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改革而斷送自己命運的王朝,在歷史上極為鮮見王莽改制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而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
西漢自宣帝以后,元、成、哀、平四個皇帝都極端荒淫腐朽。朝廷大權落到外戚手里。漢元帝皇后王政君的幾個兄弟,王鳳、王商,王音、王根4人以及侄王莽,先后擔任大司馬的職務。大司馬在當時是掌握政務軍事重權的高官。其他一些重要官職和刺史郡守,也都出于王氏門下。王氏集團從上到下形成了一股勢力。
漢哀帝死后,漢平帝繼位。他是一個9歲的小孩,完全受大司馬王莽的擺布。王莽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拉攏地主階級和知識分子,結交官僚貴族。當他認為準備妥當之后,就毒死平帝,立孺子嬰為皇帝,由他輔政,稱“攝皇帝”。這樣,他還不滿足,公元8年,干脆踢開孺子嬰,自己登上皇帝的寶座,把國號改為“新”,篡奪了漢朝的政權。次年改元為“始建國”。
王莽當政后,面臨著嚴重的社會危機。他為了緩和階級矛盾,維持“新”朝的統(tǒng)治,打出《周禮》的旗號,宣布實行改制。公元9年,王莽宣布全國土地改稱“王田”,不許買賣。仿照古代井田制,規(guī)定一家男口不滿8口而田過一半(900畝),多余的土地分給九族、鄰里、鄉(xiāng)黨。無田的人,一夫一婦可以受田百畝。同時,他還把私家奴婢改稱“私屬”,也不許買賣。王莽要推行的所謂“井田圣法”,不僅沒有解決社會土地問題,相反又把農(nóng)民禁錮在“王田”里當牛做馬;不僅沒有解放奴婢,而且把占有奴婢作為制度固定下來。實質(zhì)上是復古倒退的改革。
王莽實行了多次幣制改革,使用了金、銀、龜、貝、錢、布五物六類,28種貨幣,稱為“寶貨”。不僅名目繁多,而且將早已失去貨幣性能的原始貨幣,如龜殼、貝殼等拿來使用,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貨幣貶值,而每改革一次,就是王莽集團對人民的一次大搜刮。大量的黃金、白銀流到他們的腰包。
王莽還實行了“五均六管”,即在全國幾大城市里設“五均司市”負責管理市場,平衡物價,收稅和貸款;實行鹽、酒、鐵器官賣;錢由政府統(tǒng)一鑄造;收山林、池沼和農(nóng)商、手工業(yè)稅,表面好似有益于民,實際是王莽集團的又一次變相搜刮。王莽所用“五均六管”官,都是些大富商。如薛子仲、張長叔等人,都有家資數(shù)千數(shù)萬。這些人有了特權,便乘機收賤賣貴,投機倒把,大發(fā)橫財,幣制改革已給商業(yè)帶來嚴重的創(chuàng)傷,百姓更是一貧如洗。貧苦農(nóng)民無處謀生,就連上山打獵、放牧,以及捕鳥、捕魚、養(yǎng)家畜、養(yǎng)蠶、紡織,甚至縫補、算卦都要上稅。
除此之外,王莽還多次改動官名和縣名。如改大司農(nóng)為羲和,后改為納言,改少府為共工,改郡太守為大尹,縣令長為宰。先據(jù)《堯典》正十二州名分界,后又據(jù)《禹貢》改為九州。有的郡甚至五易其名,最后又恢復舊稱,他頒行五等爵,濫加封賞,卻把受封的人留在長安食祿,有的人因為俸祿無著不得不傭作為生,更多的官吏則競為奸利,受賄賂以自給。這些改革不僅不能解決社會矛盾,反而使社會矛盾加劇。貧苦農(nóng)民一旦觸犯了“新法”,就要被罰為官奴婢。因犯禁被捕,押解長安去服勞役的人一次竟達10萬之多。在王莽當政期間,還挑起了對東北和西南少數(shù)民族的戰(zhàn)爭,大量征發(fā)徭役和物資,使人民更陷入悲慘境地。王莽卻用搜刮來的民財肆意揮霍,大興土木,修建廟宇。
他還托言古時皇帝納120女致神仙,將民間女子大批選入宮中,供其淫樂。
