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變與應變:甲午戰(zhàn)后清政府的實政改革(1895-1899)》,張海榮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4月出版,443頁,158.00元
在傳統(tǒng)的歷史敘事中,甲午戰(zhàn)爭的失敗意味著洋務運動的破產(chǎn)。接續(xù)這一歷史的是幾年后的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后,清廷又經(jīng)歷了庚子之變的致命打擊,最終痛下決心宣布施行“新政”。在這個關于晚清改革史的宏大敘事中,有一個環(huán)節(jié)始終靜悄悄地隱藏在“公車上書”“戊戌政變”和“己亥建儲”這些“轟轟烈烈的政治事件”背后,它就是1895-1899年的“實政改革”。張海榮博士獨具慧眼,在其新著《思變與應變:甲午戰(zhàn)后清政府的實政改革》一書中全面而詳實地將這一段重要史事公之于眾。筆者不揣淺陋,勉強草此小文,向同業(yè)讀者聊作推介。順便在史觀和具體論證方面略抒陋見,冀收拋磚引玉之效。
一
本書分為導言、正文七章和余論。本節(jié)嘗試依次摘要介紹,并根據(jù)情況稍作評點。
在導言部分,著者摘要討論問題的緣起。開篇即指出晚清改革舉措相對于政治事件的暗淡,進而指出,在康梁變法的背后,尚有另一個素為學界忽略的改革路徑,即清政府主導的“實政改革”?!皩嵳币辉~出自原典,1895年一份上諭即有“力行實政”之說。這段實政改革,由1895年始,至1899年終,上與洋務運動銜接,下與清末新政承繼。三個階段共同構(gòu)成了一部完整的晚清改革史。用著者自己的話說,研究這一時段的改革,“既有助于系統(tǒng)認識戊戌前后清政府的改革動向,切實評估清政府可能的決斷力和行動力,深化對百日維新、戊戌政變的相關研究,也有助于增進對洋務運動與清末新政之間的過渡時段清朝改革的考察,使晚清改革史研究貫通一氣”(第3頁)。簡言之,導言部分問題意識清晰明了,一針見血,令人信服地提出“實政改革”概念并闡明其學術(shù)價值。
第一章討論洋務運動的興起與失敗。在著者看來,洋務運動、實政改革和新政是晚清遞相接續(xù)的三個歷史階段。故而在開頭一章回顧洋務運動,是“使晚清改革史研究貫通一氣”的必要步驟。在這一章,著者將洋務運動概況為三個階段:一是“以軍事、外交改革和洋務人才培養(yǎng)為重心的起步階段”(第28頁),二是“軍工建設持續(xù)推進、經(jīng)濟建設升溫的深化階段”(第30頁),三是“以海軍建設為最大亮點,重工業(yè)穩(wěn)步推進,輕工業(yè)日益活躍的高潮階段”(第33頁)。這是著者“依據(jù)現(xiàn)實需要、認識程度和發(fā)展重點的同”的標準劃分的。著者的結(jié)論是,“洋務運動雖然在若干層面取得一些枝節(jié)的進步,但總的來看,過于地方化和分散化,既未實現(xiàn)扭轉(zhuǎn)國運的關鍵性突破和社會經(jīng)濟的持續(xù)增長,也無力改善清朝應對外患的捉襟見肘?!保ǖ?8頁)這一結(jié)論,間接回答了洋務運動是否失敗的爭論,也為接下來評判1895-1899年的實政改革提供了一個明確的參照物。
