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難得躲過了一回惡報?!?/p>
李可曼:《無用堂文存》
《天才捕手》上映,《紐約書評》掌門人羅伯特·希爾弗斯故世,“編輯居然是有用的”這件事,大家奔走相告,而且其中絕大多數(shù)是編輯。就想到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埃德溫·弗蘭克(Edwin Frank)——“經(jīng)典重現(xiàn)”(NYRB Classics)這套或許近年來最迷人的英文書系,以及“紐約書評圖書”(NYRB)這個出版品牌,就是1999年他親手打造的。這套書選題雖然越來越多元,但精髓還是把那些別人賣不掉、最后絕版的好書重新發(fā)行,并且賺錢。在這個時代,你很難想象一種更優(yōu)美的成功方式。
去年年底,他在莎士比亞書店做了場活動,談“經(jīng)典”系列的書目是怎么一本本建起來的。猝不及防提到Simon Leys(比利時漢學(xué)家李可曼),說澳大利亞的出版人給他推薦了一本五百頁的散文集——《無用堂文存》(The Hall of Uselessness),心想這種書怎么能出,但一讀之后覺得是四五年來最讓他激動的作品之一。我2013年讀到這本書沉醉不已,那時剛進出版社,就從來沒有弗蘭克的眼力和底氣想到可以引進它。李可曼寫中西文學(xué)、文化,氣象萬千,既有西方大知識分子無所不懂的氣派,也有魯迅所說那種看了中國書就不想做事的沉靜、飄逸。書名用的是“潛龍勿用”,意思是縱然有大能耐,也要等待自己的時機。后來這書果然賣得不壞,弗蘭克用引在上面這句話形容自己這次善舉。英文那句諺語本來是“做好事難免不遭報應(yīng)”,說給賣書人聽很恰當(dāng);好的藝術(shù)有時等不及自己需要的民眾,所以好編輯順便受累也很正常,就跟書店、超市會遭小偷一樣,應(yīng)該算在成本里。
“不耐煩漸漸變成一種愉悅,又變成讀者的一種自得,因為他覺得自己比作者看得更明白。”
亨利·格林:《愛》
弗蘭克和他的同事如果喜歡某個作者,往往都會試著建起一小簇他的作品集;但此時正在開展的一個計劃之前沒有先例,那就是“重現(xiàn)經(jīng)典”系列要出齊亨利·格林(Henry Green)的所有小說。想來我讀格林的《聚會》(Party Going)都是十年之前的事了,幾乎沒留下任何深刻印象,只記得作者待人極不殷勤,好像我欠他的一樣。但在那個莎士比亞書店的活動里,弗蘭克描述格林的方式實在誘人,我決定再試一次,把據(jù)說是他最為和善的那本《愛》(Loving)讀掉了。弗蘭克那幾句話是這么說的:“格林在書頁上移動字詞的方式,就像是畫家在畫布上移動色彩……他在對話中可以讓文字在空中移動,于是它們就偏離了本意?!?/p>
發(fā)現(xiàn)很多我看得起的作家寫亨利·格林都寫得誘人。厄普代克說正經(jīng)賣文為生之后,對他影響最大的就是格林,“說到讓書頁上的印刷方陣活起來,本世紀的英文小說中幾乎找不到能與他相匹敵的”。福樓拜說美是對幸福的承諾,所以我一向認為對書的吹捧最為妖冶;薦書文字一旦有蠱惑力,其實就是要我們托付一段生命給它。比如排除萬難總算完成的《愛》,寫的是二戰(zhàn)期間愛爾蘭一幢大房子,主要是眾仆人間的微妙互動,的確像《唐頓莊園》,但小說讀來,還是感覺演員的話筒只收到一半的臺詞,而攝影師腿腳慢,每每只拍到次要的劇情。手上這本Vintage小說合集,塞巴斯蒂安·??怂梗⊿ebastian Faulks)的導(dǎo)言寫得也精彩,但里面一小段在我看來,卻像是被我逮到了把柄。上面引的那句話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再連著往下一句:“于是作者就被遣散了,甚至是帶著鄙夷被遣散的——只有文字留在那里,讀者必須接管它們了?!蔽蚁?,這已經(jīng)很接近于承認:正因為文字太過精簡、寥落,讀者需要填補的想象太過艱巨,到頭來不得不形成了一種人物生動的幻覺。當(dāng)然亨利·格林沒有那么簡單,我也幾乎能理解對它獨特小說機制的種種謳歌,但至少目前為止,我還是很欣慰自己的閱讀水平趕上了二十一歲的埃德溫·弗蘭克——他說自己年輕時讀格林不理解,覺得“這未免也太做作了吧”。
