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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土文獻的名義——《重寫秦漢史》讀后

《重寫秦漢史:出土文獻的視野》, 陳侃理 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0月版,571頁,158.00元

《重寫秦漢史:出土文獻的視野》, 陳侃理 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10月版,571頁,158.00元


2018年9月初,我就《中國史學》第二十七卷(日本“中國史學會”編,2017年10月)刊發(fā)的一篇文章《簡牘文獻與秦漢魏晉徭役研究的新進展》寫信給凌文超老師,他在賜下大作的同時告訴我:陳侃理老師正在組織一本《出土文獻與秦漢史研究》的書稿。甫一聽聞,我就十分期待。本以為不久就能讀到,不料一等就是五年。2023年歲末,這本書終于由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了,而書名則是更為醒目的《重寫秦漢史:出土文獻的視野》。翻開“后記”才知道,這本書的籌劃始于2013年10月(570頁),在我翹首期盼之前,已經(jīng)走過了五個年頭。通讀全書一過,對這本“十年磨一劍”的重磅佳作,我想,再漫長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一、出土文獻重寫的秦漢史

全書圍繞出土文獻對秦漢史研究的激發(fā)和推進展開,共分九章,分別由郭永秉、劉欣寧、張忠煒、凌文超、孫聞博、馬孟龍、田天、陳侃理、魯家亮等奮戰(zhàn)在相關研究領域第一線的中堅學人撰寫。這九章,大致可分為四組,各具特色和優(yōu)長。

按照涉及的章序,第一組是新議題的引入和新領域的開掘。第一章《文字發(fā)展》、第二章《文書行政》和第八章《時間秩序》,都是傳統(tǒng)秦漢史較少關注,但近幾年頗為時興的議題。這三個議題被開掘出來,無疑得益于出土文獻的大量發(fā)現(xiàn)。進一步說,前兩個議題更多是由出土文獻激發(fā)的,因為離開了新出文獻,根本無法展開相應的研究。僅僅依靠傳世的秦漢資料,無法分析文字的發(fā)展與演變,也不足以深入行政制度的內部,分析文書運行的細節(jié)。至于“時間秩序”,雖然也受到出土文獻的促動,但其問題意識卻是由八十年代以來興起的“政治文化”研究驅動的。

這三章的論述圓融老練,蘊含了非??少F的亮點。第一章《文字發(fā)展》在分析秦漢之際的文字復古時指出,秦亡之后,六國故地興起了重新使用舊文字的浪潮,但是秦的“書同文”政策畢竟推行已久,時人最為熟悉的還是秦文字而非已被廢除的六國舊文字,因此他們努力復古的文字書寫中,不可避免地帶有秦文字的特點,形成新舊雜糅的風格(24-32頁)。這一文字書寫現(xiàn)象,對于重新估量諸多器物(如璽印封泥)的時代具有突出和關鍵的作用,相信未來還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又如敦煌懸泉置出土的帛書信件《元致子方書》,末行“自書所愿以市事幸留意留意毋忽異于他人”,隨意的書風與正文的謹飭迥乎不同,筆墨的濃淡也有明顯區(qū)別,故而學界通常認為末行乃發(fā)信者親筆,正文則由人代筆。作者分析“自書”的含義,重施句讀,并聯(lián)系宋人尺牘中的類似現(xiàn)象(詳細的分析見作者的單篇文章,該章未全文移錄),指出《元致子方書》從開頭到結尾都是發(fā)信者一個人寫的(10-11頁)。這一反差,對于簡牘研究中盛行的極為依賴主觀感覺的筆跡判斷,很有沖擊力,提醒研究者應該注意筆跡分析的客觀性和可靠性,力戒直觀印象式的分析。

