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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2)

美利堅,一個中國女人的戰(zhàn)爭 作者:達理


   “噢,當(dāng)初這撥兒人倆嘴皮子上下一碰,合法;現(xiàn)在還是這撥兒人,倆嘴皮子上下一碰,又非法了。這是美國呀,還是瘋子國呀!”
  
  許琴的話雖糙,可理不糙。高巖也一直覺得,這么出爾反爾,于法不合,于理不公。
  
  高巖打電話給北大法律系畢業(yè)的一位律師,名字叫汪強。去年籌備兩校聯(lián)合校友會時,打過幾次交道。高巖把此事的來龍去脈講給他聽。還沒聽完,他就打斷高巖:“這是明顯的違法行為?!?br>  
  “誰違法?”高巖問。
  
  “你們奧倫市政府呀。”汪強律師說。
  
  “哥們兒,快給點撥點撥!”高巖仿佛在絕望中抓到一根稻草。
  
  “喂,我回答問題可是要收費的,到時候給你寄賬單,可不許賴賬!”汪強一副六親不認(rèn)的口氣。
  
  “我先把信用卡賬號押給你成不成?快說!”
  
  “其實,我一說你就明白了。美國民法中有一條很重要的法則,就是反追溯法。說白了,就是不允許用今天的觀念、原則和條法,去推翻以前認(rèn)定合法而今天可能不合法的案例。”
  
  “得,我明白了。謝啦!”高巖茅塞頓開。
  
  “你先別謝。這個官司我來幫你打,我最喜歡跟政府打官司。你想索賠多少?”汪強說起錢來,一向開門見山。
  
  “改建費是七十萬,精神損失費看著弄,一共二百萬吧。奧倫市沒多少錢,市長、議員全都不支薪?!?br>  
  “好。如果贏了,我們按百分之四十收費,一共八十萬。先交八萬定金吧?!?br>  
  “開什么玩笑?你們廣告上不是說,不獲賠償,絕不收費嗎?”高巖問。
  
  “那是指車禍損害,人身受傷案件,穩(wěn)贏的。你們這種不算?!蓖魪娭毖圆恢M他們廣告的局限性。
  
  “哦,你的意思是,我的官司不穩(wěn)贏,你倒穩(wěn)賺八萬?哥們兒,省省吧!”
  
  放下電話,高巖立即通知奧倫市政府秘書,要求緊急約見考夫曼議員。納稅人真是大爺,公仆隨叫隨到。考夫曼約他第二天下午在市政廳街角的咖啡館見面。
  
  “對不起,高先生。”考夫曼滿含歉意地說,“我沒有辦公室,只好把你請到這里,咖啡我來買單?!?br>  
  “咱們還是AA制吧?!毕氲剿麄兛赡艹蔀楣偎緦︻^,高巖覺得還是劃清界限為好。
  
  半杯咖啡下肚,高巖以反追溯法為題,認(rèn)真給議員先生上了一堂普法課。高巖想,他這回一定認(rèn)栽了,美國人多守法呀。下面的事,無非是為賠償金討價還價。高巖暗自思量,只要他不無理糾纏,我也可以高姿態(tài)一些嘛。
  
  不料,考夫曼卻微笑地拍拍高巖的肩膀說:“高先生,你講得很有道理,但我想告訴你的是,在我們美國,還有一條更高的法律,那就是三分之二多數(shù)法則?!?br>  
  高巖隱隱感到,可能碰到了一根硌牙的骨頭,便繼續(xù)聽他說下去。
  
  考夫曼用循循善誘的語氣問他:“高先生,你參加了幾年前那次罷免戴維斯州長的投票嗎?”
  
  高巖點點頭。
  
  “很好。戴維斯州長是我們加州公民選舉出來的合法州長,但是后來,他在能源問題上,給加州帶來了幾百億的損失,為了彌補這一巨大的漏洞,他采取了高額加稅的措施。州長犯錯,讓人民買單。人民忍無可忍,決定罷免他。此時,距他任期屆滿還不到一年。高先生,我不想知道你投了什么票,那是你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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