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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認識重商主義的歷史經驗與趕超原理

大而言之,近代以來的經濟學只有兩個“范式”,一是當下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另一便是之前的重商主義經濟學。

大而言之,近代以來的經濟學只有兩個“范式”,一是當下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另一便是之前的重商主義經濟學。這兩大流派的“范式轉移”,即其主導地位的交替,完成于19世紀上半葉。從此往后,自由主義成為經濟學的主流學派,而在亞當·斯密開辟的經濟話語中,重商主義淪為批判甚至嘲諷的對象,如同后朝筆下的前朝歷史。

然而,重商主義就是流行話語中的“荒謬學說”、“有害體制”嗎?它不過就是混淆貨幣與財富、追求壟斷尋租、政府干預無度、排斥市場機制、背棄自由貿易、慣于以鄰為壑嗎?那為什么從弗里德里?!だ钏固?、古斯塔夫·施穆勒、約瑟夫·熊彼特,到約翰·梅納德·凱恩斯、沃爾特·羅斯托、埃里克·賴納特,這些有歷史眼光的大家并未接受這套說辭呢?

帶著這樣的疑問,多年來筆者對重商主義問題展開研究,更多看到了重商主義的另一面。重商主義其實融匯了金銀積累、貿易保護、工業(yè)扶植、就業(yè)促進、國家干預、強權打造、殖民擴張等諸多政策工具,本質上是一套早慧的國家趕超戰(zhàn)略。實證研究足以表明,在民族主義盛行的世界上,無論贊成與否,重商主義都堪稱國家趕超的必由之路。問題是,這套早期趕超戰(zhàn)略既然行之有效,又為何被取代、遭抨擊了呢?

細查經濟學從重商主義向自由主義的范式轉移,變革的動力并非經濟學理念上的進步,主要與英國率先完成工業(yè)革命這一歷史大變遷有關。雖然英國借助多個世紀的重商主義實踐而后來居上,但一旦獲得壓倒性工業(yè)競爭優(yōu)勢,拋棄以貿易保護為核心的重商主義,改行以自由貿易為核心的自由主義,便成為勢所必然、理所當然的戰(zhàn)略轉換。(有關論證可見梅俊杰著《貿易與富強:英美崛起的歷史真相》。)落后國在奮力追趕時倚重重商主義,跨入先進行列后實施自由主義,這種行為模式實乃世界經濟史上屢見不鮮的規(guī)律,不僅為理解經濟學的范式轉移,而且為當今落后國選擇何種趕超戰(zhàn)略,提供了強大的啟示。

《貿易與富強:英美崛起的歷史真相》,梅俊杰著,九州出版社2021年版



既然自由主義范式偏向于滿足領先者維護領先優(yōu)勢的需要,而重商主義范式更適應落后國推進趕超發(fā)展的需要,自可推論:經濟學中的重商主義和自由主義并非完全是“歷時的”;只要這個世界上同時并存著有自身利益需要維護的領先者和不甘落伍而力圖趕超的落后者,這兩種經濟學應該也是“共時的”。至少可言,重商主義雖在范式上已被自由主義打碎,但其中合理可用的構件,即凱恩斯所謂重商主義的“明智之道”,總不該隨風飄去。這一點對于落后國非同小可,我們今天之所以還要研究重商主義,著意總結相關的經驗教訓,理由就在這里。

當然,重商主義是個面廣量大、內容龐雜的歷史存在。首先,它的時間跨度很大,16-18世紀僅屬其高峰期,無論在理念還是政策上,它既沒有空前更沒有絕后。其次,它覆蓋了歐美主要國家,產生過諸多變體,如意大利的“國家經濟學派”、西班牙的“欠發(fā)達經濟學”、英國的“保護貿易學”、法國的“科爾貝主義”、德國的“官房學派”、美國的“美利堅體系”。此外,即使是同一時代同一國家在同一問題上,不管是理論家還是實踐者都難免立場相異、觀點雜陳。有鑒于此,今人在接觸重商主義時,亟需一份總體性導覽。為此,本人繼撰寫《重商主義與國家趕超:世界經濟史上的經驗和教訓》(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等專著后,再從眾多英文資料中編譯了《重商主義:歷史經驗與趕超原理》一書。

