停下來,而不是要咖啡。沒有比按部就班地一步步前進更讓印第安人不痛快的事了。所以嘛,他們不僅從來沒發(fā)明過車輪,而且在白人帶來車輪之后,只要他們還生活在野外,也從來不肯接受和使用。不過,他們倒是很快就抓住了馬匹、槍支和鋼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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