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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中生有:北宋蘇頌撰寫墓志被“棄用”事

2023年國家文物局發(fā)布公告,公開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錄》,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從戰(zhàn)國至清,其中第932號是保存在江蘇省無錫市無錫縣學舊址的“北宋治平三年張奕墓志銘碑及清刻跋文碑”。

2023年國家文物局發(fā)布公告,公開了《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錄》,包含碑刻、摩崖石刻等1658通(方)重要文物,刻成年代從戰(zhàn)國至清,其中第932號是保存在江蘇省無錫市無錫縣學舊址的“北宋治平三年張奕墓志銘碑及清刻跋文碑”。無錫縣學舊址現(xiàn)在已經(jīng)修整為無錫碑刻陳列館,在今天無錫市梁溪區(qū)學前街睦親坊巷3號,周邊有錢鍾書故居和薛福成故居。根據(jù)清刻跋文碑上的記載,北宋張奕墓志銘在清朝光緒二十年(1894)正月十七日出土于羊腰灣,現(xiàn)擺放于無錫碑刻陳列館明倫堂內(nèi)。清代出土過不少宋人墓志,拓片或錄文保存下來的較多,然原石能留下來的極少,張奕墓志出土之后很快被保護起來,殊為難得。

無錫碑刻陳列館


無論是北宋當時還是后世,張奕父子都屬于寂寂無名的“小人物”。被李約瑟贊譽為“中國古代和中世紀最偉大的博物學家和科學家之一”的北宋名臣蘇頌,曾經(jīng)為名不見經(jīng)傳的基層官員張奕撰寫了墓志銘,收錄在《蘇魏公文集》當中,(蘇頌著,王同策、管成學、顏中其等點校:《蘇魏公文集》卷五八《朝奉郎太常博士張君墓志銘》,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891-893頁)這是在墓志出土之前,我們認識和了解墓志主人張奕和他的兒子張中行唯一的文獻資料。

墓志銘制作的一般流程,是墓主去世之后,家人找尋他人撰寫完成,再摹勒上石。出土張奕墓志銘讓我們看到一個有趣的現(xiàn)象,撰者一欄寫的不是蘇頌,而是一名叫做馬仲甫的官員。大致可以這么理解:蘇頌和馬仲甫都接到張奕兒子張中行的邀請后寫作了墓志銘,經(jīng)過比較之后張中行采用了馬仲甫撰寫的文字。那么,他是基于什么樣的考量做出“退稿”蘇頌的舉動,實在值得細細琢磨。下面,我們就嘗試解開這一謎團。

張奕墓志


蘇頌寫作的張奕墓志銘,很差么?

蘇頌的文字既然被棄用,首先要回答的問題是,是不是他的寫作能力不行,作品比不上馬仲甫,不能展現(xiàn)出張奕生前的光輝形象?

兩方墓志銘一方在《蘇魏公文集》當中(以下簡稱“《文集》”),另一方在原石在無錫碑刻陳列館(以下簡稱“出土墓志”),內(nèi)容都相當完整,我們可以逐字逐句的對讀一下。

1.張奕家族相關(guān)內(nèi)容

有關(guān)張奕先世情況,《文集》寫道:“始,君之先世未有仕進者,逮君登朝,緣郊祀恩追贈其父諱瑩為大理評事,追封其母陳氏為仙游縣太君,其繼母湯氏為壽安縣太君,其配朱氏為仁和縣君,庇其族人追胥力役之事者不一?!辈]有專門介紹張奕先世的情況。而出土墓志則稱:“君諱奕,字源明,常州無錫人。曾祖諱卓;祖諱漢濱;父諱瑩,贈大理評事。母陳氏追封仙游縣太君、湯氏封壽昌縣太君?!奔氈碌亟榻B了張奕曾祖、祖父和父親三代名諱。就一般墓志銘來說,馬仲甫的寫法是較為常見的。然而,因為張奕先世都屬于默默無聞的普通人,所以,不專門交待他們名諱的寫法也普遍存在。