第二章考察甲午戰(zhàn)后的朝野動向與清政府的改革大討論。著者指出,甲午戰(zhàn)后的這場討論是“清朝執(zhí)政集團在重要歷史關頭,就關乎自身命運和國家前途的核心議題,展開的一場空前廣泛的系統(tǒng)討論,它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未來幾年間國家改革的總體方案及其施政重點”(第60頁)。著者對這場大討論做出一個重要論斷:改革的“原動力在中央,而非地方”(第24頁)。需要指出的是,著者可能為了凸顯實政改革相對于洋務運動的進步而有此論。實際上,從書中論述可以看出,部分地方大員對實政改革的呼聲亦彰彰可考。甲午戰(zhàn)爭創(chuàng)巨痛深,無論中央地方還是在朝在野都有深切觸動,似不必僅僅依據(jù)上奏的先后順序厚此薄彼。當然,著者這一論斷在更具體的改革條目層面確有佐證。如在盤點練兵問題時,著者的觀感是地方督撫大多不予響應??紤]到中央層面對練兵的迫切需要,說中央動力在此問題上大于地方自無不妥。
第三章討論練兵問題。首先梳理了北方新軍的發(fā)軔,即從胡燏棻的定武軍到袁世凱的北方新軍;繼而又考察了江南自強軍與湖北護軍營洋操隊等南方新軍的并起;隨后又陳述了反映清廷中央軍事集權(quán)的武衛(wèi)軍的組建。所述各軍的建立和發(fā)展,皆注意到人事關系的影響,其余各章亦無不如此。可以說,本書忠實踐行了著者所說的“新寫法”,即:“將‘人’還原到歷史情境中,致力于刻畫清朝實際政治運作的特點和改革背后的種種隱情,包括改革方案的設計、討論與調(diào)整,改革決策者的素質(zhì)、行為與心理,各派政治勢力的構(gòu)成、取向及其對改革進程的實際影響,資金、技術(shù)、人才諸問題的解決,社會輿論反響,改革與反改革的斗爭,等等,尤其關注政壇里層、官場規(guī)則對于改革進程的左右?!保ǖ?3頁)需要指出的是本章引用奕?“內(nèi)外臣工條陳自強之策,莫不以練兵為今日第一要義”一語(第107頁)。本章以事實陳述為基調(diào),并未涉及輿論和觀念層面的內(nèi)容,對此語準確性亦無交代。但如前文提及的,根據(jù)著者的統(tǒng)計,練兵問題實際并未得到地方督撫的普遍響應。故在引用此語時似應做適當說明,以反映當時朝野在練兵問題上所呈現(xiàn)的另一種觀念乃至歷史面相。
第四章考察鐵路問題。著者認為甲午戰(zhàn)后清政府將鐵路建設視為一項國策,在此認知下出臺了蘆漢鐵路和津蘆鐵路“一干一支”規(guī)劃。本章對蘆漢鐵路的辦理進行了詳細論述,對參與其間的歷史人物盛宣懷等人的考察細致入微,分析引人入勝。在此基礎上,清晰展現(xiàn)了圍繞蘆漢鐵路形成的復雜微妙的人事和外交關系。王汎森先生曾指出當前史學研究存在“人的消失”現(xiàn)象,筆者認為這一弊端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學界史料解讀能力的退化。就此而言,本書對人物的細致刻畫可謂難能可貴??梢哉f,本章對蘆漢鐵路的論述淋漓盡致地體現(xiàn)了著者的史學功底和大著的厚重。從金沖及先生所作的序中可知,張海榮博士此書經(jīng)歷了十余年的磨礪,足見“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道理。
蘆漢鐵路老照片
第五章考察開礦問題。甲午戰(zhàn)后辦礦以開源的觀念充盈朝野,本章針對全國范圍內(nèi)的礦務鉤沉索隱,考察了陳寶箴主持湖南礦政的史事,并論述了晉、豫、川等省礦政的誤入歧途和北洋兩大礦局的隕落。正是以此廣泛的考察面為基礎,著者從多方面對比了實政改革相比洋務運動時期在礦務方面的進步,結(jié)論自然扎實可靠。同樣,因為著者對此時段的礦務問題有深入的了解,故能以小明大,通過礦務問題舉重若輕地指出戊戌變法失敗的“必然性”(第274頁)。順便指出,當今學界個案研究盛行,市面文章的論述對象多局限于一隅之地,而又缺乏比較視野,結(jié)論只得強行拔高,往往與正文脫節(jié)。此書適足為今日史學界一大榜樣。
