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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日主氣勢強弱的辨認法

正宗陰陽五行八字預知學(中級教材) 作者:



第01章 日主氣勢強弱的辨認法

  在前授初級課程上、下二學期中,我們共同研習了許多四柱命學的基本常識與原理。例如:干支陰陽五行的概識、時辰節(jié)氣及月建、天干的十二生死歷程、支藏人元及五行旺相休囚死、六神的簡單涵義、四柱大運流年的排列法,以及干支的生克制化沖合會刑穿等。除了上述較為正統(tǒng)的各種理論外,我另外還用了不少篇幅介紹有關吉神兇煞和星宗星盤的通俗性看法,這些命學上之基本常識及原理,如果均能一一用心體會熟習,則對今后我們所要繼續(xù)探討的中、高級課程,當有莫大裨助。因此,希望大家勿以基礎學理為「非致大用」之學,而予以輕忽;須知世上任何偉大技術之開發(fā)與運用,其初莫不皆由基本理則推演變化而來?,F(xiàn)在,我們即將開始研討中級課程的內容,首先要談的是日主氣勢強弱的辨認法。

  在四柱命學中,選取用神是非常重要的一件工作,而用神之選取,方法多端,惟其中最普遍常見的一種取用法,就是「損益法」,亦稱「扶抑法」,損益取用法的原則,幾乎全以日主氣勢之強弱為依據(jù),所以在我們尚未正式討論用神的選取法則之前,必須先行介紹日主氣勢強弱的辨認法。

  欲了解日主氣勢之強弱,又必須先從月命地支的分日用事及五行在四時中的宜忌談起,以下逐一為大家分節(jié)分項詳為解說。

第一節(jié) 月令地支的分日用事

  一、月支人元司令用事的分日情形--我在初級課程第八章的第一、二兩節(jié)中曾經(jīng)介紹過「支藏人元」及「五行四時用事」的概要看法,然并未進一步深入談及月令地支在四時各月中,其支藏人元的分別司令當旺日數(shù)(即月令分日用事)。

  月令人元的分日用事,乃古代命家權衡氣勢強弱的重要法則,惜因各家所劃分的用事日數(shù)多有出入,故每引起后學困擾,甚至常發(fā)生激烈爭論,是以導致目前許多命家案性棄月令分日用事不用,而直接就月支所藏人元,取其透干或得時得地得勢者為格,然后綜合四柱八字的結構,來論口主氣勢強弱及命運之榮枯得失。

  但是,如就嚴謹角度觀之,月令人元的分日用事,實乃所有十二個地支的「支藏人元」之原始起源,絕對有其保留之必要與參考之價值。因為月令人元的安置,大體均遵循如下規(guī)則:(1)四生月(寅、申、巳、亥月),地支分藏前月司令人元之余氣,下季當旺人元之生氣及本月得祿人元之主氣。(2)四庫月(辰、戌、丑、未月),地支分藏前月司令人元之余氣、上季當旺人元之庫氣及本月得祿人元之主氣。(3)四正月(子、午、卯、酉月),地支分藏前月司令人元之余氣及本月得祿人元之主氣。其中四生月之一的亥月,由于其所藏的前月余氣戊土,和本氣壬水、生氣甲木二者同時發(fā)生沖戰(zhàn),戊土力弱不敵,故無所容身于亥支,是以千余年來的命家皆將亥支所藏的戊土人元略去不計,除此之外,其余四生月中的寅、申、巳三支均藏有陽性戊土。

  至于子、午、卯、酉四正月,除了午月因丁、己同時得祿于該支而不得不增置己土一干外,其余子、卯、酉三支均蘊藏前月余氣和專祿本氣,又因四正月乃居于四季之最中心處,其位至中至正,其氣純而不雜,而且,其內所藏前月余氣和本月主氣均屬于同一五行,是以歷來命家皆取其主氣而將余氣略去不計。然上述有關亥、午、子、卯、酉五支所略去的前月余氣,僅是就一般非月令之地支而言,倘一旦這五支生逢月令,還是要將其前月余氣的作用列入考慮范圍之內,這是因為上述五支所藏的前月余氣(以下一律簡稱余氣),它們并非真正憑空消失。而只是古代命家為了執(zhí)簡馭繁,才交其省略不提。所以,研究月令日用事,如果不明白這層道理,便很難掌握支藏人元的司令變化。

  所謂月令分日用事,要言之,就是指月令地支中所藏的人元正值月中分別司令幾日的意思。譬如說:農歷二月「卯」支當令,本來依一般支藏人元的通則,卯中只藏一個「乙」木,然而,這不過是就月令以外的其它卯支而言,一旦卯支生值月令,則此時卯中除藏有本月主氣乙木外,尚藏有前月寅中甲木的余氣,也就是說,卯月藏甲、乙二干。且依據(jù)《星平會?!?、《神峰通考》和《淵海子平》等書所載,均認為卯中所藏之甲、乙二干,乃由余氣甲木先司令約十天,然后再由本氣乙木司令約二十天。

  再如:農歷七月「申」支當令,申中藏有戊、壬,庚三干,這其中的戊干,就是由前月未中己土之余氣延伸變化而來(參第一冊講義第八章第一節(jié)中段》,據(jù)古書所載,它在申月中最先司令,約流行七日,然后再由長生的壬水司令約七日,最后才由本氣庚金司令約十六日。又如:農歷十二月「丑」支當令,丑中藏有癸、辛、己三干,這其中的癸干,即是前月子中癸水延伸之余氣,據(jù)古書所載,它在丑中人元司令,約流行九日,然后再由庫藏的辛金司令約三日,最后才由本氣己土司令約十八日。以下第二目特將古代各類命書所定的月令人元分日用事情形逐一列出,俾作客觀之比較。

  二、古籍所載各種月令分日用事法訣--

  (一)《三命通會》法訣:

  正月建寅--己占七日,丙占五日,甲占十八日。

  二月建卯--甲占九日,癸占三日,乙占十八日。

  三月建辰--乙占九日,癸占三日,戊占十八日。

  四月建巳--戊占七日,庚占五日,丙占十八日。

  五月建午--丙占九日,乙占三日,丁占十八日。

  六月建未--丁占七日,乙占五日,己占十八日。

  七月建申--己占七日,戊占三日,壬估三日,庚占十七日。

  八月建酉--庚占七日,丁占三日,辛占二十日。

  九月建戌--辛占七日,丁占五日,戊占十八日。

  十月建亥--戊占七日,甲占五日,壬占十八日。

  十一月建子--壬占九日,辛占三日,癸占十八日。

  十二月建丑--癸占七日,辛占五日,己占十八日。

  注:以上《三命通會》在子、午、卯、酉四正月中,均各加置一長生之氣(即生氣),此點似值商榷,因為四正月并非四生月,實無另外增設生氣之必要,故總予人有勉強湊數(shù)之感。

 ?。ǘ┤f育吾之法訣:

