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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jié)孫可望等的經(jīng)營云南

南明史 作者:顧誠著


  第三節(jié) 孫可望等的經(jīng)營云南 平定全滇在大西軍史冊上是非常重要的篇章,對于南明永歷政權(quán)的延續(xù)尤有關(guān)鍵意義。就大西軍而言,張獻忠在世時固然有建軍立國的開創(chuàng)之功,但在1644年入川以前流動性過大,所建地方政權(quán)旋設旋失,入川后雖有意以四川為基業(yè),在政策上卻屢犯過激錯誤,叛亂蜂起,獻忠犧牲前數(shù)十萬兵馬僅擁聚于西充一帶彈丸之地。孫可望、李定國、劉文秀、艾能奇等于主帥身亡之后,團結(jié)內(nèi)部,不失時機地揮軍入滇,取得了一塊穩(wěn)定的基地,休養(yǎng)補充士馬,整頓經(jīng)營地方,為原大西軍在南明抗清斗爭中重展雄風蓄積了力量。為了充分認識孫可望等取云南為基業(yè)的重大意義,不妨同大順軍作個比較。到1645年李自成犧牲之時,大順政權(quán)已全盤瓦解,大順軍余部既沒有建立一個統(tǒng)一的領(lǐng)導核心,以致隊伍四分五裂;又沒有自己的地方政權(quán),長期寄人籬下,直到后期才在夔東人煙稀少的高山大川之處建立了據(jù)點。盡管大順軍后期的主要領(lǐng)導人李過、高一功、李來亨具有寧死不屈的堅貞品質(zhì)和卓越的指揮才能,但“長沙地小,不足回旋”,給他們活動的舞臺太小了。人力、物力的嚴重不足大大限制了大順軍的積聚力量和開拓局面。在后期抗清斗爭中,大順軍余部的戰(zhàn)績遠不如大西軍,最主要的原因是沒有一塊比較大又比較富庶的后方基地。大西軍自1650年(順治七年,永歷四年)起北出貴州、四川,東進廣西、廣東、湖南,幾次挫敗不可一世的清軍,成為全國抗清的主力,是同孫可望、李定國、劉文秀等收取和經(jīng)營云南分不開的。

  大西軍在平定全滇之后,即“發(fā)兵守四川之大渡河,貴州之鎮(zhèn)遠,中路之雪山關(guān),凡可以入滇之路,悉扼守之”①。在將近三年的時間里,大西軍同清方和南明朝廷都沒有接觸,聯(lián)明以后云南仍在原大西軍控制之下。孫可望等在云南的統(tǒng)治由于客觀環(huán)境的變化,顯示了一些特色。大致可以說,它是張獻忠大西政權(quán)的延續(xù),又在政策措施上作了部分改革。特別是糾正了獻忠奉行的過激行為,針對云南地方特點注意團結(jié)少數(shù)民族,成績非常顯著?,F(xiàn)分述如下:一,在政權(quán)建設方面,孫可望等大西軍領(lǐng)導人為爭取云南漢族官紳和土司的支持,廢除了大西國號,許諾“共扶明后,恢復江山”①,但當時還沒有同南明永歷朝廷建立聯(lián)系,因此紀年暫用干支。領(lǐng)導體制上,孫可望稱平東王,李定國為安西王,劉文秀為撫南王,艾能奇為定北王②,四人地位大致相當,孫可望以大哥的身分充當“盟主”主持軍政重務。文獻紀載,可望“大書示命,號召全滇云:孤率三兄弟,統(tǒng)百萬貔貅,建國不建統(tǒng),紀年不紀號”①。以楊畏知為華英殿學士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嚴似祖為吏部兼禮部尚書,王應龍為工部尚書,丁序焜為戶部尚書,任僎為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馬兆羲為學院②,張虎為錦衣衛(wèi)。沐天波仍明舊封為黔國公,“提調(diào)漢土官兵,加云鶴服色”③。府、州、縣官員也一概重新任命,委用的官吏“皆換偽印,獨天波佩舊印不改”④。所頒新印篆文由明朝的九疊文改為八疊文?!扒抑亓簦澘?,不時差人易服色,暗訪察,有廉者立加獎擢,貪者立拿斬首,傳示各府州縣”。命弓匠出身的大西軍老部下工部尚書王應龍行巡按事,巡察各地?!霸L姚安知府謝儀貪酷,孫可望差官持令箭去,立拿于署前斬首傳示。全滇之官無一人敢要錢者”⑤。這種雷厲風行的懲治貪污,蕩滌了明朝相沿成習的污泥濁水,保證了云南吏治的清廉。