如果說第一章的材料大部分是新的,而其問題淵源卻十分久遠——只是傳統(tǒng)的秦漢史框架沒有吸納,這一點更體現(xiàn)主編的眼光——那么,第二章《文書行政》,材料和問題都算是新的。盡管學界此前也對文書行政展開了相應的分析,但多是針對具體問題的研究,更像是做磚,而本章則努力為“文書行政”構建一個前所未有的體系,近似于搭架子。一種新學問初起,艱深的具體研究固然重要,適時地予以總結、建立框架同樣不可或缺。這是本章的獨特貢獻。更何況,本章在建立框架的同時,還對不少具體研究進行了反思和更新。比如里耶秦簡官文書末尾常見的“某(人名)+手”,其中的“手”,學界就有“經(jīng)手”和“書手”兩種理解,作者分析相關筆跡,并聯(lián)系岳麓秦簡《為獄等狀四種·癸、瑣相移謀購案》的案情和判罰,干脆利落地指出了“書手”說的捍格不通(126-128頁)。更值得稱道的是,作者對于“文書行政”的界限有著清醒的認識,她指出:“文書行政終究環(huán)繞著制度運作,文書中反映的可能只是形式,不見得是真實的權力關系。”(156頁)這對時下頗為流行的文書行政研究,不失為有益的提醒?,F(xiàn)在文書簡牘大量出土,文書行政的研究方興未艾,未來在進一步凝聚和提煉實質性論題的基礎上,一定會產(chǎn)生更具沖擊力的觀察和思考。

第八章《時間秩序》,同樣是新材料和新問題。雖然學界一直不乏對秦漢歷法的關注,但將這些散碎的研究放在“政治文化”的視野和問題意識之下,貫通為秦漢時代的“時間秩序”,卻是作者所開創(chuàng)的。這一課題涉及歷朔推步、物質技術、政治形勢、思想文化等諸多方面,揭示了歷史和歷史解釋的多面性和豐富性,足夠復雜,也足夠有趣。比如該章分析出土文獻所見實際用歷的齟齬,指出并不能全部理解為抄寫失誤,反而恰恰是歷法安排存在多樣性的反映(449-456頁)。這一說法,相對于原來那種“改字解歷”的解釋,能夠容納更多的材料,應該更為貼近歷史事實。作者的研究向來以巧妙著稱,這一章更體現(xiàn)出他的獨到思考和敏銳眼光。

第二組包括第三章《律令法系》和第五章《軍事制度》,主要依據(jù)新近刊布的出土文獻對相關議題進行了重新敘述,更新了學界的通論性認識。單就“重寫秦漢史”的字面意思而言,這兩章是最接近“重寫”的。這兩章同樣充滿亮點和特色。第三章對千頭萬緒的漢令體系的分析,認為應該區(qū)分令的分類和令的編纂,并主張事類令(如《津關令》《功令》)是由單行令(如《養(yǎng)老令》《箠令》)匯編而成的,而那些未被事類令吸納的單行令則著錄于干支令(如《令甲》《令乙》)中(178-180頁)。這一思路,對于分析漢令的編纂和體系,無疑很有啟發(fā)意義。值得注意的是,該章對“非經(jīng)考古發(fā)掘的簡牘資料……一概不加采用”(161頁),因此包含大量秦代律令的岳麓秦簡沒有納入分析。這體現(xiàn)了作者的態(tài)度和堅持。當然,毋庸諱言,這一立場在學界十分罕見。無論如何,對非考古發(fā)掘文物的搶救、保護、整理和刊布等問題,學界有必要盡早從學術倫理等各層面開展公開討論,以減少爭議、凝聚共識。第五章《軍事制度》并不是僅僅在職官演變的傳統(tǒng)路數(shù)上處理軍事制度,而是將軍制視為政治、社會、戰(zhàn)爭、族群等多種因素綜合塑造的結果,因此辟出一節(jié)專門考察了爵制、刑罰、徭役等與軍制密切相關的問題(308-318頁)。這樣的考量,無疑豐富了軍制研究的內涵,增加了思考的厚度。該章的另一特色在于璽印封泥和青銅銘文的使用,這類不易尋找也不易解讀的零碎資料是古文字學或金石學的重點關注對象,而傳統(tǒng)的制度史研究通常極少納入分析視野,故而作者對這些資料的有效發(fā)掘和嫻熟運用讓人眼前一亮。

