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次,我們到蘇聯(lián)旅行,人們告訴我們,三十年代的蘇聯(lián)人在生活上比較自由,可以隨心所欲:“即使你們沒有結婚,你們也可以同睡一間房間。”隨后,我們又到了德國的KielWeltwirtschaft研究所研究,我們在海港邊上的一座規(guī)模較小的旅館里租了兩間有陽臺的房間,一間在樓上,一間在樓下,十分舒適。我們在那個旅館住下后,才知道,這是一所妓院。因為每天晚上,我們都可以看到走廊里的年輕的海員與姑娘。而我們在那兒卻租了兩間房間,兩人分開睡覺。這樣,我們反倒成了人們關注的對象,人們會懷疑我們是什么人——我們會是特務嗎?
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和三十年代的美國,正派的姑娘在未結婚之前,是不與男人上床睡覺的,但我倒從來也沒有考慮過這一點。當時,我和斯科特的結合就像我們以后半個多世紀來在一起生活那樣簡單。那個時候,斯科特已同他的妻子,尼莉?西茨分居,但還未辦離婚手續(xù)。直到尼莉于1947年逝世,我和斯科特才得以成婚。到了那個時候,事實早已證明我們倆人能和諧地生活在一起,所以,任何法律上的手續(xù)來維系我們的結合似乎已經(jīng)是多余的了。不過,我還是愿意結婚,愿意與他一起承擔他的壞名聲。我建議去辦個結婚手續(xù)。那時,我們正好在加州,因為斯科特正在洛杉磯演講。我們來到了唯一神教派的教堂,那個教堂的牧師把我們帶到他秘書的公寓內(nèi),為我們證婚。他使用了卡列爾?紀伯倫在《先知》一書中的一句話:“我與我的配偶永不分離,白頭到老?!比缓螅覀冊偃ビ嘘P的機關履行各種手續(xù),使我們的婚姻合法化。
路上,斯科特問我:“你想不想要一個結婚戒指?”
“不?!蔽一卮鹫f。
“您想不想要些鮮花?”
我仍然回答說:“不?!?/p>
結婚以后,我們很少用“我的丈夫”或“我的妻子”這些字眼,對我們來說,這些字眼似乎更意味著互相的束縛與占有。我們的共同生活、我們的持久婚姻乃是我們兩個不同靈魂的結合。共同的興趣、共同的好奇心,以及我們對一些儉樸的、健康的物質(zhì)生活的需求使我們倆產(chǎn)生了愛情,從而才有我們之間真正的婚姻。
有一位婦女為我能如此幸運地找到斯科特而向我祝賀。她在給我的信中這樣寫道:“只有在和平運動中,我有時才能遇到一些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的人們,他們首先考慮到的是他人的利益和集體的利益,而將自己的個人煩惱置之腦后。但是,所有這些人都不能與斯科特那忘我的高貴品質(zhì)相提并論。由于你找到了這樣理想的終身伴侶,你是我所認識的最富有的婦女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