王莽的改制未能挽救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反而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終于導致了赤眉綠林為主的農(nóng)民大起義,新朝遂告滅亡。
西漢自宣帝以后,元、成、哀、平四個皇帝都極端荒淫腐朽。朝廷大權落到外戚手里。漢元帝皇后王政君的幾個兄弟,王鳳、王商,王音、王根4人以及侄王莽,先后擔任大司馬的職務。大司馬在當時是掌握政務軍事重權的高官。其他一些重要官職和刺史郡守,也都出于王氏門下。王氏集團從上到下形成了一股勢力。
漢哀帝死后,漢平帝繼位。他是一個9歲的小孩,完全受大司馬王莽的擺布。王莽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拉攏地主階級和知識分子,結交官僚貴族。當他認為準備妥當之后,就毒死平帝,立孺子嬰為皇帝,由他輔政,稱“攝皇帝”。這樣,他還不滿足,公元8年,干脆踢開孺子嬰,自己登上皇帝的寶座,把國號改為“新”,篡奪了漢朝的政權。次年改元為“始建國”。
王莽當政后,面臨著嚴重的社會危機。他為了緩和階級矛盾,維持“新”朝的統(tǒng)治,打出《周禮》的旗號,宣布實行改制。公元9年,王莽宣布全國土地改稱“王田”,不許買賣。仿照古代井田制,規(guī)定一家男口不滿8口而田過一半(900畝),多余的土地分給九族、鄰里、鄉(xiāng)黨。無田的人,一夫一婦可以受田百畝。同時,他還把私家奴婢改稱“私屬”,也不許買賣。王莽要推行的所謂“井田圣法”,不僅沒有解決社會土地問題,相反又把農(nóng)民禁錮在“王田”里當牛做馬;不僅沒有解放奴婢,而且把占有奴婢作為制度固定下來。實質(zhì)上是復古倒退的改革。
王莽實行了多次幣制改革,使用了金、銀、龜、貝、錢、布五物六類,28種貨幣,稱為“寶貨”。不僅名目繁多,而且將早已失去貨幣性能的原始貨幣,如龜殼、貝殼等拿來使用,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貨幣貶值,而每改革一次,就是王莽集團對人民的一次大搜刮。大量的黃金、白銀流到他們的腰包。
王莽還實行了“五均六管”,即在全國幾大城市里設“五均司市”負責管理市場,平衡物價,收稅和貸款;實行鹽、酒、鐵器官賣;錢由政府統(tǒng)一鑄造;收山林、池沼和農(nóng)商、手工業(yè)稅,表面好似有益于民,實際是王莽集團的又一次變相搜刮。王莽所用“五均六管”官,都是些大富商。如薛子仲、張長叔等人,都有家資數(shù)千數(shù)萬。這些人有了特權,便乘機收賤賣貴,投機倒把,大發(fā)橫財,幣制改革已給商業(yè)帶來嚴重的創(chuàng)傷,百姓更是一貧如洗。貧苦農(nóng)民無處謀生,就連上山打獵、放牧,以及捕鳥、捕魚、養(yǎng)家畜、養(yǎng)蠶、紡織,甚至縫補、算卦都要上稅。
除此之外,王莽還多次改動官名和縣名。如改大司農(nóng)為羲和,后改為納言,改少府為共工,改郡太守為大尹,縣令長為宰。先據(jù)《堯典》正十二州名分界,后又據(jù)《禹貢》改為九州。有的郡甚至五易其名,最后又恢復舊稱,他頒行五等爵,濫加封賞,卻把受封的人留在長安食祿,有的人因為俸祿無著不得不傭作為生,更多的官吏則競為奸利,受賄賂以自給。這些改革不僅不能解決社會矛盾,反而使社會矛盾加劇。貧苦農(nóng)民一旦觸犯了“新法”,就要被罰為官奴婢。因犯禁被捕,押解長安去服勞役的人一次竟達10萬之多。在王莽當政期間,還挑起了對東北和西南少數(shù)民族的戰(zhàn)爭,大量征發(fā)徭役和物資,使人民更陷入悲慘境地。王莽卻用搜刮來的民財肆意揮霍,大興土木,修建廟宇。
他還托言古時皇帝納120女致神仙,將民間女子大批選入宮中,供其淫樂。
王莽的改制未能挽救西漢末年的社會危機,反而使各種矛盾進一步激化,終于導致了赤眉綠林為主的農(nóng)民大起義,新朝遂告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