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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尼光佛教法儀略

摩尼光佛教法儀略 作者:



摩尼光佛教法儀略一卷

  開元十九年六月八日大德拂多誕奉詔集賢院譯

  

  托化國主名號宗教第一

  佛夷瑟德烏盧詵者本國梵音也,譯云光明使者,又號具智法王,亦謂摩尼光佛,即我光明大慧無上醫(yī)王應(yīng)化法身之異號也。當(dāng)欲出世,二耀降臨,分光三體;大慈愍故,應(yīng)敵魔軍。親受明尊清凈教名,然后化誕,故云光明使者;精真洞慧,堅疑克辯,故曰具智法王;虛應(yīng)靈圣,覺觀究竟,故號摩尼光佛。光明所以徹內(nèi)外,大慧所以徹極人天,無上所以位高尊,醫(yī)王所以布法藥。則老君托孕,太陽流其晶;釋迦受胎,日輪葉其象。資靈本本,三圣亦何殊?成性存存,一貫皆悟道。

  按彼波斯婆毗長歷,自開辟初有十二辰,掌分年代。至第十一辰,名訥,管代二百廿七年,釋迦出現(xiàn)。至第十二辰,名魔謝,管代五百廿七年,摩尼光佛誕蘇鄰國跋帝王宮,金薩健種夫人滿艷之所生也。婆毗長歷,當(dāng)漢獻(xiàn)帝建安十三年二月八日而生,泯然懸合矣。至若資稟天符而受胎,齋戒嚴(yán)潔而懷孕者,本清凈也;自胸前化誕,卓世殊倫,神驗九徵,靈瑞五應(yīng)者,生非凡也。又以三愿、四寂、五真、八種無畏,眾德圓備,其可勝言;自天及人,拔苦與樂,謏德而論矣。若不然者,曷有身誕王宮,神凝道慧,明宗真本,智謀特正,體質(zhì)孤秀,量包乾坤,識洞日月?開兩元大義,示自性各殊;演三際深文,辯因緣互合。誅耶佑正,激濁揚清。其詞簡,其理直,其行正,其證真。六十年內(nèi),開示方便。感四圣以為威力,騰七部以作舟航;應(yīng)三宮而建三尊,法五明而立五級。妙門殊特,福被存亡也。

  按《摩訶摩耶經(jīng)》云:“佛滅度后一千三百年,袈裟變白,不受染色?!薄队^佛三昧經(jīng)》云:“摩尼光佛出世時,常施光明,以作佛事。”《老子化胡經(jīng)》云:“我乘自然光明道氣,飛入西挪玉界蘇鄰國中,示為太子。舍家入道,號曰摩尼。轉(zhuǎn)大法輪,說經(jīng)戒律定慧等法,乃至三際及二宗門。上從明界,下及幽途,所有眾生,皆由此度。摩尼之后,年垂五九,我法當(dāng)盛者。”五九四十五,四百五十年,教合傳于中國。至?xí)x太始二年正月四日,乃息化身,還歸真寂。教流諸國,接化蒼生。從晉太始至今開十九歲,計四百六十年。證記合同,圣跡照著。

  教闡明宗,用除暗惑;法開兩性,分別為門。故釋經(jīng)云:“若人舍分別,是則滅諸法;如有修行人,不應(yīng)共其住?!庇衷疲骸傍B歸虛空,獸歸林藪;義歸分別,道歸涅槃?!辈灰囎诒?,將何歸趣?行門真實,果證三宮。性離無明,名為一相。今此教中,是稱解脫。略舉微分,以表進(jìn)修。梵本頗具,此未繁載。

  

  形相儀第二

  摩尼光佛頂圓十二光王勝相,體備大明,無量秘義;妙形特絕,人天無比;串以素帔,仿四凈法身;其居白座,像五金剛地;二界合離,初后旨趣,宛在真容,觀之可曉。諸有靈相,百千勝妙,實難備陳。

  

  經(jīng)圖儀第三

  第一,大應(yīng)輪部,譯云《徹盡萬法根源智經(jīng)》;

  第二,尋提賀部,譯云《凈命寶藏經(jīng)》;

  第三,泥萬部,譯云《律藏經(jīng)》,亦稱《藥藏經(jīng)》;

  第四,阿羅瓚部,譯云《秘密法藏經(jīng)》;

  第五,缽迦摩帝夜部,譯云《證明過去教經(jīng)》;

  第六,俱緩部,譯云《大力士經(jīng)》;

  第七,阿拂向胤部,譯云《贊愿經(jīng)》;

  大門荷翼圖一,譯云《大二宗圖》。

  右七部大經(jīng)及圖,摩尼光佛當(dāng)欲降代,眾圣贊助,出應(yīng)有緣,置法之日,

  傳受五級。其馀六十年間,宣說正法,諸弟子等隨事記錄,此不載列。

  

  五級儀第四

  第一,十二慕阇,譯云承法教道者;

  第二,七十二薩波塞,譯云侍法者,亦云拂多誕;

  第三,三百六十默奚悉德,譯云法堂主;

  第四,阿羅緩,譯云一切純善人;

  第五,耨沙喭,譯云一切將信聽者。

  右阿羅緩已上,并素冠服;唯耨沙喭一位,聽仍舊服。如是五位,稟受相依,咸遵教命,堅持禁戒,名解脫路。若慕阇犯戒,即不得承其教命;假使精通七部,才辯卓然,為有僭違,五位不攝。如樹滋茂,皆因其根;根若憊者,樹必干枯。阿羅緩犯戒,視之如死,表白眾知,逐令出法。海雖至廣,不宿死尸。若有覆藏,還同破戒。

  

  寺宇儀第五

  經(jīng)圖堂一,齋戒堂一,禮懺堂一,教授堂一,病僧堂一。

  右置五堂,法眾共居,精修善業(yè);不得別立私室廚庫。每日齋食,儼然待施;若無施者,唯使聽人,勿畜奴婢及六畜等非法之具。

  每寺尊者,詮簡三人:

  第一,阿拂胤薩,譯云贊愿首,專知法事;

  第二,呼嚧喚,譯云教道首,專知獎勸;

  第三,遏換健塞波塞,譯云月直,專知供施。

  皆須依命,不得擅意。

  

  出家儀第六

  初辯二宗:求出家者,須知明暗各宗,性情懸隔;若不辨識,何以修為?

  次明三際:一,初際;二,中際;三,后際。

  初際者,未有天地,但殊明暗;明性智慧,暗性愚癡;諸所動靜,無不相背。

  中際者,暗既侵明,恣情馳逐;明來入暗,委質(zhì)推移。大患厭離于形體火宅愿求于出離。勞身救性,圣教固然。即妄為真,孰敢聞命?事須辯折,求解脫緣。

  后際者,教化事畢,真妄歸根;明既歸于大明,暗亦歸于積暗。二宗各復(fù),兩者交歸。

  次觀四寂法身。

  

  四法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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