全書分為四編:第一編以“重商主義歷史總覽”為題,收錄了J.W.霍洛克斯(John W. Horrocks)初版于1925年的《重商主義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Mercantilism)。該著作面面俱到、要言不煩,在十來萬漢字的篇幅中溯古述今,遍論世上主要國家與重商主義相關的理念與事件,可謂不可多得的門徑佳作。作者特意要展現從重商主義角度看到的列強發(fā)展史,的確抓住了世界近現代變遷的關鍵節(jié)點,與編者的一貫立場不謀而合。此書盡管成稿于百年以前,但那已經是能給史上重商主義蓋棺定論的恰當時機,相對接近所論對象也使得在梳理、觀察、解讀上能擁有比較剴切的視角。只可惜此書在國內外同行中鮮有征引,誠屬學林憾事,這次特予譯出,希望尤能為中文界提供一份尚難替代的基本材料。

第二編以“重商主義真相概論”為題,選錄了雅各布·瓦伊納(Jacob Viner)、查爾斯·威爾遜(Charles Wilson)、西爾維亞·梅西納(Silvia A. Conca Messina)的論作。瓦伊納的《英國重商主義者的立法建議》,取自其1955年出版的《國際貿易理論研究》(Studie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第二章。威爾遜的《重商主義的含義與實踐》,原系作者1956年發(fā)表的小冊子《重商主義》(Mercantilism)。梅西納的《重商主義歷史面目再認識》則為作者2019年版《近代歐洲國家政權與經濟政策史》(A History of States and Economic Policies in Early Modern Europe)第八章。這三篇的共同特點是,各從不同側面簡明勾勒重商主義的歷史真相,做到了大處著眼、舉重若輕,正好契合本書的編選旨趣。

德國政治經濟學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1789—1846年



第三編以“李斯特論落后國趕超”為題,選錄了趕超發(fā)展理論先驅弗里德里?!だ钏固兀‵riedrich List)的兩篇文獻,以及迪特·森哈斯(Dieter Senghaas)和奧特弗里德·加貝(Otfried Garbe)的兩篇論文?!?lt;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導言》是李斯特1941年寫下的自我思想介紹,《代表工商聯合會致邦聯議會請愿書》是他1819年執(zhí)筆的一份公文,均有助于快捷了解李斯特學說。這兩篇譯自瑪格麗特·赫斯特(Margaret Esther Hirst)1909年版《弗里德里?!だ钏固厣脚c文選》(Life of Friedrich List, and Selections from His Writings),可補中文界之缺。森哈斯的《李斯特與發(fā)展的基本問題》采自2013年版《迪特·森哈斯:和平與發(fā)展研究的先驅》(Dieter Senghaas: Pioneer of Peace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加貝的《李斯特趕超戰(zhàn)略的適用性》錄自1977年《國際經濟學》(Intereconomics)第9/10期,二者十分精當地解讀了李斯特學說的精髓。

第四編以“漢密爾頓論工業(yè)發(fā)展”為題,收錄了美國首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1791年向國會提交的《關于制造業(yè)問題的報告》(Report on the Subject of Manufactures),選自美國文庫2001年版《亞歷山大·漢密爾頓文集》(Alexander Hamilton Writings)。這份著名報告著重闡明了發(fā)展制造業(yè)的必要性與可取性、美國發(fā)展制造業(yè)的有利條件與既有進步,特別是美國應當如何利用重商主義歷來倡導的鼓勵手段來加快制造業(yè)的成長。該報告既塑造了美國的長遠經濟政策,又開啟了務實的“美國學派”傳統,已被公認為美國的一份立國文獻,熊彼特譽之為“提出了一項發(fā)展綱領”,“含有極好的應用經濟學”。之前國內僅見寥寥數頁的極簡摘譯,現首次全文譯出,終可得見其全貌。