  正月建寅--己占五日,丙占五日,甲占二十日。

  二月建卯--甲占七日,乙占二十三日。

  三月建辰--乙占七日,壬占五日,戊占十八日。

  四月建巳--戊占七日,庚估五日,丙占十八日。

  五月建午--丙占七日,丁占二十三日。

  六月建未--丁占七日,甲占五日,己占十八日。

  七月建申--己占五日,壬占五日,庚占二十日。

  八月建酉--庚占七日,辛占二十三日。

  九月建戌--辛占七日,丙占五日,戊占十八日。

  十月建亥--戊占五日,甲占五日,壬占二十日。

  十一月建子--壬占七日,癸占二十三日。

  十二且建丑--癸占七日,庚占五日,己占十八日。

  注:以上萬賢在午月中略去己土人元,可能是為求與其它四正月之藏干數(shù)目統(tǒng)一之故;此外,在四庫月中,其庫氣均將陰干改為陽干,此點與一般通用支藏人元法訣稍有出入。

 ?。ㄈ缎瞧綍!贩ㄔE:

  正月建寅--戊占七.二三日,丙占七.二三日,甲占十六.五四日。

  二月建卯--甲占十.三三日,乙占二十.六七日。

  三月建辰--乙占九.三日,癸占三.一日,戊占十八.六日。

  四月建巳--戊占五.一七日,庚占九.三日,丙占十六.五三日。

  五月建午--丙占十.三三日,己占九.三日,丁占十一.三七日。

  六月建未--丁占九.三日,乙占二.一日,己占十八.六日。

  七月建申--己占七.二三日,戊占三.一日,壬占三.一日,庚占十七.五七日。

  八月建西--庚占十.三一一日,辛占二十.六七日。

  九月建戌--辛占九.三日,丁占三.一日,戊占十八.六日。

  十月建亥--戊占七.三二日,甲占五.一七日,壬占十八.六日

  十一月建子--壬占十.三二日,癸占二十.六七日。

  十二月建丑--癸占九.三日,辛占三.一日,己土占十八日。

 ?。ㄋ模稖Y海子平》法訣:

  正月建寅--戊占七.二五日,丙占七.二五日,甲占十六.三五日。

  二月建卯--甲占十.五五日,乙占二十.六五日。

  三月建辰--乙占九.三日,癸占三.一日,戊占十八.六日。

  四月建巳--戊占五.一五日,庚占九.三日,丙占十六.五日。

  五月建午-丙占十.三五日,己占十.三五日,丁占十.三五百,丁占十.三五日。

  六月建未--丁占九.三日,乙占三.二日,己占十八.六日。

  七月建申-己占七.一五日,戊占三.一五日,壬占三.一五日,庚占十七.六日。

  八月建酉--庚占十.五五日。辛占二十.七五日。

  九月建戊--辛占九.三日,丁占三.二日,戊占十八.六日。

  十月建亥--戊占七.二五日,甲占五.一五日。壬占十八.六日。

  十一月建子--壬占十.五日,癸占二十.七日。

  十二月建丑--癸占九.三日,辛占三.一日,己占十八.六日。

 ?。ㄎ澹渡穹逋肌贩ㄔE:

  正月建寅--戊占七.二五日,丙占七.二五日,甲占十六.五日。

  二月建卯--甲占十.三五日,乙占二十.六八五日。

  三月建辰--乙占九.三日,癸占三.一日,戊占十八.六日。

  四月建巳--戊占七.二五日,庚占七.二五日,丙占十六.五日。

  五月建午--丙占十.三五日,己占七.三日,丁占十三.二五日。

  六月建未--丁占九.三日,乙占三.一日,己占十八.六日。

  七月建申--戊占七日,壬占七.二五日,庚占十六.五日。

  八月建酉--庚占十.三五日,辛占二十.六五日。

  九月建戌--辛占九.三日,丁占三.一日,戊占十八.六日。

  十月建亥--戊占七.二五日,甲占七.二五日,壬占十六.五日。

  十一月建子--壬占十.三五日,癸占二十二.六五日。

  十二月建丑--癸占九.二日,辛占三.一日,己占十八.六日。

  以上分別列出《三命通會》、《星平會?!?、《淵海子平》、《神峰通考》,以及先賢萬育吾所解的月令分日用事,我們如加細心比較,當可發(fā)現(xiàn)這五種法訣之中,幾乎沒有任何二種完全雷同,由此益知自古命理學說駁錯紛紜之一斑;因是,有開月令人元的分日用事,便常遭致諸家之爭議。

  清初內閣大學士陳素庵說:「舊書十二月支中所藏諸干,俱分日用事,相沿已久,遵若金科玉律,但實不然......。若果如其所分,則已有戊,猶可言也,亥有戊有是理乎?古今論命,會有遇亥而取戊者乎......,四時止有三百六十五日,乃每支中諸干皆共三十一日,則一年中合計出三百七十二日乎?種種難通,將何說以處此?則各干分日,萬不可拘矣」!陳賢之所以極力反對月令分日用事之說,確亦不無其理,因為古訣多半將每月的日數(shù)恒定為三十一日,則一年合計出三百七十二日,未免誤差過大;惟就我個人管見,月令分時用事法,實有助于我們進一步了解支藏人元之最初來由,及這些人元在四時中的消長始末,如果輕言廢棄,則后世之研命者恐將永遠無法洞悉地支藏干之原始起源了。是以我們應該設法將古傳月令分日原則重新加以適度調整,按地球公轉太陽之每月實際日數(shù),合理分配于月令所藏之各人元,使能更符實際論命之需求。

  三、月令分日用事的合理調整--依本講義初級課程第八章第一節(jié)所述,凡四生(寅申巳亥)之地,其余氣約占15%、生氣約占25%、本氣約占60%;四庫(辰戌丑未)之地,其余氣約占25%、庫氣約占15%、本氣約60%;四正(子午卯酉)之地,其余氣約占20%、本氣約占70%(午支因多藏一祿,故其人元所占比率稍有不同,下面續(xù)談)。如依上述原則計算,則每個月令人元所測得的司令用事日數(shù)便如以下二式所演--

  (一)根據(jù)地球繞日之天行(請核閱萬年歷),每年十二個月份,其各月的實測日數(shù)為:

  寅月--二九.七五日 卯月--三o二五日

  辰月--三o.七五日 巳月--三一.一七日

  午月--三一.四o日 未月--三一.四o日

  申月--三一.一七日 酉月--三o.八o日

  戌月--三o.一o日 亥月--二九.七五日

  子月--二九.四o日 丑月--二九.四o日

  從上表中可以明顯看出,一年當中,夏季午、未兩月日數(shù)最長(三一.四日),冬季子、丑兩月日最短(二九.四日),而其月長、月短的分界點則在子、午二月(冬至月與夏至月),因此,我們也可由此得知,陽歷年的終始點確是在冬至該月(子月),中界點則在夏至該月(午月)。

 ?。ǘ⑸狭忻吭聦嶋H日數(shù),乘以前述四生月、四庫月、四正月所設之人元百分比,則冬月之人元分日用事情形如下:

  已占四.四六日(15%)丙占七.四三日(25%)

  月寅(29.75日) 甲占一七.八五日(60%) 甲占九.o七日(30%)

  月卯(30.25日) 乙占二一.一七日(70%)乙占七.六日(25%)

  月癸(30.75日) 癸占四.六一日(15%)乙占七.六日(60%)

  月午(30.4日) 癸占四.七一日(60%)乙占七.八五日(25%)

  丁占一八.八四日(60%)己占四.六七日(25%)

  月?。?1.17日) 壬占七.七九日 (25%)

  月戌(30.10日) 庚占一八.七o日(60%)辛占七.五二日(25%)

  丁占四.五o日(15%) 戊占一八. o六日(60%)

