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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山寺的“生意經(jīng)”:“板渡的墨跡”背后的僧侶與海商

公元1245年(宋理宗淳祐五年),位于南宋都城杭州的徑山寺的住持無準師范(1179—1249)致信日本博多新建承天寺的住持圓爾辨圓。

公元1245年(宋理宗淳祐五年),位于南宋都城杭州的徑山寺的住持無準師范(1179—1249)致信日本博多新建承天寺的住持圓爾辨圓。徑山寺是中國最負盛名的禪宗寺院之一,博多的承天寺也是一座禪宗寺院,建在唐房附近的圣福寺旁。在信中,師范住持對承天寺僧人在1242年的大火后協(xié)助重建徑山寺一事表示感謝:

又荷遠念山門興復重大,特化千板為助,良感道義。不謂巨舟之來為風濤所鼓,其同宗者多有所失。此舟幸得泊華亭,又以朝廷以為內(nèi)地不許抽解,維持一年,方得遂意。今到華亭,已領五百三十片。其三百三十片尚在慶元,未得入手。余乙百四十片,別船未到。

除了報告這些木板的狀況外,師范還在這封信中提出,他將再給“謝綱使”寫一封信,以表達他的感激之情(謝綱使是博多一位成功而有實力的中國商人)。

這封信被現(xiàn)代學者命名為“板渡的墨跡”,保存在東京國立博物館(圖4)。這一系列往還的書信中至少有五封留存了下來,它們?yōu)槁?lián)結(jié)中國和日本的宗教-商業(yè)網(wǎng)絡中許多未被揭示的部分提供了詳細而寶貴的信息。

“板渡的墨跡”


佛門師徒,供養(yǎng)人和委托人

師范住持的書信指出了木材交易中的三個關鍵角色:師范本人、圓爾辨圓和謝綱使。其中,圓爾辨圓是將師范和謝綱使聯(lián)系在一起的人。在圓爾辨圓擔任博多承天寺住持之前,他從1235年至1241年在徑山寺學習,師從師范。1241年圓爾返回日本后,兩人依舊保持通信。圓爾和謝綱使之間的關系可以追溯到更早,謝綱使不僅是一位海商,還是承天寺的創(chuàng)建者和最大供養(yǎng)人,圓爾之所以能成為承天寺的開山住持,主要是因為他與謝綱使關系密切。

“綱首”謝國明原籍杭州(徑山寺所在地),可能早在“板渡”之前就在博多定居了。謝國明娶了一位日本女子為妻,在櫛田神社附近有一幢房子,是博多中國商人中備受尊敬的核心人物。謝國明是一位罕見地有據(jù)可查的人物,他與圓爾的友誼以及對圓爾的資助使其在鐵牛圓心所著圓爾傳記《圣一國師年譜》中占有很大篇幅。本文討論的現(xiàn)存信件進一步補充了他和師范之間互動的信息,另外有兩份文件記錄了1253年的一場訴訟,涉及謝氏死后不久其遺孀失去了對一個近海島嶼的控制權。通過有關謝國明的豐富史料,我們可以更近距離地了解居住在博多的中國商人群體,確切了解他們?nèi)绾卧诓┒嘟⒑挽柟套约旱幕?,又如何將自己的影響力擴展到更遠的地方。

謝國明的商界地位和影響力幫助他與圓爾建立了密切的聯(lián)系。1232年,當圓爾在博多等待乘船前往中國的機會時,有位附近大山寺的僧人威脅要襲擊他,大山寺是前文提及的著名的延歷寺的一個分支。根據(jù)圓爾的傳記,沖突源于大山寺所屬的天臺宗與圓爾信奉的新興禪宗之間的競爭。這種緊張關系由來已久,正如第四章所述,12世紀末,榮西在九州和都城京都推廣禪宗時,均遇到了一些來自更成熟的佛教宗派的阻力。然而,這種競爭的利害關系并不局限于對佛教教義的不同理解,在榮西的時代,僧侶們也在爭奪當局的庇護。而且正如下文進一步揭示的,實際上海外貿(mào)易的利潤也產(chǎn)生了相當?shù)挠绊?。圓爾之所以安然度過這次危機,完全是因為謝國明將他庇護在其櫛田神社附近的房子里。在1235年最終前往中國之前,圓爾在博多逗留了近三年,在此期間,他一定與謝綱首建立了密切的關系。