  孫可望還“立登聞鼓,凡政有不便于民,許地方頭人赴訴,立即除之;有可以便于民者,立即行之”。“又令地方上,不論紳士軍民,有為地方起見,即一得之愚,亦許進言,立引見,不許攔阻,即妄誕之言亦不深究。獎節(jié)孝,復鄉(xiāng)飲,浚??冢「?,凡有利于民者無不備舉。外則土司斂跡,內(nèi)則物阜民安,為治若此,誠滇南不幸之幸也”①。

  二,在經(jīng)濟政策上,大西軍初入云南時面臨緊迫的糧餉問題,在很短的一個時期里實行過打糧和對官紳、土司追餉的辦法。打糧即派兵四出,把百姓剩余糧草無代價地沒收,受打擊最重的雖然是地主,但難免掠及家有少許余糧的農(nóng)民,使他們的生產(chǎn)積極性下降。大西政權(quán)在四川的失敗是有過沉痛教訓的,因此,孫可望等人很快就代之以切實可行的賦稅政策。他們把云南某些州縣和衛(wèi)所管轄的軍民田地“分為營莊,各設管莊一人”,營莊由大西軍偏裨管理,在轄區(qū)內(nèi)“踏看田地所出,與百姓平分,田主十與一焉。條編半征,人丁不論上、中、下全征”②。就田賦而言,以十分為總額,入官四分,民得六分③,農(nóng)民的負擔是比較重的。但是,這一政策的特點是把原先地主向農(nóng)民征收的田租從一半以上減為十分之一,大大降低了剝削率;又保證了軍隊和政權(quán)的穩(wěn)定收入。地主們雖然心懷不滿,但仍能收取一部分,生活有著,減少了敵對情緒。當時一個士子賦詩云:“履畝科租法最奇,畜肥兵飽士民饑”①,從側(cè)面反映了這一政策的效果。由于稅額為分成制,地主不再能夠任意盤剝,農(nóng)民的生產(chǎn)積極性普遍提高,當年秋成就“倍于曩昔”,次年又“大熟,百姓豐足”,再下一年仍是“大有年,兵民安樂如初”②。入滇初期曾嚴格禁止釀酒,借以避免浪費糧食③,隨著生產(chǎn)的恢復發(fā)展,才解除了這一禁令。

  孫可望等還注意保護民間貿(mào)易,初入云南時鑄造了大西政權(quán)的“大順錢”④。為時不久,因廢除大西國號,改“鑄興朝通寶,每大者文抵一分,次者文抵五厘”⑤,還有一厘的小平錢。這在云南歷史上是值得大書一筆的。云南盛產(chǎn)銅礦,明代雖曾奉朝廷命令鑄造銅錢,但多數(shù)輸入內(nèi)地各省,當?shù)鼐用裰钡饺f歷時交易仍通用貝幣,稱為■。天啟末至崇禎年間雖由政府提倡,逐漸使用銀錢①,但民間積習用■者還很普遍。孫可望等鑄興朝通寶后,下令“禁民用貝,違其令者刖劓之。辛未(當為辛卯1651)通行”②。至此,云南在商品流通過程中才普遍用錢,同其他各省趨于一致,這對于活躍云南和內(nèi)地經(jīng)濟上的交流具有深遠的意義。