《文集》這樣記載張奕的婚姻、子嗣與卒葬時間:“以治平三年五月某日卒于京師之僦舍。其孤中行請舟載喪南歸,即用某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無錫縣某鄉(xiāng)某原,從大墓也……其配朱氏為仁和縣君……君二子:長即中行,亦知向?qū)W;次曰梁卿,后君十五日而夭。三女:一適邑人陳充,一適進士李毅,一幼在家。”蘇頌用“某月某日”和“某鄉(xiāng)某原”代替墓主具體卒葬時間和地點,是文集中墓志的常態(tài),喪家刻石時會把準確日期和地點填補進去。出土墓志則曰:“治平丙午五月十六日疾卒,其孤中行以其喪歸常州無錫縣,卜十月初三日甲申將葬于景云鄉(xiāng)恩覃里之先塋……君享年五十有五,娶朱氏,封仁和縣君。二子:中行其長也,舉進士;次梁卿,始三歲,后君十五日而卒。三女:長適鄉(xiāng)人陳充,先君卒;次適進士李毅,次尚幼。”墓主人卒葬時間地點補充完備,符合出土墓志的特征。兩者關(guān)于張奕婚姻、子嗣的記述,沒有什么區(qū)別。

2.張奕的仕宦經(jīng)歷與生平事跡

張奕的仕宦經(jīng)歷,《文集》中記載:“以慶歷六年舉進士擢乙科,解褐試秘書省校書郎,連調(diào)太平、臺州軍事二推官,權(quán)洪州觀察推官,用薦者章,引對于延和殿,改著作佐郎,又用三司使蔡公奏,為三部推勘公事。今天子即位,推恩遷秘書丞,考課進太常博士。”清晰地記載了張奕進士及第的時間和仕宦經(jīng)歷。出土墓志這樣寫道:“嘉祐中,三司使蔡公方大振職事,飭僚屬,乃表著作佐郎張君于朝,以為推勘公事,而君以稱職聞……君起家舉進士,擢乙科。歷太平、臺、洪三州之從事,改著作佐郎。在三司,遷秘書丞,太常博士。”并未透露張奕進士及第時間,仕宦經(jīng)歷也更為簡略。

同時,《文集》中對張奕生平事跡做了有層次的概括。第一,介紹了張奕家世及讀書科舉情況:“張氏世居無錫,以善治生產(chǎn)名鄉(xiāng)里,至君而超然自喜,從諸生游,學經(jīng)史、為詞章以取科第,固已為士友所奇矣。”第二,稱頌了張奕家居時的品行:“君居鄉(xiāng)里,事繼母以孝謹聞,友于兄弟,門內(nèi)雍睦,人稱其家檢……家之小史張某者,奉事謹畏,君謂為可教,因勉以學……后十年,亦登進士第。”侍奉繼母能盡其孝,友于兄弟,治家有方,樂于助人,這是“私領(lǐng)域”的張奕形象。第三,贊美了張奕為官廉潔的品質(zhì):“君雖出富室,而從宦于外,惟倚祿為養(yǎng),有不足未嘗取于家,故病且死,其醫(yī)藥棺具猶有不備者,由是士大夫多嘆其廉且介也。”

最為重要的是,蘇頌用近400字詳細敘述了張奕為官時的具體政績,試引述仕宦洪州之例說明:“洪之屬邑,有盜縱火焚人廬舍者,亡三年矣。一旦獲賊,即訊,款服。問其火具,曰:‘始以瓦盎藏火至其家,又以慧竹然而焚之。’問二物之所存,則曰:‘瘞于某所’,驗之信然。既具獄,君獨疑有冤,因謂獄吏曰:‘盜亡三年,而所瘞之盎竹視之猶新,此殆非實耳?!谑抢粼俑F治之,果得枉狀而免之。”從中可以看出張奕對刑獄事明察秋毫,這是“公領(lǐng)域”中的張奕形象。相比之下,同樣是仕宦洪州,出土墓志這樣寫道:“洪之屬邑有以縱火民家,囚上于州,有司議棄市。君獨疑曰:‘是可死邪?’請自案獄,果得所以未盡之狀,而囚論得免,吏以屈服。”馬仲甫省略了張奕的斷案過程,相對簡略。

