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從地窖到頂樓:《布汶的星期天》的出場
提起年鑒學派,人們一般會想起馬克·布洛赫與呂西安·費弗爾共同創(chuàng)辦的《經(jīng)濟與社會史年鑒》期刊,想起年鑒學派結構性與總體性的史學觀念,并想起那個經(jīng)典的年鑒學派敘事,即年鑒的創(chuàng)辦從根本上是對以德國蘭克學派為代表的實證主義史學的不滿,認為他們“對政治史、政治事實、戰(zhàn)爭等的長久迷戀,過分夸大了事件的重要性”,并且過分強調所謂的大人物,以及將自身迷失于對起源與編年的探求之中。因此,以布洛赫和費弗爾為代表的年鑒學派更加重視非政治史的社會史、經(jīng)濟史與心態(tài)史的研究。這種對年鑒學派創(chuàng)立的敘事并無多大錯誤,不過卻忽略以下情況:在1900年左右,史學界便已充滿對政治事件史的批評,以及呼吁結合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等新興學科建設新史學的風潮,而年鑒學派本身也是在這種史學氛圍中形成。
《地中海與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世界》書封
當然,若要論及人們何以對年鑒學派有如此印象,年鑒學派第二代費爾南·布羅代爾可謂功不可沒。作為繼承費弗爾執(zhí)掌第六部的年鑒學派領袖人物,布羅代爾將歷史學與社會學、經(jīng)濟學的綜合研究發(fā)展到了極致。在其名著《地中海與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世界》中,布羅代爾提出了自己的三時段理論。在他看來,歷史研究有三種值得注意的時段:首先是長時段,即人與環(huán)境之間幾乎不受時間影響的歷史;其次是中時段,即緩慢變化的經(jīng)濟、社會與政治結構史;最后是短時段,即如地中海上微不足道的漣漪一般的稍縱即逝的事件。布羅代爾極端地拒絕了人物與事件在歷史敘事中的地位,他認為,應將這些細枝末節(jié)的書寫納入環(huán)境對其的限制作用中。正如彼得·伯克所評論的那樣:“布羅代爾關心將個人與事件放到語境、它們的背景之中,他讓它們變得可以理解,但代價是揭示其在本質上是無關緊要的?!盵1]
1950與1960年代,那些受惠于布羅代爾的年鑒第三代們,同樣沉迷于對事件的摒棄、對社會經(jīng)濟結構的執(zhí)著以及對經(jīng)濟數(shù)據(jù)等統(tǒng)計資料的迷戀中。彼時的伊曼紐爾·勒華拉杜里極端強調計量的重要性以及計算機處理數(shù)據(jù)將帶來的經(jīng)濟社會史等總體性研究的進一步拓展,這當然是其受拉布魯斯與布羅代爾影響的結果。但若聯(lián)想到勒華拉杜里本人后來成為微觀史學轉向的先驅,便不能不感到反諷,并意識到布羅代爾之后的年鑒學派的嬗變。
年鑒學派在第一代時除社會經(jīng)濟研究之外,同樣關注對心態(tài)史的研究。布洛赫的《國王神跡》與費弗爾的《十六世紀的不信教問題:拉伯雷的宗教》皆是此中翹楚。而年鑒第三代如同“祖父定律”一般繼承了這一點——在他們的學術生涯中期,不止一人放棄了曾經(jīng)的經(jīng)濟基礎或人口研究,轉而思考文化的上層建筑。有些研究者,如勒華拉杜里的《蒙塔尤》與《羅芒狂歡節(jié)》所示,選擇了微觀的研究路徑,這無疑是對布羅代爾排斥心態(tài)史與強調總體史學的反動。在這一“從地窖到頂樓”的轉換中,更多曾經(jīng)被忽視的現(xiàn)象被“以新的跨學科方法”納入史學研究領域之中。然而伴隨這種多樣化而來的,也是史學的“碎片化”。即使龐大如年鑒學派,在這一“文化轉向”與“微觀轉向”的風潮中,也再難以像布羅代爾時代那樣,以一個大致統(tǒng)一的史學方法論定義學派自身,更多只是一個松散的聯(lián)盟。[2]