  月子(29.4日) 壬占八.八二日(30%) 癸占二o.五八日(70%)

  戊占四.六七日(15%) 庚占七.七九日(70%)

  月巳(31.17日) 丙占一八.七o日(60%)

  丁占七.八五日(25%) 乙占四.七一日(15%)

  月未(31.4日) 己占一八.八四日(60%)

  庚占九.二一日(60%) 辛占二一.四九日(70%)

  月酉(30.80日) 戊占四.四六日(15%)

  月亥(30.80日)甲占七.四三日(25%) 壬占一七.八五日(60%)

  癸占七.三五日(25%) 辛占四.四一日(15%)

  月丑(29.4日) 己占一七.六四日(60%)

  如就上述調整后的人元用事分日加以統(tǒng)計,十天干之每干在全年中總計司令的日數(shù)為--甲干全年司令三四.三五日,乙干全年司令三三.五六日,丙干全年司令三o.一四日,丁干全年司令三一.一九日,戊干全年司令四五.六四日,己干全年司令五三.四六日。庚干全年司令三五.七日,辛干全年司令三三.二日,壬干全年司令三四.四六日,癸干全年司令三二.五四日。其中除了戊、己兩干因屬四季土的關系,比例較重之外,其余八干所占比例則大體甚為均衡,這如果拿來與古法所訂「戊土全年司令有高達近六十七日者,而丁火全年司令卻有低至二十二日者」的情形相比,顯然較為合理。雖說如此,新法中所測得的用事分日,仍非百分之百絕對正確,這是因為我所使用的比率(如60%、25%、15%等),無可避免地摻進個人的自由心證成份,所以多少有些主觀意識在內。

  四、地支藏干比率之設定--地支中所藏天干(即人元),為何其比率有占25%,有占15%,有占60%,也有占70%的呢?原來這也僅是根據(jù)常理所設定的假想比例,目的乃在方便我們以「數(shù)字化」之形式來研究學問而已,當然是不能將它視為定則,而對其依賴過深;因為人命的牽連因素甚為復雜,不是用固定簡單的數(shù)字就能完全表達得清楚的,所以,大多數(shù)資深的命家,都寧愿以實際之經(jīng)驗與豐富的思考力來評斷人命,除非真正需要,否則絕少使用數(shù)字計算法。不過,對于命學程度尚未達理想境界者而言,以數(shù)學推演求出日主氣勢之強弱,倒不失為一種簡明而理想的判斷方式。

  一年十二個月當中,每個月份皆多少承績了前月所延伸下來的部份余氣,此乃常見之物理現(xiàn)象,不足為奇。因為任何事物的「開始」與「結束」,不論其體積之大小或速度之快慢,均非在「瞬間」立即完成,而必有運動前的「起動過程」以及結束運動時的「后延余力」,這種現(xiàn)象就是物理學界所稱的「運動定律」。例如:當一部汽車在開始「動身」前,必先有一段發(fā)電、輸油、啟檔等之起動過程;當汽車在行進中欲停止時,駕駛者于踩下煞車踏板后,汽車并無法「瞬間」立即停止,而必向前續(xù)行一小段距離(亦稱滑行)。又如:當我們在抓舉重物時,在尚未抓起該重物前,必先緊張肌肉筋骨及適度調整呼吸,而在放下該重物后,緊張的肌肉筋骨及呼吸狀態(tài)亦無法「瞬間」立即松弛恢復,其動力常有后續(xù)作用。

  在命理上,月令人元的運行也是具有與前述類似的物理特性,是故,寅月本氣甲木必留后續(xù)力于卯月之中,卯月本氣乙木必留后續(xù)力于辰月之中,辰月本氣戊土必留后續(xù)力于巳月之中……,如此十二個月令分別自前月承受了部份后續(xù)余氣。除此而外,四生之月中尚存有下季旺氣的始蘊初生之氣(即長生之氣),四庫之月中尚存有上季旺氣的游離終結之氣(即入庫之氣)。上述所稱這些「本氣」、「生氣」、「余氣」、「庫氣」等,又應如何比較它們相互間氣勢之強弱呢?有一個原則是這樣的:(須熟習)

 ?。?)余氣乃前月本氣結束后遺留到本月的后續(xù)氣息,它乃是一股將盡而未盡之氣,其力稍強于庫氣,而弱于本氣與生氣;它的比率在四生月中約占15%。在四庫月中約占25%,在四正月中約占30%(午月除外)。

 ?。?)生氣乃下季的旺氣始蘊初生于本月之中,它有繼續(xù)茁壯并逐漸發(fā)揮強大能量之趨勢,所以,在四生月中,其力較前月余氣為強,此乃因余氣屬一種將盡之氣,生機頹然,而生氣是一種發(fā)育之氣,生機盎然,故生氣在四生月中的比率約占25%。

 ?。?)庫氣乃上季的旺氣游離終結于本月之中,它已奄奄一息,似同行將入墓之人,故其在四庫月中力量較余氣為弱,比率約占15%(注:雖說余氣與庫氣同屬將盡之氣,然余氣乃「上個月」之后續(xù)延伸力,距離本月之時間短,其氣尚強;庫氣則為「上一季」之游離終結余力,距離本月之時間甚長,其氣息似有若無。這就如同兩個老年人,一為六十歲、一為九十歲,雖俱稱老人,然二者間之差別則甚明顯)。

 ?。?)本氣乃本月乘旺之主氣,力量最強,它在四生月和四庫月中約占60%,而在四正月中,除了午月占60%以外,其余子、卯、酉三月均占約70%。午月因其人元多藏一個己土,分占了本氣丁火的部份旺氣,故而午月中,丁火本氣占約60%,已土祿氣占約25%,丙火余氣占約15%。

 ?。?)由于物理運動定律,事物發(fā)動以前,必有一段起動過程,故而我們可將余氣、生氣或庫氣當成月令本氣發(fā)動前的起動步驟;也就是說,任何月令,均須由余氣或生氣或庫氣先行司令用事數(shù)日,然后才由本氣正式開始司令用事?;诖耍谒纳轮校鄽庾钕人玖?,其次由生氣司令,最后才由本氣司令;在四庫月中,余氣最先司令,其次由庫氣司令,最后才由本氣司令;在四正月中,也是余氣最先司令,然后才由本氣司令,四正月不藏生氣與庫氣,惟其中午月則因多藏一祿,故先由余氣丙火司令數(shù)日后,再由祿氣己土司令數(shù)日,最后才由本氣丁火司令所余日數(shù)。

  此外,有一點需加說明的是,一般支藏人元的使用,通常均將亥支中所藏的戊土余氣略去不計,并且基于四生人元純陽,四正人元純陰的原則,尚將子、午、卯、酉申所藏的陽干余氣化為陰干而合并于本氣之內;另將寅、申二支所藏的前月陰性余氣己土,化為陽性之戊土。惟以上所述之情形,乃就非屬月令的一般性地支而言,如果它們(指亥、子、午、卯、酉、寅、申等支)一旦生逢月令,則其所藏人元均需恢復原始型態(tài)及結構,造就是易經(jīng)所揭示的「太極為本為強,八卦為化為用」的意思;月令地支好比原生本體,而一般地支好比化用之體,二者之間是有區(qū)別的。

