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注釋(4)

陳寅恪與傅斯年 作者:岳南


【56】據(jù)金岳霖晚年回憶:“寅恪先生不只是學問淵博而已,而且也是堅持正義勇于斗爭的人。清華那時有一個研究院,研究中國古史。院里主要人有王國維、梁啟超、陳寅恪。也有一位年青人,李濟之。前些時他還在臺灣,現(xiàn)在是否也已作古,我不知道。看來當時校長曹云祥對梁啟超有不正確的看法或想法,或不久要執(zhí)行的辦法。陳寅恪知道了。在一次教授會上,陳先生表示了他站在梁啟超一邊,反對曹云祥。他當面要求曹云祥辭職。曹不久也辭職了。好像外交部派校長的辦法不久也改了。”(《金岳霖的回憶與回憶金岳霖》,劉培育主編,四川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

又據(jù)《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增訂本) 民國十六年丁卯(一九二七)條載:“十一月,研究院發(fā)生風潮。起因為:外交部聘梁任公先生為庚款董事會董事。按章程規(guī)定,校長由董事中互選。曹云祥恐梁先生將代之為校長,暗中運動教職員反對,教育系教授朱君毅獨甘為奔走,嗾研究生王省上書云‘研究院教員曠職(時任公先生因病返津),請求易人?!軐⑿庞陀〖呐c任公,欲迫令去職。全院同學聞之大憤,質(zhì)問王省,盡吐實情。于是同學們一方面赴津,請求梁先生勿辭,一方面請求外交部,撤換曹云祥及朱某。結(jié)果王省被開除,朱君毅辭職,曹旋亦去任?!?/p>

另據(jù)畢業(yè)于東南大學外文系、受吳宓舉薦前往清華國學研究院任陳寅恪助手的浦江清于1928年1月14日記載:“舊校長曹云祥氏向外交部提出辭職,外交部已派嚴鶴齡氏暫代清華學校校長職。嚴氏于今日到校。清華學校系根據(jù)美國庚子賠款而設立。故向隸外交部。主其事者均外交系中人,官派與洋派兼而有之,曾不知教育為何事,學術(shù)為何事也。陳寅恪先生嘗云禍中國最大者有二事,一為袁世凱之北洋練兵,二為派送留美官費生?!保ㄒ姟肚迦A園日記 西行日記》(增補本),浦江清著,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9年出版。)由浦的日記可見,早期的清華學校屢換校長,主要是教育系統(tǒng)的學者與外交系統(tǒng)官僚斗爭的結(jié)果,至于浦氏隨后在日記中說“今曹氏為研究院教授學生所攻擊,又因帳目糊涂”之“帳目”問題,到是次要的。

【57】胡守為《學識、品格、生活情趣--陳寅恪先生往事雜憶》,載《歷史大觀園》,1988年第5期。

【58】王永興《陳寅恪》,載《中國史研究動態(tài)》,1979年8期。

【59】陳封雄《史學界緬懷一代宗師陳寅恪--參加紀念先叔陳寅恪國際學術(shù)討論會的感想》,載《人民日報》(海外版),1988年6月21日。

【60、61】陳封雄《卌載都成斷腸史--憶寅恪叔二三事》,載《戰(zhàn)地》,1980年5期。

【62】陳封雄《史學界緬懷一代宗師陳寅恪--參加紀念先叔陳寅恪國際學術(shù)討論會的感想》,載《人民日報》(海外版),1988年6月21日。筆記門類數(shù)目,陳封雄誤記為二十二,今據(jù)季羨林原文改之。(見《從學習筆記本看陳寅恪先生的治學范圍和途徑》,載《紀念陳寅恪教授國際學術(shù)討論會文集》,中山大學出版社1989年出版。)

【63】《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載《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二編》,陳美延編,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1年出版。

【64】黃延復《文史大師──陳寅恪》,載《人物》,1983年4期。

【65】陳封懷《“怪”教授》,載《人物》,1983年4期。

【67、69、70】俞大維《懷念陳寅恪先生》,載臺北《中央日報》副刊,1970年3月31日。

【68】《陳寅恪先生編年事輯》(增訂本),蔣天樞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出版。

【71、78、80、83】《王觀堂先生挽詞并序》,載《陳寅恪集·詩集》,陳美延編,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1年出版。

【74】吳宓《王國維在頤和園投河自盡之詳情》,載《順天時報》,1927年6月6日。轉(zhuǎn)引自《吳宓日記》,第三冊,吳學昭整理注釋,北京,三聯(lián)書店1998年出版。另參見《王靜安先生年譜》,趙萬里編,載《國學論叢》,第一卷,第三號,1928年4月。

【75】《王觀堂先生挽聯(lián)》,載《陳寅恪詩集》,陳美延、陳流求編,清華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76】《王靜安先生年譜》,趙萬里編,載《國學論叢》,第一卷,第三號,1928年4月。

【77】《挽王靜安先生》,載《陳寅恪詩集》,陳美延、陳流求編,清華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79】關(guān)于王國維為何自沉昆明湖之說法,最具特色者應是商承祚認為王國維妻妾有外遇,王氏不愿受辱而一死了之說。此說由于為尊者諱之故,罕有見于文字者。羅振玉之孫羅繼祖主編《王國維之死》一書,所引商承祚之說語焉不詳,只有“中不可道”一句,羅繼祖理解為親戚之間的矛盾,似不符合商氏本意。常任俠1940年1月12日記載:“晨,商錫永(南按:即商承祚)來,留其在舍午餐,雜談男女瑣事,商云王靜安以婦有外遇,故憤而自殺,未知信否也。”(《戰(zhàn)云紀事》,常任俠著,海天出版社1999年出版,232頁。)

王國維的親家兼師友羅振玉認為王乃殉清而死,而清遜帝溥儀卻認為是被羅振玉逼迫而死。在溥儀所著《我的前半生》第四章(中華書局1977年出版)中,溥儀在一個注釋中說道:“我在特赦后,聽到一個傳說,因已無印象,故附記于此,聊備參考。據(jù)說紹英(南按:清室內(nèi)務府大臣)曾托王國維替我賣一點字畫,羅振玉知道了,從王手里要了去,說是他可以辦。羅振玉賣完字畫,把所得的款項(一千多元)作為王國維歸還他的債款,全部扣下。王國維向他索要,他反而算起舊賬,王國維還要補給他不足之數(shù)。王國維氣憤已極,對紹英的催促無法答復,因此跳水自盡。據(jù)說王遺書上‘義無再辱’四字即指此而言?!变邇x此說,后被郭沫若著文加以肯定并傳播,影響頗大,遂成為王氏之死諸說中的主流觀點并為時人廣泛采信。

【81】《王觀堂先生挽詞并序·隨羅雪堂先生致陳寅恪書》,載《國學論叢》,第一卷,第三號,1928年4月。

【82】《清華大學王觀堂先生紀念碑銘》,載《陳寅恪集·金明館叢稿二編》,陳美延編,北京,三聯(lián)書店2001年出版。

【84】《給孩子們書》(1926年9月14日),載《梁啟超年譜長編》,丁文江、趙豐田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5】《與順兒書》(1926年6月5日),載《梁啟超年譜長編》,丁文江、趙豐田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

【86】梁啟超《我的病與協(xié)和醫(yī)院》,載北京《晨報副刊》,1926年6月2日。該文原是一份英文聲明,交協(xié)和醫(yī)院存入醫(yī)案,后經(jīng)人譯成中文,刊諸報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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