美國首任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1755—1804年



以上四編中,前兩編著重展現重商主義長期復雜的歷史經驗,后兩編則便于透視重商主義促進趕超發(fā)展的機制原理,盡管歷史經驗與趕超原理往往密切關聯。關于這兩個方面,各需要說明一點。

其一,雖然編者傾向于大體上肯定重商主義的歷史經驗,但前兩編中所收篇章未必盡然正面評價重商主義?;袈蹇怂沟暮喪罚€有瓦伊納的文章,都較多質疑了重商主義的作用。本書之所以收錄它們,一是看重其中梳理的史實,二是無意掩蓋反面的史料和觀點。面對如此復雜的問題,任何人都不應斷言自己的解讀就全面準確,盡量呈現多面性、適當保存對立面方屬明智審慎之舉。

不過,經過歲月的沉淀,某些問題實已有了答案。例如,霍洛克斯在反對重商主義做法時,除了對英國的《航海法》和美國的內戰(zhàn)等問題評論偏頗外,明言20世紀早期的日本不該把資源投入到自身并不擅長的產業(yè)中,可這種論點已為戰(zhàn)后日本的成功趕超所證偽。此外,他在反思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時把責任過多歸咎于重商主義,并對國際的相互依存及其迅速的樂觀結果寄予極大的理想主義。無奈,時光流逝雖已百年,今日的保護主義回潮和棄全球化逆流卻再次證明,對重商主義的那種簡單否定經常是天真和輕率的。

其二,后兩編主要用李斯特和漢密爾頓的論作來闡明趕超發(fā)展的原理,也許有人發(fā)問,李斯特批評過重商主義,并在長遠上認同自由主義,漢密爾頓維護美國的憲政公義,并力主國內的自由競爭,將他們也歸入重商主義系列是否恰當?其實,重商主義與自由主義原非水火不容,自由主義本就脫胎自重商主義,重商主義亦非日后描繪的那般荒謬。李斯特與漢密爾頓所倡導的趕超發(fā)展戰(zhàn)略固然多有新創(chuàng),但只要對歐洲深厚的重商主義根源有所了解,便不難看到,從強調工業(yè)化的迫切重要性到構建幼稚產業(yè)保護論,從冷峻看待國際關系再到積極倡導政府干預,他們根本上還是走在重商主義的延長線上。

熊彼特也曾指出,漢密爾頓經濟思想的“源頭可一直上溯到蔡爾德和達維南特等”英國重商主義者,并轉而影響了李斯特等人。既然現以范式來區(qū)分重商主義經濟學與自由主義經濟學,則李斯特和漢密爾頓屬于前者定然無疑。至于其戰(zhàn)略導向的當今適用性,讀一下美國《外交事務》(2024年9、10月號)最新專論《動蕩世界的大戰(zhàn)略:漢密爾頓治國方略的回歸》,便一目了然。

在序言的最后,我應當表達心中的誠摯謝意。新華網呂慧主任編輯一向熱心為我查找資料,霍洛克斯的書冊就是她去年初在國家圖書館找到后復印并快遞來的,本書的編成有她的一份功勞。廣東省社會科學院徐雅卿博士對重商主義問題很有悟性,是譯稿的最早讀者,書中的字里行間留下了其支持和幫助。內人張旦紅一如既往地為我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尤其是在上海這個超長的夏天,她付出了很多辛勞。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陳如江編審、包純睿編輯協助完善了書稿,上海社會科學院則慨然資助了本書的出版。群策群力,方有所成,信然,信然。

(本文系《重商主義:歷史經驗與趕超原理》“編者序”,該書由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梅俊杰主編,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25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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