就張奕仕宦經(jīng)歷與生平事跡而言,兩種墓志更多的是個人書寫習慣導致的詳略不同,并不存在文字高下的差別。

3.兩方墓志的銘文

《文集》銘文部分稱:“猗張君,行懿醇。出民廬,仕朝倫。守道固,服職勤。從知己,干劇繁。治眾獄,無冤人。志方展,命已淪。喪南歸,壙江濆??拭溃d斯文。”既總結(jié)了張奕個人品行端正,又稱贊了他吏干優(yōu)長,還表達了對其位不充志的哀嘆。出土墓志則記載:“士之有志,艱乎得時。時之既得,若將可為。乃不永□,天□□之。謂天與善,則予不知?!备嗟氖潜磉_了對張奕英年早逝的感慨。這里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作為同僚的蘇頌和作為上司兼長輩的馬仲甫身份不同造成的。

綜合以上分析,能夠看出兩方墓志銘最大的區(qū)別是文字的繁簡程度:蘇頌用字稍多,表述更為細膩;馬仲甫用語簡練,顯得短小精悍,并不存在實質(zhì)上的高下優(yōu)劣。蘇頌的作品被棄用并不是他寫作能力不行,而是另有原因。找尋這個原因的方向,只有從墓志銘參與者和墓主的關(guān)系著手。

張奕墓志拓片


墓志銘參與者與墓主關(guān)系,什么樣?

1.兩方墓志銘撰者蘇頌、馬仲甫的仕宦經(jīng)歷

蘇頌出生于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宋仁宗慶歷二年(1042)進士及第步入仕途,慶歷四年(1044)時為知江寧縣事,因父親去世丁憂,皇祐元年(1049年)服除授南京留守推官,皇祐五年(1053)除館閣校勘,在館閣9年,主要從事書籍校正工作,嘉祐六年(1061)出知潁州,第一次外任知州。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蘇頌入三司為度支判官,宋神宗熙寧元年(1068)為淮南轉(zhuǎn)運使。(王瑞來:《蘇頌論》,《浙江學刊》1988年第4期,第118-123頁)

與蘇頌鼎鼎大名相比,馬仲甫現(xiàn)在屬于無名之輩,但在當時與現(xiàn)在的觀感并不一樣。馬仲甫字子山,宋初名臣馬亮之子,宋仁宗朝知名大臣呂夷簡的妻弟。他和蘇頌一樣慶歷二年進士及第,第一任差遣是“知登封縣事”,皇祐三年(1051)知臺州,(陳耆卿:《嘉定赤城志》卷九《國朝郡守》,中華書局1990年版,第7351頁)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十月之前撰寫張奕墓志銘時,根據(jù)自署官職全稱“淮南江浙荊湖南北路制置茶鹽礬酒稅兼都大發(fā)運使、提舉逐路巡檢兵甲及都大提點鑄錢等公事、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護軍、扶風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可知已經(jīng)擔任掌管上供財賦的漕運、參與上供物資的購買、兼管茶鹽諸錢、督查地方管理等事宜的淮南發(fā)運使這一重要差遣。

2.出土墓志的篆蓋者和書丹者

出土墓志篆蓋者張芻字圣民,他是被稱為“中國整部科學史上最卓越的人物”沈括的岳父,他的墓志銘由沈括寫作完成。通過墓志銘可知,他科舉及第之后“補江州司戶參軍,遷余杭令”,慶歷七年(1047)為“知大名府永濟縣事”,皇祐年間曾在文彥博推薦下為“史館檢討”。(沈括原著、楊渭生新編:《沈括全集》卷17,浙江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129頁)治平三年(1066)張芻為張奕墓志篆蓋時,通過官職全稱知道他已經(jīng)擔任“淮南發(fā)運副使”,成為馬仲甫的副手。