圓爾在中國學習了六年,于1241年回到博多,他對于中國和日本的佛教教義都非常精通,并和中國僧侶建立了聯(lián)系。一群中國海商在港口熱情地歡迎他歸國,并邀請圓爾去講學,一位海商甚至為圓爾畫了一幅肖像以表達對這位佛教大師的敬意。如第四章所述,博多的許多中國商人都對佛教有著強烈的感情,他們從一開始就積極參與禪宗在日本的傳播。和過去一樣,像謝國明這樣的博多海商對佛教表現(xiàn)出了真正的興趣,他們自己往往也是佛教俗家弟子。圓爾在中國的經(jīng)歷無疑拉近了他與中國商人群體的距離,因為他們無疑將圓爾視為聯(lián)結(jié)博多和中國東南部的重要紐帶,而這是他們關系網(wǎng)絡中最為重要的兩個節(jié)點。

第二年,謝國明建造了承天寺并邀請圓爾擔任開山方丈。圓爾就任后,通過獲得恩師師范的支持來努力提高承天寺的聲譽。在一封寫于1242年的信中,師范提到他應圓爾的請求將自己的書法作品寄往承天寺以作為各殿的匾額。師范還在信中寫道,他擔心自己的題字經(jīng)由工人鐫刻到匾額上后,對于承天寺這樣大型的寺院建筑來說會太??;如果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他很樂意再寫一套新的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這封信中,師范提到了1242年那場焚毀徑山寺的大火:“山中壬寅二月復罹火厄,荷圣君朝廷降賜及檀越施財,今幸有緒,不勞念及也?!比欢?,圓爾能夠讀懂字里行間的言外之意,他想為昔日的恩師和寺院做些什么,尤其是想到師范慷慨地將自己的墨寶贈予承天寺。如上一節(jié)所述,在中國購買日本進口木材比購買國產(chǎn)木材更便宜,而在短時間內(nèi)獲得大量用于重建的木材是一項艱巨的任務。因此,圓爾從日本運來木板,無論是否是捐贈,對師范都是極大的幫助。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在“板渡”過程中活躍的網(wǎng)絡的基本關系是如何形成的。師范與圓爾之間多年的師徒關系,以及謝國明與圓爾之間供養(yǎng)人與委托人的關系都非常穩(wěn)固。此外,由于三人在各自的領域都是既有權力又有威信的人物,他們可以很輕易地利用自己的宗教和商業(yè)關系,將中國和日本、僧侶和商人聯(lián)系在一起??紤]到這一時期僧侶在商人的幫助下頻繁來往于中日之間,其他僧侶和商人之間也一定存在類似的師徒關系和供養(yǎng)人-委托人關系。這些聯(lián)系構成了中日海上關系網(wǎng)絡的核心。

承載貿(mào)易使命的板渡

雖然師范、圓爾和謝國明是促成向徑山寺運輸木材的核心人物,但他們遇到的困難促使更多的人參與了這次貿(mào)易,這也說明三人建立了多線網(wǎng)絡。航行中的事故大大增加了整個貿(mào)易過程的復雜性,因此學者們對于這一過程有不同的解釋。下面的敘述旨在澄清幾個迄今為止都被誤解的關鍵點。

1243年,圓爾在寫給恩師師范的信中說,他深思熟慮后,擔心徑山寺獨自籌措重建資金仍有困難,于是聯(lián)系他富有的贊助人謝“綱使”,后者籌集了100塊大型木板運往徑山寺。圓爾和謝國明希望這些木材可以用來重建佛堂并將木板標記為“道德利物”。他們從1242年八月開始籌備運輸,到1243年一切準備就緒。圓爾的信揭示了另一個有趣的細節(jié):盡管師范確信“一切都在掌控之中”,但圓爾依舊通過某種方式——也許是通過信使——得知佛堂尚未修復。這一信息在后來的一封信中得到了證實,它進一步說明了從日本運來的木材的至關重要。

雖然圓爾說謝國明收集了100塊木板,但1245年師范的信中提到他們在等待的是 1000塊木板。如何解釋這種差異呢?榎本涉認為,“100塊木板”是“1000塊木板”的謙虛的表達。不過,我認為,還有另一種理解方式:既然圓爾在信中指明這100塊木板的功用,并稱其為“道德利物”,那么另外900塊木板可能是以其他名義收集的。或許,只有最初的100塊木板是出于“功德”而捐贈的,而其余的都是徑山寺訂購的商品。此外,既然本章開頭所引的信件表明師范知道圓爾和謝國明運送了1000塊木板,而不是原來的100塊,那么圓爾一定在另一封信中告知了師范木板的總數(shù)是1000塊,但這封信現(xiàn)已不存。