  五、月令分日與一般地支人元的數(shù)學算法--為了方便計算起見,我們必須用合理的數(shù)字分數(shù)套入四柱八字。由于四柱共計有八個字(天干四字、地支四字),每個字包括其自身在內,均能互相產(chǎn)生錯綜復雜的對應關系,所以八個字各自分別相乘,便可得出六十四象(周易說卦傳曰:......八卦相錯,數(shù)往者順,知來者逆......」其理在此);又因月令分日用事主要乃用于顯示「十天干」在各月活動之變化情形,故我們須再將六十四「象」,乘以十「變」于是得出六百四十的關鍵數(shù),折六百四十即可權充為整個八字的總分。

  既已得知八字之總分,便可設法將其合理分配于四柱干支之中。以四柱天干而論,其每干的力量約為地支的三分之一,此乃因地支人元最多藏有三干之故;如僅就月令地支而論,歷來命家大體均認同月支的力量約占整個八字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即約三分之二),而其余年、日、時地支的力量又各約為月支的二分之一左右,換言之,即月令的力量兩倍于其它各支。

  我們根據(jù)前述比率加以計算,則可得出如下結果:(1)四柱天干,其每干約為35分:(2)四柱地支,其年、日、時三支各為100分;(3)月令地支獨占200分(請見下圖所示)。

  任何在月支中司令用事之人元(不一定為本氣,有時可能由余氣、生氣或庫氣司令),均可自同支內的余干各征收百分之三十(約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也就是說,在月支中不司令的人元必須分別提供給正在司令中之人元約三分之一的支持分數(shù)。

  在計算分數(shù)的時候,大家特別要注意:只有月令地支才須使用「用事分日法」列出原始支藏人元:其余年、日、時三支可以仍依一般支藏人元之通則列出其藏干。此外,更重要的一點是,數(shù)學計算法僅能當作判斷日主氣勢強弱之輔佐,卻不能誤以為它是萬應靈丹;雖說它能幫助初學者在「損益取用原則」方面較易于選取正確之用神,但是八字之取用,方法多端,非僅損益法一途,所以除了損益取用法外,對于其它不以損益原則取用的方式,數(shù)學計算法可說是根本派不上多大用場。職是之故,大家應有一個體認:數(shù)學計算法可以幫助我們辨認日主氣勢的強弱,然而,了解了日主之強弱,并不能完全據(jù)以選出正確之用神。(注:有關用神的問題,下章再予討論)。

  以下特舉數(shù)例,簡單說明干支數(shù)學演算之方法,同時并求出八字全局五行的初步分數(shù),至于干支沖、克、合、化所產(chǎn)生的五行分數(shù)變化,留待本章第三節(jié)詳述--

  例一:某造民國六十五年正月八日未時生

  35丙 丙辰60{乙25 丁15}

  35庚 寅甲80{辛87 癸33}

  35己 丑巳60{丙25 己15}

  35辛 未巳60{乙15 癸25}

 ?。?)首先查萬年歷,六十五年正月八日恰值立春后兩天,應屬已土司令(寅月中,自立春開始后的四.四六日之內由己土首先司令),故而我們須從寅月中的甲木和丙火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己土;如此一來,寅中甲木的分數(shù)則由原有的120分降為80分,丙火的分數(shù)則由原有的50分降為33分,而己土的分數(shù)則由原來的30分增至87分(凡不整分數(shù)均采五舍六入法)。

 ?。?)然后再將八字中所有同類五行相加,得出如下結果:火行93分,土行302分,金行85分,水行40分,木行120分;由此可知日主土行再加火行之助,合計為395分,倘不考慮原局丑、未之沖,則本造日主氣勢可算強。

 ?。?)遇有特殊需要,也可將十干分別予以獨立計算(這種方式多用于析論精微事象),則此造各干之分數(shù)如下:甲木80分,乙木40分;丙火68分,丁火25分;戊土60分,己土242分;庚金35分,辛金50分;壬水0分,癸水60分。

  例二:某造民國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辰時生

  35庚 寅甲60{戊15 丙25}

  35甲 申庚80{己87 壬33}

  35丙 午 {丁70 己30}

  35壬 辰戊60{乙25 癸15}

 ?。?)查萬年歷得知,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恰值立秋后三天,仍應屬己土司令(申月中,自立秋開始后的四.六七日之內由己土首先司令》,故需從申月中的庚金和王水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己土;于是,申中庚金的分數(shù)降為80分,壬水的分數(shù)降為33分,而已未的分數(shù)則增至87分。

  (2)然后再將八字中同類之五行相加,得出如下結果:木行120分,火行130分,上行191分,金行115分,水行83分;由此可知日主火行加上木行之助,合計為250分,而敵對的上、金、水三行合計高達390分,倘不考慮原局寅、申之沖,則本造日主之氣勢實可稱弱。

 ?。?)如果分別將十干單獨計算,則其各干分數(shù)如下:甲木95分,乙木25分;丙火60分,丁火70分;戊土75分,己土117分;庚金115分,辛金o分;壬水68分,癸水15分。

  例三。某造民國三十九年七月十八日午時生

  35庚 寅申60{戊15 丙25}

  35甲 申庚147{己20 壬33}

  35戊 戌戊60 {辛25 丁15}

  35戊 午 {丁70 己30}

  (1)本造與上造乃同年同月出生。查萬年歷得知,三十九年七月十八日恰值立秋后廿三天,應屬七月本氣庚金司令(申月中,自白露以前的一八.七日之內由庚金司令,故需從申月中的壬水和己土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庚金;于是,申中壬水的分數(shù)降為33分,己土的分數(shù)降為20分,而庚金的分數(shù)則增至147分。

  (2)然后將八字中同類之五行相加,得出如下結果:火行110分,土行195分,金行207分,水行33分,木行95分;由此可知日主土行加上火行之助,合計為308分,而敵對的金、水、木三行合計為332分,雙方相差僅24分,倘不考慮原局寅、申之沖與午、戌之合,則本造可謂敵、我雙方勢均力敵,必耐久戰(zhàn)。

  (3)如果分別將十干單獨計算,則其各干之分數(shù)如下:甲木95分,乙木0分;丙火25分,丁火85分;戊土145分,己上50分;庚金182分,辛金25分,壬水33分,癸水0分。

  例四 某造民國九年十月三日戌時生

  35庚 申庚60{戊15 壬25}

  35丁 亥壬80{戊20 甲100}

  35乙 亥 {壬70 甲30}

  35丙 戊戌60 {辛25 丁15}

 ?。?)查萬年歷得知,民國九年十月三日恰值立冬過后五天,應屬生氣甲木司令(亥月中,自立冬開始后的四.四六日之內乃由余氣戊土司令,然自立冬后第四.四六日~~第十一.八九日的這段時間則由生氣甲木司令),故須從亥月中的壬水和戊土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甲木;于是,亥中壬水的分數(shù)降為80分,戊土的分數(shù)降為20分,而甲木的分數(shù)則增到100分。

 ?。?)然后將八字中同類之五行相加,得出如下結果:水行175分,木行165分,火行85分,土行95分,金行120分;由此可見日主木行加上水行之助,合計為340分,而敵對的火、土、金三行合計為300分,雙方差距僅40分,可謂勢均力敞。

 ?。?)倘將十干分別計算,則其各干分數(shù)如下:甲木100分,乙木35分;丙火35分,丁火50分;戊土95分,己土0分;庚金95分,辛金25分;壬水175分,癸水0分。

