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通商局(原缺題)

安平縣雜記 作者:清·佚名


通商局開創(chuàng)年紀(jì)

道光末年,清廷始行外國通商之例。同治九年,臺南道臺衙門設(shè)通商總局,安平、旗后、基隆、滬尾各設(shè)分局。光緒十三年,又于藩司衙增設(shè)一通商總局,歸藩司主政;臺南歸道臺主政。而基隆、滬尾歸藩司管,安平、旗后歸臺南道管;概歸臺灣巡撫總管。

局中役員

提調(diào)官二、委員四、翻譯官二、稿案書二、清書二、局勇四、分局委四、分局勇八。

役員薪水

提調(diào)貼夫價月四十兩,分局委員四十兩,翻譯官四十兩,稿書十二圓,清書八圓,局勇每人四圓,差遣委員三十圓,紙筆茶炭十圓。

局中辦理事務(wù)

一、疆外交涉事宜。

一、外國租界事宜。

一、洋行通商事宜。

一、保護(hù)外國人游歷及文書事件。

一、教堂交涉事宜。

一、照會往來文函事件。

一、各國領(lǐng)事拜會事宜。

一、中外民人互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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