第六章考察銀行和郵政問題。銀行與郵政本非一事,本書巧妙借用時人“辦銀行以塞漏卮,興郵政以浚利源”之語(第275頁),將兩題并為一章,分別圍繞盛宣懷和赫德兩人展開論述。尤可稱道的是,著者對張之洞在開辦銀行問題上的態(tài)度及其與盛宣懷關系有整體把握,故對細節(jié)的論斷也駕輕就熟。如光緒帝特旨批準盛宣懷開辦銀行后,張之洞來信祝賀,著者一眼看透其中“酸意”(第282頁)。章太炎所謂“心能流衍,人事萬端”,對這類人物心理細節(jié)處,非有對歷史情境的洞察實難落筆。
盛宣懷
張之洞
第七章考察此時期的教育改革。先論述了從緩進、激進到保守的政策轉(zhuǎn)變,繼而勾勒各地改革實況,隨后對時務學堂和京師大學堂進行了細致的個案研究。對時務學堂的考察以新舊勢力之間的博弈為主題,對京師大學堂的考察則進一步從國家政策層面展開。最后著者將此時期曲折多變的教育改革的主旨概括為“實學”二字。應當注意,此時所謂的“實學”不僅僅包括今人所熟知的西學,也常常包括傳統(tǒng)的“經(jīng)史之學”。相對于空疏的八股之學,經(jīng)史即是“實學”。也就是說,實與虛的區(qū)分未必如今人所見,故而需要特別解釋。
本書余論部分對甲午戰(zhàn)后至庚子事變前清朝改革進行了總結(jié)和重新審視。著者借用民國學者陶孟和之語強調(diào)歷史事實的連貫和銜接。晚清改革史在洋務運動與清末新政之間存在一段缺口,即本書所研究的1895-1899年的實政改革。故此這一研究具有方法論意義上的提示性。在這一貫通性視角下,三個歷史階段在相互比照中確立了自身的歷史定位,進而也勾勒出一部完整的晚清改革史:“晚清改革史,既不是在同一改革模式下的持續(xù)推進,也不是一連串截然不同的改革模式的相互銜接……晚清改革史就是由這樣一系列從認識、實踐、總結(jié),到再認識、再實踐、再總結(jié)的承繼遞嬗過程所構(gòu)成的?!保ǖ?02-403頁)。在史學“碎片化”現(xiàn)象泛濫的今日史學界,對一個重大歷史進程做整體判斷已殊為不易。
二
清晰的問題意識加上豐富的內(nèi)容和扎實的考證,將本書視為近年來晚清史少有的力作,斷無疑議。筆者對書中具體研究領域涉獵無多,原本無力置評,不過拜讀之時多次感受到與著者在治史路徑上的差異,故而希望一述謬見,供著者和同業(yè)讀者批評。
本書囊括了練兵、開礦、辦銀行、興郵政、改教育等實政改革的重要內(nèi)容。不過,正如著者導言中指出的,1895年的力行實政上諭中所列舉的是修鐵路、鑄鈔幣、造機器、開礦產(chǎn)、折南漕、減兵額、創(chuàng)郵政、練陸軍、整海軍、立學堂、整頓厘金、嚴核關稅、稽查荒田、裁除冗員等十四項內(nèi)容(第2頁)。書中的結(jié)構(gòu),固然抓住了其中的犖犖大端,但也難免遺漏不少“委曲小變”(借司馬遷《史記》語)。這或許是由于專著章節(jié)結(jié)構(gòu)所限,但這些“不可勝道”的部分淡出研究視野,是否會影響對這一段實政改革的總體評價?練兵、開礦、辦銀行等從現(xiàn)代化視角來看,的確稱得上諸多改革項目中的犖犖大者,但誠如著者提到的,本書所關注的改革恰恰是相對傳統(tǒng)的那一派的路徑。故而,1895年上諭所羅列的十四項內(nèi)容,如果以當時視角排序的話,礦山、銀行、郵政、教育等是否位居優(yōu)先地位恐怕都要打個問號。在這個問題解決前,將近三分之二的改革內(nèi)容排除在討論之外,難免影響對此次改革全貌的評判。若以新舊兩分,實政改革在設計上原本兼具中國舊法和泰西新法,且條目以舊法居多,但本書各章考察的對象則以后者為主。是舊法改革多未實行,還是成效不足,抑或新法創(chuàng)設與添置執(zhí)行更力,過程和成效更受矚目?諸如此類的解釋當有助于對這段實政改革的整體理解。
