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清朝統(tǒng)治喀爾喀蒙古,花費很少,卻能有效地理,得益于商人的協(xié)助。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賴惠敏新著《滿大人的荷包:清代喀爾喀蒙古的衙門與商號》(中華書局,2020年11月)探討當時官商互動的情形,是繼《乾隆皇帝的荷包》之后又一部清代財政史力作。澎湃新聞經(jīng)授權刊發(fā)節(jié)選與讀者分享,選段系《滿大人的荷包》導論部分。
本書書名定為《滿大人的荷包》是因在喀爾喀蒙古當官的幾乎都是滿洲人,清朝統(tǒng)治蒙古的經(jīng)費非常少,能穩(wěn)定治理一百多年,是仰賴商人勢力的介入,這是本書主要的觀點。在討論問題之前,先對喀爾喀蒙古的地理、交通以及人口做簡單論述。
清代喀爾喀蒙古離北京十分遙遠,朝廷建立許多臺站,由北京、張家口經(jīng)賽爾烏蘇至庫倫共3345里。庫倫到恰克圖920里,故由北京到恰克圖共4265里。乾隆二十八年(1763),郎中班達爾沙于八月二十一日由張家口起程,十月十六日到達恰克圖,共需五十幾天中國,其中由恰克圖到庫倫約十天。若是茶商由武彝山運茶到恰克圖,時間更久。根據(jù)英國國家檔案館藏檔案記載,道光年間武彝茶的運輸時間如下:武彝山茶挑至崇安(1天)、再挑鉛山縣(5天)、裝小艇至河口(1天)、再換小艇至玉山縣(4天)、過山挑至浙江常山縣(2天)、下小艇到杭州江口(4天)、過杭州城黑橋過關裝船到上??h(7天)、裝大海船(13—14天)、到天津府起駁小艇內(nèi)河到通州府(5天)、騾馱至張家口(8天)、茶賣與貨房(即洋行商)再駱駝馱走蒙古到恰克圖(40天)轉(zhuǎn)賣俄商。從武彝山運茶到張家口需50—51天,張家口到恰克圖要40天。茶葉從產(chǎn)地到銷售地大約要三個月。
恰克圖舊照
由張家口到科布多屬于阿爾泰軍臺,共78臺。其中,察哈爾都統(tǒng)轄44臺,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南段20臺、西段7臺,科布多參贊大臣轄東段7臺。張家口經(jīng)過賽爾烏蘇、烏里雅蘇臺到科布多城,總長5850里,北京到張家口430里,故從北京到科布多共6280里。從官員日記可知,赴任行程需要一個多月?!额~勒和布日記》載,同治十年(1871)五月察哈爾都統(tǒng)文盛因病開缺,調(diào)額勒和布出任該職。額勒和布從北京到張家口的日程為同治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從北京啟程,二十六日到張家口。同治十二年(1873),烏里雅蘇臺將軍常順與署參贊大臣文奎不睦,挾私糾參,察哈爾都統(tǒng)額勒和布至烏城調(diào)查案情。他從張家口到烏里雅蘇臺,同治十三年(1874)正月初一日由張家口啟程,二月十三日抵達烏城,共43天。另一位官員祥麟,他于光緒十二年(1886)由北京赴任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光緒十二年四月十三日由北京出發(fā),十九日至張家口。五月初二日由張家口啟程,六月初三日至烏里雅蘇臺,共32天?!额~勒和布日記》載,委員松峰于光緒元年(1875)十一月十九日由科布多起身,二十八日抵達烏城。因此,由北京到科布多需要四十余天(參見圖1)。
圖1 喀爾喀蒙古臺站路線圖
喀爾喀蒙古的城市包括恰克圖、庫倫、烏里雅蘇臺、科布多。蒙古人城居的情況非常明顯,庫倫的漢人甚至超過蒙古人。根據(jù)1921年出版的《外蒙共和國》一書統(tǒng)計,蒙古都市人口,恰克圖4000人、庫倫100000人、烏里雅蘇臺3000人、科布多3000人。城居的人口占蒙古總數(shù)(647000人)的21.6%。漢人共85000人,占城居人數(shù)62%;蒙古人50000人,占36%。有關漢人在庫倫的人數(shù),也有不同說法。1915年,陸世菼調(diào)查庫倫人口共五千余戶,華僑人口共十七余萬,俄民二千余人,蒙民居多,共十九萬余人。陳箓根據(jù)商會報告統(tǒng)計,庫倫大小商鋪共577家,人數(shù)6115人。此外,又有土木工匠一千五百余人、金礦工人一千六百余人。庫倫的華人在一萬人左右,與陸世菼所說十七萬人大有差距。1920年,小西茂調(diào)查庫倫人口共五萬五千余人,按照人種:蒙古人有33000人(其中喇嘛僧人15000人,世俗人8000人)、漢人20000人(其中山西人12000人,直隸人7000人)、俄國人1500人、西藏喇嘛僧560人、法國人5人、英國人1人、日本人14人??傊?,在蒙古的華人應當不到十萬人,長期主導蒙古地區(qū)的商業(yè)貿(mào)易。