  對云南的井鹽生產(chǎn)也加強了管理,借以消除陋規(guī),增加財政收入。孫可望派總兵史文為鹽稅司,負責征收鹽課和商稅?!昂?、瑯兩井之鹽歸官,令商人在省完工本,領(lǐng)票赴井支鹽。由是凡系鹽商悉大富,以白鏹為瓦礫矣?!恳幌虏?,賞賚動以萬計”③。清代人士劉孟弘說:“按全滇鹽政考,井有九:黑、白、瑯、云龍、安寧、阿陋、只舊、彌沙、景東也。黑井舊額歲征課二萬六千六百兩,白井一萬五百兩,瑯井二千四百兩,云龍等六井共征一萬六百四十九兩三錢六分。自明季投誠偽官史文開報黑井歲辦課九萬六千兩,每斤征銀一分六厘;白井辦課二萬八千五百六十兩,每斤征銀八厘;瑯井辦課九千六百兩,每斤征銀六厘”①??梢姡诖笪鬈娪嗖恐卫碓颇掀陂g,鹽業(yè)生產(chǎn)有很大的發(fā)展,來自鹽課的收入每年多達白銀十余萬兩。通過鑄錢、整頓鹽課、商稅以及田賦制度的改革,為大西軍的穩(wěn)定云南進而出滇抗清奠定了經(jīng)濟基礎(chǔ)。

  三,在軍事方面,孫可望等采取了十分有力的措施,主要包括嚴肅軍隊紀律、加強訓練、改善軍需供應。

  整頓軍紀:大西軍初入云南時為消滅政治上的敵對勢力曾經(jīng)采取嚴厲的鎮(zhèn)壓手段,為解決糧餉又曾在短期內(nèi)實行過“打糧”、“追餉”措施,因而在一段時間里在云南官紳士民中造成一種恐怖氣氛。孫可望等在站穩(wěn)腳根后,立即改弦更張,申明軍紀,“凡發(fā)兵征剿,所過大路,雞犬不驚,百姓賣酒肉者路旁不斷。如兵余小子有擅奪百姓一物者,立刻取斬;如該主不首,連坐;該管官失察,責八十棍。立法若是之嚴,故民得安息反富庶焉”②。史籍中記載了一個典型的例子:“有撫右營兵馬前往祿豐駝糧,回至草鋪歇下,有一兵失手誤傷百姓方二歲小兒一個。百姓喊叫,楊總兵得知,將兵拿去責四十棍,斷燒埋銀十兩。不意草鋪管莊報與劉文秀。及楊總兵押糧至省回話,劉文秀大罵,要責楊總兵一百棍,眾官力保方恕。將打死小兒之兵拿去,立刻綁出小西門外梟首,將頭傳送草鋪號令?!雹偈孔湔`傷小兒致死竟被砍頭示眾,執(zhí)法顯然過嚴,但由此可見大西軍領(lǐng)導人為防止軍隊損害百姓利益,不惜矯枉過正。他們很快就得到云南百姓的衷心擁護決不是偶然的。連封建文人也稱贊道:“孫可望等立法甚嚴,兵民相安?!雹诩訌娷婈牻ㄔO和訓練:大西軍進入云南以后,因地勢僻遠,同內(nèi)地各方面勢力都脫離了接觸;然而,孫可望等人卻始終密切注視著國內(nèi)極其尖銳復雜的階級搏斗和民族征戰(zhàn)的進程,隨時準備奔赴疆場,重顯身手。因此,他們以云南為基地,秣馬厲兵,軍事訓練抓得很緊。史籍記載,大西軍平定云南全省之后,“擁兵三十余萬,家口倍之”③,兵員數(shù)量顯然比入滇之初有較大的增長,其中既包括了對原明朝官軍的改編,也吸收了不少當?shù)厣贁?shù)民族的軍隊。為了操練士馬,在昆明征發(fā)數(shù)萬民工,擴建教場,“日夕操練士卒,三、六、九大操”④,從而為不久以后出滇抗清準備了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