  以上簡單為大家舉出四例逐一解說月令分日用事及八字五行的數(shù)學計算方法,我費了一番心血發(fā)明此套演算程序,目的乃在設法幫助命學基礎尚未穩(wěn)固之朋友,能比較具體的辨認八字五行力量強弱之概況;雖然這種計算法仍不免存有許多瑕疵,不過我也已盡其所能地化繁為簡,將缺點降至最低限度。

  關于月令分日用事及八字五行的數(shù)學計算方式,近代亦常有命家為文探討。譬如近賢李叔還先生,曾將四柱中的每個干、支各定為30分,八字合計為240分,另外再加上命宮干、支二字60分,總計共300分,然后依旺、相、休、囚、死之原則為準來加減計算,凡逢旺、相之五行則加倍計分,如逢囚、死之五行則減半計分,倘逢休之五行則仍照原數(shù)而不予改變。

  此外,近賢陳品宏先生也曾將四柱中的每一柱設定為66度(粒),其中每柱天干占36度,每柱地支占30度,并分別以粒律數(shù)代表,依此計算則十干合計為60粒律數(shù),十二支合計亦為360粒律數(shù);惟其支藏人元所分配之粒律數(shù)甚為復雜,有0粒、3粒、5粒、6粒、8粒以至于10粒、13粒、18粒、20粒、22粒、27粒......等,在計算上比較麻煩些。

  我本人在多年前也曾在《命理點睛》一書中發(fā)表了一套以旺、相、休、囚、死五個階段來計算五行力量的數(shù)學公式,雖說其精密度有之,惟以其計算原理過于繁瑣,甚不符簡便實用之原則,故不打算于此重復贅述。

第二節(jié) 四時五行之宜忌

  由前節(jié)所述可知,月令地支對整個八字的五行影響力委實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假設我們將整個八字當成一個工廠,那么,月令地支就好比是這個工廠里的「機房」二樣,它操縱著工廠中絕大部份的運作動力。又假設我們將整個八字當成人體,則月令地支就好比人的心臟,用神好比人的大腦,其它干支好比人的各部位手足與器官。再假設我們將整個八字當成一部汽車,則月令地支就好比汽車的引擎,用神好比是汽油,其余干支好比引擎以外的各項配件。

  如以地支所代表的時間性而言,所謂月支,實際上就是節(jié)令氣候的代名詞,由此可見,八字中的五行,實在受季節(jié)時令所深深影響,為使大家明白這個道理,特就四季之變化分別介紹先賢對五行在各時各月的宜忌看法。

  一、春季五行之宜忌

  (一)春木--《三命通會》說:「正春木令,木也,晴則化葉敷榮,雨則寒其萌蘺(音nie ,枝芽之謂)。正月生者,雖三陽交泰(子月屬一陽,丑月屬二陽,寅月屬三陽),寒氣未除,見火則生意藹然,富貴無敵;火多泄其元氣,徐、揚人盡生者疾(徐為江蘇,揚為浙江,比喻中國東方一帶)?;鹜镣穑欢屹F;有土無火,僅足衣資而已。逢金折傷之患,得火制之(制金)為福。見水不為子母相生(木為子,水為母),蓋初春之木,有生意,見水則寒,反不為吉。冀、雍(指中國西北一帶)生春貧寒,男濫而女淫也。

  二月之木,生意暢茂,遇土培植為佳;火土同行,富貴而壽,火盛亦瀉其氣,蓋花木始含英面真陽發(fā)散故也。兗、青(指中國東北一帶)人富貴無虞,徐、揚人美中不足,干支有壬癸亥子者咎也;見水生之太過,性情流蕩,離祖遷居。土金水會夭折無疑,賤貧則壽。逢金伐之,旺處遭傷,戕其生意,凱天地生物之仁耶!先賢有云:「春木雖旺,不宜逢金」者此也。

  三月之木,正條達長茂之時,春陽和煦,萬紫千紅,雨水浸淫(八字水多),根株搖動;見土則根深蒂固,福壽綿延;見火則木通火明,文章秀發(fā);逢金伐木,荊、梁(古代所認為的中國靠西一帶)生者兇,徐、揚人富貴。喜火土、忌金水,運喜東南(木火),西北(金水)不利」。

  《窮通寶鑒》(原名《攔江網(wǎng)》)說:「木生于春,余寒猶存,喜火溫暖,則無盤屈之患,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歷濃(陰氣盛則寒意濃)則根損枝枯。春木陽氣燥(八字火多),無水則葉槁根干;是以水火二物,既濟(互相調劑)方佳。土多而損力,士薄則財禮;忌逢金重,傷殘克伐,一生不閑;設使木旺,得金則長,終身獲?!埂?br />
 ?。ǘ┐夯?-《三命通會》說:「三春之火,其氣溫,然而始著也(才剛開始蘊化);晴則藉木而明,雨則濕木而晦。正月微陽之火,隱于木中,雖有可親可愛之意,但冰霜之氣未消,遇木生之,則陽氣發(fā)揮矣!逢金為財,徐、揚人,富而好禮;金木同行,官居鼎;逢金值水,夭折無疑,荊、梁、冀、雍之人尤甚:見土盜泄,微陽(火弱)浮薄卑賤。

  二月見木,敗處逢生,木秀火明,文章富貴人也;但不宜有水,蓋濕木不生無焰之火也。

  三月谷雨之后生者,微水無兇,蓋土司令,木主時,化兇為吉也!兗、青、徐、揚生者,富貴何疑?土與金正月同論,但辰月土差旺耳」!

  《窮通寶鑒》說:「火生于春月,母旺子相,勢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水盛,盛者沾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火烈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見用財尤遂」。

 ?。ㄈ┐和?-《三命通會》說:「土值春時,土膏派起,萬物含生,木氣發(fā)泄;雨則陰凝土濕而萌甲不舒(苗芽難以發(fā)育),晴則凍釋陽和而生意發(fā)越。故春令之土,一接陽氣,即能發(fā)越萬物。

  正月之土,尚有霜寒,遇雨則凍,遇水則冰,值木則病,唯得火溫之,則榮華無比,逢金制木。亦名利兩成。

  二月之土,正木盛土崩之時,遇木同躔,有脾胃傷風痔漏之災,輕則疾,重則夭亡。徐、揚人干、支有火,而值盡晴者無咎,見火同躔,位登臺鼎(位至三公),見水則兇。冀、雍、青、克(此處泛指中國北方)人士渾水濁,終有水涌土潰之危,蓋水生旺木而傷土也,值此者貧寒疾夭。徐、揚、豫(河南)人,干支火鄉(xiāng)反吉,見金以泄土氣,難免災兇。

  三月之土,漸有生意,蓋土旺季月(辰、戌、丑、未稱為四季月)故也。有火溫煥,則陽氣發(fā)舒而生物茂矣!見木非疾則夭,徐、揚、豫人無害。水木同度,貧薄無聊,冀、雍、兗、青人尤甚;見金制木,反兇成吉,運喜南方,西方次之」。

  《窮通寶鑒》說:「土生于春月,其勢虛浮,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泛濫,喜土比助,得金以制木為祥,金太多仍盜土氣」。

 ?。ㄋ模┐航?-《三命通會》說:「春月之金,木旺火相,非金得氣時也;絕寅八死絕于寅,胎于卯辰者,蓋造化無終極之理也!是以春令之金,晴明吉,陰雨則滯;正宜遇土以生之,謂其將絕而有生意耳」。

