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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禮儀:理論與方法”

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時至12時,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主辦,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宗教學理論研究室承辦的“生命禮儀:理論與方法”系列講座舉辦。

2021年12月13日上午9時至12時,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主辦,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宗教學理論研究室承辦的“生命禮儀:理論與方法”系列講座舉辦。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遲帥博士、南京大學哲學系邵佳德副教授、復旦-哈佛醫(yī)學人類學合作研究中心主任潘天舒教授及唐沈琦博士應邀承擔主講。此次論壇的召集人為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吳華副教授,評議人為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宗教學理論研究室主任閔麗教授、四川大學道教與宗教文化研究所胡銳教授與四川大學佛教與社會研究所所長段玉明教授。

生命禮儀是指人在經(jīng)過生命歷程時所要經(jīng)歷的過渡儀式,本次論壇圍繞“成年禮”“婚禮”“葬禮”三大生命禮儀,秉承社會學、人類學、宗教學等多學科的理論與方法對生命禮儀的現(xiàn)實傳統(tǒng)進行關照與討論。論壇線上與線下同步進行,共有近300名來自海內(nèi)外不同高校的師生參與。

一、遲帥博士談涂爾干論成年禮

遲帥老師的報告題目為《神圣社會的再生產(chǎn)——基于涂爾干對成年禮的闡述》。報告從社會的神圣性角度出發(fā),通過成年禮的集體儀式介紹了涂爾干關于個人與社會關系的基本看法。首先,遲帥老師介紹了其研究的理論背景——涂爾干的宗教社會論,即在宗教層面上理解社會,也在社會層面上理解宗教來彼此說明的循環(huán)論證。宗教作為社會的基本構成,其所具有的強烈的社會性是研究涂爾干宗教問題的出發(fā)點。為了賦予社會有機體理論以規(guī)范性,說明社會自成一體的特殊性質(zhì),涂爾干需要進一步解釋神圣社會的運行機制及其秩序的再生產(chǎn),這就涉及到個體的社會化和群體的規(guī)范性問題。

在問題提出后,遲帥老師首先對涉及宗教本質(zhì)的“神圣性”概念作了闡釋:對立統(tǒng)一的“神圣—凡俗”概念范疇構成了涂爾干理解社會起源的根本框架,不僅反映了涂爾干對于個體和社會關系的理解,還是其進行社會分類的基本方式,涂爾干討論神圣性概念也旨在完善社會學的分析視角及其合法性。涂爾干強調(diào)與神圣社會相比,個體原本是凡俗的,由此揭示了社會等級體系先在的神圣性。個體并非是自足的先在存在,需要經(jīng)過社會洗禮獲得社會承認,這表明了社會的優(yōu)先性和主動性。社會的優(yōu)先性和主動性通過社會自身的神圣性傳達給個體,同時也將社會的等級體系施加在個體身上,完成了社會秩序的再生產(chǎn)問題。其次,神圣性是宗教力的核心要素,具有傳染力的行動原則。傳染本身構成和代表了事物獲得神圣性的過程,即個體需要通過一系列集體儀式獲得社會化。成年禮對于個人進入社會起到了關鍵作用,對成年禮的研究是透視原始宗教的重要窗口,這也構成了涂爾干理解個人與社會關系的開端。

成年禮作為個體進入社會的儀式存在,運用集體儀式將純粹受苦和特權確認賦予了價值權威,這種社會事實被視為個體獲得宗教品質(zhì)的考驗,在無形當中也合理化了社會的特權體系。涂爾干為社會施加的暴力進行辯護,認為社會是一所使個人獲得適應社會品質(zhì)的必要的學校,以此體現(xiàn)宗教和社會合法性的來源。社會范疇的存在先于個人,社會等級體系反映在社會的全部生活中,這些等級體系的存在也需要不同形式的集體儀式才能得以維系。成年禮反映了宗教生活里神圣與凡俗的對立與統(tǒng)一,個體通過一系列成年禮進入社會,并發(fā)展出豐富的個性來促進社會秩序的更新。涂爾干對于原始社會的研究,意在關照法國大革命的社會影響。涂爾干注意到了革命中群體的非理性特征,并試圖說明群體情感是維系社會的更為本質(zhì)的要素。群體儀式通過創(chuàng)造一種信任機制使散落的個體直接過渡到信仰群體之中,個體依靠信任沖動確認社會權威,社會權威也以此定期對個體施加作用力。涂爾干通過強調(diào)情感而非理性的作用論證了社會的等級體系。

