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毛澤東說佛教談佛經(jīng)(4)

毛澤東品國學 作者:盧志丹


毛澤東對蕭子升說:自古以來,中國宗教信仰是自由的,對宗教也不過于執(zhí)著,不像西方那樣發(fā)生長期的宗教戰(zhàn)爭。此外,儒家思想遠比佛、道二教影響為大,幾千年歷久不衰,帝王利用,考試取士,以此規(guī)范社會人際關系。兩人都認為這都值得大加研究。

青年毛澤東對于佛學研究的心得,在保留下來的《〈倫理學原理〉批注》中可略見冰山之一角。

《倫理學原理》是德國哲學家、倫理學家泡爾生(1846~1908年)的著作。1909年,蔡元培將日譯本譯成中文。楊昌濟在一師授修身課時,曾用此譯本作為教材。毛澤東在精讀此書時,不僅劃了很多圈點、直線和波浪線,而且密密麻麻地寫了萬字左右的批注。

《〈倫理學原理〉批注》中的文字表明,此時的毛澤東,佛學思想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對他產(chǎn)生了影響。

其一,受佛教“緣起說”的影響

《雜阿含經(jīng)》卷十二:“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薄毒闵嵴摗肪砭牛骸坝纱擞蟹ㄖ劣诰壱押秃仙?,是緣起義?!笨梢姡^“緣起論”,就如趙樸初先生所說的:“認為所謂‘有情’,無非是種種物質(zhì)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p>

在《〈倫理學原理〉批注》中,毛澤東在解釋生死現(xiàn)象時,其觀點即與這種“緣起說”和“聚合論”很相似。他說:

凡自然界無無故而成者,無無故而毀者。人類無無故而生者,無無故而死者,其死既有故,則其故即所以解釋之點也。

這里說的“故”,正是強調(diào)因果聯(lián)系的普遍性,認為自然界一切現(xiàn)象,包括人類均處于因果聯(lián)系之中。毛澤東又說:

人類者,自然物之一也,受自然法則之支配,有生必有死,即自然物有成必有毀之法則……且吾人之死,未死也,解散而已。凡自然物不滅,吾人固不滅也。不僅死為未死,即生亦系未生,團聚而已矣。由精神與物質(zhì)之團聚而為人,及其衰老而遂解散之。

這里講的“自然法則”也就是因果法則。而所謂“由精神與物質(zhì)之團聚而為人”,與緣起論的“聚合”說,不是十分相像嗎?正是基于這種認識,所以毛澤東又說:

一人生死之言,本精神不滅、物質(zhì)不滅為基礎(精神物質(zhì)非絕對相離之二物,其實即一物也,二者乃共存者也)。世上各種現(xiàn)象只有變化,并無生滅成毀也,生死也皆變化也。既無生滅,而只有變化,且必有變化,則成于此必毀于彼,毀于彼者必成于此,成非生,毀非滅也。生于此者,必死于彼,死于彼者,必生于此,生非生,死非死也。

毛澤東這里強調(diào)的“世上各種現(xiàn)象只有變化,并無生滅成毀”的觀點,與佛教緣起說中之“無作者義”,即否定“造物主”的存在也是一致的。

其二,受佛教“靈魂不滅”思想的影響

毛澤東1916年12月9日致黎錦熙的信中說過,“世界之外有本體,血肉雖死,心靈不死”,表明他當時是承認靈魂不滅的。在《〈倫理學原理〉批注》中,這種靈魂不滅的思想就表現(xiàn)為“精神不滅”。前面所引毛澤東受佛教“緣起論”思想影響的一些引文中,已經(jīng)可以看到一些精神不滅的觀點。再如:

精神不滅,物質(zhì)不滅,即精神不生,物質(zhì)不生,既不滅何有生乎,但有變化而已。

毛澤東強調(diào)“精神不滅,物質(zhì)不滅”,具有“二元論”的傾向,并且《〈倫理學原理〉批注》中“物質(zhì)不滅”思想的形成,是毛澤東后來向唯物論轉(zhuǎn)變的重要契機。但是,就“精神不滅”這個觀點本身來看,則無可否認地是受了佛教“靈魂不滅”思想的影響。而且從《〈倫理學原理〉批注》的全部論述來看,盡管毛澤東提出了“精神不滅”和“物質(zhì)不滅”兩個并列的命題,但他當時更重視的還是“精神不滅”。他認為精神比物質(zhì)更加具有能動性。如: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