過去,黃仁宇教授認為,明清五百年政府是“不能在數(shù)字上管理”的國家,財政目標只放在維持政治現(xiàn)狀,而非反映經(jīng)濟社會的動態(tài)。以張家口稅關來說,是很典型的例子。俄國的《俄中通商歷史統(tǒng)計概覽》記錄1755—1850年的中俄貿(mào)易數(shù)額,除了三次貿(mào)易中斷期間未計,其他年間的貿(mào)易額參見圖0—2。吉田金一利用俄文專著《俄中通商歷史統(tǒng)計概覽》討論中俄一百年的貿(mào)易,他統(tǒng)計1755年中俄貿(mào)易總額為838820盧布,1800年為8385,646盧布,約增加九倍。至1850年為14576850盧布,是1800年的1.7倍。不過,俄國盧布在十九世紀貶值,如1802年紙盧布與銀盧布的兌換為1:0.8,至1810年兌換為1:0.25。盧布貶值的原因是俄國向外借款,十九世紀初亞歷山大一世登基時國家財力已匱乏,資金嚴重短缺,截至1809年,財政赤字已達1.57億盧布。這就迫使沙皇政府不斷增發(fā)紙幣。此舉導致流通中的紙幣數(shù)量猛增,1802—1810年,紙幣數(shù)量由2.305億盧布增至5.794億盧布。紙幣的過度發(fā)行導致其匯市價格不穩(wěn),百元紙盧布從80銀幣降至25.4銀幣。圖0—2是已扣除俄國貨幣貶值部分所繪制的中俄貿(mào)易額。
圖2 1755-1850年中俄貿(mào)易額
中俄貿(mào)易管理貨物進出口的稅關是張家口,1747年張家口征稅繳交正稅和盈余48013.89兩,至1800年稅為60937.6兩,只增長12.7%,1880年反而降到38623.87兩。與之同時的廣州貿(mào)易,1760—1761年進出口總額為901371兩,1796—1797年進出口總額為8349289兩?;浐jP的關稅自1755年486267兩至1795年增為1171911兩。顯而易見,廣州通商裨益財政,而張家口的關稅誠如黃仁宇教授所說,商稅不是國家稅收的重要項目。
圖3 清代張家口稅收數(shù)量
張家口關稅收入不多,可以從很多方面來討論,張家口稅關距離恰克圖數(shù)千里,一來陸路稅關不易管理;二來蒙古人免稅,或趁著朝覲北京時幫商人攜帶物品;三來清政府擬定張家口稅則著重中國出口的茶葉和布匹,對俄羅斯進口的毛皮或紡織品稅輕。就財政資源的分配來說,巖井茂樹認為中國專制國家財政的基本原則是采取“原額主義”,但是收支的定額化與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不協(xié)調(diào),結果中央財政的角色相對降低,地方進行財政分權。從這個角度來分析清朝統(tǒng)治蒙古的政策,可以了解中央和地方財政的消長。
休息中的蒙古駝隊(山本贊七郎1906年拍攝,現(xiàn)存于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
康熙二十八年(1689)的尼布楚條約協(xié)議俄國商隊到北京貿(mào)易,康熙三十七年(1698)以后俄國的政府商隊定期到北京貿(mào)易,大約三年一期。法國學者加斯東·加恩根據(jù)1728—1729年北京俄國商隊的賬冊發(fā)現(xiàn),1728年交易總額將近一千萬法郎(約二十二萬盧布)。然而,雍正五年(1727)中俄恰克圖條約,規(guī)定俄國每三年派遣官家商隊到北京貿(mào)易,官家商隊往返一次至少需要三年。俄國商團到北京也花費不少,俄國政府必須給使團兩年的特殊薪金、贈送皇帝和大臣的禮品以及運輸費用,共約十萬盧布。相較之下,商人每年都拿出十萬盧布的資金投在恰克圖的貿(mào)易上,所得到的利潤比北京商隊得到的還要多些。再者,俄國政府商隊也面臨其他地區(qū)的競爭壓力。1721年之前,中國商人向俄國政府商隊采購皮貨賺了不少錢,之后庫倫的走私貿(mào)易額為北京的四至五倍,皮貨價格比北京便宜,致使北京的貿(mào)易垮臺,中國商人賺不到錢。俄國借著減少到北京做貿(mào)易的商隊次數(shù),把市場由庫倫移到恰克圖作為最后的掙扎。恰克圖像庫倫一樣,最后壓倒了北京。恰克圖條約規(guī)定兩國在邊界上建立市場,使得私商們獲得利潤。俄國商隊在乾隆二年(1737)之后仍然繼續(xù)來華,直到乾隆二十年(1755)才完全停止。商人的數(shù)目和貨物的數(shù)量不如以前,因這時期的中俄貿(mào)易重心轉(zhuǎn)移到恰克圖。
乾隆十九年(1754)開始了中俄恰克圖貿(mào)易,乾隆皇帝主導著貿(mào)易活動,他派遣皇家商隊即內(nèi)務府的官員和買賣人記錄張家口到恰克圖沿途的經(jīng)費開支、調(diào)查俄國喜愛的貨物,以及規(guī)定物品價格等,至乾隆四十三年(1778)皇家商隊停止到恰克圖貿(mào)易,遂而以山西商人為貿(mào)易的要角。乾隆二十七年(1762)以諾木渾為庫倫辦事大臣。次年,設理藩院章京,一者是印房章京;一者是管理買賣民人事務部院章京;一者分駐恰克圖章京,管理邊務商業(yè)。管理恰克圖貿(mào)易章京最初派遣內(nèi)務府官員,后來改為理藩院員外郎等。