第三組包括第四章《徭役制度》和第六章《政區(qū)地理》,對積累深厚的兩個議題進行了詳明的梳理和曉暢的分析,在最大程度上凝聚了學界的共識,并指出了分歧和問題之所在。比如有關秦漢徭役的情況,主要體現(xiàn)在《漢書·食貨志》和《漢舊儀》的兩段核心史料上,而學界對這兩段資料的認識聚訟紛紜莫衷一是,堪稱秦漢史領域的著名謎題。第四章《徭役制度》第一節(jié)針對這兩段史料,探賾索隱、鉤深致遠,發(fā)掘出宋人的認識和注解,最后將學界對秦漢徭役結構的認識扼要歸納出四種看法(215-227頁)。通過這一梳理,學界不同認識的來龍去脈和分歧的焦點非常清晰地呈現(xiàn)出來,為下一步展開研究提供了高起點。第六章處理的問題更為宏大復雜,不過作者以他慣有的清晰思路、嚴密邏輯和簡潔文筆,對秦漢政區(qū)地理與縣址定位研究進行了通盤的梳理,指出出土文獻對相關問題的促進和啟發(fā)之處。非常難得的是,這部分梳理不僅包含了具體的問題點,還對研究思路進行了分析和反思,提示未來研究的門徑。比如該章特別拈出的“政區(qū)地理斷面”和“年代斷限”兩個核心概念,就是開展歷史地理研究的可靠抓手。因此,這一章學術史梳理的截止時間雖然較早(吸納了作者近期的相關研究),但提示的研究思路依然十分有效。

寫過學位論文的人都知道,學術史并不好寫,高明的學術史更難寫。論文第一章的學術史梳理,往往幾易其稿;通常正文開始之前寫作一稿,論文主體完成之后又寫作一稿,不排除中間還有修訂稿;幾份學術史梳理,有時千差萬別。之所以如此,最關鍵的是,寫作者對相關主題的把握和認識,會隨著研究的開展而逐步加深,對于學術史的看法也隨之有所變化——當然,還有一類更差的寫法,那就是機械羅列論著的名稱和摘要,近似于“報菜名”——因此,高水平的學術史梳理,往往是在對相關領域做過長時間的深入研究和思考之后才能產(chǎn)生的。既入乎其中,又出乎其外。從這個角度說,這兩章的學術史梳理,不僅非常成功,而且十分漂亮,堪稱學術史梳理的標桿。

第四組專門處理相關的出土文獻,包括第七章《信仰世界》和第九章《里耶秦簡》。第七章雖然以“信仰世界”為名,但開頭就交待,該章討論的主要是“現(xiàn)有材料,以及對材料的理解”(389頁),因此可以視為對與“信仰”有關的一類出土文獻的分析。不得不說,這一章對材料的拿捏非常精準。比如學界通常根據(jù)日書材料分析漢代的“民間信仰”,而該章就指出,日書世代相傳、反復使用,內容又高度程式化,因此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現(xiàn)實情況,是不無疑問的(425頁)。這一反思值得重視。眼下不少研究依據(jù)傳世的《九章算術》和出土的數(shù)學文獻考察漢代的社會經(jīng)濟狀況,相信同樣隱含該章指出的問題。第九章《里耶秦簡》是名副其實的材料處理。該章對里耶秦簡的資料發(fā)表和文本整理等問題,進行了不遺余力的搜集和匯總,為學界提供了一份巨細無遺的綜述和索引。讀者只要按圖索驥就能快速找到相關文獻,省卻不少翻檢之勞。作者自述要為“初涉這一領域的讀者提供一點幫助”(496頁),這是他的謙虛,其實給初學者和研究者提供的幫助非常大。中國學界往往看重專精的研究,而輕視面向初學者的入門讀物,其實就知識的積累和傳承而言,高水平的入門讀物同樣十分重要。這也提示學界,是時候編纂秦漢出土文獻的導讀之書了。

