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日本的制度更先進嗎?日本明治維新最終形成的是以長州、薩摩、肥前與土佐四藩為核心的明治寡頭政治與三井、三菱、住友三大財閥利益相互鎖定的官僚財閥資產(chǎn)階級專政形態(tài),其政治代表人物就是“明治三杰”與“九元老”。而大清帝國則是以李鴻章為核心的官僚與盛宣懷、席正甫為代表的洋買辦勢力集團所形成的官僚買辦階級。二者最大的差別是,財閥與洋買辦的利益取向不同,財閥以國家為自家,維護國家利益就是維護自身利益;買辦則是以自己的利益為核心,挾洋自重,以外國勢力作為在中國進行利益博弈的主要籌碼,必要時,不惜犧牲國家利益。
這樣的比較可以無限制地進行下去,但問題的關鍵是在金融!
鴉片貿(mào)易摧毀了清帝國本位貨幣的穩(wěn)定;中央銀行缺位造成了貨幣的長期不統(tǒng)一;匯豐控制了中國的銀根;外國銀行滲透進中國的金融網(wǎng)絡;洋買辦壟斷著金融市場;信用創(chuàng)造的秘密未被中國深刻領悟,導致現(xiàn)代銀行業(yè)開辦過晚;巨額賠款和大借洋債,致使中國海關關稅、鹽稅、厘稅三大中央財政的主要收入被抵押給外國銀行,中國財政稅收主權喪失殆盡,政府財源枯竭,加深了對洋債的依賴。
中國金融高邊疆的徹底淪喪,使得中國政治喪失獨立,經(jīng)?濟發(fā)展資金匱乏,軍事國防積貧積弱,科技、教育、文化無米下炊,淪落為任人宰割的半殖民地。
這一切,正是中國洋務運動與日本明治維新最本質的差別。
漢冶萍公司的命運就是這一比較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