“如果讓他進來,我們就會變得像這個世界?!?/p>
約翰·威廉斯:《斯通納》
不管是對粗鄙的我,還是對公眾來說,似乎重振格林的時機尚不成熟,或是早已過去;“經(jīng)典”系列里當(dāng)然也不是本本大賣,但至少他們還有《斯通納》。這本全球熱銷書,弗蘭克介紹,在荷蘭好賣到霸占暢銷榜首數(shù)月,直到敗給丹·布朗。他還說,這本書2013年由NYRB重新發(fā)行,剛開始賣得也中規(guī)中矩,直到《紐約客》稱它為“不只是好,而是完美”,以及“你從沒聽說過的最偉大的美國小說”,才一下子勢如破竹。2016年中文版面世,也陸續(xù)收到幾乎同樣不很節(jié)制的贊譽。我完全認可這部小說技法高超,閱讀體驗迷人,但始終有一點微弱的不適讓我無法對這本書徹底佩服,那就是文人自詡為受害者太容易了。
我一向把兩種小說視為作弊,一種是極簡,全靠讀者補,其實讀者才真的是“天才補手”;另一種是寫閱讀,寫文青,特別是失敗的文青,太討巧?!端雇{》里每寫到順應(yīng)主人公開展文藝活動的段落,如沐春風(fēng),可一旦做學(xué)問受到干擾,基本都是壞人的錯,下筆也頓時冷若冰霜。這種感覺最為明顯的是他突然提起亡友,把保衛(wèi)精神家園的“唯一希望”放在不錄取一個作弊的學(xué)生上,并把學(xué)問和“世界”對立起來。文化人喜歡把自己的不得志歸咎于世界的沒文化,好像上帝專門創(chuàng)造了一個時代的百姓來氣他;“好心惡報”是玩笑話,寫作的獎賞是寫作本身。更何況,我也不相信“幽怨體”能承載真正了不起的作品,小說家不能懼怕世界。不過話說回來,約翰·威廉姆斯并不真的懼怕世界,(和我一樣)喜歡《斯通納》的文青,一定要讀《屠夫十字鎮(zhèn)》和《奧古斯都》,它們比當(dāng)代名著《斯通納》更好。
“創(chuàng)作需要一種神賜的狀態(tài)。要成功需要太多事情促成了——刺激和鎮(zhèn)靜,內(nèi)在的平和與一種甘苦參半的興奮?!?/p>
瑪格達·薩博:《門》
終于讀了匈牙利女作家瑪格達·薩博(Magda Szabó)的《門》(The Door),2015年被《紐約時報》選為年度十大好書之后,一直是“經(jīng)典”系列里我非常期待的一本。它記錄了兩個中年婦女是如何成為生死之交的過程,其中一個是敘述者,匈牙利知名女作家,很像薩博本人,另一個是女鐘點工埃莫倫賽,很像一個精神不太正常的吉夫斯(Jeeves)。一方面,這位強大到只在民間傳說中才有的鐘點工替女作家(以及整個街道)料理生活雜務(wù),好讓她安心寫作,拿文學(xué)大獎;但另一方面,因為埃莫倫賽的詭譎性情,兩人的心理戰(zhàn)有時會讓女作家生活癱瘓。埃德溫·弗蘭克說,一本好書會修改你對“好書”這兩個字的體會。這固然有道理,但我依然吃不準,被《門》修改了之后,我對“好書”的體會發(fā)生了什么變化?;蛟S只是:寫多么難以名狀的人和事,語言依然可以是通透的(對亨利·格林依舊耿耿于懷)。但不管是讀格林還是讀薩博,乃至NYRB能成功的一個關(guān)鍵,就在于:聽信薦書之語,把不大不小一塊生命割讓給一本書的時候,最好還是要有些冒險精神,要打開門讓世界進來。最好還是要把書想成活生生的人,就像女作家讓埃莫倫賽成為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一樣,沒有一本書是“神賜”的,沒有一個人進入你生命的時候說好了必須是暖融融一團歡喜,他們都攜帶著心碎、愧疚和浪費的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