到恰克圖貿(mào)易的商人必須領取理藩院的院票或稱部票,如同鹽商領鹽引、茶商領茶引,皆屬清代特許的商人。恰克圖貿(mào)易以以貨易貨的形式交易,在1800年以前,這種交易單位是中國棉織品“南京布”,從1800年起,則為中國茶葉。南京布在恰克圖商人買賣清冊中寫的是藍京布。俄商以茶葉既易于搬運且適合俄國平民之嗜好,輸入極夥。雍正初,輸入25103箱,值銀10041兩余。道光年間魏源撰之《夷情備采》,謂茶葉輸俄66000箱,計500萬磅;而同時代蕭令裕撰之《粵東市舶論》亦謂茶葉輸俄達40萬—50萬斤。迨至咸豐初,則占出口總額75%矣。1850年中俄貿(mào)易量超過一千萬盧布,中國輸出品主要為茶葉。
乾隆三十三年(1768),乾隆皇帝訂立恰克圖貿(mào)易章程后,官商聯(lián)合與俄國人議價,商人獲取極大利潤。恰克圖章京必須登錄商人買賣貨品、數(shù)量等,《恰克圖各鋪戶請領部票隨帶貨物價值銀兩并買俄羅斯貨物茶銀數(shù)目清冊》讓恰克圖的晉商公之于世,而且販售布匹、茶葉與俄羅斯交易毛皮、皮革、紡織品的數(shù)量、價格都很清楚,筆者針對貿(mào)易商品已發(fā)表數(shù)篇論文。此外,恰克圖街道、鋪號人丁市圈尺寸清冊、店鋪編甲等,在其他的商業(yè)城市尚未發(fā)現(xiàn)像恰克圖這么完整的商人管理的資料。雖然目前已有日本、俄羅斯學者的中俄貿(mào)易研究,大都利用俄羅斯檔案從俄羅斯商業(yè)方面來研究,恰克圖檔案可了解中國晉商貿(mào)易的態(tài)勢。不過,去恰克圖貿(mào)易的商人另有從烏里雅蘇臺、庫倫請領路引的,他們攜帶的貨物、數(shù)量等,筆者只找到一小部分資料,將來有機會再去蒙古國家檔案局查詢。
管理這么龐大貿(mào)易量的庫倫辦事大臣或恰克圖章京,除了官俸之外,該衙門并沒有中央撥給經(jīng)費。嘉慶五年(1800),皇帝下令由口北道撥給恰克圖衙門銀212.5兩,不過這對每年需支出超過一千兩的恰克圖衙門來說,也無濟于事。庫倫和恰克圖衙門都得仰賴商人的各種生息銀、捐輸、陋規(guī)、攤派、走私罰銀等。非但如此,商人還提供張家口地方衙門經(jīng)費,亦如庫倫等地。楊聯(lián)陞教授亦曾討論商人的捐輸或報效資助政府的軍備、公共建設、水患、饑荒的救濟。總之,商人的付出大幅節(jié)省中央政府的財政支出,因而,盡管中俄貿(mào)易和國內(nèi)商業(yè)繁榮不能擴大國家財政規(guī)模,而挹注地方財政上仍有貢獻。
漢人在喀爾喀蒙古超過一百五十年,學者們稱之為旅蒙商,這方面研究也有百年歷史。至今能繼續(xù)探討這課題,主要是參考蒙古國家檔案局藏庫倫辦事大臣衙門檔案,以及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的滿文檔案。多年前,蒙古共和國將部分漢文檔案送給臺灣地區(qū)行政機構下設的“蒙藏委員會”(現(xiàn)改為蒙藏文化中心),這些檔案經(jīng)編目后有3197個目次,分90卷,每卷的件號不等。有關庫倫辦事大臣檔案共626筆,其中漢收項檔、衙門官項柴炭銀兩動用清冊、衙門各項放款簿為衙門經(jīng)費收支,自乾隆六十年(1795)迄光緒三十四年(1908)。這材料比清代方志中的賦役篇還翔實,為研究邊疆財政的好素材。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的軍機處滿文錄副奏折中有4470件有關庫倫的檔案,數(shù)量相當多,因庫倫辦事大臣都以滿、蒙官員擔任,滿文成為正式的公文書。不過,道光朝、咸豐朝、同治朝、光緒朝、宣統(tǒng)朝逐漸有漢文的檔案,在軍機處錄副奏折中亦有600多件檔案。宮中朱批奏折全宗以04開頭,有關庫倫的檔案有324筆,主要是商人繳納官房地租或商捐的檔案。
研究財政史學者常引用黃仁宇教授的看法,他認為明代各地保留的稅收記錄,主要是上報戶部交差了事的官樣文章,并不反映稅收數(shù)字的真實變化。明代全國財政主要目標在維持政治現(xiàn)狀,而非反映經(jīng)濟動態(tài)。清代財政有兩個專門概念“內(nèi)銷”和“外銷”,羅玉東解釋:“內(nèi)銷之款,系經(jīng)常費,中央定有用途及款額,地方政府不得妄費。外銷之款,無定額,實銷實報,地方政府有便宜處置之權。中央一切籌款,例由地方籌措。地方需款,需秉命中央辦理,不得私自作主?!笔分竞?、徐毅認為,“外銷收支”是沒有進入各省每年例行奏銷的收入和支出,這部分財源并未經(jīng)過戶部監(jiān)督和審計。劉增合解釋戶部將外省匿報之款稱為“外銷”,它是指各省未經(jīng)戶部核銷、備案的收支專案及銀兩。巖井茂樹認為清代被通稱為“公費”的正額外經(jīng)費,在制度處理方法上,和清末的外銷是一致的。譬如兩淮鹽政司的鹽規(guī)以節(jié)規(guī)、規(guī)禮等形式送給布政使等衙門,維持著正額外經(jīng)費。在江南也有把這筆經(jīng)費的一部分叫作“外銷”的。
由此看來,庫倫辦事大臣除了官房地租每年報戶部之外,其他經(jīng)費都屬外銷收支。以支出層面來說,主要支出為辦公紙筆用銀、賞筆帖式、書吏、皂役銀兩、修理衙門等。嘉慶七年(1802)庫倫辦事大臣衙門支出421.2兩,至光緒十八年(1892)達4653.61兩,支出項目增長十倍以上。光緒二十九年(1903),庫倫有所謂“化私為公”,將衙門私收的稅改為名目清楚的稅捐,如辦統(tǒng)捐、木捐、金廠稅、免役銀等,經(jīng)費每年共收銀四十二萬余兩??梢娺吔賳T處理地方財政,有許多隨機性及巧妙生財之道,故民國官員陳箓說:“庫倫辦事大臣一席為前清著名之美缺,滿員營謀者非二十萬金不能到手?!?/p>