本書的作者喬治·杜比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作為歷史學家登場的。他雖非布羅代爾的直系門生,卻因與芒德魯?shù)热私缓眠M入年鑒學派的圈子。從某種意義上講,杜比靠近年鑒學派自有其淵源:其人對農村社會的關注接近于布洛赫,對地域史的重視亦有費弗爾的影子,而對心態(tài)史和記憶的重視同樣受惠于兩者。杜比也受布羅代爾的影響,寫下充分重視結構的《中世紀西歐的農村經(jīng)濟與鄉(xiāng)村生活》等著作。不過在新舊典范更替的1970年代,杜比也與年鑒學派第三代的好友與同事勒高夫、勒華拉杜里等人共同參與到史學革命之中。而我們今天所要介紹的喬治·杜比的這本《布汶的星期天》,正出版于新舊交替時代的1973年。它本身帶有新文化史轉向的若干蹤跡,卻又牢牢根植于年鑒學派的結構分析傳統(tǒng)中,堪稱新舊典范的完美結合。[3]
事件、結構與記憶:解評《布汶的星期天》
馬克·布洛赫曾說:“年鑒學派并不天然地厭惡政治史和事件史,只是在更新觀念的過程中需要先滌清舊的思路,所以沒有精力來先寫事件史?!边@種說法暗示了一種對新的事件史的呼吁,即若在新的史學觀念確立之后——在年鑒學派那里,這無疑指對歷史的結構性分析的確立——那么事件史的書寫仍是可取的。而杜比的本書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對布洛赫這一斷言遲來的確證。用杜比在引言中的話講:“只有將事件的符號重新置于當時它所屬的文化系統(tǒng)中,才能對其做出恰當?shù)慕忉??!被谑录奶厥庑?,隱藏其間的深層信息會揭露出日常生活中人們很少或從不談及的東西,這也體現(xiàn)出研究事件對理清歷史結構的意義。除強調事件與結構的作用外,杜比同樣強調了記憶的重要性,他力圖探求對事件的感知是如何擴散、失真、被想象或遺忘。因此,我們可以從事件、結構與記憶這三個方面入手去把握杜比的思想。
《布汶的星期天》書封
在第一部分“事件”中,喬治·杜比試圖借助布列塔尼人紀堯姆的敘述來展開。紀堯姆是布汶之戰(zhàn)的主角菲利普·奧古斯都身旁的文學近臣,也是布汶之戰(zhàn)的親歷者與見證者。在他所續(xù)寫的里戈的《菲利普·奧古斯都武功歌》的后半部分中,我們能看到來自卡佩王室官方對這一事件最直接、最清晰的記述。不過在此之前,為了讓讀者對此次事件發(fā)生的情況大致有所了解,杜比首先介紹了布汶之戰(zhàn)的舞臺與演員。
杜比以紀堯姆對女人在這次戰(zhàn)爭中的忽略談起,介紹了舞臺上的第一個演員——騎士,既闡釋了騎士三個等級理論中執(zhí)劍征戰(zhàn)的地位,也說明了彼時騎士所經(jīng)歷的武器與裝備的革新;其次是法方陣營的演員:首要的國王菲利普·奧古斯都,他前半生的功績、他的血統(tǒng)與合法性以及國王在彼時政治秩序中的地位;接著是伯爵與各個大貴族們,他們經(jīng)由姻親與封建制度構成了人際關系網(wǎng),他們的利益動機與愛恨情仇;然后是手持武器參與戰(zhàn)爭或出謀劃策的教士;最后是無名的公社民兵們。接著是聯(lián)軍陣營:經(jīng)由英格蘭國王無地王約翰資助,由神圣羅馬帝國皇帝奧托、佛蘭德斯伯爵斐迪南與布洛涅伯爵雷諾率領的敵對一方,他們各自的人際關系網(wǎng)以及利益訴求,以及不能出現(xiàn)在“正義”陣營的布拉班特傭兵們。