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一直以來,人們普遍認為大眾是輕信和易受騙的,古斯塔夫·勒龐的《烏合之眾》讓群體的愚昧性深入人心,米爾格拉姆的電擊實驗也讓人們深信大眾會盲從權(quán)威??墒枪嫒绱藛??法國認知科學家雨果·梅西耶顛覆性地指出,人類從來都不好騙,他們看似的輕信、盲從甚至迷信,其實是經(jīng)過理性思考之后做出的符合自身最佳利益的選擇。全書圍繞“開放式警覺機制”這一人類溝通的核心機制展開,指出人類擁有一套對接收到的信息進行評估和檢驗的認知機制,使我們能開放地接受有價值的資訊,又能警覺地抵制危險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在面對沒有把握的信息時,人的預設(shè)是保守的,而非輕信的,所以我們犯錯更可能是因為在該信任時不信任,而非在不該信任時信任。本文摘自該書。
為了正確地評估別人告訴我們的事情,我們需要弄清楚誰在這方面最有能力,但這還不夠。如果一位最有能力的專家決定說謊,那他對我們來說就毫無用處。同樣,如果我們所在群體內(nèi)的成員一致決定欺騙我們,多數(shù)人的意見也一樣派不上用場。
已經(jīng)有大量的研究致力于探討“檢測欺騙”這個問題。換句話說,我們有沒有能力發(fā)現(xiàn)騙子?我們是否善于此道?我們依靠的是什么樣的線索?這些線索是否可靠?這些問題的實際利害關(guān)系似乎非常大。從人力資源經(jīng)理到偵探,從被伴侶背叛的人到電話詐騙的受害者,誰不想找到一種能百分之百識別騙子的方法呢?
人們通常認為微妙的非言語線索是可靠的。一個坐立不安的人、一個情緒陰晴不定的人,或者一個回避眼神溝通的人,都會讓人覺得難以信賴。弗洛伊德曾說:“沒有人能保守得住秘密。即便雙唇緊閉,他的指尖也會喋喋不休,甚至他的每一個毛孔都會背叛他,泄露秘密?!?/p>
確實,很多人對自己識別騙子的能力信心十足。這正是在許多文化中法庭偏好口頭證詞多于書面證詞的其中一個原因:這些法官認為,通過親眼看到一個人說話,能判斷對方是否在說謊。時至今日,許多警探都學會了在辦案中依靠視覺線索,比如對方是否“目光飄忽,有防御姿勢,出現(xiàn)下意識的小動作,如玩弄頭發(fā)和指甲,等等”。
美劇《千謊百計》(Lie to Me)就是以此為前提創(chuàng)作的。受研究情緒表達的心理學家保羅·埃克曼(Paul Ekman)的啟發(fā),劇中的主角卡爾·萊特曼(Cal Lightman)和埃克曼一樣,跋涉萬里,以證明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們都會以同樣的表情表達恐懼等情緒;和??寺粯?,他也會利用豐富的情緒表達知識識別騙子,尤其是通過觀察微表情。
微表情指的是一閃即逝的面部表情,持續(xù)時間不超過0.2秒。對于那些企圖說謊或隱藏情緒的人,微表情會暴露其內(nèi)心的矛盾情緒。那些希望掩飾自己內(nèi)心的愧疚、悲傷和歡樂的人,可能會因為臉部肌肉的細微變化而不小心露餡兒,從而泄露自己想隱藏的真實情緒。沒有受過培訓的人基本上無法察覺出微表情,但受過適當指導的人就可以,如上過??寺唐谡n程的美國各執(zhí)法部門的人員??雌饋?,我們終于找到了對付騙子的方法了,而且只需完成幾小時的訓練就行了。
微表情能可靠地測出誰在說謊嗎
然而,事情并沒有這么簡單。??寺挠^點和研究結(jié)果是有爭議的。批評者指出,??寺巴ㄟ^微表情識別騙子”的研究,并沒有發(fā)表在適當?shù)耐性u議期刊上,??寺矝]有將自己的實驗法和數(shù)據(jù)分享給科學界,因此他的研究也未得到過獨立評估。另外,??寺鼒F隊以外的一些科學家也做了一些實驗,得出的結(jié)果都不支持??寺挠^點。
心理學家斯蒂芬·波特(Stephen Porter)和利安娜·坦恩·布林克(Leanne ten Brinke)給被試看了一些刺激物,這些刺激物可以引發(fā)各種情緒,包括惡心、愉悅等。他們要求某些被試表現(xiàn)出與刺激物引發(fā)的真實情緒不一致的情緒。 接著,他們要求研究人員逐幀(共有104550幀之多)觀看被試的面部表情,并識別出被試一閃即逝的真實表情。在將近1/3的實驗里,被試都必須偽裝情緒:那些看到惡心東西的被試,要露出害怕或喜悅的表情,無論多么短暫。