最后,遲帥老師對本次報告作出總結,上述對社會神圣性的分析表明涂爾干將社會的道德力和集體力置于個體之上,事實存在的社會權力等級獲得了某種道德屬性,同時這種社會權力觀念對個體的控制又被視為人類文明的重要特征。涂爾干將宗教研究放在其后期社會學研究的中心,是想借助宗教回答個人自主性和社會秩序的關系問題。在論證社會高于個人的同時,必須說明社會為何先于個人而存在,因為這種先在性,個人接受社會強制性約束,反過來,社會通過制度和文明保障了所謂個人自主性。涂爾干對成年禮的闡釋呈現(xiàn)出他對個人與社會關系的社會學看法,從神圣社會角度解釋了人類秩序的起源和更新。

二、邵佳德副教授談民國佛化婚禮

邵佳德老師的報告題目為《近代中國佛教制度革新的一個嘗試:以民國時期佛化婚禮為例》,報告通過追溯民國時佛化婚禮在論辯中曲折推進的過程,折射近代佛教制度改革中教內(nèi)外的關注焦點和多重困境,共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邵佳德老師通過兩個佛化婚禮的典型案例,引出研究問題。一是1927年2月28日下午四時,張歆海和韓湘眉在上海大華飯店舉行的婚禮;二是時隔不久,王森甫與劉德超在上海由太虛新創(chuàng)的法苑舉辦的婚禮。這兩場婚禮的特別之處在于別開生面地采用了佛化形式,由太虛法師擔任主婚人,遵循佛化婚禮的儀軌。邵佳德老師指出,佛化婚禮是太虛僧制改革計劃的重要一環(huán),從民國佛教界關于佛化婚禮這一小眾議題的討論,可以窺得近代佛教制度改革的宏大背景,也可從中折射僧人對改革問題的不同看法和立場,值得深入探討和反思。

第二部分,邵佳德老師詳細介紹了太虛的僧伽制度改革計劃及法苑的設立及其目標。在佛教衰落的背景之下,如果能在婚姻之初以佛教理念灌輸其中,無疑是和睦家庭、凈化社會的重要起點,因此太虛等人在早期的僧伽制度改革倡議中就考慮到了佛式婚禮的推行。1913年時太虛提出了其教制、教產(chǎn)、教理三大佛教革命的主張,其中教制的革新是核心部分。1915年,太虛又寫出了《整理僧伽制度論》,體現(xiàn)了其對當時佛教弊端的清醒認識及其對救治方案的初步設想。但僧制的改革只是佛教制度改革中的一部分,為了融攝佛教的在家信眾,1927年初,太虛正式在上海依照《整理僧伽制度論》的計劃創(chuàng)辦了法苑,新增佛式之嬰兒湯餅儀、佛式之兒童入學儀和佛式之男女結婚儀三種。由此可見,隨著太虛將其僧制設計付諸實施,法苑以及佛化婚禮已進入操作階段。但法苑包括整個制度改革的進展并不順利,法苑僅開辦數(shù)月就草草收場,《整理僧伽制度論》的龐大計劃也多有擱淺。