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整套書信并沒有被完整保存下來。例如,從現(xiàn)存的信件中,我們無法知曉徑山寺何時以及如何得知承天寺送來了1000塊木板,也無法確定約定的付款金額。師范在1245年的信中寫道:“去秋初,能上人來收書(給圓爾的信)。”但我們并沒有師范1244年的信件。在1242年到1245年之間,師范可能給圓爾寫過其他信件,但它們并沒有留存下來。信件在遞送過程中丟失并不罕見:師范在1242年的信中提到,他是從圓爾的回信中才得知自己的上一封信并沒有送達。圍繞“板渡”的這些細節(jié)非常重要,不僅因為它們展示了這一遠程貿(mào)易的基本機制,這是其他地方?jīng)]有記載的;還因為它們代表了當時也存在于其他寺院和商人之間的主流貿(mào)易模式的各個方面。

現(xiàn)存書信大多作為佛教高僧書寫的書法名帖保存在日本,在茶道表演中作為珍貴的裝飾品備受珍視。例如,在師范為承天寺匾額題寫的書法作品中,有一幅名為“潮音堂”的作品,曾歸著名茶師小堀遠州(1579—1647)所有。他在一次茶會上自豪地展示了這幅作品,并宣稱一個字就價值1000兩(ryō)黃金。然而,從日本寄往中國的其他信件大多已經(jīng)遺失了。

信中的措辭也值得注意。在師范的信中,他用“助”字指稱承天寺運送的 1000 塊木板。圓爾信中的“道德利物”一詞似乎也表明他們不涉及任何財物交易。這些文字將“板渡”描繪成一種慷慨之舉和單純的贈禮,但它們其實是用佛教語言掩蓋交易商業(yè)性質(zhì)的絕佳例證。

德敷是徑山寺中地位僅次于住持的財務主管(監(jiān)寺),他的一封信揭示了“板渡”航行中許多耐人尋味的實際問題。如果沒有這封信,現(xiàn)代歷史學家可能會將徑山寺和承天寺之間的木材交易解釋為簡單的贈送。德敷致圓爾的這封信寫于1245年,與師范的那封信時間相近。德敷提到他的信中附有師范的信,因此這兩封信一定是一起寄來的。

德敷致圓爾的信


德敷在開頭格式嚴謹又簡短地感謝了承天寺的幫助,之后他寫道:

惟是去歲五月,大舟抵此。適德敷之平江督視田畝,彼時付托不得人,失于區(qū)處,是致逗留數(shù)月。忽二月間,能兄偕綱首諸公力來,委德敷為之致力,未免經(jīng)朝省陳請尓。用通人情錢三萬緡,此蓋不可免。皆德敷于府第借貸濟用。能兄諸公歷歷皆知。臨解纜之時,又無此項可還。諸人具來面訴,作合同、文約、借起,來年夏信船至送還?;蜓园迥镜植?[ 折 ?]。德敷實托自和尚之故,從而受之。更望誓言于謝綱使及諸公之前,力主其事,庳來歲無爽此約,免使德敷為負逋之人。是所真禱。蒙舍之板,已先領五百三十片,歸寺訖。外三百三十片,尚在慶元府,繼用經(jīng)劃請歸。余百四十片未至,亦欲知之。

德敷的信在很多方面證實了師范的信。兩封信中1000塊木板的情況完全相同。兩封信都說木板運到已經(jīng)一年了,并且提供了更多有關實際情況的關鍵信息。師范的信解釋了為什么徑山寺要費盡周折才能得到這530塊木板:它們意外地被運到了華亭這個無市舶機構的港口,在那里,來自國外的貨物不能卸貨和征稅。而德敷的信則解釋了他是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以及他為此付出的代價。

運載530塊木板的船只停靠的港口華亭,在1113年到1166年間設有一個市舶司分支機構,在此期間海外船只可以靠岸并繳納關稅。長江下游三角洲設有多個市舶司的分支機構,所在地包括青龍鎮(zhèn)、溫州、江陰、澉浦和華亭。但在1200年后,寧波成為長江下游唯一可以對外國貨物進行檢查和征稅的港口。因此,載有海外貨物的船只在華亭靠岸將會遇到困難。