在此詳舉一例,正如著者所概括的,此時“富國強兵”是朝廷的首要關注對象。清廷受辱于蕞爾小國繼而發(fā)憤圖強,其心理自不難理解。問題在于,傳統(tǒng)中國在解決富強問題時是如何著手的?眾所周知,王安石變法的一個重要的直接意圖是對西夏用兵。對于宋神宗而言,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是獲得新財源以用于兵餉。因此,王安石變法難逃與民爭利之嫌,變法者不得不背負“小人”的污名。無獨有偶,明季張居正改革亦以稅收為核心目標,以至于飽受“聚斂”之譏。據(jù)此推導,如果晚清朝野在財富觀上沒有決定性的理論飛躍,其富強之術(shù)基本上也難以擺脫傳統(tǒng)思維框架,勢必要重點圍繞財政的開源與節(jié)流問題下工夫。其中道理非常簡單:如果沒有強大的財政支持,就不會有充足的兵餉,也就無法做到強兵。就上述十四項改革而言,鑄幣、關稅、厘金、冗員、南漕、兵員等等內(nèi)容,無不與財政收支直接相關,恰恰多為本書舍棄不顧(此處就章節(jié)結(jié)構(gòu)角度而言,實則著者在書中有所交代)。
傳統(tǒng)中國的財富觀一如司馬光所見,天下財富總量是恒定的,非藏富于民即藏富于官。故此富強二字從這條思路貫穿下來,意味著要強兵便須聚斂。比至近代,在華傳教士率先在“富強”二字內(nèi)注入西方經(jīng)濟學的相關知識,中國士大夫的富強觀逐漸受此浸淫,開源之法大增。不過,這一影響具體進程如何,在此次實政改革中有何體現(xiàn),恰好需要借助對諸多改革內(nèi)容的統(tǒng)一觀照才能得出確切結(jié)論。
1895-1899年的實政改革有強烈的應急色彩。何時復仇姑且不論,當下自保已迫在眉睫。相應地,其最為緊迫的改革內(nèi)容自非練兵莫屬。正因如此,此時的國家財政問題便空前突出。1898年《定國是詔》中談及當下弊病時首先便提到“不練之兵,有限之餉”,即是此理。因此問題就來了:非有充足財源不足以支持新兵的編練,而豐富財源又非一朝一夕之功。一急一緩,自相矛盾,是清王朝必須面對的一個悖論。1895年的力行實政上諭中專門提到實政改革宗旨是“以籌餉練兵為急務,以恤商惠工為本源”(第75頁),但在現(xiàn)實層面“急務”與“本源”能否兼得,實在大成問題。疆臣陶模之子陶葆廉在給錫良的上書中寫道:“國家推行新政,原欲扶危定傾,無如百事競興,胥資財力,未收寸效,已損本根。其立名最正、耗帑最巨而釀禍最不可測者,莫如添練新兵之策?!彪S后他算了一筆經(jīng)濟賬,得出一個結(jié)論:“兵愈練,餉愈匱,終歲誅求,則輿情離散,一朝不給,則驕卒必嘩,是以揚威尚武之虛名賈瓦解土崩之實禍?!保ㄖ袊缈圃航匪帲挥莺推街骶帲骸督匪厍宕烁灞境尽返?輯第135冊,大象出版社,2017年版,第669-670頁。)此說并非庸人自擾,實際上陶葆廉的時政著述在晚清頗為朝野稱道。更有說服力的是,他的這一說法隨即應驗。清末一系列新政看似積極有為,但也大大加重了國家財政負擔以致民怨沸騰,最終花費巨資所編練的新軍發(fā)生叛亂,導致大清王朝的“瓦解土崩”。練兵未及救國,先已亡國。且其影響并未就此止步,民國時期天下大亂,嚴復推源禍始,將眼前的“武人世界”歸咎于晚清的練兵。更有甚者,嚴復還對其當年高唱“富強”一事心生悔意。這真可謂此一時彼一時。晚清的重事功輕義理是時勢所迫,由此推行的“實政”也多是急就章,自然難言必成。從一個更長的時程來看,近代中國正是在“一摘再摘”(章士釗語)中實現(xiàn)蛻變和重生的。