何烈《清咸、同時期的財政》一書提到清代的陋規(guī)本名“規(guī)費”,清代自中央到州縣都有陋規(guī)存在,鹽務、稅關、漕政、河工甚至軍中也都不例外。各級衙門的陋規(guī),一半由于貪吏的有意需索;一半由于執(zhí)行公務實際上的需要。中央雖然明知這是敗壞官箴的媒蝎,卻始終無法加以禁革。自乾嘉以后,也有日趨泛濫之勢。本書討論庫倫規(guī)費的產(chǎn)生因于地方經(jīng)費不足、官員執(zhí)行公務之需,同時也收受饋贈,陋規(guī)不斷。蒙藏文化中心藏的漢文檔案中商人的賬簿居多,許多蒙古王公和滿洲官員習慣向商人賒借貨物。譬如筆者以前研究桑齋多爾濟走私案,桑齋多爾濟向義興隆記取貨數(shù)百兩、滿洲官員丑達向商人賒貨數(shù)千兩。商人賬簿鐵證如山,成為破案利器。本書將討論恰克圖章京九十四收受商人饋送禮物事件,就是利用商人留下的《乾隆五十七年起至嘉慶四年止恰克圖商人饋送歷任官員回錢禮物賬冊》。咸豐年間又發(fā)生色克通額收取商民磚茶事件,商民亦提出賬簿證據(jù),使得色克通額被革職。
另外,庫倫是哲布尊丹巴駐錫所在,為蒙古宗教中心,《喀爾喀法典》于雍正四年(1726)地方當局之行政命令:“庫倫(寺)為佛所在之地(圣地),一切商人應于白天在此進行貿(mào)易。若不進行貿(mào)易而去看望放蕩之人,半夜前去留宿彼處,被旁人居留者,即按竊賊科罰。留該人過夜之戶主也罰以同樣罰金。”漢人與蒙古人在庫倫進行貿(mào)易,按照佛教的法規(guī),商賈應在距離寺院十里的買賣城居住。但是,從乾隆年間起喇嘛不斷向商民賒欠貨款甚巨,無力償還,便將房屋典賣商人,至清末形成西庫倫的市圈,面積比買賣城還大。這說明政商關系融洽,官員允許商民越界買賣。有關庫倫商民問題,有三多的《庫倫奏稿》以及宣統(tǒng)年間佚名《考察蒙古日記》對恰克圖、庫倫城市翔實的考察。臺灣學者的研究,最著名的為李毓澍《庫倫辦事大臣建制考》討論庫倫辦事大臣的任職、執(zhí)掌、司法等。札奇斯欽《庫倫城小史》一文則利用蒙古學者都格爾蘇?。―ugersuren)所著《庫倫城史》之筆記,加上他搜集的資料寫成。近年來日本學者佐藤憲行利用蒙文和滿文檔案,討論清朝對庫倫之蒙民(漢)采取分離統(tǒng)治。漢商原先居住在買賣城。乾隆年間,漢商到哲布尊丹巴寺院做生意,由喇嘛代為保管未出售商品。嘉慶六年(1801),漢商混住庫倫內(nèi)情況嚴重。道光二十一年(1841),哲布尊丹巴寺院喇嘛借欠漢商銀兩,出讓產(chǎn)權,庫倫大臣認同西庫倫存在。庫倫商民衙門章京逐一登記商人的院落和建筑物,咸豐、同治、光緒等朝都有庫倫商號房屋調(diào)查清冊。此外,佐藤憲行也注意到商號在庫倫以外的地方活動,如蒙地開墾情形。筆者討論的庫倫著重于商人經(jīng)濟活動的變化,早期以中俄貿(mào)易為主,清中葉以后則轉(zhuǎn)向蒙古貿(mào)易,包括借貸與金融匯兌等。
本書的另一個重點是討論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兩個駐防的軍事城市。清康雍乾三朝與準噶爾的戰(zhàn)爭,耗費了許多軍費。據(jù)陳鋒教授統(tǒng)計,康熙末年至雍正初期平準噶爾戰(zhàn)爭費用應在五千萬兩左右。雍正末年平準噶爾用銀為五千四百余萬兩。乾隆平準回之役的經(jīng)費,《清史稿》載3300萬兩,《檐曝雜記》載2311萬兩,《圣武記》載3300萬兩。賴福順則討論乾隆兩次平準噶爾與回部諸役,撥款數(shù)額3500萬兩。雍正十一年(1733)烏里雅蘇臺建駐防城,建買賣城是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二十七年(1762)于科布多建駐防城,同時在城南建買賣城。這種買賣城和庫倫由商人自然形成的買賣城不同,而類似于新疆的“官鋪”,必須繳納房租銀。戰(zhàn)爭期間朝廷雇用商人運輸軍糧使用駝馬,促成商人隨營貿(mào)易,最著名的商人為范毓馪。準噶爾戰(zhàn)爭之后,清朝治理新疆的稅收包括:商鋪房屋稅、地租、牲畜落地稅,如在烏魯木齊稅收最高為七千余兩。烏城和科布多也有類似的稅收,頂多一二千兩。
平準噶爾之役后,乾隆皇帝統(tǒng)治新疆和喀爾喀蒙古最大的差異是協(xié)餉方面。根據(jù)米華?。↗ames A. Millward)研究,新疆各年協(xié)餉從1795年的845000兩至1848年增加到4045430兩,半個世紀約增長3.8倍。蒙古地區(qū)在乾隆十九、二十年(1754、1755),定邊左副將軍成袞扎布奏報戶部撥給每年經(jīng)費十余萬兩,乾隆五十六年(1791)更改山西省協(xié)撥銀三年二十萬兩,一直到清末,蒙古的財政沒有顯著增長??柨γ晒旁跒趵镅盘K臺和科布多兩個駐防城市,衙門和商號之間發(fā)展出不同的模式。