出土墓志的書丹者為呂希道字景純,北宋名臣呂夷簡之孫、呂公綽之子,范祖禹曾撰寫了他的墓志銘。通過墓志可知:呂希道因呂夷簡為相恩蔭步入仕途,慶歷六年(1046)賜進士出身?;实v二年(1050)之前呂公綽出知永興軍、知秦州時,他以書寫機密的身份隨行,后入朝差遣判登聞鼓院。(范祖禹:《太史范公文集》卷42,宋集珍本叢刊第24冊,線裝書局2004年版,第412-414頁)治平三年(1066)為張奕墓志書丹時為揚州通判。

墓志參與人和墓主的關(guān)系能夠大概了解。蘇頌稱:“予官計省,接君彌年,每相過從,語公家外,時論理道。”知兩人是同在三司為官的同僚關(guān)系。馬仲甫云:“予守臺州時,君實為從事,予固知君者也?!惫蜀R仲甫和張奕是在臺州時相識,馬仲甫為知州時張奕為臺州軍事推官,二人是上下級關(guān)系。呂希道慶歷六年賜進士出身,而張奕于同一年進士及第,屬于廣義上的同年關(guān)系。除了篆蓋者張芻與墓主在籍貫、同年、同僚等諸方面未見有聯(lián)系外,蘇頌、馬仲甫和呂希道都和張奕都有一定的交集。

張中行棄用蘇頌文字,為什么?

在回答標題文字之前,還需要弄明白一個問題,張中行是先向蘇頌求銘,還是先向馬仲甫求銘的呢?

《文集》指出:“以治平三年五月某日卒于京師之僦舍。其孤中行請舟載喪南歸,即用某年某月某日甲子葬于無錫縣某鄉(xiāng)某原。”詳細說明了張奕去世地點為京師開封(今河南開封)。當時蘇頌正在開封任職,所以張中行邀請他撰寫墓志銘。材料還顯示張奕葬地為故鄉(xiāng)常州無錫縣(今江蘇無錫),那么蘇頌文字應該是在張奕去世不久之后就完成的,以便張中行運送棺槨時一并攜帶歸鄉(xiāng)。出土墓志中記載:“其孤中行以其喪歸常州無錫縣,卜十月初三日甲申將葬于景云鄉(xiāng)恩覃里之先塋,且請銘于予?!瘪R仲甫當時為淮南江浙荊湖南路發(fā)運使,任職地是真州(今江蘇儀征)??梢韵胂螅舜吻筱懠幢銖堔热ナ乐罅⒓粗?,也需要等待撰好行狀,再派人到距離開封700公里外的真州請馬仲甫撰文。所以可以判斷,馬仲甫撰寫張奕墓志銘的時間當在蘇頌之后。更何況馬仲甫還在墓志中強調(diào),這次撰銘是張中行攜喪歸鄉(xiāng)過程中親自延請的行為,則時間應該較專程前來更晚一些。

前面已經(jīng)對比,蘇頌和馬仲甫兩人寫作的墓志銘內(nèi)容并無高下之分,為何張中行在已經(jīng)有蘇頌所撰志文的前提下,還要再到真州請馬仲甫撰寫,且最終棄用蘇頌之文?

問題的解答,需要結(jié)合張芻篆蓋和呂希道書丹地點時間進行通盤考量。張芻篆蓋時為江淮發(fā)運副使,與馬仲甫同在真州,那么篆蓋時間與馬仲甫撰墓志應該同時進行;呂希道為揚州通判,距離開封700多公里,而距離真州不足20公里,從這個層面而言,張奕墓志銘寫作、篆蓋和書丹等核心環(huán)節(jié),是以馬仲甫所在地真州為中心展開的。而考察張奕棺槨的進行路線,其原因似乎可以逐漸明晰。