復略舉一例,本書將教育放在最后一章進行討論。從當時不少人的論述可知,教育所涉及的“人才”問題至關重要。陶模即謂“根本莫要于取士用人”(第92頁)。其背后的觀念直到民國還十分流行,但學界通常只是將此問題簡單置換為現(xiàn)代知識體系內(nèi)的“教育”問題,如此一來,不僅其重要性大打折扣,且有乖時人本意。
概言之,單就本書的章次安排而言,似乎更多反映了一種“現(xiàn)代眼光”。
更能體現(xiàn)著者“現(xiàn)代眼光”的是書中所用的大量現(xiàn)代語言。比如“改革”“經(jīng)濟建設”“重工業(yè)”“輕工業(yè)”等等。在筆者看來,這些概念固然更便于今人對歷史的理解,但稍有不慎,又有可能遮蔽歷史的本來面目。如書中提及“經(jīng)過朝廷高層的改革大討論,清政府正式將發(fā)展鐵路定為國策”(第162頁)。筆者以近年來做觀念史和概念史的敏感,第一反應是想要找到當時關于這一“國策”的論述。就像南宋對“國是”的討論以及當代稱“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提示的那樣,“國策”一詞,很可能有其觀念史上的特定含義。但經(jīng)初步檢索,當時文獻中似無此確論。另,第六章討論銀行與郵政時,著者提到“經(jīng)濟硬實力”和“經(jīng)濟軟實力”之說(第285頁),其實就算以現(xiàn)代術(shù)語而論,鐵路、礦業(yè)、銀行和郵政在行業(yè)上各有所屬,若分別歸入“硬實力”和“軟實力”之列,便覺勉強。
以現(xiàn)代眼光看歷史,固然能享時人所不能享的后見之明,但似乎也容易遠離歷史人物所處的“歷史情境”,相應也容易苛責古人。比如書中評價洋務運動時說“這些努力仍嫌稚嫩與膚淺”(第36頁),檢討北洋海軍時說其“創(chuàng)辦伊始,就未能建立完善的軍事制度”(第47頁),在談到北洋海軍建設的軍費問題時,批評說“一旦外部的壓力有所削減,清朝中央又轉(zhuǎn)入無所作為、因循茍安”(第58頁)。從特定角度來說,這些批評似乎并無不妥,可一旦稍有過當,便可能妨礙“還原”被批評者所處的“歷史情境”。
舉例而言,著者在總結(jié)清朝戰(zhàn)敗教訓時,其中一條提到“大戰(zhàn)當前,仍繼續(xù)籌辦慈禧太后的六十大壽,置國事于不顧”(第56頁)。隨著戰(zhàn)況的演變,慈禧太后一再壓縮自己壽宴的規(guī)模,恰好說明辦壽與開戰(zhàn)確實有一定沖突,但也說明慈禧太后并不拒絕做出讓步和調(diào)整。總之二者未必達到非此即彼的對立狀態(tài)。其實,慈禧太后的大壽究竟是個財政問題,還是個作戰(zhàn)意志問題,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對戰(zhàn)事影響究竟幾何,都需要進行嚴肅的討論才有可能獲得準確的理解。
又如書中提及恭親王在鐵路問題上的“推諉”(第36、38頁)。按,李鴻章主張興修鐵路,希望恭親王奕?游說兩宮皇太后。但奕?表示“兩宮亦不能定此大計”。奕?婉拒李鴻章,說是“推諉”似無不妥,但問題是此事涉及清廷高層之間的微妙關系,特別是諫言的話題、時機和尺度等問題,屬于需要專門考察的政治文化史題目。因此,與其批評奕?推諉,不如平實陳述為其自認無把握說服兩宮。
李鴻章
奕?