  正月之金,見木為財,木神太旺,僅足衣食;土氣尚寒,未能生助,藝術顯名而已。火若同躔,男女重婚重嫁;見火遇上,富貴非常;逢水泄之,孤寒懦弱。

  二、三月之金,見土則生生之意無窮,主人富貴而壽;逢水瀉其元氣,亦主貧薄無情;見火則囚金,遇鬼(七殺)貧夭無疑。土生火制為吉,見木而有困滯之災,蓋春木盛旺,以微弱之金而欲制之,是猶嬰兒而御強敵,其不格(格局不成功)也明矣!犯此者必有求榮反辱之虞、官訟爭攘之事,謂其仁義相刑(木主仁,金主義)故也;荊、梁、豫人逢之,主富;徐、揚人干支土多者,貴顯。氣運土多最吉,金多次之]。

  《窮通寶鑒》說:「金生于春月,余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性柔體弱、欲得厚士輔助。水盛增寒,難施鋒銳之勢;木旺損力,有劍鈍之危;金來此助,扶持最妙,比而無火(金多而缺火煉),失類非頁」。

 ?。ㄎ澹┐核?-《三命通會》說:「春月之水,孰不謂其病寅、死卯、墓辰,為至弱矣!殊不知水為陰氣,生申、旺子、秋多之時,其氣翕(相合之謂)聚未散,故水常涸。春至陽氣上蒸,陰氣下降,故雨露既濡而水生發(fā),此水勢之常耳!是以晴則春水溶溶,雨則汪汪泛濫。

  正月生者,水有寒氣,見火則冰融凍釋,富貴雍容,得金相助,徐、揚生者最佳。逢木無火,則水冷木寒,未有生意;遇土克水,亦主貧寒;土制金生,有食瞻。

  二、三月之水,浩無邊際,見土則有堤防,日生則富貴,夜生則流移;生于谷雨后者,或主淫邪痹憊之疾,蓋土澤水濁故也。見火,則水火相刑,災訟不免;遇金生水,泛濫無情,徐、揚人干支得土者,無咎。見木泄之,能施惠及人,兗、青人生于二月中旬(每月十日~~二十日叫中旬)者,木氣正旺,盜其元神,則生風怯之疾,得金助之無患]。

  《窮通寶鑒》說:「水生于春月,性濫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泛漲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既濟,不要火多;見木而可施功,無土仍愁散漫」。

  二、夏季五行之宜忌

 ?。ㄒ唬┫哪?-《三命通會》說:「夏木病巳」死午、墓未者,蓋南方火盛瀉其真氣故也!陰雨則吉,亢晴則忌。四月木未甚衰,火未甚旺,見微火,則枝葉茂繁,蔭庇發(fā)福;值盛水則水沖飄蕩,男女淫奔,見土,利就名成?;鹜镣?,干支有壬癸亥子者富貴;逢金克之,災訟不免,徐、揚人反吉。

  五、六月之木,喜雨水,夜生尤奇,值此者富貴而壽,火盛無水者貧夭。夏令炎威火盛,爍石流金,木有枯槁之患;徐、揚于火多者,有瘋癆熒燎(風疾、結核病、目疾等熱癥)之兇;或水制或夜生或陰雨天,化兇而為吉矣!得土以培其根,得水以達其枝,若水土同行,非惟富貴,且壽考康寧矣!見金不能克木,火旺金柔,有子復仇故也(火為木之子,能克金護木)。若小暑以后,土多亦忌,蓋衰木不能克旺土也!兗、青土日生者為財(上為東方木之財)。大抵夏木喜水,與它時不類」。

  《窮通寶鑒》說:「夏月之木,根干葉燥,盤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潤之力,誠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憂,故以為兇。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反為災咎;惡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則不能琢削;重重見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花草植物),終無結果」。

 ?。ǘ┫幕?-《三命通會》說:「夏令之火,陽氣之極,草木為之焦枯。江河為之干涸;晴則流金爍石,真陽盡瀉;雨則水濟其威,方得中和,反應蔭庇發(fā)福。

  四月火勢漸盛,逢日爭光,未能全其忠愛,雖富貴亦主夭亡,貧寒者壽而無子,孤獨艱辛;見金名成利就,逢土有權有謀,遇木富而好禮;微水濟木,其貴不言也。

  五、六月生者,火炎之極,得水制之,則多將相,惟冀、雍(中國西北方)生人,水不宜盛,蓋旺火投于盛水,不能不傷故也;得土制木解,則富貴過人矣!見土略瀉其盛,而有權衡之貴,又好施惠及,但施恩而反怨耳,蓋火能生土,亦能燥土故也。見木生過(生扶太遇)反傷,青、克、徐、揚人根基雖富,難免夭亡;冀、雍、荊、梁人,富而益富。遇金為財,火爍金流,反有破財蕩家之患;水土同行:名成利就,日戰(zhàn)月刑,忠孝有虧,兇禍孤克,夜生減輕。氣運宜往西北,木南大忌」。

  《窮通寶鑒》說:「夏月之火,秉令乘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薔(農作物),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太過傾?!?。

  (三)夏土-- 《三命通會》說:「土旺長夏,火盛土生之故也;陰雨則濕養(yǎng)萬物,故見水為吉,亢早則田疇龜坼(干裂),故遇火為兇。

  孟夏(四月)之土,炎氣未盛,終喜火以助之,逢木則疾夭無疑;見水為財,徐、揚人富足:見金遇木則貴,逢水則貧。

  五、六月之土,見火則燥,而萬物焦枯,徐、揚人干支火盛者,有火焚風血之災,輕者危,重者死;或陰雨或夜生,雖災不甚;冀、雍人干支有壬癸亥子者,富貴非凡。見水滋養(yǎng)萬物,主富貴文章;見木疏通其性,多聰明特達;遇金無用,蓋火盛金衰;不能制木,所以金無用也。氣運宜行西北,最忌南方,蓋夏土逢火太燥故也」。

  《窮通寶鑒》說:「夏月之土,其勢燥烈,得盛水滋潤成功,忌旺火鍛煉焦坼(干裂);木助火炎,水克無疑;金生水泛,妻財有益,見比肩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宜木克」。

 ?。ㄋ模┫慕?- 《三命通會》說:「夏月火盛,金至柔也!晴時火爍金流,雨則水滋金潤。故夏月之金,俱宜見上,主人有出將入相之權,金馬玉堂之寶。見火則火炎金爍,貧夭居多,雖富貴而夭壽淫賤;見木為財,荊、粱、豫人(泛指西方生人)多主富貴;遇水孤寒,蓋弱金不能生水故也!若與火土同行,則富貴康寧。運喜土金,木火最忌」。

  《窮通寶鑒》說:「夏月之土,尤為柔弱,形質未具,尤嫌死絕。火多而卻不厭(此乃指金長生于巳月而言),水盛而滋潤呈祥;見木而助鬼傷身,遇金而扶持精壯:土薄而最為有用,土厚而埋沒無光」。

 ?。ㄎ澹┫乃?- 《三命通會》說.。「夏水失令,逢火則干涸矣,所以忌晴而不忌雨也。初夏(四月)之時,水猶泛濫,得土止而不流,福氣深厚,但不宜與火同行,蓋火盛則土燥而水涸,徐、揚人干支無金者疾夭也!逢水利就名成,金若生之反主孤克,蓋夏命金衰母弱(金為水之母),不能生子(水為金之子),而反傷于母也,荊、梁、豫人值之則吉。

