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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子豪:在偵探小說上,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

個人心緒與成長歷程常常是年輕寫作者初始寫作的主要題材,1994年出生的年輕寫作者董子豪卻有一點特別,他的寫作開始就拋開了這一環(huán)節(jié),而是創(chuàng)作了幾個情節(jié)豐富、不斷推演的中篇故事。

董子豪:在偵探小說上,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

董子豪

“在偵探小說上,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

個人心緒與成長歷程常常是年輕寫作者初始寫作的主要題材,1994年出生的年輕寫作者董子豪卻有一點特別,他的寫作開始就拋開了這一環(huán)節(jié),而是創(chuàng)作了幾個情節(jié)豐富、不斷推演的中篇故事,《動物園習題》即是其中之一,以偵探小說的外衣關涉動物的現(xiàn)實寓言和人性的欲望。

董子豪對偵探小說感興趣,究其原因在于它適合“出新”。無論是愛倫·坡寫出第一部偵探小說的開創(chuàng)性,還是柯南道爾的“演繹法”、錢德勒的“硬漢派”,他們所代表的偵探小說的“新的可能”為董子豪所崇敬稱道。他在自己的偵探小說里也試圖做出一點新意——將傳統(tǒng)意義上的兇手、手法與動機設置得足夠新穎,用連貫的動作取代推理的結構,這是他努力的方式。

在外留學于董子豪的寫作自然有影響,對另一種文化的親近、疏遠和比較開始了,在此之中他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種和解,在他看來,與人心的深淵與隔閡一樣,“這同樣是值得挖掘的故事”。

 

董子豪:在偵探小說上,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

Q1

《動物園習題》應該是考察你寫作的典型文本,以偵探小說的外衣指向人性的貪婪、欲望。最直觀的感受是,你的敘事能力——懸念設計、情節(jié)推演、真相剝離,在整個敘事節(jié)奏和結構中顯現(xiàn)出來,事實上你的寫作似乎并不久,但天賦可以從中一窺了。

董子豪:時間不久。我寫作應該是從2016年暑假回家打算集中創(chuàng)作幾個中篇故事開始的,《動物園習題》就是其中之一。其實這個題目正是從柯南道爾的名篇《血字的研究》(A Study in Scarlet)借用來的,此處“study”一詞當作“習作”講,中譯本或許是誤譯了。不過兩者稍有不同的是,福爾摩斯正要大展身手,我的偵探則在回顧他十年前經手的第一案時,意識到了巨大的失敗。我很懷疑他沒有能力再勝任我往后故事的主人公了。我寫作只有一個由頭,就是實在到了非寫不可的時候。我不敢說我有寫作的天賦,但我想寫作的欲望是與生俱來的,也是作為一個寫作者必不可少的。因此我這一時期的作品大都情節(jié)豐富,至于如何去推進,如何去烘托,倒真沒有仔細琢磨過,幾乎總能一氣呵成,有欠缺也就在所難免了。不過正如人們公推《獵犬》一篇為柯南道爾最完美的作品,我認為正是他的《習作》給了他作為寫作者的信心。

Q2

談談偵探小說的外衣這件事。其實于寫作而言,相較最深層的主旨來說包裝是什么類型的并不重要,但它應該也能透露寫作者的一點信息。為什么是一個偵探故事的外衣?

董子豪:因為偵探小說適合出新,而出新才是我的興趣所在。我在《動物園習題》中多次向愛倫·坡致敬,敬的不是他寫出了世界上第一部偵探小說,而是敬他的開創(chuàng)性。同樣,柯南道爾提出“演繹法”,使他不朽;錢德勒另辟“硬漢派”,得以躋身經典文學之列。然而偵探小說發(fā)展至今,備受文壇冷落,則是因為它高度地類型化了。這種類型化下,受限的不止是主人公是偵探,動作是推理,就連推理的過程都一一限定了。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首先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兇手、手法與動機,要設置得足夠新穎,將愛倫·坡筆下的動物誤傷人,或是柯南道爾的利用動物謀殺向前推進了一小步,就得到了有別于以往的旨趣。在小說的中間部分安排了偵探同真兇的一場對手戲,兇手既然無法對簿公堂,因而注定是徒勞的。這里是對動輒依憑著蛛絲馬跡,神勇破案,并發(fā)表長篇大論的解答模式的反諷。小說最后采用以連貫的動作取代推理的結構,一如動物的沉默。我認為不論是對真相,還是對主旨,都是最有力量的揭示。