論斷本已不易,批評尤難。誠如著者指出的,此時段“內(nèi)在施政理路的一貫性”是“富國強兵”。(第22頁)據(jù)此似乎需要追問的是,在這一段實政改革中,以富強為目標的開源與節(jié)流究竟成效幾何?但這個問題某種意義上又不成立,因為揆諸二十四史,一國的富強通常需要數(shù)十年時間,以五年計對施政者是不公平的。從這個角度說,對這段實政改革的“失敗的教訓”進行總結(jié)(第24頁),其提示性或者說其“史鑒”功能實難高估。著者在導言中曾引用其師茅海建教授“看得最少的”是中國人所犯的“錯誤”之說(第23頁),筆者倒是覺得,歷史學家似乎更容易發(fā)現(xiàn)“錯誤”,而不容易寬恕。清人魏禧有云:“事后論人,每將智人說得極愚;局外論人,每將難事說得極易?!笔穼W家的后見之明,其實相當有限,蓋因歷史決策者所掌握的大量一手信息早已隨風而逝,后人的判斷依據(jù)往往處在嚴重不足狀態(tài),品藻歷史人物多以結(jié)果論英雄,難以“忠恕之道”待之。
當然,此節(jié)所述異見,皆是學術(shù)取徑不同使然,很大程度上是見仁見智之事。既然史無定法,學者盡可各奉所學各遵所好。
三
梁啟超嘗借用朱子“當如老吏斷獄,一字不放過”一語,主張“學者凡讀書,必每句深求其故,以自出議論為主,久之觸發(fā)自多,見地自進,始能貫串群書,自成條理”。(梁啟超:《學要十五則》)讀書認真若此,著書更是馬虎不得。作者需要作出無數(shù)論斷方能成書,個中艱辛,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即便如此,也很難一切圓滿盡如人意。故而唐人韓愈有“且慚且下筆”的自嘲。著述者別無他策,惟有時刻警醒而已。
不難發(fā)現(xiàn),本書參考了大量公私文獻,資料詳實,可謂言之有物,持之有故。如對胡燏棻上書的代筆問題,著者即通過翁同龢日記等材料進行佐證,又如對參與議復的地方大員奏折清單逐一開列,均是史料功夫。此類案例,通篇皆是。但歷史學難在需要句句征實并深求其故,一些重要論斷尤其如此。如前文提及,著者對實政改革曾有改革的“原動力在中央,而非地方”的論斷,揆其論據(jù),似僅在于大討論“是由光緒帝發(fā)起”(第24頁)。但光緒帝作為決策者,其思想資源和決策依據(jù)恐怕才是更上游的“動力”。另,前文提及“國策”一詞,征諸著者本意,當是指鐵路建設“被正式納入國家決策層”(第169頁)。此說若針對甲午戰(zhàn)前的鐵路政策尚屬圓融,若無此條件限定,則其他各項實政改革被納入國家決策層的所在多有,鐵路自不能獨稱“國策”。而若各項皆稱國策,則此二字極易泛無邊界。本書主干內(nèi)容下筆頗有分寸,罕有此類論證不妥洽處。不過在一些旁干側(cè)枝上,因疏于論證而致問題稍多。
史學無閑筆,閑筆處往往疏于論證,而疏于論證處最易犯錯。仍以對甲午戰(zhàn)敗“教訓”的檢討為例,著者指出李鴻章“因顧忌慈禧太后的六十大壽和低估了日本開戰(zhàn)的決心”而坐失先機。有不少人都提到慈禧太后的六十大壽對甲午戰(zhàn)爭的影響。特別是那句“今日令我不歡者,吾亦將令彼終身不歡”,似乎成了慈禧太后為一己之私阻撓對日作戰(zhàn)的最佳注腳。然而細究之下,慈禧太后是否說過此話其實大可質(zhì)疑。戰(zhàn)爭伊始,慈禧太后并無主和的表示。正如李鴻章會低估日本的開戰(zhàn)決心,中國朝野也大都低估了日本的實力。如能一戰(zhàn)勝之,大可以樹國威,小可以助壽興,何樂不為?同樣,李鴻章一開始是否顧忌慈禧太后壽辰事,既需要道理上的解釋,也需要材料上的證明。
