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前行二十多年,歷經風雨,錯綜復雜,還是取得了巨大成就。有人說變革就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改革之難,難在國家結構重建,新的制度維系和利益分配總是在陣痛中產生。人民是變革中的主導,非決策之主力,而是受用之主流;成敗與否,干系重大。實因為國家非意識危機環(huán)伺斷難有變革之決心。既談改革,總是有“雖千萬人,吾往矣”之悲情。前事不忘,后事之師,才能真正做到對歷史負責,對未來負責。
秦因商鞅變法而兵馬富足,清末因變法失利而王朝崩潰。蓋變革乃國家生死存亡之大事。然而改革必有英雄人物的推進,則是歷史必然。
歷史學中的英雄與哲學中的英雄大體相同,通常指稱那些已摒棄了意識形態(tài)色彩和世俗褒貶含義的、能對歷史進程產生重大影響的人物。顯然,這里所說的“重大影響”有兩重含義:一是推進歷史,一是將歷史拉向倒退。
在中國封建社會兩千多年的歷史進程中,出現(xiàn)了很多很多這樣的“英雄”。北宋的王安石一手操作“神宗變法”,但是慘遭失敗,導致國家沒落,就是其中一個悲劇英雄。
這里無意討論王安石的功過是非,然而史學家們之所以將王安石當成比諸葛亮、魏征等賢相還重要得多的人物,原因就在于王安石是中國古代的一位提出了一整套改革政策并將之付諸實踐的經濟學家。
在斷代史研究中,宋史歷來是比較薄弱的,所以在各種版本的中國通史中,有關王安石變法的記述及分析都有過于粗疏之嫌,但是仔細梳理,王安石的改革脈絡還是清晰可見,仔細剖析,或有裨益。他的變法在中國封建經濟史中還是占據(jù)重要位置的。
而中國古代經濟思想史這個專史領域,對王安石變法的思想、政策及經濟后果的研究也遠不能以深刻周密稱之。
王安石寫過一篇90字短文《讀<孟嘗君傳>》,他在文中說,世人皆稱孟嘗君能招賢納士,但他根本沒有得到過真正高明之士,食客三千也不過是些雞鳴狗盜之徒,當時,孟嘗君如果得一真賢士,秦國的威脅也就不足為慮了。而高明之士所以不到孟嘗門下,原因就在于大賢大智之人不愿和那些雞鳴狗盜之徒為伍。在這篇文章里,我們可以看出王安石是個高風亮節(jié)、見識不凡、頗有吞吐宇宙之雄心壯志的人。他21歲中進士,在25年時間里皇帝屢招其進京均被婉拒,寧愿在邊疆做一小官并扎扎實實實踐自己的政治理想。直至46歲值人主交替、老臣式微時才應招入京,開始施展其醞釀已久的一整套改革 方案。
我們首先要確定,作為北宋王朝最重要的改革家,王安石是個才華橫溢而且感情真摯的人,雖然他在這次變法的過程中是個鐵腕的政治家。在他離別故土去朝廷上任的時候,他最喜歡的小女兒不幸夭折了,于是他把小女兒的遺物放在一個小船上,自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劃到水中央,把這些東西沉入水底,賦詩一首“今夜扁舟來作別,此生以往各東西”。
王安石在朝廷拜相,得到神宗的賞識,肩負起這個王朝寄予厚望的變革重任。當時的北宋國庫空虛,外患嚴重。軍事上的節(jié)節(jié)敗退,已經露出衰亡之相。臨危受命的王安石表現(xiàn)出他是一個極端的國家干預主義者。他的全部改革措施的著眼點就是如何充盈國庫,因為經濟上的困境是北宋最為致命的缺陷,而邊疆戰(zhàn)事頻繁,對于軍費的要求是與日俱增的。
自宋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開始,王安石的新政強力推行了8年,從政策面上講,是具備相當開拓性的,但是在歷史環(huán)境的約束下,結果是天怒人怨,最后連皇帝和他本人都到了十分心煩的地步。
王安石新政的內容大體為9項,可歸納為三組,即三種國營企業(yè)、三種新稅和三項管制城鄉(xiāng)居民的登記制度。三種國有企業(yè)是稱為“均輸法”的國營貿易局,稱為“市易法”的國營零售店管理局及對農民貸款利息二分實收三分(加上申請和登記費)稱為“青苗法”的國家信貸管理機構;三項新稅是免役稅、國產消費稅和所得稅;居民登記制度是把國民組織起來,編成10家為一組的征兵單位,稱作“保甲”,重新登記土地和馬匹,稱作“方田均稅法”。上述方案似乎已折射出現(xiàn)代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全部“思想光華”。我們可以看出,“均輸法”和“市易法”就是國家直接參與和力圖壟斷貿易流通,用官辦機構去控制商人,并用官定價格來管理市場。而“青苗法”從其本意上說就是國營農村信貸銀行。本來,王安石早年在邊疆為地方小官時就進行過此類試驗:春耕時貸款給農民,秋收時連本帶息一起收回。據(jù)說他年輕時的這一做法效果還很不錯,并成為他獲得晉升的優(yōu)良政績之一。據(jù)史書記載,當安石知鄞時,略行新法,邑人稱便,王安石于是躊躇滿志,嘵嘵然曰:“我宰天下有余?!辈贿^,令王安石始料不及的是:四海非一邑之小。在一個可充分掌控的狹小地區(qū)看起來行之有效的政策一旦變成在一個地域廣大、環(huán)節(jié)繁復的國家范圍內推行的大計劃,就可能出現(xiàn)南轅北轍的效果。青苗法是王安石新政中的核心政策,因此,我們在這里可以對之多說幾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