  改善軍隊供應:孫可望等人決定“將各州縣田地分與各營頭,即令彼處坐就食。凡兵丁日支米一大升,家口月支米一大斗,生下兒女未及一歲者,月給半分,至三歲者如家口。給馬分三等:頭號者,日支料三升;二號者,日支料二升;三號者,日支料一升。不時查驗,瘦者責治有差”⑤。軍需供應也作了妥善的安排:“安雜造局四所,不論各行匠役,盡拘入局中打造。凡兵之弓箭、盔甲、交槍之類有損壞者送至局內(nèi),掛下營頭、隊伍、姓名,三日即易以新什物。每賊兵有家口者,每冬人給一袍子;無家口者,一袍之外人給鞋襪各一雙、大帽各一頂。如是養(yǎng)兵,果士飽馬騰。”①四,在社會治安方面,大西軍初入云南時,為了防止官紳和土司的破壞,一度沿襲在成都時期的戒備措施,對昆明的居民實行嚴格的戶籍制度和行動限制:“戶設一牌,書大小男婦姓氏懸之門首,以備查核。嚴門禁,不許婦女出入;凡男人出入,各以腰牌為據(jù),牌上寫本身年貌住址。城外入城者持腰牌掛于月城之左廊,事畢出仍取去,門上放出。城內(nèi)出者持腰牌掛于月城之左廊,事畢入仍取去;有牌,守卒始放入。遠來者面上打印為號,有印,門卒始放出。若是之嚴,總賊畏土司之眾多,恐有不測,深防若此。”②至于各府、州、縣,雖然委任了文職印官,但實權(quán)大抵掌握在分布各地的武將手里。隨著形勢的穩(wěn)定,社會生活日趨正常,孫可望等大西軍領(lǐng)導人不失時宜地放松了對居民的軍事管制。如昆明原歸都督王尚孔領(lǐng)導的四城督捕管轄,大約一年以后即撤銷四城督捕,“百姓皆歸昆明縣管理”③。到己丑(1649年)元宵節(jié),在昆明“大放花燈,四門唱戲,大酺三日,金吾不禁,百姓男婦入城觀玩者如赴市然”④。自明末以來多年不見的升平景象,竟然在大西軍進滇不到兩年時間里就出現(xiàn)了,連原先心懷敵意的士紳也為之贊嘆,稱之為有“熙皞之風”①。

  為了爭取地主士紳的支持,孫可望等相當注意爭取他們的合作。入滇之初,孫可望就在八月間親自去文廟祭祀孔子,接著命吏部尚書兼管翰林院事的嚴似祖主持考試生員,“取士三十三名,觀政選官”②。對于生活有困難的士子還給予關(guān)懷,“開倉賑濟寒生,每人谷一斗焉”③。這些措施使主要出身于地主階級的知識分子感到出頭有日,大大減少了抵觸情緒。到1650年大西軍出兵“以復中原”的前夕,孫可望等還選派馬兆羲“考試滇南生童”,意在吸收知識分子出任收復地區(qū)的官職。當時,孫可望親統(tǒng)大軍出征,李定國留守云南,“馬兆熙(羲)考試畢,率云、武二府生童赴李定國府謝。定國賞錢三百串,面云:‘諸生用心讀書,不日開復地方,就有你們官了’,等語。諸生謝出。由是文教漸復興也”④。1651年(順治八年,永歷五年)以后,劉文秀北出四川,李定國東出兩廣、湖南,所占地方派設了不少官員,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從云貴人士中選拔的⑤。

  五,對于云南少數(shù)民族和宗教在政策上也作了比較妥善的處理。孫可望等人利用明封黔國公二百多年在各土司中享有的威信廣行招徠,注意籠絡各少數(shù)民族的統(tǒng)治者。只要不持敵對態(tài)度就承認其統(tǒng)治權(quán),并責成土司提供部分兵員和糧餉,不少土司的頭人成了大西軍下的將領(lǐng)。孫可望、李定國等人排除民族偏見,對西南少數(shù)民族的將士能夠用其所長,如山區(qū)行軍作戰(zhàn),組織象陣等等,從而擴大了兵源,形成了西南各族人民共同抗清的局面。清朝廷臣在奏疏中說:“孫寇所藉兵力,洞蠻為多”①。時人李介也說:“定國所將半為倮、傜、佬,雖其土官極難鈐束,何定國御之有法也?”②這表明大西軍領(lǐng)導人在團結(jié)西南少數(shù)民族問題上收到了顯著效果。

  在宗教政策上,云南各族人士多虔信佛教。大西軍初入滇時對這一特點注意不夠,如1647年李定國率軍攻克麗江(今麗江納西族自治縣),當?shù)亍八锥嗪梅?,常以金銀鑄佛,大者丈余,次者八九尺,再次者二三尺不等,如是羅列供養(yǎng)”。大西軍將士竟然把佛像“盡擊碎馱出”,充作軍餉③。為時不久,孫可望等就改變了政策,明令保護宗教寺觀,甚至帶頭刻印佛教經(jīng)典、鑄造供佛的香爐等器物④。這里自然有受習俗熏染轉(zhuǎn)而迷信佛教的一面,但客觀上尊重了當?shù)鼐用竦男叛?,有利于加強民族團結(jié)和地方局勢的穩(wěn)定。