在簡要點出戰(zhàn)爭的空間舞臺布汶之后,作者又梳理了戰(zhàn)爭爆發(fā)的政治背景:被十字軍東征與遏制摩爾人等事件糾纏起來的,在12世紀后期到13世紀初不斷加強集權的歐洲基督教世界四大勢力——教皇、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法蘭西國王與英格蘭國王,以及之間的沖突。教皇與法蘭西國王菲利普·奧古斯都站在一起反對意志對立的國王奧托,支持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腓特烈二世;而奧托是英格蘭國王約翰的外甥,出身安茹家族的約翰既是英格蘭國王,同時也是法蘭西國王治下最大的封臣與心腹之患。在布汶之戰(zhàn)十年前,他便被法蘭西國王剝奪了諾曼底與安茹的封地,之后便處心積慮地尋求復仇?!笆侨铡币欢沃苯右霭驳铝摇ざ疟雀膶懙募o堯姆的原始記述,帶有鮮明的中世紀武功歌與通俗化的王室宣傳色彩,但同樣具有清晰且盡量切近真實的敘述與流暢易讀的文學性。
在這本正文內容僅一百九十頁的小冊子中,第二部分“解評”占了一半篇幅,可見這部分內容實際才是本書的重點。相較于第一部分對舞臺和演員的直接刻畫,這部分則是對形成這樣的舞臺與這些演員的社會處境和思想觀念的分析,即年鑒學派一直以來強調的結構視角與整體性研究。不過“解評”主要研究公元一千年后至十三世紀的政治結構、社會經(jīng)濟與思想文化的變動。若用布羅代爾的三時段理論去思考,其實更近于中時段的研究。
杜比從四個角度展開本章的寫作。其一是和平。在杜比看來,相較于公元一千年之前歐洲人對戰(zhàn)爭習慣性的接受,在公元一千年之后,人們的戰(zhàn)爭觀發(fā)生了巨大變化。這無疑歸因于基督教的普及與鞏固——人們將暴力與傲慢視為惡,而和平則是上帝應允的善。在這一時代,唯有為保護信仰與復仇的戰(zhàn)爭才符合正義。然而,由于加洛林帝國崩潰到公元十一世紀的封建革命(杜比稱之為“千年之變”),國王與大領主實際無法承擔仲裁復仇與維護秩序的職責,人們只好祈求教會出面維護上帝的和平。教士們將執(zhí)劍的權力限制在貴族等級之內,并對這些躁動不安的人們進行教化,以十字軍運動為號召,讓他們將野蠻發(fā)泄在對異教徒的征戰(zhàn)中。隨著教會階序化的發(fā)展與教皇的集權,這一教會主導下的上帝的和平也擴大了自身的范圍。到了十三世紀初,在法國南部,由于王權在此處的衰弱與封建化的徹底,這里堡壘林立、盜賊橫行,而教會只好依賴第三等級的勞動者為和平事業(yè)做貢獻。然而虔誠的第三等級拿起武器后便意識到自身的力量,如今他們不再認可貴族與等級秩序的必要性,這便發(fā)展成了異端——即純潔派。為打擊這種異端,教會認可了來自北部的王權對南部的征服。而在中世紀盛期的法國北部,雖然卡佩王室一度淪為“法蘭西島伯爵”,但隨著其經(jīng)濟實力的擴展,他們也開始效仿諾曼底公爵等領主,意圖借由實現(xiàn)公共和平的目的,將維護秩序與發(fā)動戰(zhàn)爭的權力收歸己身。在上帝和平的神圣號召下,王權逐漸成為公共權力。
在第二小節(jié)“戰(zhàn)爭”中,杜比以金錢之于作戰(zhàn)的方方面面切入。對騎士而言,戰(zhàn)爭是其獲得財富的最佳聚斂方式,而財富也使得他們可以借由上繳金錢抵消自身參戰(zhàn)的封建義務。這部分金錢除了落入仍舊參戰(zhàn)的貴族手中,還制造出了一批雖非貴族卻參與戰(zhàn)爭的傭兵。作為三個等級的例外,他們被貴族與教士摒棄,但無可置疑的是,他們的短刀雖非高貴的象征,但其流動與參戰(zhàn)卻帶來了財富的聚集與轉移,以及作戰(zhàn)能力的提升。