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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晨評《奧斯曼帝國》:一部基于奧斯曼史料的帝國史

《奧斯曼帝國:1299-1923》,[英]卡羅琳芬克爾著,鄧伯宸、徐大成、于麗譯,民主與建設(shè)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150.00元近兩年,國內(nèi)學界對于奧斯曼帝國的關(guān)注不斷升溫,相關(guān)的譯著也開始增多

《奧斯曼帝國:1299-1923》,[英]卡羅琳·芬克爾著,鄧伯宸、徐大成、于麗譯,民主與建設(shè)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150.00元

近兩年,國內(nèi)學界對于奧斯曼帝國的關(guān)注不斷升溫,相關(guān)的譯著也開始增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著作有帕特里克·貝爾福的《奧斯曼帝國六百年》(Ottoman Centuries: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Turkish Empire,2018),卡羅琳·芬克爾的《奧斯曼帝國:1299-1923》(Osman’s Dream:The Story of the Ottoman Empire,2019),以及日本學人林佳世子的《奧斯曼帝國:五百年的和平》(2020年)。

這三本書的共同特點是屬于通史性質(zhì),翻譯流暢,可讀性較強,但又各有各的特點。貝爾福在敘事中大量夾雜了個人的判斷和評價,林佳世子勝在觀點明確且獨特,即奧斯曼帝國并非只是伊斯蘭國家,而是“天下”,是拜占庭帝國,以及巴爾干、安納托利亞和阿拉伯地區(qū)文化傳統(tǒng)的繼承者。而卡羅琳·芬克爾則以扎實的史料見長,使用了大量奧斯曼帝國的官方檔案,意在挑戰(zhàn)西方關(guān)于奧斯曼歷史的“敘述傳統(tǒng)”,呈現(xiàn)帝國及其人民如何看待自己,以及如何隨著時間流逝改變對自己的看法。

林佳世子著《奧斯曼帝國:五百年的和平》

奧斯曼帝國通史的撰寫總要從帝國的起源談起,但在這個問題上,恰恰由于缺乏史料記載而充斥著后世奧斯曼帝國編年史家的神話和傳說。如十五世紀奧斯曼帝國流行的一種“奧斯曼夢”傳說:第一位蘇丹奧斯曼(Osman I)在夢中望見一輪明月自圣人胸中冉冉升起,迎面飛來沉入自己的胸中,然后大樹自肚臍長出,樹蔭籠罩世界,樹蔭之下有山嶺,小溪自各山山腳流出,有人取水而飲,有人蒔花弄草,有人引水造噴泉,預示真主將皇帝寶座賜給奧斯曼及子孫后代。當然,此類傳說距離奧斯曼的興起已逾一百五十多年,可信度極低,但至少為當時的奧斯曼帝國提供了合法性。

后世的歷史學家在帝國起源問題上大致有兩種看法。如韓志斌教授在《“加齊起源說”與奧斯曼早期國家的歷史闡釋》一文中所言,學界目前對奧斯曼帝國起源持兩種看法,一種是“部落起源說”,認為奧斯曼帝國起源于安納托利亞的土耳其人部落,一種是“加齊起源說”,認為奧斯曼帝國是由“加齊團體”建立的,而“加齊”是一種邊疆戰(zhàn)士團體,主要從事攻擊異教徒的“圣戰(zhàn)”。

卡羅琳·芬克爾似乎中和了這兩種看法,認為奧斯曼帝國的興起是由于“掠奪聯(lián)盟”的存在,這一聯(lián)盟的成員里不僅有穆斯林戰(zhàn)士,也有基督徒戰(zhàn)士,而且土庫曼戰(zhàn)士只占少數(shù),征戰(zhàn)的快節(jié)奏使得更多基督徒自愿加入這一群體中,從而控制了拜占庭帝國和安納托利亞的突厥帝國之間的邊疆地帶。邊疆地帶不僅吸引了大量了投機分子、無處可去只好隨著邊境變動變遷的人們,而且更重要的是托缽僧或穆斯林圣者也在其中,成為突厥-伊斯蘭文化的傳播者。

此外,在十四世紀早期,“加齊”一詞并沒有對抗性、反基督教的含義,雖然意思是“戰(zhàn)士”或“攻擊者”,但是除了指每位穆斯林皆有與異教徒戰(zhàn)斗的天職之外,并不含有更多宗教訓諭意味,因此早期奧斯曼穆斯林的宗教并無排他性,不僅穆斯林戰(zhàn)士和拜占庭基督徒密切合作,通婚也是司空見慣之事,拜占庭杰出人士還頻繁到奧斯曼宮廷任職。