  

 ?、佟睹髂┑崮霞o略》卷四《政圖治安》。按,鎮(zhèn)遠在貴州東部,當時未必能越過貴陽,戍守鎮(zhèn)遠,疑有誤。

 ?、佟睹髂┑崮霞o略》卷三《沐公順賊》。

 ?、谌氲岢跗冢瑢O可望、李定國、劉文秀、艾能奇的稱號,各種史料記載很不一致。馮甦《滇考》卷下云:可望等四人均稱王,“城內(nèi)置四王府”。孫可望發(fā)布文告自稱“孤”,也是王的口氣??滴跞辍洞罄砀尽肪砣堆馗铩酚洠嚎赏白苑Q平東王,(楊)畏知力爭,乃去王號,稱將軍。”康熙五十三年《鶴慶州志》卷四《沿革》記:“順治四年,流寇孫可望入滇……偽輔南王(當為撫南王)劉文秀至鶴慶?!?649年(永歷三年)十一月初三日瞿式耜奏疏中說:“可望未通之先,其自號不過二字王耳,乃反以一字尊王”,見《瞿式耜集》卷一《糾罪鎮(zhèn)疏》。看來孫可望等聯(lián)明以前確已稱二字王。但也有說四人稱元帥,稱將軍的,如康熙三十五年《云南府志》卷五《沿革》記:“流寇入滇時,定國稱安西元帥,文秀稱撫南元帥?!笨滴跷迨四辍稘尽肪砣堆馗铩芬舱f,孫可望稱平東元帥,李定國為安西、劉文秀撫南,艾能奇定北。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六《學?!酚?,“流賊張獻忠余黨平東將軍孫可望,安西將軍李定國、撫南將軍劉文秀、定北將軍艾能奇率眾入滇”。乾隆二十六年《東川府志》卷三《建置·沿革》記:“五年五月艾能奇死”,原注“偽定北將軍”??滴跏瓴环志肀尽栋⒚灾葜尽贰豆袍E志》記:”至戊子年(應為丁亥)流寇入滇,偽將有平東、安西、撫南、定北之號?!?br/>
 ?、佟队啦尼纭?,文,卷九,陳洪圖《鳴冤錄》。

 ?、隈R兆羲諸書多寫作馬兆熙,《楚雄府志》卷六《選舉志》舉人、進士表,卷七《人物志》均作馬兆羲。馬為楚雄人,當以本地記載為準。

 ?、邸睹髂┑崮霞o略》卷三《沐公順賊》。

 ?、芸滴跞迥辍对颇细尽肪砦濉堆馗铩罚豢滴跷迨四辍稘尽肪砣堆馗铩?。

  ⑤《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安治》。

  ①《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安治》。

 ?、谕?,卷三《沐公順賊》??滴跷迨四辍稘尽肪砣堆馗铩氛f:“戊子(1648),孫可望以兵食不足,將近省軍民田地分為營莊,各設管莊一人,征輸運省?!?br/>
  ③馮甦《滇考》卷下云:“以官四民六分收。”可見《明末滇南紀略》中所說“與百姓平分,田主十與一焉”,田主所得是從政府所征一半內(nèi)撥給五分之一??滴跷迨四辍稘尽肪砣堆馗铩酚浽跔I莊制度下,“軍田每畝市斗谷六七斗,民田八斗至一百二斗不等”。又說:“是時征谷斗石尚無定數(shù),又有四六同分之議。農(nóng)民視自種之稻仍如己物,以為可以任意攜取,有城內(nèi)民刁小二者偶于己田內(nèi)摘去熟稻數(shù)穗,拏獲以偷盜皇糧詳請梟示,澂民股慄?!笨滴跞迥辍对颇细尽肪砦濉堆馗铩酚洠骸爱€歲納谷一石二斗,民私用草一束者或斬或杖?!贝笾路从沉水敃r的生產(chǎn)水平,即每畝產(chǎn)谷二石四斗。但也很可能在某些地方逐步實行了定額賦。

