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妨作個假設,來分析這一過程:
前提是雙方都是經(jīng)濟學中的理性人,都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即賣方傾向于要遠遠高于成本的價格,買方傾向于付出盡量少的金錢。
假如:
(1)賣方給出實價,雙方都不討價還價。顯然,這種行為對買方是極為有利的,但從商家這一方來說,就不符合前提假設——經(jīng)濟學中理性人的關鍵特征就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商家這樣的行為將導致生意沒有繼續(xù)運營的成本,時間久了,商家自然虧本,退出市場。
(2)賣方要一個遠遠高于成本的價格,雙方不討價還價。在這種情況下,賣方處于優(yōu)勢,但是對于買方來說,他感覺到商品質量和價格不符,不討價還價,也不符合假設的前提。沒有人明知吃虧還會持續(xù)購買下去。若賣方一直不降價,長此以往,買方也會因為價格太高,自己的利益無法得到滿足而不再購買商品。
(3)賣方要一個遠遠高于成本的價格,但雙方討價還價。只有在這種情況下,賣方能夠滿足自己定高價的傾向,買方也能滿足自己壓低價格的傾向,兩者都感受到了彼此利益能夠有達到最大化的可能。就像上面買衣服的人,他認為自己將衣服壓價到350元,感覺很劃算;而賣衣服的人,就算嘴上說自己做了賠本的生意,實際上還是會賺到一些錢。
分析的結論就是,在同樣是理性人的基礎上,雙方都愿意選擇討價還價。在市場經(jīng)濟中,商品生產者和消費者處于平等地位,因此,彼此能夠充分地在交易中對價格進行協(xié)商,表達自己的看法,即討價還價。這樣的市場環(huán)境,也為討價還價提供了社會基礎,刺激了人們討價還價的行為。所以,喬治敦大學教授克里德·威爾康斯說:“市場經(jīng)濟就是討價還價的經(jīng)濟?!币虼?,現(xiàn)在上至國家之間的國際貿易,下至街邊的小商小販,交易的雙方都會討價還價。
討價還價
買賣東西,賣方要價高,買方給價低,雙方反復爭議以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