這似乎印證了??寺恼f法,但事實并非如此,原因有二。首先,這些面部表情平均維持了至少一秒鐘,比微表情理應(yīng)維持的時間長了好幾倍,即使是未經(jīng)訓練的人,也能輕易地察覺它們。其次,在14個真實的微表情中,有6個是在被試沒有試圖隱藏任何情緒的情況下出現(xiàn)的,因此,作為一種檢測欺騙的工具,微表情毫無用處。布林克和同事們進行的另一項研究,則要求被試表現(xiàn)出真正或假裝的悔恨情緒。這項研究的結(jié)果與前述研究也很類似:微表情很少出現(xiàn),而那些真正悔恨的被試也會出現(xiàn)微表情,就像那些假裝悔恨的人一樣。
問題還不只出在微表情上。在波特和布林克最初的研究中,有1/3的欺騙性被試,即被要求偽裝面部表情的人,短暫地表現(xiàn)出了不符合實驗要求的表情。但在未被要求偽裝的被試中,有27%的人也表現(xiàn)出了與應(yīng)有情緒不符的表情。畢竟,我們經(jīng)常會感覺到矛盾的情緒。由此可見,微表情并不能作為檢測欺騙的可靠工具,它不能幫助人們抓到多少騙子,反而會抓到那些沒什么可隱瞞的人。
波特和布林克的發(fā)現(xiàn)符合一套模式。數(shù)十項研究詳細觀察了人們說謊和說真話的過程,研究人們行為的每一個細節(jié),以尋找欺騙的蛛絲馬跡。然而,對這些實驗進行的元分析得出的結(jié)論卻是殘酷的:沒有任何線索能強大到可靠地判斷出誰在說謊。比如,一個人是否說謊和他與別人眼神接觸的多少的相關(guān)性為零;說謊和避免眼神接觸的相關(guān)性也非常小,只有0.05。
正如一條評論所指出的,“著名的行為科學家向來強烈懷疑,究竟能否通過肢體語言等行為線索可靠地判斷一個人”。因為不存在確鑿可靠的線索,即便是那些被人雇來識別騙子的專業(yè)人士,也不可能只憑行為線索就能分辨出誰在說謊、誰沒說謊。
僅僅說真話還不夠,還要看盡責的程度
為什么沒有可靠的行為線索來判斷一個人是否說謊和騙人呢?如前所述,一個最接近的基于心理運作機制的原因便是,無論是實話實說還是說謊,人們都會感覺到矛盾的情緒,因此你很難分辨騙子和說真話的人。而最根本的原因是,這樣的行為線索在進化上并不穩(wěn)定。如果這樣的線索曾經(jīng)存在過,自然選擇應(yīng)該也會讓它們出局,就像如果想一直待在牌局上且不破產(chǎn),撲克牌玩家就不應(yīng)該在虛張聲勢的情況下泄露真實信息。從進化上來看,能有效識別欺騙的行為線索是適應(yīng)不良的,而且似乎的確不存在。
你也許會納悶,這是否與我一直在討論的,我們天生就對溝通信息保持警覺這一論點相矛盾?如果連謊言和真相都分不清,又如何保持警覺呢?更糟糕的是,在大多數(shù)的測謊實驗中,被試往往做出錯誤的判斷,認為人們在講真話。
以心理學家蒂姆·萊文(Tim Levine)為首的一些研究人員提出,上述這種錯誤判斷是合理的,因為人們其實很少說謊。對日常生活中的謊言進行調(diào)查后,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謊言很少見,每人說謊的數(shù)量平均每天不超過兩個,而且大多數(shù)謊言都無關(guān)緊要,比如佯裝自己比實際上更快樂。多數(shù)美國人確實如此。所以,與其浪費大把精力來找出這些無傷大雅的小謊言,不如假設(shè)人們都是誠實的。這一點與18世紀的哲學家托馬斯·里德(Thomas Reid)的主張相呼應(yīng)。他認為,人天生就傾向于相信別人的誠實,相信別人告知自己的事,這與人講真話的天性有關(guān)。
從進化的角度來看,里德和萊文的論點都不成立。不妨想想信息發(fā)送者從說謊中獲益多么常見,如果不限制謊言的數(shù)量,謊言就會像滾雪球一樣不斷增加,直至人們不再信任彼此。如果我們假設(shè)人們都誠實,人們就會不再誠實。如果有人向你保證,無論你說什么他都會相信,而且你永遠不會被發(fā)現(xiàn),你肯定會說某些謊言。
如果我們不能依靠行為線索,那么在溝通中該如何處理欺騙的問題?我們怎樣才能知道該信任誰呢?