烏里雅蘇臺在同治年間因新疆戰(zhàn)亂,城池被燒毀,沒留下地方檔案。不過,烏里雅蘇臺屬于定邊左副將軍管轄,將軍每年必須題奏衙門人事和財政狀況。內(nèi)閣題本戶科有定邊左副將軍題《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官兵銀糧數(shù)目清冊》,從乾隆年間到清末,從中能掌握衙門各項收支。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發(fā)行的《軍機處錄副奏折》微卷有關烏里雅蘇臺、科布多、烏梁海檔案超過1000余筆,《宮中朱批奏折·財政類》微卷,有關喀爾喀蒙古約450筆。將這些檔案和《烏里雅蘇臺事宜》、奕湘《定邊紀略》、富俊《科布多政務總冊》比較,可了解像地方志書的《烏里雅蘇臺事宜》、《定邊紀略》記載偏于簡略。譬如該書定邊左副將軍俸餉僅列養(yǎng)廉銀1500兩、糧43石。實際上,據(jù)《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官兵銀糧數(shù)目清冊》記載,將軍還有跟役、馬匹等銀兩進項,其他官員在鹽菜銀之外,跟役和馬匹配置也都是補貼收入?!犊撇级嗾湛們浴芬灿蓄愃魄闆r。然而,內(nèi)閣題本戶科、宮中檔朱批奏折等檔案系地方官員上奏皇帝的題本和奏折,長久形成制式化公文,例如烏里雅蘇臺將軍奏報官房地租或者商民捐輸,但同屬地方稅的落地稅、平秤銀甚至規(guī)費都不在奏報范圍內(nèi)。近十年來,筆者多次到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查詢軍機處滿文錄副奏折、軍機處錄副奏折,并利用臺北故宮博物院藏軍機處檔折件、宮中檔朱批奏折,及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清代內(nèi)閣大庫原藏明清檔案等,了解其他稅目、規(guī)費等,可以進一步研究駐防衙門的財政情況。
這些年來,許多至蒙古任官的奏折和日記被匯集出版。如斌良(1784—1847)《烏桓紀行錄》、畢奧南主編《清代蒙古游記選輯三十四種》、孟矩著《烏城回憶錄(烏里雅蘇臺回憶錄)》、馬鶴天《內(nèi)外蒙古考察日記》。其中瑞洵(1858—1936)著作有《散木居奏稿》等,其中提到他如何勵精圖治、規(guī)劃新政等等。然而,瑞洵被參劾后政績化為烏有,落得“通賄營私”、“挾帶商貨”、“騷擾臺站”等罪名,這一連串的罪名說明在蒙古當官的復雜性。
額勒和布(1826—1900)在同治十三年(1874)至光緒四年(1878)擔任定邊左副將軍,其《額勒和布日記》記載的商民資料相當多,特別是大盛魁、天義德、元盛德代購貢馬、借軍餉等。祥麟于光緒十二年(1886)至十六年(1890)擔任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其《烏里雅蘇臺行程紀事》、《烏里雅蘇臺日記(不分卷)》更詳盡地描述了商人領票、商業(yè)內(nèi)容以及經(jīng)營借貸活動,還有商號幫衙門采辦進貢的馬匹,商號代墊軍需日用等。以蒙古國家檔案局藏的從嘉慶朝至光緒朝的大盛魁檔案對照官員日記,得以長期觀察烏城和科布多衙門的政商關系。祥麟日記巨細靡遺地記錄他日常向大盛魁、天義德等商號賒賬,到光緒十六年(1890)三月要回北京時,欠大盛魁商家等四年積負達2055兩。祥麟每季的鹽菜養(yǎng)廉銀約一百兩,一年不過四百兩,卻常買洋布、皮張、蘑菇等,這應該也是他經(jīng)商營生的方式之一。
過去討論清朝統(tǒng)治蒙古成功因素之一為滿漢聯(lián)姻制度。但乾隆皇帝深謀遠略,他也不在乎聯(lián)姻,而是由上而下層層地控制?;实圪p給蒙古王公和滿洲貴胄般的俸銀,由王公輪流駐班烏城,他們負責出面賒賬,而商號則到蒙古各旗向牧民抓牲畜折抵。Johan Elverskog提到,十八世紀清朝在蒙回地區(qū)創(chuàng)造了當?shù)氐妮加⑹老担谂c王、貝勒、貝子和公爵位及各級官階。蒙古菁英也視此官銜和頂戴為非比尋常的榮耀,由此轉(zhuǎn)變了早期蒙古對于政治權威和部族認同的概念。各部族菁英只有經(jīng)由皇恩才能存在,他們只代表大清帝國的蒙古部族貴族。因此可說,清帝國的鞏固并非來自多元性,而在于創(chuàng)造了去除當?shù)匚幕撌龅姆旱蹏加?。清朝政策長期穩(wěn)定地統(tǒng)治蒙古地區(qū),卻讓蒙古人陷于困境。
清朝將各種差役和牲畜開銷轉(zhuǎn)嫁在蒙古人身上,使得蒙古的債務有驚人發(fā)展。乾隆二十二年(1757),蒙古四部落共欠商人債務銀153739兩。此事起因是“乾隆十九年自軍興以來,軍需項目比前增加,且駐札薩克濟薩又辦事糊涂重疊,致不能償還。今查其冊檔,自塔米爾運送軍械糧米至烏里雅蘇臺,雇用漢人駝只、雇夫銀兩,交其看守之罪犯厄魯特等應給高粱、自京城馳驛前來的大臣、侍衛(wèi)等預備蒙古帳包、高粱、鍋具、木柴等,再為軍營傳遞事務、預備馬駝等項,雖皆系公務,原無現(xiàn)成銀兩,不僅以高價取給商人,辦理事務之濟薩,唯顧眼前公務簡易,妄自做臉給發(fā),下面不肖之徒,不無乘間斂索入己,以致債務如此”。所謂濟薩為蒙古社會中專管喇嘛食物的機構,亦稱為集賽。蒙古濟薩辦理各項軍需,再為軍營傳遞事務、預備馬駝等項,皆因公務向漢商借款所致。