由于船只經(jīng)常偏離航線??吭跊]有市舶機構的港口,如何處理這種情況有專門的規(guī)定。熙寧七年(1074)詔書規(guī)定,當船只偏離航線時,當?shù)毓賳T必須檢查貨物。如果貨物中沒有榷貨(專營商品),他們將對貨物征稅并將其退還給貨主;如果貨物中有榷貨,官員應將其送到最近的市舶司,在那里收取關稅和政府指定的份額。雖然木材不屬于榷貨,但船上其他貨物有可能是榷貨。然而,無論如何,這艘船都應該被征稅并歸還原主,或者被轉(zhuǎn)移到寧波,而不是被扣留在華亭近一年。因此,更有可能的情況是,官員們并沒有簡單地遵守規(guī)定,而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操縱規(guī)則。

德敷替海商借了三萬緡,而海商在離開中國之前無力償還,這三萬緡是理解整個交易——尤其是承天寺和徑山寺之間的關系以及“板渡”航行的性質(zhì)——的重點。關于這筆錢的用途,學界眾說紛紜。西尾賢隆認為,三萬緡是官員從海外貨物中收取的關稅,而所有木板都只是承天寺送給徑山寺的禮物。榎本涉排除了這種可能性,指出宋朝政府只以商品實物的形式征收關稅,而且準確來說,當時禁止錢幣離開宋朝領土——盡管有大量錢幣被走私到國外——宋朝官員不會向海外商人索要銅錢作為關稅。他自己的看法是,這三萬緡銅錢實質(zhì)上是木板的貨款。

然而,我認為,德敷本人如何描述這三萬緡,對理解其性質(zhì)至關重要:德敷在信中稱這筆付款為“人情錢”,其字面意思是“換取好處的錢”,表明這是一筆非常規(guī)付款,很可能是給官員的賄賂,目的是取回意外??吭跓o市舶機構港口的貨物。

市舶官員為一己之私攫取貿(mào)易收益,或商人為一己之便賄賂官員的情況屢見不鮮。紹興十六年(1146),由于廣州的一名官員向三佛齊王國(今蘇門答臘島)的商人收取過高的費用,三佛齊的國王曾上書抱怨他的商人在乳香生意中損失慘重。1164年,一名宋朝官員寫道:“緣近來州郡密令場務勒商人將抽解余物重稅,卻致冒法滲透,所失倍多。宜行約束,庶官私無虧,興販益廣?!迸c此同時,外國商人也意識到賄賂官員可能大有裨益。廣東轉(zhuǎn)運副使兼提舉市舶司孫迥上書說:三佛國的商人寄送了227兩(1兩=40克)熟龍腦與13匹布作為“禮物”,但他不敢據(jù)為己有,于是請求將它們作為官方貿(mào)易商品處理。

鑒于市舶官員與海商之間的賄賂行為并不罕見,且正如德敷所描述的那樣,“人情錢”是取回被扣留木板的關鍵,在這種情況下,三萬緡錢很可能是對官員的一種賄賂,以幫助海商取回船只,并使徑山寺收到船上的530塊木板。盡管三萬緡似乎是一筆非常大的支出,但值得注意的是,這筆錢可能并不是此前學者們所認為的銅錢。如果用銅錢來支付,三萬緡相當于三千萬枚銅錢,重約10噸。此外,我們還知道,在13世紀40年代,特別是在中國東南部的商業(yè)化與城市地區(qū),紙幣會子和白銀在公共財政和大規(guī)模私人貿(mào)易中占主導地位。 因此,實際的付款方式很可能是與銅錢等額的紙幣會子。13世紀初,宋朝大量發(fā)行會子,導致這種紙幣嚴重貶值。在13世紀40年代,紙幣的市值僅為面值的25%。在這種情況下,三萬緡實際上只值7500串銅錢。而且,如果賄賂不僅是為了取回木材,還為了取回整艘船以及船上的貨物,那么海商們很可能寧愿支付賄款,也不愿損失價值超過賄款十倍的整船貨物。

德敷的信中還提供了另一條說明“板渡”性質(zhì)的重要線索。當海商們在返回日本之前無法償還德敷代為借貸的三萬緡時,有人建議“板木抵折”,或用等值的木板兌換現(xiàn)錢作為臨時付款。這種說法表明,當時徑山寺欠了海商的木板錢,而木板已經(jīng)運往徑山寺,因此海商可以選擇用木板抵消他們欠德敷的部分債務,盡管木板可能不值三萬緡。因此,盡管師范和德敷的信中所有措辭都暗示木板是寺院之間的饋贈和捐助,如“特化千板為助”和“蒙舍之板”,但木板根本不是禮物。它們是商品,就像寧波地方志中被列為常見進口商品的各類木板一樣?!鞍宥伞北举|(zhì)上是一次貿(mào)易,是與承天寺有關的海商為營利而進行的航行。徑山寺和承天寺之間的聯(lián)系并不純粹是為了佛教教義,也可以為商業(yè)目的服務。