根據(jù)蘇頌交待,張奕在開封去世,歸葬地為祖籍常州無錫縣,棺槨運輸方式是水運舟載,其應該是沿大運河南下的。他們由開封出發(fā),沿汴河到泗州(今江蘇盱眙)進入淮河,進而沿淮河至楚州(今江蘇淮安)后進入淮南運河,由淮南運河經(jīng)揚州(今江蘇揚州)、真州(今江蘇儀征)入長江,再從潤州(今江蘇鎮(zhèn)江)出長江進入浙西運河到達故鄉(xiāng)兩浙路的常州無錫縣。而這樣的行進路線,和張中行為父親制作墓志銘的路線相當吻合。

需要強調(diào)的是,因運河各段地勢高低不一,通行并非一帆風順,需設(shè)置諸多堰和閘解決航行問題,且各閘實行定時啟閉制度。(黃純艷:《宋代運河的水情與航行》,《史學月刊》2016年第6期)同時,由于運河通航能力的瓶頸和朝廷為了保證漕運的順暢,私人船只往來運河會受到諸多限制,(吳同:《北宋汴河、淮南運河的通航能力與漕糧定額》,《中國經(jīng)濟史研究》2020年第5期)這與張奕棺槨暑天需盡快歸鄉(xiāng)存在不可調(diào)和的矛盾。那么,喪家利用墓主官員身份途中謁請地方長官給予便利,或并不意外。

行文至此,似乎可以這么推測,張中行攜棺槨歸鄉(xiāng),沿途對地方長官多有注意,行至真州拜謁了父親原上司馬仲甫。這次拜訪,不但求馬仲甫撰寫了父親墓志,還在馬仲甫的引薦下,同時延請與父親本無交集的淮南發(fā)運副使張芻為墓志銘篆蓋。張中行請馬仲甫撰寫墓志銘時已經(jīng)過呂希道任職地揚州(今江蘇揚州),然而,張中行仍特意派人再返回揚州,請父親同年、揚州通判呂希道為馬仲甫所撰父親墓志書丹。

通過上述對張奕墓志銘生產(chǎn)過程的梳理,可以發(fā)現(xiàn)張中行這一系列操作,實在是用心良苦。北宋中期以來,科舉取士人數(shù)增多造成的員多闕少現(xiàn)象,成為官員選任中的常態(tài),“官員群體中人,為企圖把磨勘提前半年進行,竟至可以不擇手段地去謀求”,(鄧廣銘:《鄧小南<宋代文官選任制度諸層面>序言》,《鄧廣銘全集》第10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頁)即便居高官者仍然需要費力經(jīng)營人際關(guān)系,為謀求仕途順利,尤其需要廣布人脈,(王瑞來:《內(nèi)舉不避親——以楊萬里為個案的宋元變革論實證研究》,《北京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黃寬重:《藝文中的政治:南宋士大夫的文化活動與人際關(guān)系》,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20年版,第59-60頁)更遑論如張奕、張中行這樣根基尚淺的低級官員。張中行先后兩次求墓志銘,以及求篆蓋和求書丹的過程,實際上是借安葬父親張奕而夯實自己人際網(wǎng)絡的一次努力。在當時的情況下,馬仲甫已經(jīng)到達仕宦的成熟期,官僚集團中人脈豐富,蘇頌仍然屬于仕宦起步的階段,故而張中行使用馬仲甫所撰之文作為父親墓志銘的定本,是基于墓志銘撰者當時地位和仕宦影響力的結(jié)果。

結(jié)語

張奕一生沉寂下僚,仕途并不顯達,除了蘇頌文集當中保存的墓志銘外,傳世史料中再無只言片語。而張奕墓志銘的出土,讓我們了解到宋代有這樣的獨特現(xiàn)象:一個人可以有分屬于傳世文獻和出土文獻且作者不同的墓志,一個屬于喪家接受的版本,一個是被喪家棄用(可戲稱“退稿”)的版本。從這個層面而言,宋代“一人二志”開創(chuàng)了喪家“退稿”作者文字的先河,這在中國古代墓志銘撰寫中應該是相當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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