杜比接著刻畫了彼時騎士階層的一項重要活動——比武。在已成年但因暫時不能獲得領地成為領主的青年貴族的過渡時代,比武成為他們最重要的活動。盡管教會因意外死亡的發(fā)生禁止了比武,但由于金錢與榮譽的誘惑以及對勇武美德的追求,騎士們仍樂此不疲地參與這一活動。這也成為他們磨練武藝的最佳方式。賭博與贖金使得這些并不富有的騎士們甘愿冒險,而比武現(xiàn)場的需要與慷慨的美德要求也使比武成為一種集市、一種經(jīng)濟流通手段。不過彼時的騎士也并非只是粗俗的武者,他們有自身的文化:教會創(chuàng)建的騎士團要求人們節(jié)制并為信仰而戰(zhàn),但深受亞瑟王傳說、騎士武功歌與家族神話影響的騎士們更在意的是勇武、慷慨以及在女性面前施展風度等騎士價值。在這一小節(jié)的最后,杜比考察了戰(zhàn)爭作為一種劫掠活動——它引起人們逐利的欲望。為了更好地獲得俘虜身上的贖金,活捉而非殺死敵人成為戰(zhàn)爭的準則。
與戰(zhàn)爭不同,戰(zhàn)斗并非掠奪活動,而是秩序的延伸,是作為神意裁判方式的決斗的擴大化,是為了以命運的結果終結某種紛爭,而非通過不斷的戰(zhàn)爭與妥協(xié)去構成這種紛爭。作為一種神圣的宗教典禮,戰(zhàn)斗有自身的儀式:合適的場地、演說與開戰(zhàn)前對神恩的祈禱,以及合乎圣三一的排兵布陣。也正因此,上帝才能將最終的判決顯示給命運之爭中的雙方。
最后則是勝利。王室和貴族的文學新貴贊嘆于那些在戰(zhàn)斗中顯示出騎士美德與勇武的騎士,記述了他們精湛的技藝。但在這種記述背后,對利益的考量仍是參戰(zhàn)者實際關注的焦點。布汶之戰(zhàn)在此體現(xiàn)為兩種對立的教士生活觀:在利益驅動下又顯示出某種改革精神的奧托與約翰,以及維護教會與秩序利益的菲利普·奧古斯都。戰(zhàn)斗之后,菲利普獲勝,他取得了榮耀,擊敗了敵人,粉碎了陰謀,從贖金中獲得了財富,并在巴黎民眾的歡呼中讓王國化作實體。他的余生都在和平與秩序中度過,法蘭西的王權由他大大擴展,而其去世之后卡佩的統(tǒng)治已然穩(wěn)固。
在第三部分“傳奇”中,杜比從事件現(xiàn)場,與構成這一事件現(xiàn)場的結構分析中走出,開始告訴我們事件之后的故事:事件在人們心中如何演變,而這一演變又體現(xiàn)著怎樣的時勢。杜比首先介紹了歷史學——尤其是編年史,在中世紀基督教修道文化中的意義與傳承,而在王權復興的背景下,來自宮廷的記述也逐漸增加。其后,他用一種歷史記述的政治地理學考察了布汶之戰(zhàn)——當時西歐世界留下的文本中對布汶之戰(zhàn)記述的集中、缺失、豐富與簡略的意義,并從德意志與英格蘭的文本中看到了來自戰(zhàn)場另一邊的觀點。接著杜比考察了事件最重要的記述者紀堯姆的另一文本——《菲利普·奧古斯都史詩》。與武功歌不同,這一文本中的舞臺燈光有所變化,更傾向于塑造敵人的邪惡,并以此召喚出法蘭西作為民族身份認同的出場。而在穆斯克、里歇爾與蘭斯吟游詩人的記述中,故事增添了原本并不具有的情節(jié):菲利普國王將王冠置于地,向騎士們演講,并要求更有能力之人成為國王以保衛(wèi)法蘭西,而最終在騎士的擁護下英勇殺敵,顯示自身與王冠相稱。杜比指出,這一情節(jié)并非這些作者對于“騎士與貴族仍有超越王室權力的政治可能”這一時代的追念,而是對因王冠接觸大地成為集體象征,并以勝利作為第二次神圣加冕的法蘭西君主制的歌頌。