僧侶信中晦澀難解、模棱兩可的措辭很可能源自佛教苦修理念及放棄財富與物質(zhì)世界的思想。佛經(jīng)中經(jīng)常宣稱,與追求物質(zhì)財富的商人和軍士不同,僧侶追求的是真理,只想實現(xiàn)涅槃。佛經(jīng)認為交易是一種不當行為,而以營利為目的的交易則是更嚴重的罪孽。因此,知名僧侶更傾向于委婉地描述自己參與的任何商業(yè)活動就不足為奇了。但實際上,正如前幾章所述,從佛教的早期開始,寺院和僧侶都在積聚財寶并從中獲取了更多利益。

與“板渡”有關的一系列意外事件——毀滅性的寺院火災導致木材緊缺、船只駛向錯誤的港口、令人費解的三萬緡人情錢,甚至是部分信件的偶然留存和其他信件的缺失,都揭示了一個生動且變化多端的東亞海洋世界。我們可以看到,當書面規(guī)定不足以指導每一種實際情況時,人際關系、私人網(wǎng)絡和非制度性措施對于解決突發(fā)問題至關重要。

宗教聲望、皇室贊助和商業(yè)利益

徑山寺訂購的1000塊木板中,只有330塊到達了正確的目的地,這說明前近代時期的長途貿(mào)易充滿了風險,海上航行中不可預知的風暴和腐敗的市舶官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然而,徑山寺卻能夠通過一種由其宗教資源產(chǎn)生的商業(yè)資本來降低風險,協(xié)調(diào)解決相關問題。

在未設立市舶機構的華亭港贖回被扣船只的過程,證明了徑山寺和日本海商在解決這一問題上高下懸殊的能力。據(jù)德敷的書信所述,這艘船于1244年五月在華亭靠岸,由于海商們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來處理這件事,他們等了九個月仍無法取回貨物和船只。于是在1245年二月,海商們和能上人(他是圓爾的弟子,曾多次擔任徑山寺和承天寺之間的信使)一起來向德敷求助。德敷大概只花了一兩個月的時間就完成了包括與華亭官員交涉、向當?shù)赜袑嵙Φ娜私栀J、向官員行賄、取回船只以及將530 塊木板運往徑山寺等事宜。

作為徑山寺的財務主管,德敷解決問題的能力直接來源于徑山寺所擁有的社會和宗教資源。在13世紀,徑山寺不僅在宗教界享有盛譽,還獲得了廣泛的政治贊助和經(jīng)濟特權。嘉定年間(1208—1224),寧宗頒布了五山制度,將徑山寺、靈隱寺、凈慈寺、天童寺和阿育王寺列為最負盛名的五座禪寺。前三座寺院均位于杭州,另外兩座在寧波。Michael J. Walsh 指出,這五座寺院都有御賜匾額,并收到了來自皇室的大量的土地捐贈。

孝宗曾賜予徑山寺“興圣萬壽禪寺”的寺額,并將其指定為專為皇帝慶壽的道場。由于“圣”和“萬壽”均為皇室御用,該寺額表明了徑山寺與其皇室供養(yǎng)人的顯赫關系。

最重要的是,皇室的供養(yǎng)帶來了實質(zhì)性的經(jīng)濟特權。“(皇帝)免諸州場務商稅,并平江府和義莊除納正稅外,非時科斂,悉蒙蠲免,皆異恩也。”德敷還在信中提到,他曾前往平江府督辦有關田地的問題。雖然不清楚徑山寺在海外貿(mào)易中是否享有稅收豁免,但可謂“異恩”的國內(nèi)稅收優(yōu)惠已經(jīng)使其在貿(mào)易中占據(jù)了有利地位。

其他著名寺院的宗教聲望也為其帶來了經(jīng)濟特權。五山中的另一座——寧波的阿育王寺也是日本求法者的熱門目的地。如本章前文所述,榮西在1168年第一次來中國期間,與重源一起參拜了阿育王寺。嘉祐年間(1056—1063)和紹興年間(1131—1162),皇帝曾兩次賜予阿育王寺御書,表明了皇室宗族的特別支持。