Q3

與很多還在寫作個人心緒的年輕寫作者不同的是,你似乎已經脫開這一環(huán)節(jié)了?!秳游飯@習題》探討的并不是一個新話題——人與動物的相處,人從動物那里攫取的利益、動物的報復殺戮。

董子豪:我偶爾也會想要表達個人感受,但一般通過寫詩歌,而不大會把個人態(tài)度帶到小說中去,感覺那樣會沖淡相對獨立的人物塑造。我最早構思出這樣一個故事是源于當時的兩則社會新聞,一則是逃票的父親帶兒子翻動物園圍墻,結果落入虎口;一則是自駕進入野生園區(qū)觀光的一家人,由于中途下車,導致老虎傷人的慘劇。事件幾經反轉,我最終沒能弄清事情的經過,卻把兩件事越來越混淆起來。我決定僅憑這個模糊的印象,把故事擴充出來,就變成了現(xiàn)在的樣子。

 

董子豪:在偵探小說上,我嘗試做出一點新意

Q4

音樂、動物、魔鬼的影子,是吳佳燕評論里指出的這篇小說的三個關鍵詞,大致可以想到它們的指涉:音樂代表著人類文明、向上演進的外衣,欲望是魔鬼的影子,它根深蒂固地綁縛在人的身上,不加以克制便會露出反噬自身。這樣的推測是正確的嗎?它們所指的到底為何?你又如何將它們嵌入在小說的敘事里讓它們共同震顫出主旨呢?

董子豪:音樂對動物未必悅耳,人類的文明對動物未必不是一種冒犯。人類將自己的欲望強加在別的物種之上,這一點在結尾處已經點明了。但是從另一個方面來看,人類和動物之間未必就截然劃得兩清。人的進化過程就是人不斷擺脫自身動物性的過程,而“動物園”作為人類掌控大自然的象征,除了強加欲望以顯示人的自大,更代表了人類要將自身的動物性馴化并拘禁起來的愿望。人類在此基礎上得以構筑文明,而文明的手段卻是倚賴掠奪——掠奪動物,也掠奪同類。由此揭開了文章主題的第二個層次。斯汀娜薩奇夫人(莫扎特確實曾將那首小提琴曲獻給這位貴夫人的祖先,并非杜撰)所代表的動物性的貪婪,與猩猩表現(xiàn)出的人類才具有的縝密的復仇行為,通過窗上的“魔鬼的影子”連接了起來。她們于對方都是魔鬼,然而她倆的影子合而為一了。在這里,人類的優(yōu)越地位動搖了,文明的嘗試失效了。人類不斷地擺脫混亂,到頭來卻為混亂所困。這也正是文末“為人類的前途擔憂”所指。最后再簡單地談一談音樂。僅有混亂是不足以撐起一臺協(xié)奏曲的,必須有一支競奏的主樂器,這就需要引入第四個關鍵詞了,而它絕不該只是緊張故事中的調劑而已。對于我們的偵探,我是以極大的熱情去褒揚的。他正直、剛健、不經世故,闖入早已成形的混亂之中,得罪了一切混亂的肇始者,盡管這片混亂最終壓倒了他,以此就大加指責是不公平的。借用斯汀娜薩奇夫人引誘他的一句話:“噯,害死羅密歐的不是我的家鄉(xiāng)?!蹦敲词钦l殺死了羅密歐?他的青春氣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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