第三部分,邵佳德老師對佛化婚禮的實踐及其論證作了闡述。從事實角度看,佛化婚禮在近代中國一直都是在質(zhì)疑之聲中曲折發(fā)展的。邵佳德老師將關于佛化婚禮的論爭歸納為以下三點:首先是佛化婚禮是否違反戒律,其次是改革佛教徒婚禮是否必要,第三是佛化婚禮究竟如何操作才算如法。邵佳德老師進一步分析了佛化婚禮爭論背后的三大焦點,一是佛教精神和戒律原則。邵佳德老師通過列舉《四分律》《玉耶女經(jīng)》《遺教經(jīng)》《戒殺放生文》四部經(jīng)論,證明了佛化婚禮雖稱不上終極的解脫道,但也不至于違犯戒律,在特定時期對佛教發(fā)展則不無裨益;二是經(jīng)濟利益與路線派別。邵佳德老師認為,以婚禮來反對法苑更多只是一種托詞,更多的是因為經(jīng)濟、聲譽等世俗利益而產(chǎn)生矛盾,或者僅僅是不同派系之間為反對而反對的意氣之舉;三是禮俗變革與社會潮流。邵佳德老師指出,佛化婚禮的創(chuàng)制順應了當時社會習俗的改革趨勢,但任何新的社會習俗的推廣均非易事。

最后,邵佳德老師總結了佛化婚禮發(fā)展過程的啟發(fā)及意義。其一,佛化婚禮經(jīng)過二十多年的發(fā)展最終形成較為穩(wěn)定的規(guī)制,對于擴大佛教在個人、家庭和整個社會的影響,有積極意義;其二,佛化婚禮的利是決定性、現(xiàn)實性的,而弊是次要性的、可能性的;其三,以佛化婚禮為代表的近代佛教制度改革還面臨著動力內(nèi)耗等諸多困境;其四,佛化婚禮要真正廣泛推行和深入人心,還需適時順應社會潮流,盲目復制形式而不考慮社會文化背景對于弘傳佛法的根本目標來說作用有限。

三、潘天舒教授與唐沈琦博士談城市殯葬中的用時制度及其倫理

本場報告由潘天舒教授開場。潘天舒教授基于其20世紀90年代末期在上海東南地區(qū)掌握的田野調(diào)查資料,介紹了課題研究的緣起。他指出,對于殯葬的禁忌體系和觀念傳統(tǒng)在上海東南地區(qū)的現(xiàn)代化過程中仍保有持續(xù)性,反映了傳統(tǒng)知識體系與現(xiàn)代知識體系之間的張力與互動,其后果是殯葬的產(chǎn)業(yè)化。在科學主義和資本市場的雙重壓力下,這個過程遠遠沒有結束??缥幕Z境下死亡事件的處理、死者與生者的關系、死亡相關的時空秩序一直是人類學的經(jīng)典命題,也是重要的歷史瞬間。為了發(fā)掘這一歷史瞬間,潘天舒教授同唐沈琦博士用人類學及相關學科的綜合方法,對城市殯葬中的用時制度及其倫理展開了研究。唐沈琦博士接著對本研究的細節(jié)進行了報告,報告題目為《城市殯葬中的用時制度及其倫理——以上海的田野調(diào)查為例》。

在報告的開始,唐沈琦博士闡明了本次報告的研究主題,即近代以來上海城市空間內(nèi)喪葬用時制度的變化。她強調(diào)“時間”是此次研究中至關重要的一個概念。首先,唐沈琦博士通過論述涂爾干和莫斯的“時間范疇的社會形成說”及埃文斯-普理查德對努爾人時間系統(tǒng)的劃分,指出了時間的社會性:時間在社會生活中的動態(tài),包括時間的形成、劃分、結構化等諸多變化,都與社會文化息息相關。其次,唐沈琦博士通過介紹人類學家羅伯特·赫爾茲對達雅克人二次葬中“被延遲的下葬時間”的多層次解釋,引出了人類學家范熱內(nèi)普提出的“邊緣狀態(tài)”。最后,唐沈琦博士將研究的時空界定為1863年至今的上海城市空間,從歷史追溯與田野調(diào)查兩方面,對喪葬用時制度進行了探討。