無論是“部落起源說”“加齊起源說”還是“掠奪聯(lián)盟說”,都部分解釋了奧斯曼帝國的起源,但是奧斯曼公國并非第一波在安納托利亞地區(qū)建立的穆斯林土庫曼王朝。比如在十一世紀,達尼什曼德公國、薩爾圖克人、門居切克人、阿爾圖克人也分別建立了自己的公國,這些土庫曼人建立的王朝與西部的拜占庭帝國、東部的亞美尼亞人和十字軍國家、南部的馬穆魯克王朝以及不斷西進的蒙古帝國攻守變幻,交流頻繁。

直至十四世紀初,安納托利亞地區(qū)又誕生了新一批小公國,如達達尼爾海峽附近的卡雷西、愛琴海附近的艾登、安塔利亞附近的帖克、安納托利亞西南部的門泰謝、安納托利亞中北部的桑達爾、內(nèi)陸的哈米德、薩魯汗、格爾米揚、杜爾卡迪爾公國等,還有奇里乞亞地區(qū)的卡拉曼公國以及與拜占庭領(lǐng)土相鄰的奧斯曼公國,此時奧斯曼人才第一次登上了歷史的舞臺。

奧斯曼家族能夠在強敵如林的諸公國中脫穎而出,短短兩百年中就從一個小公國成長壯大為兩大帝國的繼承者,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是邊疆民族不穩(wěn)定的天性驅(qū)使奧斯曼公國不斷開疆辟土?是不是因為奧斯曼公國地處拜占庭帝國防御薄弱的邊境地帶、在地理上具有戰(zhàn)略優(yōu)勢,繼而征服與之競爭的王朝?再或者奧斯曼公國的擴張是勵精圖治的蘇丹、敏銳精準的政治謀略與福星高照的必然結(jié)果?抑或這些因素均是奧斯曼公國得以成為帝國的原因?這些問題仍然有待研究。

在傳統(tǒng)的奧斯曼帝國歷史敘事中,1453年至1566年是奧斯曼帝國的鼎盛時期,是帝國領(lǐng)土極大擴張、各種制度得以確立、中央集權(quán)得以夯實的重要階段。

如林佳世子所言,奧斯曼帝國首先是一個巴爾干帝國。攻占君士坦丁堡后,穆罕默德二世立即展開了對半獨立的塞爾維亞的征服工作,隨后又于1456年攻打匈牙利人控制的南部重鎮(zhèn)——貝爾格萊德,但慘遭失敗。此后的二十年里,征服欲爆棚的蘇丹,繼續(xù)對巴爾干地區(qū)的羅馬尼亞、達爾馬提亞、阿爾巴尼亞(1468年),拜占庭在小亞細亞最的后一塊土地特拉布宗(1461年),以及拜占庭在伯羅奔尼撒的海外領(lǐng)地摩里亞(1460年)展開征服行動,甚至還遠征克里米亞半島的意大利殖民地(1473年)和東方的白羊王朝(1475年),不過始終避免與強大的歐洲之盾匈牙利人兵戎相見。直至1522年,蘇萊曼大帝才最終征服了貝爾格萊德。于是,在巴爾干的擴張被延緩七十年后,奧斯曼帝國的主要對手變?yōu)楣妓贡ね醭?/p>

奧斯曼帝國這一系列的軍事征服仰賴于帝國中央集權(quán)的夯實和各種制度的確立。奧斯曼社會由統(tǒng)治者(Askeri)和被統(tǒng)治者(Reaya)兩部分組成,即“軍人階層”和“民眾階層”。統(tǒng)治者包括蘇丹、皇室成員、烏萊瑪宗教人士、軍事貴族等。軍隊由禁衛(wèi)軍(Janissary)、地方騎兵(Sipahi)和非常備輕型騎兵(Ak?nc?)組成。

禁衛(wèi)軍又稱新軍或耶尼切里軍(Yeni ?eri),是十四世紀蘇丹建立的一支對自己及王朝效忠的專職受薪軍隊,軍人大多來自于戰(zhàn)俘和奴隸,但奧斯曼人創(chuàng)造性地做了改進,實行少年征召制度(dev?irme system),又譯“德夫希梅爾”制度,實質(zhì)上是一種“血貢”,將基督教男孩改信伊斯蘭教并變成奧斯曼蘇丹的仆人。雖然這種征召看似是殘忍的,不文明的,但對于這些男童也并不是沒有回報的,他們可以遠離偏遠、貧窮和受壓迫的環(huán)境,有機會成為奧斯曼帝國王牌軍的軍人,甚至有權(quán)勢的帝國官僚,而且并不會完全放棄以往的權(quán)利,部分人仍然與自己的家庭有所聯(lián)系,成為奧斯曼帝國與巴爾干諸行省之間的聯(lián)系紐帶,但更為重要的是讓蘇丹獲得了抑制其他當權(quán)的貝伊和貴族的實力。

