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辦刊,最首要的問題當然是經費。經費問題又分為二:一是開辦時的啟動費用,一是維持刊物的常規(guī)開支。三種刊物中,《新潮》存在的時間最長,《國民》次之,《國故》壽夭。這種分別與各自刊物的影響力和銷量有關,北大校方的不同態(tài)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刊物的命運。
《國民》雜志社成員較雜,而且辦刊相對社會化,北大校方不許他們在校內掛牌,《國民》雜志社只好在離北京大學不遠的北池子五十三號租了一大間房子(自1920年10月二卷三號開始搬到騎河樓妞妞房二號)。國民雜志社的啟動資金主要從“會費”上想法子。規(guī)定入社社員繳納“入社金”四元和“常年捐”一元(1919年11月修正的組織大綱改為二元),這樣,學生救國會各地會員加上雜志社成員一共兩百多人,合起來湊了1500多元??墒堑搅顺隹坝殖隽藛栴}。雜志社總務股主任魯學淇挪用了經費五、六百元,結果,本來計劃于1918年10月(一說8月)出版的一卷一號,不得不推遲到1919年1月出版。魯學淇也被國民雜志社開除。
《國民》雜志
《國民》雜志1919年5月???,至11月復刊,經費又成了一個難題,也沒有材料證明雜志社真的收到過“特別捐”和“社外捐助”。二卷一號出版于1919年11月1日,而二卷二號延至1920年6月1日方才出版,“本社啟事”上雖然聲明原因是“學潮關系及印刷事件”,但更可能是經費不足之故。“啟事”末稱:“茲印刷發(fā)行,均已改由泰東圖書館經理,以后當能按期出版”,之后《國民》上開始大量刊載泰東書局出版目錄和廣告。這也進一步表明當初的延期有經費問題的因素。
但這并未能挽救《國民》,二卷三號本原定1920年7月出版,結果又拖到了10月,雜志社的解釋是“嗣因受學校暑假及政府變遷之影響”,已經很難有說服力了,《國民》撰稿人并非全是學生,政府變遷與出版刊物何干?二卷四號更為難產,直到1921年5月1日才姍姍面世,并且就此成為絕響。這里面有社員星散,主要負責人如許德珩、陳寶鍔等出國,高尚德、鄧中夏等參加社會工作的緣故,但依靠泰東書局投資,凡事仰人鼻息,應該也是后繼者對將《國民》辦下去缺乏興趣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
1919年10月國民雜志社成立一周年合影
《新潮》和《國故》都屬于同人性學生刊物,不可能依靠會費或外界資助。“這時原發(fā)起的幾個人差不多都是苦讀書的窮學生,家庭負擔學膳等費已很吃力,再要為辦雜志向家庭伸手,是有困難的;即使束緊褲帶,節(jié)省出一些錢來,拼拼湊湊,也湊不出許多。”當時北京大學的學生團體,出刊物、辦活動,校方一般也不予資助。唯一的辦法就是通過相熟的老師作為特例向校方請求援助。
《國故》月刊通過劉師培、黃侃等人向蔡元培陳述,蔡元培答應“經費墊辦”,開辦費300元,“俟社中經費充裕再行償還”,而維持下去的辦法也無非是“經濟由本社募捐”。
相比之下,《新潮》得到的待遇要好得多。新潮社找的是文科學長陳獨秀,因為他“正提倡新文化”,居間說合作保的還有胡適。本來說好由學校出資,但是北大雜志團體方興未艾,“一時出了幾個,更有許多在醞釀中的”,校方不可能一一補助,但又不能過失公平,“于是乎評議會議決了一個議案,一律改為墊款前三期”,但是傅斯年等人寫信給評議會,強調《新潮》銷路很好,而且學校答應《新潮》出資在前,議案在后,最終評議會同意維持以前的方案,即“發(fā)行由北大出版部負責,印刷由該部附設的印刷局負責”,“銀錢出入由學校會計課負完全責任,社的干事概不經手銀錢”。李大釗還從圖書館的房子里撥出一間來作為新潮社的編輯部。而且《新潮》經費比起《國民》和《國故》來都充足和穩(wěn)定得多。
新潮社成員合影
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當時北京大學文科主其事者,大部分是《新青年》的同人。《新潮》從人員組成到出刊宗旨,都與《新青年》最為接近。領導者也很受學校負責人的賞識。而胡適對《新潮》的創(chuàng)辦“出力最大”,后來評議會維持對《新潮》資助的原案,胡適在其間也起了很大作用。正是依靠校方和師長的鼎力支持,《新潮》才能維持創(chuàng)辦時“除北京大學的資助外,決不受私人一文錢的資助”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