在歷史追溯上,唐沈琦博士首先論述了近代上海喪葬用時的社會非同步性。一方面,近代上海的地界由公共租界、法租界以及華界構成,三區(qū)域各自為政,處理死亡的時間系統(tǒng)不具備同步性;另一方面,近代上海社會福利制度的缺失,帶來了諸多隱蔽的、未被標記的個體死亡。在上述的情形下,會館承擔了近代上海喪葬時間系統(tǒng)的管理。會館以業(yè)緣與鄉(xiāng)緣為基礎,通過道德話語,組織喪葬機構處理當時流動人口的死亡事務,由此建立了一種特有的待葬機制:寄柩所。寄柩所是地方道德體系的延伸,事死如生的道德義務帶來的停柩慣例,形成了近代上海與鬼為鄰的特殊社會景觀。其次,唐沈琦博士指出20世紀20年代后,地方喪禮開始向城市殯儀轉變。從1926年,萬國殯儀館開張,防腐等技術手段的干預,加快了從喪到藏的過程;到1950年以后,人口死亡統(tǒng)計制度確立;再到1955年前后,中國開始全國范圍內(nèi)推行火葬,極大地縮短了從喪到藏的懸置時間。通過對上述歷史脈絡的梳理,唐沈琦博士作出結論:上海城市殯儀的時間體系是一個不斷加速的狀態(tài)。

在田野調(diào)查上,唐沈琦博士提到,上海殯儀制度有一種非常明確的時間感,概括來說就是“死亡事實的快速確認”。其一是死后24小時內(nèi),死亡開始被“形成事實”;其二是死者開始變?yōu)楸豢腕w化處理的對象,在科學凝視之下的遺體處理形成一種線性的時間體系。唐沈琦博士通過上海某殯儀館的田野案例,指出在上海殯儀館體系中,時間在高度結構化的流程中被精細分割,具有快時間感、高度理性化的特征。在報告的最后,唐沈琦博士以田野資料為切入點引出了她與潘天舒教授關懷的話題:在較短的時間內(nèi),人們從死亡所帶來的社會身份的閾限中快速回歸到原有的社會秩序中,會不會帶來一定的社會張力?人們在處理死亡問題時,是否應該形成喪葬的社會同步性?并提出此項研究正在進行中,歡迎各位老師同學交流探討。

主題發(fā)言結束后四位主講嘉賓對評論區(qū)的提問與交流進行了簡要回應,對“宗教儀式是否也是社會秩序的一種失序的合法性展演”“宗教生活的日常化與世俗生活的區(qū)分”“如何在人類學視野下看待火葬制度”等問題一一作了解答。

四、評議

胡銳教授首先肯定了潘天舒教授及唐沈琦博士研究的時空代表性。在時間層面,近代是傳統(tǒng)社會與現(xiàn)代社會在觀念和行動上碰撞最為劇烈的時代,凸顯出傳統(tǒng)社會和現(xiàn)代社會在處理死亡問題上的觀念交鋒,其焦點在于對遺體的處理問題。與近代社會相比,當代的殯儀體系已經(jīng)全面介入了處理死亡的事務中,社會統(tǒng)一理性認知下喪葬用時的壓縮,導致了人們面對死亡的情感失序。在空間層面,上海作為當代中國現(xiàn)代化進程最早、現(xiàn)代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上海租界的定義范圍最能體現(xiàn)出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沖撞的過程及結果,具有十分典型的代表意義。

其次,胡銳教授提供了成都現(xiàn)代喪葬服務的田野案例,通過對比道教喪葬科儀的復雜性與現(xiàn)代殯儀活動的簡易性,指出在當代社會如何處理死亡問題,是標志著個體和集體身份的重要事件,關乎著對文化傳統(tǒng)及文化身份的交代。最后,胡銳教授對潘天舒教授與唐沈琦博士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與解決持樂觀態(tài)度,并建議要回歸傳統(tǒng)尋找解決現(xiàn)代問題的邏輯,并提出了三個在傳統(tǒng)社會死亡處理方式中值得關注的特點:第一,在傳統(tǒng)葬禮中,儀式具有持續(xù)時間長的特點;第二,葬禮具有分階段、多階段構成的特點;第三,在葬禮的多階段中,人們對于死亡的情感具有反復消解的特征。死亡處理分階段與反復消解的方式,對喪葬用時的加速或許具有彌補性的功能。