地方騎兵也就是西帕希騎兵,一般也稱為蒂瑪爾(Timar)騎兵,他們被授權(quán)征收農(nóng)民稅,每個人都受封一塊精確劃定的土地或封地(蒂瑪爾),受封的條件是他們有責任在戰(zhàn)爭時率領(lǐng)自己的人馬參戰(zhàn)。奧斯曼帝國的軍事組織和行政組織都和這種蒂瑪爾制度(Timar System)密切相關(guān),蘇丹將封地授予騎兵,這就解決了維持一支龐大軍隊而無須支付巨額現(xiàn)金的問題,而且這些蒂瑪爾持有者不僅在戰(zhàn)爭時履行軍事義務,還能在地方一級行政管理中發(fā)揮作用。不過,與當時歐洲的封建制不同,在蒂瑪爾制度下,西帕希軍人的土地不可以世襲,理論上說只是借用國家的,僅供生前使用,因此使得他們很難與地方社群建立密切關(guān)系,其擁有的軍事權(quán)力也很難轉(zhuǎn)變?yōu)閷嶋H的政治權(quán)力。

此外,奧斯曼帝國的繼承制度既不同于蒙古和突厥人的“多子繼承制”,也不同于歐洲的“長子繼承制”,而是一種特殊的“獨子繼承制”,即王位繼承權(quán)并不指定繼承者,理論上所有的兒子都有資格,也都有能力獲得繼承王位的權(quán)利。一旦其中一位獲得王位,那么其他兄弟都會被殺害,以保證蘇丹之位的繼承和平進行。為了確保繼任的蘇丹可堪大任,這些年輕的王子一般都被分配到各省擔任總督,而最為中意的接班人被指派到離伊斯坦布爾較近的省份,其他的王子則遠離伊斯坦布爾,以減少挑戰(zhàn)執(zhí)政蘇丹的機會。這些王子們在各省擔任王子總督時,他們的母親在為兒子鋪路。不過,奧斯曼的生育政治規(guī)定每位妃嬪只準生一個兒子,而且妃嬪多來自奴隸,因此這種“一母一子”政策的邏輯是避免外部勢力插手皇宮內(nèi)部事務。

少年征召制度、蒂瑪爾制度和獨子繼承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實施不僅極大地提高了奧斯曼帝國選擇明君上位的概率,而且讓蘇丹手握一支強大的、沒有二心的軍隊,強化了中央集權(quán),以至于蘇萊曼大帝在執(zhí)政后期將自己比作“世上所有王國的所有者,所有民族面前真主的影子,所有阿拉伯人與波斯人中的萬王之王,蘇丹律法的發(fā)布者,第十位奧斯曼蘇丹,成為蘇丹的蘇丹之子”,而與之同時代的歐洲統(tǒng)治者則有查理五世、弗朗索瓦一世、亨利八世和伊凡四世,可見蘇萊曼大帝的豪邁氣勢。

按照西方學術(shù)界的看法,蘇萊曼大帝為奧斯曼帝國戴上了極盛的榮冠,但他的去世也意味著帝國衰落的開始,直至奧斯曼帝國于1923年解體。這種觀點也被稱為“帝國衰落論”(Ottoman Empire Decline Thesis),曾經(jīng)長期主導學界對奧斯曼帝國的研究范式。

這種范式的來源之一是當時奧斯曼帝國的知識分子,例如穆斯塔法·阿里,認為蘇萊曼大帝之前的奧斯曼帝國雖然與薩法維、莫臥兒、烏茲別克等帝國相比缺少基于祖先的合法性,卻通過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建立了符合普世正義的帝國秩序,但是從塞利姆二世時期起,甚至從蘇萊曼允許寵臣干涉帝國事務起,這種切實的秩序就被破壞了。

在奧斯曼帝國知識分子的想象中,這種有序的世界是存在過的,蘇萊曼就曾成功地使人們相信奧斯曼擁有一個公正的政體,但這種幻覺給奧斯曼政府帶來了重重困難。奧斯曼帝國的政治與行政體制建立在帝國不斷擴張的意識形態(tài)之上,但是隨著十六世紀擴張速度的減慢,帝國開始無法適應出現(xiàn)的各種困難。得以開疆辟土的勝利越來越不容易獲得,蘇丹不再積極參與政府事務,不再御駕親征,而王子們雖然不再因為繼承權(quán)而慘遭殺害,卻不再學習帶兵打仗,只能被限制在托普卡帕宮的后宮之內(nèi),后宮干政、禁衛(wèi)軍反叛、大維齊爾當權(quán)變成了普遍現(xiàn)象。