  五、六月之水,正能滋助萬物,喜土同行,生時更值陰雨者,主富貴文章;見火,則有涸水之嫌,輕者疾,重老夭;得水濟之,兇中反吉;見木,亦主富貴豪雄;兗、青人世其真氣,非佳;逢金氣弱,無力生水,不可例以母曜(母星)論之,反主孤克,干支有金水者吉。運喜金水,火細最忌」。

  《窮通寶鑒》說:「夏月之水,執(zhí)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而助體,忌火旺而福干(烤干);木盛則其氣,土旺則制其流」。

  三、秋季五行之宜忌

 ?。ㄒ唬┣锬?-《三命通會》說:「秋三月之木,惟欲眶雨得宜,亢旱則物皆枯槁,淫雨則物不收成。初秋(七月)之時?炎威未退,不宜與火同行,陰雨生者為妙;見金雖有剝克嫌,然火氣尚炎,金氣未盛,不為害也;處暑以后,荊、梁無者忌之,金水同行化兇為吉;逢土培植,利就名成:水盛無土,冀、雍人飄蕩無居,徐、揚人反兇成吉。

  八、九月之木,正凋零之時,盡火同躔者貧夭?蓋秋陽燥烈,木皆枯落故也,或夜生或陰雨或水解之方吉。兗、青人文章富貴,見水有漂流之患,蓋秋水非滋木之時也,冀、雍人尤忌。得土栽培,根基穩(wěn)厚,見金反吉,蓋金司令則萬物摧溶,經(jīng)無長養(yǎng)以遂其生,又無未歸根以復命,所可藉者在一金耳(此指木旺而言)!茍無金制以成器,則為天地問一朽木耳,所以仗斧斤之力地雕削成器,而為棟梁之用,正所謂『斧斤以時入山林,林木不可勝用也』運宜往東方、南方」。

  《窮通寶鑒》說:「秋月之木,氣漸凄涼,形漸凋敗。初秋之時,火氣未除,尤喜水土以相滋;中秋(八月)之令,果已成實,欲得剛金而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前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有多才之美(才通材),上厚無自立之能」。

 ?。ǘ┣锘?-《三命通會》說:「秋初之火,炎威未退,土傳生氣,水不能克,反主貴榮。見木助之,徐、揚、兗、青人干支火多者,雖富貴而壽不永;見金為財,富貴豪侈;逢土則息,顯達非常。

  八、九月失時之火,見木生生之意無窮,富貴無敵;金木同躔,官居宰輔;有金無木,主弱敵強,不見有爭讓之事,冀、雍、荊、梁人因財致禍:與土同躔,瀉其真元,孤刑冷退,得木勸之,斯為美矣!見水兇夭。運喜東南,西北忌之」。

  《窮通寶鑒》說:「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克難免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必利」。

 ?。ㄈ┣锿?-《三命通會》說:「土逢秋令,金氣盛旺,瀉土而氣薄矣!晴雨須要得宜。七月之土,火氣末除,土性尚燥,喜水滋之,則萬物實矣!若火太盛亦有燥土之嫌,得水濟之為妙,逢木為災,徐、揚、荊、梁人無忌。

  八、九月之土,見木則不能克,此萬物凋零之時,金氣生旺,子復母仇(金為土之子,土遇木克而得金制,謂子復母仇),荊、梁、徐、揚人富貴而壽;見金泄氣太甚,西北人不免有冷退怯弱之患;見火助之,文武名高,君子小人皆吉;見水為財,徐、揚、豫人富而無敵,冀、荊、雍、梁人水過盛,反主貧薄。戌月僅可運喜火土之鄉(xiāng),水金木方有忌」。

  《窮通寶鑒》說:「秋月之土,子旺母衰(土為金之母,土生于秋月,秋金當令而強,故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須制伏純良;火重重而不厭,水泛泛而不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沒有比肩)無妨」。

 ?。ㄋ模┣锝?- 《三命通會》說:「秋金肅殺,萬物凋零,茍縱而不抑,則生生之意絕矣!晴則火鍛金堅,雨則水潤金明故也。

  七、八月之金得令,其性剛強,仗火以制其威,則有玉帶金魚之貴,蓋頑金無火不能成器故也!見水泄其旺氣,金白水清,多主詞林清貴;水火俱無,則主夭折;見木為財,徐、揚人富而且貴;土重則隱彩埋光,雖有財而不發(fā),孤者多,經(jīng)云:『秋金埋土而反旺也』逢木而貴,徐、揚、兗、青人見之尤佳。

  九月生者,金氣稍退,遇火夜生為奇,晝生少利;逢木則克,應骨肉參商;見水清之,冀、雍人不免冷退,徐、揚人又何忌焉!逢土亦晦,兗、青人富貴居多,豫人困滯。運喜東南,西北忌之」。

  《窮通寶鑒》說:「秋月之金,當權得令,火來鍛煉,遂成鐘鼎之材;土多培養(yǎng),反惹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琢削施威;金助愈剛,過剛則折(折裂);氣重愈旺,旺極則損」。

 ?。ㄎ澹┣锼?-《三命通會》說:「水生秋令,正水清秀之時也!晴則清澈無瑕,雨則潦水渾濁。七月之水,正能滋實萬物,不宜與火同行,徐、揚人火多者,貧夭無依;金為母耀,適當其時,子母相生,文章清貴;土來同處,化禍為祥,木若聯(lián)行,亦當貴顯。

  八、九月之水,遇令星(當今之金星),則福壽難量。金火同睦,則功名顯赫;見木終被疏泄,不免先成后敗;火若同垣,金失力,雖有治民服眾之德,未免痰疾刑傷;見土雖兇不兇,蓋秋令之金最能化難為福;徐、揚、豫人干支土多者,亦因滯終身。運利西北,東南失宜」。

  《窮通寶鑒》說:「秋月之水,母旺子相,表里晶瑩;得金助則清澄,逢土旺而混濁;火多而財盛,木重而子榮;重重見水,增其泛濫之憂;疊疊逢土,始得清平之意」。

  四、冬季五行之宜忌

  (一)冬木--《三命通會》說:「冬木正肅殺之時!復命歸,征有小春(俗稱十月為小陽春)生意,以見造化無窮之理,易曰「碩果不食」者此也(碩果不食語出易經(jīng)剝卦)。生于晴明者最佳,值陰雨則凝冰積雪。

  十月之木,過火貴而有壽,蓋冰寒土凍,仗火以溫暖其根故也?;鹜凛o運,富貴雙全;見金雖無害其根本,未免骨肉參商;得水則有滋助之意,徐、揚人利就名成,冀、雍人貧寒孤克。

  若子、丑月之木,喜火融之,與土同躔,位登臺鼎;見水兇克,蓋冬令水冷木寒,無火溫之,則冰凝凍臺,麗生意摧折矣!貧賤者壽,富貴者夭,見金雖傷不害,蓋木任冬令,歸根者斧斤無所施,凋零者琢削可成器,所以見金而無忌也;徐、揚、兗、青生者,有隕自天(天降橫禍之謂),荊、梁、豫大雖忌,亦不過枝葉之傷耳,其本根則自若也!干支得丙丁相制者,卻能富貴,豈獨免禍而己。氣運宜往南方,冬木喜南奔也;東方次之」。