著者檢討的甲午戰(zhàn)敗諸多原因中,其中一條還提到“各省地方保護主義嚴重,長期坐視北洋孤軍奮斗”(第56頁)。此說若用來批評庚子之變時的“東南互保”,自無問題,但以此批評甲午戰(zhàn)爭中的地方督撫,似乎有罰不當罪的嫌疑。若要坐實這一罪名,理應附上疆臣拒絕調(diào)遣甚至拒不勤王的史料證據(jù),并說明具體情境以便讀者把握其行為的“惡劣”程度。若謂劉坤一在接到調(diào)令之后故意遷延不前,亦當對其所述“借口”做考察與分析,以免落入前人窠臼,不惟厚誣古人,亦且自蔽視野。
在論述“公車上書”時,著者引用時人的說法,稱其“聲勢最盛、言論最激”(第66頁)。公車上書是在野士子自發(fā)組織的聯(lián)合上書,從社會傳播角度說其“聲勢最盛”似無不當,但“言論最激”之說嚴格地講并不是事實。最明顯的就是御史安維峻的上書,直接點名慈禧太后,其言論激烈程度遠在此次上書之上。由于種種原因,時人的說法每每失于偏頗,引用時若不特加深求和說明,就難免受其連累。前引奕?“第一要義”之說便是如此,其意本在進言,自然要挑有利證據(jù)講。
又如著者謂:“中法戰(zhàn)爭后,清政府不得不承認,海防籌辦多年,‘迄今尚無實濟’,懲前毖后,‘自以大治水師為主’?!保ǖ?4頁)之前海防“無實濟”,固然可以推導出需要進一步“大治水師”的結(jié)論,但也可能產(chǎn)生相反的顧慮:既然所練海軍已被實戰(zhàn)證明“無實濟”,那何必將大量經(jīng)費花在此處?實際上,甲申戰(zhàn)后,左宗棠上奏呈請調(diào)撥海軍軍費,當時尚未親政的光緒帝在模擬御批中即謂“籌辦海防二十余年,迄無成效。即福建建造各船,亦不合用。所謂自強者安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朱批奏折》第64冊,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832頁)這條史料提示,所謂的“清政府”在海軍問題上的意見可能并非鐵板一塊。后來李鴻章的北洋艦隊在甲午之役全軍覆沒,有批評者將矛頭指向翁同龢主政戶部時在財政撥款問題上的作梗。但平心而論,對于清廷的財政負擔而言,現(xiàn)代海軍就是個吞金獸。只要結(jié)果是敗局,則無論多少財政撥款都會被后來人視為投入不足。同理,所謂的海軍“大治”與否也難有定論。實際上,對于當政者而言,海軍撥款涉及一系列海防、塞防的戰(zhàn)略預判以及對和戰(zhàn)大局的判斷,更不用說一國財政還要用于軍事之外的方方面面。誠如書中所見,北洋海軍的壯大與主管海軍事務的醇親王奕譞有關,正好提示其背后特定的機緣巧合。
本書的宏旨在于晚清改革史,構(gòu)思宏闊,氣象磅礴。規(guī)模越大,工作量越大,越難免百密一疏。筆者本節(jié)所列諸條,固屬吹毛求疵,且亦不免為個人喜好左右之處,但所涉皆為論證環(huán)節(jié),是各種史學研究取向都不可或缺的工作。鑒于其具有廣泛的共同討論空間,故而強為雜湊一節(jié)以就教于方家。
結(jié)語
概言之,張海榮所著《思變與應變:甲午戰(zhàn)后清政府的實政改革》一書以1895-1899年的實政改革為研究對象,補足晚清改革史缺失的一環(huán)。其思路清晰流暢,規(guī)模宏闊可觀,不愧是近年來晚清史研究難得的佳作。無怪乎金沖及前輩在為本書所作的序中,開篇即以“十年磨一劍”詩句相嘉許。盡管以不同史觀而言不免見仁見智之感,且文中個別細節(jié)在論證層面不無可議,但無疑值得一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