1189年,曾經(jīng)打算購買日本木材制作棺材的紹興著名詩人和士大夫陸游為阿育王寺撰寫了一篇文章,其中暗示朝廷的供養(yǎng)為寺院參與海外貿(mào)易提供了優(yōu)勢。他寫道,皇帝的墨寶使“山君波神”都為阿育王寺服務,危險的海洋生物都“弭伏退聽”。有了這么多的幫助:“萬里之舶,五方之賈,南金大貝,委積市肆,不可數(shù)知?!蔽恼旅鞔_提到了航行的風險,以及寺院的聲望和獲得的資助所帶來的經(jīng)濟利益。文章顯示,阿育王寺很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海外商品集散地,因為船只、商人和貨物都聚集在此。著名寺院享有的經(jīng)濟特權,例如在國內(nèi)市場的稅收豁免,是它們在貿(mào)易網(wǎng)絡中占據(jù)優(yōu)勢的關鍵因素之一。它們地處經(jīng)濟繁榮地區(qū),毗鄰港口,也成為聯(lián)結(jié)海外商品和國內(nèi)市場的樞紐。

徑山寺、阿育王寺等寺院擁有的宗教聲望和政治贊助為它們贏得了商業(yè)經(jīng)營中的另一項珍貴資產(chǎn):信譽。德敷之所以能夠高效地取回被扣船只,一個重要原因是他能從華亭的“強宗右姓”借到三萬緡人情錢。這些債權人——可能是徑山寺的長期供養(yǎng)人——一定相信德敷和徑山寺會償還債務。如果寺院的地位不那么顯赫,就很難獲得這樣的聲譽和信任,更不用說普通的海商了。

當不那么顯赫的寺院試圖參與海外貿(mào)易時,很可能需要經(jīng)過一系列步驟才能獲得啟動資金。同樣位于長江下游地區(qū)的嘉興密印寺想要重建鐘樓,該寺的僧侶們認為開展貿(mào)易是籌措資金的好方法?!板魑菀詾橘Y,借貸市珍貨。泛海易香藥,往返數(shù)十年。寇難凡七遭,秋毫無所損。遂足樓所費,今復次第成?!边@段記述簡潔明了,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所夸大——比如七次遭遇海盜而毫發(fā)無傷——但它清楚地表明,密印寺為了使貿(mào)易航行成行而不得不借貸。與德敷以徑山寺的名義輕松、快速地借款不同,密印寺需要提供一定數(shù)量的啟動資金才能獲得信貸,為此寺院出售了部分房產(chǎn)。

一位外國商人在中國同一地區(qū)借錢的經(jīng)歷也說明了其中的差別。據(jù)寧波文人樓鑰說,一位高麗商人曾經(jīng)將一幅價值連城的畫抵押給樓鑰的鄰居以換取現(xiàn)錢,不久之后他就帶著錢回來贖畫了。這幅畫是唐代以畫馬著稱的畫家韓幹所作的馬圖之一,樓鑰請人臨摹了這幅畫,并將前后情形寫在了摹本卷末題記中。據(jù)樓鑰所記,原畫用綾絹、精紙等高麗制品進行了精美的裝裱,聽聞“賈胡攜金贖此馬”,樓鑰“亟呼工人臨舊畫”。由于樓鑰住在寧波,他和他的鄰居一定接觸過很多外國商品和商人——顯然,樓鑰非常熟悉高麗精美的手工藝品。我們無從得知這位高麗商人為何會遇到暫時的資金周轉(zhuǎn)問題,但他似乎擁有應對突發(fā)危機的知識和資源。作為一個身在異國他鄉(xiāng)的個體商人,高麗商人不僅知道應該向誰借錢,還知道如果不提供抵押品就無法獲得信貸,在這個案例中,抵押品是一幅著名的中國畫,他和潛在的債權人很容易就此畫的價值達成一致。

我們可以由此推測,如果沒有德敷的幫助,與承天寺合作的海商們可能也會經(jīng)歷這樣的情境。潛在的債權人對德敷這樣的人的信任顯而易見。德敷可以在可能只是和債權人口頭約定的情況下在短時間內(nèi)借到一大筆錢;正如他在信中提到的,如果商人們不能按時還款,他就會被視為一個言而無信的人。但對于來自日本的海商來說,即使提供抵押物并簽訂正式合同,可能也不足以獲得借款。與此同時,有聲望的宗教機構通過信譽獲得的商業(yè)利益促使多方與他們建立聯(lián)系,以期共享這些好處。

(本文選摘自《信仰與利益之網(wǎng):僧侶、海商與中日交流》,李怡文著,馮立君、傅亭瑄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25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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