主編在“后記”中交待,本書原題“出土文獻與秦漢史”,而“重寫秦漢史”這個響亮而很有氣魄的新書名,“最初是責編提的”,主編剛開始沒敢接受(569頁)。不過,通讀全書不難發(fā)現(xiàn),這本書是一次非常成功也非常精彩的“重寫”。相信讀者對此會有共鳴。當然,也期待“重寫秦漢史”能夠得到不斷的重寫。希望本書未及涵蓋的傳統(tǒng)議題,以及由理論和材料驅動的新議題,都能在以后的“重寫”中得到體現(xiàn)。只是,下一輪的“重寫”,或許還要等上十年。

二、從出土文獻出發(fā)

行文至此,書評的任務基本完成了。這里暫且抽離出來,談一談出土文獻的研究取向,權作結束。

主編在“前言”中曾發(fā)出靈魂追問:“出土文獻究竟為秦漢史研究提供了哪些以往沒有的新知識?秦漢史研究中哪些基本問題是通過出土文獻形成的?哪些研究有了出土文獻可以做得更好,好在哪里?哪些研究沒有出土文獻做不了或者想不到,為什么出土文獻缺少不得?”本書九章正文,給出了令人滿意的解答。一定意義上也可以說,出土文獻將秦漢史研究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主編的這一追問,其實可以從兩個角度進行理解:一是出土文獻為秦漢史研究的傳統(tǒng)課題提供了哪些獨有的解答;二是出土文獻為秦漢史研究增加了哪些獨有的新課題。我想,在重視出土文獻對傳統(tǒng)課題的補證和解答之外,也應該注意從出土文獻本身出發(fā),引導和催動新的課題和思考。1925年7月,王國維在清華學校演講《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fā)見之學問》,開篇就說道:“古來新學問起,大都由于新發(fā)見。有孔子壁中書出,而后有漢以來古文家之學;有趙宋古器出,而后有宋以來古器物、古文字之學?!毙虏牧洗賱有聠栴},這是學術史上最為典型的兩個例子。

如前所述,本書第二章討論的“文書行政”,幾乎完全是由出土文獻驅動的。在“文書行政”之外,相信出土文獻還可以挖掘出更多的問題。比如從物質文化的角度研究簡牘及簡牘文本的制作、使用、存放、廢棄和埋藏,并觀照其他古典文明分析寫本的特點與異同;依托大量出土簿籍賬冊考察秦漢的記賬方式和簿籍體系,進而考慮更為宏觀的財政問題;勾連敦煌吐魯番文書分析秦漢至六朝隋唐的文書發(fā)展與演變,并進一步思考行政運作機制和體制的變化;考察從簡牘到紙張這一書寫載體的轉變對于秦漢魏晉隋唐歷史發(fā)展的影響,更宏觀也更具體地考察這一時段社會、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變化;結合戰(zhàn)國簡冊和敦煌紙文書分析戰(zhàn)國秦漢直至魏晉隋唐的書籍形式,進而分析知識的生成和傳播,等等。這些由出土文獻驅動的問題,有些已引領學術潮流,有些尚未引起足夠的注意,均有深厚的挖掘潛力。

這一取向的實質是,可以從出土文獻本身出發(fā),而非從既有的問題出發(fā)。畢竟既有問題,有些是由一輪又一輪的理論和思潮促動的,有些是由傳統(tǒng)的文獻促動的,出土文獻固然與之有關,但這些問題終究不是出土文獻的全部。當然,這并不是要否定從既有問題出發(fā)的研究思路,而是說,從這些問題出發(fā)容易遮蔽出土文獻的作用和價值,因此從出土文獻出發(fā),至少可以稍稍彌補從既有問題出發(fā)帶來的缺憾。甚至于可以說,出土文獻激發(fā)的一些新問題,其價值和生命力未必就比既有問題更差勁。當然,如果從出土文獻本身出發(fā),那么與出土文獻或近或遠的一系列問題都有重新思考的必要。不過,這并不是本篇所能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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