由于欺騙依賴于隱藏的意圖,它本質(zhì)上很難被發(fā)現(xiàn)。除非別人親口說出,否則我們根本不會了解大部分人的真實意圖。在很多情況下,一個人隱瞞意圖就和不小心說漏嘴一樣簡單。這就是為什么在法庭上你很難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在作偽證:你不僅要證明對方有錯,還要證明他知道真相卻蓄意隱瞞。
但是在溝通中,欺騙并不是唯一的危險,甚至并非首要危險。假設(shè)你正打算買一輛二手車,汽車銷售員可能會明目張膽地欺騙你:“另一個買家也很中意這輛車?!彼赡苓€會給你提一些錯誤的建議,比如“這輛車真適合你?!彼慕ㄗh也許很可靠,但是他說這些話的時候更像是為了達成交易,而不是真的知道什么樣的車適合你?,F(xiàn)在你問他:“你知道這輛車以前發(fā)生過什么事故嗎?”他回答“沒有”。要是他早知汽車出過車禍,這就糟糕了。但是,如果他沒有盡職地調(diào)查過,即使是車行用低得可疑的價格買到了車,他也應(yīng)該因疏忽而受到譴責。在這一例子中,無論汽車銷售員是真的知道這輛車曾經(jīng)發(fā)生過車禍,還是他應(yīng)該了解車況歷史,對你來說都沒有區(qū)別,因為最終你得到的只是一個有誤導性的陳述與一輛有缺陷的車。
欺騙對認知的要求很高:我們必須構(gòu)思好一個故事,依序敘述,保持其內(nèi)部的連貫性,使之符合對話者的認知。相比之下,疏忽就容易多了,而且疏忽是人類的默認初始狀態(tài)。所以,即便我們具備這樣一種可以調(diào)整自己溝通方式的認知機制,使我們的溝通內(nèi)容更符合他人可能關(guān)心的事,要確保我們所說的內(nèi)容涵蓋了對方想要或需要聽到的信息,仍然很難。我們的心智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傾向于滿足自己的欲望和喜好,這導致我們會想當然地認為他人了解我們的一切,且在大多數(shù)事情上和我們意見一致。
因此,我們應(yīng)該留意信息發(fā)送者盡責的相對程度。所謂盡責,就是他們能花多少精力向我們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盡責有別于能力。你的朋友可能對食物很有研究,能品辨出細微的味道,挑選出最適合的紅酒,因此,請她給你一些關(guān)于餐廳選擇的建議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如果她完全不考慮你的喜好,不根據(jù)你的需求調(diào)整建議,忽略你的口味、預算、忌口等情況,那她的建議就毫無用處。如果你一直強調(diào)自己是素食主義者,而她一直向你推薦牛排餐廳,那她就是沒有盡責地尋找正確的信息。你會對這樣的行為感到怨怒,以后也不容易相信她的建議。
強調(diào)盡責,即強調(diào)他人為了向我們傳達有用信息而付出的努力,比強調(diào)欺騙的意圖更有意義。這也將改變我們看待問題的角度。與其尋找欺騙的線索,也就是拒絕信息的理由,不如尋找盡責的線索,也就是接受信息的理由。以開放式警覺機制來說,這樣更有意義。如果沒有線索表明對方在決定告知我們某些事項時足夠盡責,我們就可以選擇拒絕接受他提供的信息。
《你當我好騙嗎?》,[法]雨果·梅西耶著,王萍瑤譯,湛廬文化|浙江科學技術(shù)出版社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