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卦 鼎 火風(fēng)鼎 離上巽下

東坡易傳 作者:


  “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

  “象”者,可見之謂也。天之生物不可見,既生而剛強之者可見也。圣人之創(chuàng)業(yè),其所以創(chuàng)之者不可見,其成就熟好,使之堅凝而不壞者可見也。故《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革”所以改命,而“鼎”所以凝之也;知“革”而不知“鼎”,則上下之分不明而位不正,雖其所受于天者,流泛而不可知矣。

  以木“巽”火,亨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yǎng)圣賢。

  大器非器也,大亨非亨也。取“鼎”之用而施之天下,謂之“大亨”?!岸Α敝?,極于亨帝而已,以其道養(yǎng)圣賢,則亨之大者也。國有圣賢,則君位定而天命固矣。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yīng)乎剛,是以“元亨”。

  “元亨”,所謂“元吉,亨”也。柔進而上行者,五也;五得中而應(yīng)乎剛,則所以為耳目者,“巽”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六爻皆“鼎”也。當(dāng)其處者有其象,故以初為“趾”,二與三四為“腹”而實在焉;五與上為“耳”。初六上應(yīng)九四,顛趾之象也;夫“鼎”,圣人將“以正位凝命”,亨而熟之至于可食而后已;茍有不善者在焉,則善與不善皆亨而并熟,而善者棄矣。鼎于是,未有實也;故及其未有實而顛之,以同其不善。如待其有實,則夫不善已污之矣,實非吾之所欲棄也。于是焉而顛之以其所欲棄,出其所不欲棄,則天下之亂或自是起矣。故曰:“鼎顛趾,未悖也。”“顛趾”而“出否”,盡去之道也;盡去之,則患鼎無實。圣人之于人也,責(zé)其身不問其所從,論其今不考其素,茍髐且角,犁牛之子可也。鼎雖以“出否”為利,而擇之太詳、求之太備,天下無完人。故曰:“得妾以其子,無咎?!睆钠渥又疄橘F,則其出于妾者可忘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九二始有“實”者,“仇”者六五也。所謂“耳”也,九二之實,六五之所舉也。故其《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仇有疾”而不能即我,畏九四也?!岸Α币远校识芗粗畡t食,不能即之,則不食之道也。始有實者以不食為吉,惡其未足而輕用之也。故曰:“鼎有實,慎所之也?!?br />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耳”,上九也。九三之實,上九之所舉也。熟物之謂革,鼎之熟物,以腹不以耳;而上九“離”之極,火之所炎,以耳革者也。耳之受炎也,足以廢塞其行而不足以革,故曰:“鼎耳革,失其義也?!本湃瑢嵵畬⒂咭?,于是可食矣,而其行廢,故雖有“雉膏”而不食也。耳以兩舉者也,六五之耳可“鉉”,而上九之耳不可鉉,則六五雖欲獨舉得乎?陰欲行而陽欲留,其為悔也大矣,故至于雨然后悔,虧而終吉。雨者,陰陽之和,“玉鉉”之功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餸,其形渥,兇。

  《象》曰:“覆公餸”,信如何也?

  鼎之量,極于四,其上則耳矣。受實必有馀量,以為溢地也。故九三以不食為憂,明不可復(fù)加也;至于九四,溢則覆矣。故孔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狈狡湮醇耙玻赜懈嬷叨恍?,及其已信,則無如之何矣。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鉉”在上,剛?cè)峁?jié)也。

  六五、上九,皆所謂“耳”也。上九之耳,見于九三,故不復(fù)出也;在炎而不灼者,玉也;金則廢矣。六五之為耳也,中而不亢,柔而有容,故曰“黃耳”,則其所以為“鉉”者,以金足矣。上九之為耳也,炎而灼,不可以迫,故曰“耳革”,則其所以為鉉者,玉而后可。金鉉可以及五而不可以及上,玉鉉則可以兩及矣。可以兩及,則上九之剛、六五之柔,我為之節(jié)也。九二之實,利在于不食,故六五之耳,利在于貞而不行;九三之實,以不食為憂,故上九之耳,得玉鉉則“大吉,無不利”。無不利者,上與五、與三之所利也。以鼎熟物,人皆能之;至于鼎盈而憂溢、耳炎而不可舉,非玉鉉不能。此“鼎”之所以“養(yǎng)圣賢”也。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m.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