14世紀之后,菲利普·奧古斯都的偉業(yè)被其孫圣路易所遮蔽,逐漸不再被人提及,直至19世紀的奧爾良時代才再次浮上水面,而這正是現(xiàn)代民族國家穩(wěn)固之時。每一位近代的歷史學家都以其自身目的對布汶之戰(zhàn)進行了強調與遮蔽:梯也里以之作為過去的中間階級與底層階級愛國心的確證,米什萊對布汶之戰(zhàn)的不屑則體現(xiàn)出他的反教權與反君主制情緒。在普法戰(zhàn)爭之后,作為對德屈辱的心理補償,布汶之戰(zhàn)成為法國人的民族象征,是愛國情緒的體現(xiàn)。不過在這個基礎教育的共和國里,被強調的并非貴族與國王,而是那些在戰(zhàn)役發(fā)生時并不受重視的公社民兵們。1945年二戰(zhàn)結束后,布汶之戰(zhàn)又逐漸被人淡忘。無疑,在歐洲聯(lián)合的大背景下,這一象征法德民族矛盾的事件的地位有些尷尬。在本書最后,杜比提出了疑問:如何在戰(zhàn)爭被逐出記憶畛域的時代,去記憶這樣一場以戰(zhàn)斗決定自身命運的事件?
人類學、政治文化與記憶的多重綜合:《布汶的星期天》的創(chuàng)新與學術史意義
《布汶的星期天》雖是一本面向大眾讀者的小書,但其中的方法論創(chuàng)新與史學寫作實踐卻使其成為一流的史學名作。挪用杜比本人的話講,可謂“一書之微,亦有遠旨”。然而因此,要對其創(chuàng)新進行總結也并非易事。好在作者在“序”中給了我們提示:在作者看來,他是從三個層面進行這一研究的。
第一點是人種學,即人類學——“將布汶之戰(zhàn)中的士兵視作異族部落,觀察他們的行為舉止、吶喊、激情以及令其癲狂的幻覺中的種種獨特之處”。自誕生之初直至今日,人類學的核心特點之一便是其研究對象為“異族”。而在杜比進行書寫的1960、1970年代,風頭正盛的正是以列維-施特勞斯為代表的結構主義人類學。借助這一視角,人類學家得以陌生化地認識與其自身存在不同的人類社會,并由此看出這些社會中的象征與結構。而在杜比這里,他采取人類學方法的原因便在于這種陌生化。他反對那些將布汶之戰(zhàn)中的人類心理全然等同于現(xiàn)代人的政治史做法,因此試圖透過這種陌生化去考察彼時國王與貴族、騎士與平民所思所想的獨特性與自身的演變邏輯。當然,杜比并未陷入人類學方法帶來的自我本位主義取向。在全書的最后,他將布汶之戰(zhàn)時期人們以信仰之戰(zhàn)決定命運的行為,與今日以弗朗哥等獨裁者為代表的在取得僭主權力后再借助信仰將自身合法化的行為形成對比,雖未直接提出批評,卻暗示了古今之別下的某種共性。
第二點是政治文化。在杜比那里,將事件放在戰(zhàn)爭、休戰(zhàn)與和平的大序列與長時段分析中,是為了更精準地界定政治的范疇,并更好地理解當時神圣與世俗是如何交織的。如上文對全書第二部分的概括所述,杜比力求在事件背后分析的,是結構起事件的人們的行動與觀念何以形成。他梳理了在和平號召下王權與教權的演變,以及人們對公共權力想象的變化;梳理了彼時人們對神意與虔誠的理解、將戰(zhàn)斗作為宗教行為的意義。同時,即使是在年鑒傳統(tǒng)中占據(jù)重要地位的“經(jīng)濟”,在本書中也更多作為影響人們“錢”的觀念性存在,刺激著人們的想象和欲望,并制約著不同階層人們對自身的定位與如何合適地進行行動與生活。這并不代表杜比忽略了社會經(jīng)濟基礎——事實上他在本書中多次強調商業(yè)發(fā)展對卡佩王室王權的影響——但我們仍不難從中看出某種更注重意識形態(tài)與思維體系研究的取向,而這正是新文化史進行歷史書寫的出發(fā)點。[4]