  ①《晉寧詩文征》詩征,卷二,黃都《聞山歌有感》,此詩約作于1651年(永歷五年,順治八年)。

 ?、凇睹髂┑崮霞o略》卷三、卷四。

 ?、劭滴酢稘尽肪砣堆馗铩酚洠骸敖劸疲`者死(原注:法嚴而人不敢犯,是以兵食充足)?!?br/>
 ?、芸滴跞辍对颇贤ㄖ尽肪砣堆馗锎笫掠洝?;康熙三十五年《云南府志》卷五《沿革》;康熙五十三年《鶴慶府志》卷四《沿革》。

 ?、荨睹髂┑崮霞o略》卷三。按,“興朝通寶”一分、五厘、一厘計三種存世尚多,用“興朝”二字為文,解釋不一,但肯定不是紀年。

  ①參見康熙四十四年《平彝縣志》卷之三《地理·風俗》、康熙五十四年《楚雄府志》卷一《地理志·風俗》。按,大西軍進滇以前,云南已用銀、錢,《徐霞客游記》也多處可見,但民間交易中仍多通用貝幣。

 ?、谀咄憽兜嵩茪v年傳》。李天根《爝火錄》卷十七也說:鑄興朝通寶后,“凡上納錢糧,放給俸餉,以至民間一切貿(mào)易,皆通之。有不遵行者罪死?!X法乃大行?!?br/>
 ?、邸睹髂┑崮霞o略》卷三《沐公順賊》。按,史文為大西軍總兵,其全銜為“欽命總理云興通省鹽政稅務總鎮(zhèn)”,見康熙四十九年《黑鹽井志》卷六,史文在永歷十年撰《鼎建真武硐玉皇閣碑記》。他后來投降了清朝。

 ?、儆赫迥辍顿e川州志》卷十二,藝文,劉孟弘《鹽法考略》??滴跛氖拍辍逗邴}井志》卷五《鹽法》記:“丁亥(1647)流賊據(jù)滇,偽提舉張逢嘉迎合流賊,壓令灶戶每月煎鹽六十萬,以官四灶六起科。官抽鹽二十四萬斤運省變賣作課,灶存鹽三十六萬斤在井變賣作本?!?br/>
  ②《明末滇南紀略》卷四《政圖治安》。

 ?、佟睹髂┑崮霞o略》卷四《政圖治安》。

 ?、凇睹髂┑崮霞o略》卷四《政圖治安》。

  ③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志》。

  ④《明末滇南紀略》卷三《沐公順賊》。同書卷四《政圖治安》一節(jié)又記:“兵馬三日一小操,十日大操,雨雪方止?!?br/>
 ?、荨睹髂┑崮霞o略》卷四《政圖治安》。

 ?、佟睹髂┑崮霞o略》卷三《沐公順賊》。馮甦《滇考》卷下記:“取各郡縣工技悉歸營伍,以備軍資。”

 ?、凇睹髂┑崮霞o略》卷三《盤踞滇城》。

 ?、弁蠒?,卷四《政圖治安》。

 ?、芡蠒硭摹墩D治安》。

 ?、佟睹髂┑崮霞o略》卷四《政圖治安》。

 ?、诶ッ鳠o名氏《滇南外史》。按,《明末滇南紀略》記嚴似祖為吏部兼禮部尚書。

  ③《明末滇南紀略》卷三《盤踞滇城》。

 ?、芡蠒硭摹痘谧餁w明》。馬兆熙當作馬兆羲,見前注。

 ?、輩⒁姼档霞段羼R先生紀年》;李蕃《雅安追記》。

  ①《清世祖實錄》卷一百。

 ?、诶罱椤短煜汩w隨筆》卷二。

 ?、邸睹髂┑崮霞o略》卷三《沐公順賊》。

 ?、軈⒁姟峨u足山志補》及郭影秋《李定國紀年》正文前影印李定國、孫可望刊刻的佛經(jīng)跋文圖片,原件現(xiàn)存云南省圖書館。王尚禮鑄造的供佛香爐,拓片藏云南省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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