根據(jù)寶音朝克圖研究,蒙古兵丁承攬漠北所有驛站、軍臺的差役,先后共一百八十余個臺站。其次,承擔蒙古四部境內(nèi)以及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庫倫等地的卡倫的駐卡差役。這兩項差役占全部差役之77%。再次,承擔科布多等地的屯田差役以及四部境內(nèi)官牧廠及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庫倫等處所設官牧廠的各項差役。寶音朝克圖發(fā)現(xiàn)沙·那楚克多爾濟手抄本《喀爾喀四部攤派各類差役檔》,另根據(jù)佚名撰《考察蒙古日記》載:“宣統(tǒng)三年,據(jù)喀爾喀四部落公共攤派者歲一百一十萬有奇,圖盟、車盟各自開支者尚各二十萬有奇。親王又云此單所列皆最少之數(shù),則知此外尚有陋規(guī)未入算也??▊惐磕杲蛸N十五萬余兩,而無守邊實力。值差者且以出錢免役為得計??柨λ雠_站之費歲及七十余萬,長地此守舊不變,勞民傷財?!薄都t樓夢》中提到賈赦犯罪被發(fā)往臺站效力,賈母給兩千兩銀做盤纏,間接說明守臺站人員支應官員往來用度,所費不貲。
商人墊借蒙古人公共攤派經(jīng)費,換取蒙古出產(chǎn)的牲畜,根據(jù)現(xiàn)存于蒙古中央檔案館的喀爾喀部落之王公向大盛魁賒借物品、牲畜的記錄,可了解蒙古差役繁重。但蒙古的牲畜趕到內(nèi)地數(shù)量眾多,是否為稅關帶來龐大稅收?譬如大盛魁的副經(jīng)理安承武口述:“大盛魁在光緒三十一年以后至宣統(tǒng)年間,每年由蒙古往回趕七萬多只羊、五六千匹馬。民國元年至民國十年,最多回過八九萬只羊、五六千匹馬。”白榮口述:“光緒二十六年,歸化三大商號大盛魁、元盛德、天義德,共回三十多萬只羊,大盛魁最多,元盛德次之,天義德較少……宣統(tǒng)年間一只羊賣二兩銀子?!贝笫⒖€有12家小號販賣茶葉、生煙、綢緞、布匹、糖等。波茲德涅耶夫提到大盛魁在蒙古的貿(mào)易額不下九百萬兩或一千萬兩。由殺虎口到烏里雅蘇臺、科布多貿(mào)易的商號,還有五六十家,貿(mào)易量應頗為可觀。清代殺虎口稅關的稅收,卻只有四萬多兩,參見圖4。
圖4 清代殺虎口稅收數(shù)量
殺虎口稅關出口以煙茶、布匹、雜貨為大宗,進口多為從口外進來的牲畜、絨毛、皮張等。主要稅收為落地雜稅和牲畜稅兩種。豐若非認為道光末年歸化城的銀錢比率逐漸走低,遂使該關實存盈余逐年下降。不過,以中俄貿(mào)易上千萬兩,而張家口的稅收頂多六萬余兩,也不能期望殺虎口稅收能超過張家口。
許多研究旅蒙商的著作引用了波茲德涅耶夫《蒙古及蒙古人》一書,以及《旅蒙商大盛魁》。近幾年又出版《大盛魁聞見錄》,該書輯錄了1960年代歸化城大盛魁股東、伙計、駝工及有關人士對大盛魁的口述歷史資料。這些固然是重要資料,但有的是短時間的觀察或職工個人看法,不如檔案來得全面。譬如波茲德涅耶夫認為烏里雅蘇臺、科布多買賣城設置的時間不詳,其實這在滿文檔案中有清楚的記載。設置買賣城時,由官方建造的官房按店鋪大小、規(guī)模課稅。因此,滿文檔案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波茲德涅耶夫聽說京商是新疆回變之后才到烏城的。然從張家口的碑刻資料得知至少咸豐三年(1853)已有京商到烏城。要之,烏城的將軍和參贊大臣大部分自北京派任,部分士兵來自宣化,要切割北京和烏城的貿(mào)易網(wǎng)絡是不容易的。還有,《蒙古及蒙古人》列的商號有蒙古名或俄羅斯拼音的漢文,不易理解。滿漢文檔案、日記、筆記等記載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的商號。民國六年俄國軍隊占領科布多,該地的商民向外交部呈請賠償,有關科布多城內(nèi)以及買賣城商號的面積、位置圖,極其詳盡。本書討論烏里雅蘇臺和科布多,利用北京和臺北兩地公藏檔案較多,只有商人請領路引才利用庫倫辦事大臣衙門檔案。
清朝利用蒙古人來維持交通體系、糧食供應、邊防等。蒙古人必須以牲畜換得物資,賒欠商人的原因多半是來自公家的差務。而借貸時,利息根據(jù)《大清律例·戶律》:“典當財物每月取利并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薄洞笄迓衫芬?guī)定利息不超過三分,且利息不能超過本金,按照契約文書資料看來,商人似乎遵守規(guī)定。但實際上的操作,如M. Sanjdorj所說,商號賣一塊磚茶抵一只小羊,一年內(nèi)沒付清,第二年成二歲羊,第三年為三歲羊,本利總債務為兩只三歲羊。但一只大羊相當于兩三只小羊。其次,一本一利的意思是利息不能超過本金,以年息36%來計算,三年的利息等于本金,就把本金和利息加在一起當本金,重新定三年的契約。例如,1810年蒙古王公借貸600兩,一年后本利共816兩。他還了290兩剩526兩,到1816年本利達1871兩。蒙古中央檔案館藏的大盛魁檔案,對這一問題有更深入研究。從制度來探討的第二個問題是清代明令滿洲官員不能從商,但從官員被參劾案件中,可見滿洲已知道元盛德股東另投資天義德。故官員故意用漢人名字。