第三則是記憶。在杜比看來,重大事件之所以有價值,便在于它的影響被“見證者的回憶和歷史學家的幻想不斷放大”,在于它的影響被人們長時間地談論,在于它的爆發(fā)所引起的物議沸騰。因此,若不去考察事件發(fā)生后人們對它的記憶、遺忘與變形,便可能錯失事件的多重意義。在杜比對記憶的處理上,我們不僅能看到年鑒學派第一代在斯特拉斯堡時期與社會心理學家、集體記憶提出者莫里斯·哈布瓦赫交好并提出心態(tài)史研究的蹤跡,也能看到80年代后半期,在大革命正統(tǒng)與修正學派的爭論中,人們對民族記憶的關懷導致的記憶史學的勃興——如皮埃爾·諾拉主編的巨著《記憶之場》——的前奏。[5]當然,研究歷史記述與記憶為我們處理事件的身后史,并將作為敘事存在的事件歷史,視作每一個時代的當代史提供了便利,但同時也存在導致“一切歷史都是敘事”,因而不存在真實歷史的后現(xiàn)代史學質疑的風險。[6]杜比雖未直接處理這一問題,但在對歷史書寫趣味的強調,以及對布列塔尼的紀堯姆所做記述“做到最大程度的真實”“清晰詳實,沒有過度曲意逢迎,亦不刻意炫耀學識或濫用修辭”的肯定性評價中,也側面堅守了歷史書寫有其意義的態(tài)度。
《記憶之場》書封
總體而言,盡管本書存在作為戰(zhàn)役史卻對戰(zhàn)爭藝術著墨不多的遺憾(杜比本人的建議是參考維爾布魯根的專著),《布汶的星期天》仍堪稱一部杰作。如同布汶之戰(zhàn)本身立足在法蘭西君主制發(fā)展與中世紀歐洲經(jīng)由封建革命走向民族國家的轉折點一樣,本書的寫作本身也立足在史學革命的轉折點上。這使得它有一種難能可貴的綜合態(tài)度:除了勒高夫所稱贊的“結構與事件的綜合”外,本書也是優(yōu)美的寫作藝術與嚴謹?shù)氖穼W分析的綜合——是中世紀武功歌與法國小說奠定的敘事傳統(tǒng)與布羅代爾式的時段-結構分析的綜合,社會經(jīng)濟史研究與文化史轉向的綜合,古典文獻與當代跨學科方法的綜合,公眾史學與專業(yè)歷史研究的綜合。相較于標志著年鑒學派轉型的另一巨著《蒙塔尤》,本書一面更加重視總體性分析,沒有那么微觀;一面卻在敘事上遠勝于后者分門別類的社會科學式瑣碎敘述。本書繼承自布羅代爾與年鑒傳統(tǒng)卻不失之枯燥,啟發(fā)新文化史與記憶史研究諸家卻未陷入其后現(xiàn)代困境之中?!恫笺氲男瞧谔臁吩诹舸?、改寫、形塑人們的憶的同時,其自身也已成為法蘭西民族記憶之場的一部分。
注釋:
[1][美]彼得?伯克著《法國史學革命:年鑒學派,1929-2014》(第二版)劉永華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第55頁。
[2]有關年鑒學派的發(fā)展歷程,參見[美]彼得·伯克:《法國史學革命:年鑒學派,1929-2014》(第二版),劉永華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版。
[3]關于喬治·杜比本人的生平,參見本書譯者后記,[法]喬治·杜比:《布汶的星期天》,梁爽、田夢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262-267頁。
[4]有關新文化史的介紹,可參[美]林·亨特主編:《新文化史》,姜進譯。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5]有關記憶史學的研究,參見[法]皮埃爾·諾拉主編:《記憶之場:法國國民意識的文化社會史》,黃艷紅等譯。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
[6]有關后現(xiàn)代史學的相關問題,參見[美]海登·懷特:《元史學》,陳新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1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