段玉明教授從三個方面對本次論壇的報告內(nèi)容進行了評議。首先,段玉明教授感謝了主講嘉賓為自己帶來的“年輕的學術盛宴”,肯定了年輕學者在學術界的作用與貢獻,鼓勵更多青年學者登上講臺,發(fā)表自己的真知灼見。其次,段玉明教授提出觀水先觀其瀾,做學問亦是如此。出生禮、成年禮、婚禮、葬禮這四大人生禮儀,是人生起波瀾的重要節(jié)點,也是做學問需要關注的重要議題和切入點。第三,段玉明教授圍繞本次論壇“理論與方法”的主題,指出四位主講嘉賓研究問題的切入點很有方法性。遲帥老師研究中涂爾干通過對成年禮儀式的解構,演化出了一系列觀念和范疇,這本身就是一個方法學的問題;邵佳德老師通過具體案例切入研究,揭示了佛化婚禮制度革新的必然性;潘天舒教授與唐沈琦博士關注的“死亡處理方式”“喪葬用時壓縮”問題具有重要的啟發(fā)意義,段玉明教授也對此發(fā)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死亡不能在人與社會中形成意義,就是絕對死亡;死亡處理方式的不得當,會崩解社會與人的連續(xù)性;喪葬用時的壓縮,是對人和社會意義的壓縮;宗教性、神圣性的意義介入是人的超越性存在和社會的恒久性存在的重要保障,值得大家關注。

閔麗教授圍繞“什么是禮儀”“如何看待禮儀”“禮儀的社會功能”這三個問題,對本次論壇進行了總結性評議。第一,什么是禮儀。閔麗教授認為,禮儀是一種形式化、程序化、制度化的語言和行為。第二,如何看待禮儀。閔麗教授指出,禮儀一定包含三個不可缺少的內(nèi)在要素:思想和訴求、思想觀念外化的語言和行為、語言和行為的程式化與制度化。這三個構成部分實現(xiàn)了兩個轉化:觀念的制度化與個人的社會化。閔麗教授對這兩個轉化作了詳細闡述,以此歸納出禮儀的三個特點:崇高性、目的性、集體性。第三,禮儀的社會功能。閔麗教授提出,首先,個體通過儀式完成社會化,表明了儀式具有吸納和整合群體的功能;其次,儀式的道德內(nèi)在規(guī)定性,具有約束個人行為的行為規(guī)范功能;最后,儀式本身內(nèi)含的價值體系,使其具有社會秩序的構建功能。

在此基礎上,閔麗教授針對各位學者的報告內(nèi)容闡述了自己的觀點。對于第一場報告,閔麗教授指出遲帥老師在其研究結論中提到的“從神圣社會角度解釋社會秩序起源和更新”,可以引發(fā)出社會秩序建立和更新過程中,社會秩序?qū)€人自主性的張力問題,這一問題是近代政治哲學、倫理學所考慮的重要問題,可以進一步深入研究。對于第二場報告,閔麗教授認為這一報告的最大價值在于通過佛化婚禮案例,提供了一個在理論層面需要思考和分析的問題,即儀式的可變性及條件性。對于第三場報告,閔麗教授提出,關于死亡事實的確定時間以及喪葬方式及其社會秩序重建的問題,宗教學學者可以從神圣性維度上作相關跟進。

講座尾聲,吳華老師作閉幕致辭,他指出,生命禮儀作為生命過渡階段的橋梁紐帶,以象征符號的形式,展示著不同群體的角色扮演、身份認同、意義認知及價值體現(xiàn)。通過本次論壇對生命禮儀的專業(yè)性討論,可以見證古今中外不同知識體系對于生命的認知觀念與處理方式,更深刻地認識到人類與萬物如何協(xié)調(diào)共生發(fā)展。他強調(diào),生命禮儀是一個重大命題,希望未來可以延續(xù)并拓展此類教研論壇的形式與內(nèi)容,攜手更多專家學者共同推進生命禮儀相關研究的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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