本書最后一個議題是討論商人的組織。乾隆三十三年(1768)清朝訂恰克圖章程,庫倫辦事大臣瑚圖靈阿議定將商人按照內(nèi)地販賣布匹、茶葉、煙、瓷器等時,各有行頭,以平穩(wěn)貨物價格。進庫倫的貨品分成八項:綢緞、布、絨線、細青茶葉、磚茶葉等粗茶、煙、砂糖干果、瓷器。商人攜帶最多物品且人又老成者充當行頭。行頭會同商人統(tǒng)一定價,所定的價錢要稟告章京。行頭后來改稱甲首,恰克圖的商人編為八甲,設八位甲首。而庫倫商號編為十二甲,設十二名甲首。甲首制度綜合內(nèi)地的里甲和保甲制度,成為稅收和治安的基本組織。有所謂甲首公所,辦理商民鋪戶登記,解決債務或其他公共事務。H. B. Morse討論行會的管理機構是更民主的,如上海茶行每年由十二人組成的委員會選舉產(chǎn)生,每名委員輪流做一個月的首士或管事。行會與政府分離,形成獨立組織,制定自己的規(guī)章。恰克圖、庫倫甲首其產(chǎn)生方式與上海茶行委員有相類似之處,庫倫甲首成立公所辦理公眾事務。烏里雅蘇臺的商人稱為社首,也有公所的組織。
邊區(qū)的商民組織為內(nèi)地商民組織的延伸,張家口的碑刻資料顯示商號在嘉慶、道光、咸豐年間有票行、保正行的組織。票行是負責申請理藩院的院票,保正行則系為出口外經(jīng)商的做擔保。在中俄貿(mào)易發(fā)達時期,票行、保正行由茶商擔任經(jīng)理、鄉(xiāng)保等。在歸化有類似情況,張心泰的《宦海浮沉錄》記載,咸豐年間以前歸化十二行,至光緒年間則曰十五社、四鄉(xiāng)耆。十五社中與蒙古貿(mào)易相關的七大社為聚錦社、醇厚社、集錦社、青龍社、寶豐社、當行和?;⑸纾可缯笨傤I各一人,其中選舉四人為鄉(xiāng)耆,聚錦社、青龍社每年各輪一人。鄉(xiāng)耆人選需要家道殷實、人品純正又能了事者。他并提到鄉(xiāng)耆的職責,每遇商賈詞訟事件,輒諭令處結各行公議條規(guī),亦據(jù)由鄉(xiāng)耆等定議,亦古三老之遺意。過去,學界討論明清商業(yè)會館、公所的管理、行規(guī)約束、慈善功能等。筆者發(fā)現(xiàn)庫倫商人在處理各種商業(yè)糾紛或破產(chǎn)案例之外,亦辦理商人繳交各種生息銀、陋規(guī)銀等,并借由商業(yè)組織執(zhí)行地方政府交辦事務,成為官方和商民的媒介。另外,到烏城或科布多的商人,系透過集錦社來申請理藩院的院票,而軍需亦透過行、社組織來采購物料。最著名是大盛魁、天義德等通過集錦社采購貢馬。
今堀誠二提到歸化城青龍、福虎兩社者為碾磨行?!捌渖鐬楸娚缰词迹f有成規(guī)世相沿。每歲孟冬各舉行中品行端正者四人為總領,有事則由鄉(xiāng)耆以上達于官,凡軍需差務一切捐助花費悉由社出,事畢總領持正公派。其居是地蒙是業(yè)者,咸入社而輸將焉?!比绻姺綖榱诉\輸物品捉拿民間牲畜,由行社鄉(xiāng)總向官方呈訴,官府立章程解決,并立碑為憑。如嘉慶三年(1798)“芳規(guī)久垂”碑為歸化城蒙古民事府定議章程,事因歸化城地方,蒙民雜處,供應差務各有專司。近因奉文運送軍營,奏領茶塊需用烏拉,經(jīng)蒙古員役向城鄉(xiāng)民間及過往商旅捉拿牲畜,越界送差短少駝馬等物。以致民人白海秀等并本城鄉(xiāng)總頡總等,各呈稟歸綏道憲轅下。蒙發(fā)本府會同蒙員查審屬實,除將所短白海秀等駝馬折價賠償外,并議立章程。嗣后供應差使凡遇庫克撓爾額勒特王公貝子札薩克等,每年進哨并奉旨遣往外藩蒙古各部落,祭奠官員,以及軍營奏準領運茶塊等差務,設有需用駝只車輛,本府自行捐雇應付,所有馬匹在于土默特十二參領所管六十佐領各蒙古內(nèi)籌修供應,不許再行捉拿民人牲畜,致滋擾累。
清光緒十九年(1893),候補府歸化撫民理事府立章程批:“上年勸辦賑捐十五社,鋪捐銀九百余兩,該莊口竟至派捐銀一千九百余兩之多,辦理殊缺公允。不平則鳴,是亦一定事理。惟事關賑濟,各行捐錢各人積德,亦不須較計多寡,致滋訟蔓。至該莊口向遇軍需、皇差捐輸事件,曾于咸豐年間議定以三成攤給。此后自應循舊辦理不得任意苛派,以昭公允。”
過去稱呼在蒙古貿(mào)易的商人為旅蒙商,為山西人專屬。但是,到蒙古當官的來自北京,他們攜帶著家人等,自成商業(yè)團體。北京商人的地位和財力常常被低估。波茲德涅耶夫的《蒙古及蒙古人》中提到庫倫的西庫倫,他認為:“北京店鋪都不是一個店主開的,它們都屬于幾個商行,同時店主們幾乎從來也不住在呼勒。盡管這些店鋪的外表比較華麗,但它們實際上并不是殷實可靠的,它們的商人大多數(shù)是屬于北京安定門外的中下等商人階層。這些商人為了在蒙古和庫倫做買賣,尚在北京時就組成了商行,向某個財主借款或者借商品,再把這些商品運到庫倫開店?!标惞偂吨故夜P記·奉使庫倫日記》中提到庫倫買賣城的商人都是山西商人,“專為大宗批發(fā)營業(yè)者,其行棧均麇集于東營買賣城,分布于西庫倫,及外路各旗。北京幫商號則專在西庫倫一隅,而東營買賣城無一家焉。蓋其門市零售之營業(yè),宜于俄蒙雜居,人煙繁盛之西庫倫也。山西商人,類多安分敦樸之輩。其性質(zhì)最長于保守,故數(shù)百年來,蒙局雖經(jīng)屢變卒能始終維持商業(yè),相處甚安。然舊法相承不知趨勢,故亦艱于進步”。以上兩位對京幫商人有些負面的看法,實際上京幫商人亦有茶商投資,也到蒙古各旗營業(yè)。庫倫商鋪從嘉慶到宣統(tǒng)有長期調(diào)查登記,要理解商號的發(fā)展并不困難。