這種范式的另外一個來源是歐洲人的記載。1571年的勒班陀海戰(zhàn)和1683年在維也納的圍攻失敗在西方的認知中留下了難以磨滅的記憶,認為它拯救了基督教世界,使其免受“異教土耳其人”的侵略。1683至1699年之間,為防衛(wèi)遠離埃迪爾內(nèi)與伊斯坦布爾的邊疆,奧斯曼的國力消耗已經(jīng)達到極限,隨后簽訂的《卡爾洛維茨條約》(Treaty of Karlowitz)成為奧斯曼帝國歷史上的轉(zhuǎn)折點。這一條約使奧斯曼損失了許多新近才獲得的歐洲領(lǐng)土,而且領(lǐng)土喪失的方式也預示著奧斯曼的外交進入了一個新時代,必須接受三十年戰(zhàn)爭后建立的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制約,從此后歐洲國家意識到奧斯曼帝國的威脅已經(jīng)不復從前,帝國開始走向衰落。

概括而言,關(guān)于奧斯曼帝國衰弱的原因有如下幾點:脆弱的中央政府;權(quán)力不斷增加的地方政府及其統(tǒng)治者;無法有效地獲得稅收;與西歐軍事和技術(shù)上的差距越來越大;禁衛(wèi)軍的權(quán)力越來越大,但軍事技術(shù)無法與西方相抗衡,不能繼續(xù)推進軍事征服;歐洲繞過奧斯曼帝國直接通過海路與亞洲建立貿(mào)易關(guān)系,帝國以往靠過境貿(mào)易獲得的稅收和利益就此失去;奧斯曼帝國的手工業(yè)者遇到歐洲制造商品的強烈競爭;歐洲大國和奧斯曼帝國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允許歐洲免除關(guān)稅;隨著戰(zhàn)爭的不斷失敗,奧斯曼帝國不斷賠款,越來越依賴歐洲的貸款,讓歐洲人滲透帝國的經(jīng)濟,控制了稅收等等。就如伯納德·劉易斯所說,“奧斯曼帝國退變成了一個擁有中世紀心態(tài)、中世紀經(jīng)濟的中世紀國家,但卻無力承擔任何一個中世紀國家都無法承受的官僚和軍隊負擔”。

不過,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奧斯曼帝國研究專家開始批判這種“帝國衰弱論”,主要出發(fā)點是基于以下四點。第一,奧斯曼帝國并非如西方所言是靜止的、倒退的、沒有任何創(chuàng)新能力的,而是一個不斷流動和變遷的社會,自身的適應性極強。第二,奧斯曼帝國的社會、經(jīng)濟和思想進程比西方更早地展現(xiàn)出現(xiàn)代性的要素,奧斯曼帝國的現(xiàn)代性并不是西方影響的反應結(jié)果。第三,奧斯曼帝國和同時代的歐洲相比并不是獨特的存在,不僅僅按照自己的規(guī)則和邏輯行事,實際上和歐洲國家同時存在于一個更大的世界網(wǎng)絡之中,互相交往,互相影響。第四,“帝國衰弱論”忽視了奧斯曼帝國地方勢力為挽救帝國所做的努力和嘗試。也就是說,如果將一個擁有六百年歷史的帝國簡單地看成是前三百年“帝國強、歐洲弱”、后三百年“歐洲強、帝國弱”的二元對立,將帝國的歷史用“一部興衰史”來簡單地概括,那么奧斯曼帝國的內(nèi)部結(jié)構(gòu)與變化趨勢、奧斯曼帝國與歐洲國家之間的互動、交往、影響、互鑒等則將無處得知。

卡羅琳·芬克爾專長于奧斯曼帝國十六、十七世紀史,奧斯曼帝國軍事史,曾有著作《戰(zhàn)爭的管理:奧斯曼在匈牙利的軍事行動1593-1606》和《奧斯曼及其周邊地區(qū)的地震1500-1800》。也許是由于這個原因,她的這本著作《奧斯曼帝國1299-1923》偏重于利用奧斯曼帝國史料記載各種戰(zhàn)爭的經(jīng)過及結(jié)果,對于帝國的制度、社會、文化等內(nèi)容的書寫較少,但即便如此仍然具有極大的史料價值,立場也較為中立,對奧斯曼帝國研究的一些定論也有所沖擊。另外,這本書并不容易閱讀,是大部頭,人名地名眾多,這對于奧斯曼帝國研究者來說可能不存在很大的問題,但如果都相應地標注英文原文,或許對于普通讀者來說閱讀體驗將更加舒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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