再者,恰克圖、庫倫、烏里雅蘇臺、科布多的商人有明顯的地域差異。在恰克圖貿(mào)易的大多數(shù)為晉商,他們財力雄厚。庫倫買賣城也是晉商為主體的商人,而西庫倫則是京商。烏里雅蘇臺、科布多官員,以及部分兵丁來自宣化,商民有來自北京、張家口,而提供米糧、茶、煙的則是歸化的商人。在波茲德涅耶夫看來,京商除了商鋪門面漂亮、商品精致外,資本不能和晉商相提并論。但是,閱讀官員日記發(fā)現(xiàn),京商因地利之便,幫官員打點禮物、財務、生活日用等,他們一樣領部票,活躍于蒙古各地。同時,官員日記也透露1860年茶商因俄商到產(chǎn)茶地從事生產(chǎn)、運銷,利潤不及過去。商號轉(zhuǎn)而領票至各旗貿(mào)易,領票數(shù)量甚至超過1860年以前。他們在蒙古收購牲畜、羊毛、皮張、蘑菇、黃耆、鹿茸,亦從事借貸活動,貿(mào)易額達數(shù)百萬兩。茶商的轉(zhuǎn)型目前研究不多,本書將有所著墨。
黃仁宇教授認為政府財政不重視各地經(jīng)濟發(fā)展帶來的商稅收入,官員對商人經(jīng)商需求,諸如改善各種交通、通信基礎設施,以及創(chuàng)造適用商業(yè)的新式法律等,都不可能列入施政考量。最近,邱澎生教授對黃仁宇的觀點有更進一步的探討。他認為中國具備“實證上理解商業(yè)與商人關系”的商法,就是解決糾紛方法,或是推理、商理。邱教授舉出明清中國最基本的兩條商業(yè)法律:一,禁止把持行市,其“律”文變化雖少,但相關的“例”文卻逐步增加。二,牙行/埠頭法規(guī)。其中也有增訂律文、例文以加強市場安全,更可見乾隆五年(1740)諭旨保護客商資本的方法。商人到遙遠的喀爾喀蒙古經(jīng)商,他們的安全是受到保護的,譬如在官員的旅行日記中,??吹烬嫶蟮纳剃犕鶃碛谂_站間。再者,商人與蒙古人的債務糾紛也透過衙門來調(diào)解。官員依照根據(jù)《大清律例·戶律》“違禁取利”載:“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并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薄洞笄迓衫芬?guī)定利息不超過三分,且利息不能超過本金,從契約文書資料來看,商人是遵守規(guī)定的。
本書章節(jié)的安排:第一章討論乾隆朝政府對恰克圖貿(mào)易的政策,簡單來說就是朝廷設法讓商人獲取最大的利潤。第二章討論在恰克圖貿(mào)易的晉商,以著名的常氏、喬氏、王氏、侯氏等家族為例,說明他們在十九世紀經(jīng)營茶葉,以及1860年以后經(jīng)營匯兌并幫俄商采辦蒙古的物資。商人面臨官員索賄、陋規(guī)、厘金等問題時,采取若干應變之道,饒富旨趣。第三章探討庫倫的地方財政與商人各項鋪房稅、規(guī)費、捐輸?shù)?。第四章討論在庫倫的商人,分別探討晉商和京商的商業(yè)活動。第五章探討烏里雅蘇臺衙門的官兵俸餉與山西協(xié)撥款項,以及商人的各種稅捐。第六章討論在烏城的商人,并關注商人與蒙古借貸。第七章探討科布多的財政。第八章討論科布多的商人活動。在各章的前言中詳細論述前人研究,于此不再贅述。
最后的結論擬利用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藏的外交檔案來說明1911年蒙古獨立之后漢商的命運。1850年代以后,蒙古涉外事務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負責,清末的外務部以及民國北洋政府的外交部檔案庋藏于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897年,俄羅斯改為金本位政策,許多商人認為投資盧布金融有利可圖,遂形成跨區(qū)域的金融網(wǎng)絡。1917年俄羅斯革命,盧布大幅貶值,以及1921年俄軍攻占恰克圖、庫倫等地,商人遭受空前損失,擬透過外交途徑解決。這些商民損失的檔案也存于北洋政府外交部檔案中。從這些史料中,可以得知俄羅斯革命以后旅蒙商的際遇,晉商在蒙古發(fā)展是如何在民國時期逐步走向終結,為這一段兩百余年漢、蒙、俄三角貿(mào)易史畫下句點。
賴惠敏著,《滿大人的荷包:清代喀爾喀蒙古的衙門與商號》,中華書局2020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