  《窮通寶鑒》說:「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而培養(yǎng),惡水盛而忘形;金縱多不能克伐,火重見溫暖有功,歸根復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須忌死絕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ǘ┒?- 《三命通會》說:「冬月之火,人多親之,晴靈則明,陰雨則滅,故見水為兇,木生為貴;有水無木,輕者疾,重者夭,雖生富貴之家,不免冷退,徐、揚、兗、青人得木瀉化,無咎;逢土泄之,弱中又弱,蹇滯終身。小寒之后,旺土晦其光明,定主昏愚瞽目,見金為財,青、兗、徐、揚人主富,荊、梁、冀、雍人助難為兇,謂金之子水也(水為金之子),克其母,子則乘勢報仇,無木解之,有刀兵獄訟之厄、腫痢沒溺之兇,干支木盛者減輕。大抵冬火喜木忌水,運宜東南,西北大忌」。

  《窮通寶鑒》說:「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為殃,欲土制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為難任為財,無金而不遭害;天地雖傾,火水難成(火生于冬月,水神得令,弱火與強水二者氣勢懸殊,則縱使天塌下來也難使水火互成既濟之功)」。

 ?。ㄈ┒?-《三命通會》說:「土于冬也,正天地肅殺之時,寒亦至(寒冷至極)矣!雖一陽下生,土尚未溫,值水雪則冰寒土凍,見火則寒谷回春。

  十月之土,惟喜火以溫之,則土尚陽和,而萬物歸根矣!見木則兇,逢金則滯,遇水則主孤寒,徐、揚人干支火多者可富。

  子、丑之月,寒氣之極,火日融和,功名成就;見木最忌,見火解之為吉;見水則陰氣愈甚,水寒地凍,輕者疾,重者夭、見金亦主貧薄,歲運南方最佳,北方大忌」。

  《窮通寶鑒》說:「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興,金多子秀,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加比肩扶助為佳,更喜身主康強福壽」。

 ?。ㄋ模┒?-《三命通會》說:「冬月天氣嚴肅,金伏藏之時也!蓋金之生也,胎于春、生于夏、旺于秋,至冬而死者,謂其畏寒,無生意也。晴明則金清水秀,雨雪則水冷金寒,所以冬月之金得火融之,然后可以奪其寒氣,則富貴非常矣!

  初冬(十月)之金,見火則為傷殘,徐、揚人干支無土,日生者貧夭,夜生者孤寒,遇土則衣祿豐足,見水木俱不利矣,

  子、丑月生者,則喜火以溫之,徐、揚人無火亦喜遇土,得火為貴;冀、雍人有土無火者孤貧,蓋寒土非生金之資也!見水則寒,西北人貧賤疾夭,徐、揚人干支有火土者福壽康寧也;遇木為財,主富,享閑中之福;兗、青人則妻孥犯分(妻離子散)之事,蓋衰金不能制木故也!荊、梁、豫人則吉。運喜東南,西北最忌」。

  《窮通寶鑒》:「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則難施琢削之功,水盛而未免沉潛之患;土能制水,則金不潛(沉);金體不寒,火來助土,金土相扶助,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yǎng)而有利」。

 ?。ㄎ濉范?-《三命通會》說:「冬月司令之水,寒氣嚴凝之時也!雨則冰凝,晴則凍釋,故冬三月俱喜火以溫之,則富貴無虞矣!見金,母子相生,徐、揚人金紫玉堂之貴;冀、雍人水冷金寒,雖相生而反貧??;得火土同行為吉,逢土金骨肉參商,雍、冀人賴以堤防而無泛濫之患也;遇木,水寒木凍,俱無生慧,貧夭無疑,徐、揚人干支火多者富壽;木土同垣,制殺反吉,丑月生者貴顯。運喜南方,東方次之」。

  《窮通實鑒》說:「冬月之水,司令當權;遇火,則增暖除寒;見土,則形藏歸化;金多,反曰無義;木盛,是謂有情;土太過,勢成涸轍;水泛濫,喜土堤防」。

  五、四時五行宜忌綜述

  以上為大家詳細介紹了先賢萬育吾(《三命通會》作者)與余春臺(《窮通買鑒》作者)對四時五行宜忌之看法,雖然略嫌冗繁,且多文言,初習命理的人讀之可能覺得索然無味,但是我們須知,子平術異于它類命術之最大特色,就是「四時五行的變化及推演」,這也是子平術較其它命術精彩迷人的地方,所以希望大家切莫因繁生厭,率甭輕忽,反應更下決心,將五行在四季中的各種宜忌徹底弄懂,庶幾始能于最短時間內,領悟出四柱推命學的真理。

  由于古代的理化科學常識不及現(xiàn)代普遍深入,且其社會觀、世界觀與宇宙觀亦跟現(xiàn)代有很大的認知差距,因此古代的論命法則及見解,當然也未必全然適用于現(xiàn)代,有時尚需賴我們后學者加以合理調整修正,這種現(xiàn)象原是人類文明進展的必然過程,如果我們過分苛責先賢的智慧瑕疵,那是不很公平的,亦非敬業(yè)精種的具體表現(xiàn)。有人說,上蒼最偉大最神智的地方,就是她懂得在萬事萬物中一一留下瑕疵,讓人類能不斷產(chǎn)生改善瑕疵追求完美的動力,有了動力才會有生趣,有了生趣宇宙才有永恒不減的希望。此言確是萬古不變的真理。

  閑話少說,言歸正傳。由前介先賢的論述中,大家當可發(fā)現(xiàn),五行的變化確跟氣候節(jié)令有甚大之關聯(lián):譬如以「金」來論,秋月的金因為當令乘旺,所以余、萬二賢皆認為秋金不但需火鍛煉,同時尚需水來潤窮,始能成就品質較佳的器皿(音min,杯盤盛具總稱),并發(fā)出耀眼燦爛的光輝,好比鐵匠在煉鐵之時,常需水、火既濟,一次又一次的火鍛水煉,才將頑鋼造成精器。然而,同樣的金一旦到了冬月,其宜己便與金稍有不同;因為冬月凍水司令,金寒水冷,余、萬二賢則認為除應用火調候寒氣,使之金溫水暖外,另需用土控制當令旺水,以防寒金沉入深潭,永無顯露光輝之時。

  除了氣候因素外,萬賢尚認為出生的地域(即空間)也能影響五行的宜忌,這個看法基本上是正確的,不過,他只把空間范圍定在中國,甚至只限于「中原」一帶,這在古代國際交通和國際貿易交流尚未發(fā)達時,或許可以適用,因為當時的人甚少有出國的機會。中國與外國之間也少有大規(guī)模之往來,是以中國人盡其一生之活動范圍及受外在因素影響的范圍,大體均在中國本土之內。然而,近代的社會結構與地域觀念改變甚大,由于人文、品物之交流迅速而暢達,世界幾成一家,因此,命理上所認定的空間范圍,實亦應相對擴大才屬合理。

  況且,萬賢以在中國東岸出生者,感應之「木性」較強,而在中國西麓出生者,感應之「金性」較強,此點也大有「中國即全世界」之狹隘觀念,實應加以適切之修正。根據(jù)地球由西向東自轉的事實,就地球本身而言,實在只有南、北之分而無東、西之分的;設使我們站在地球之外來看旋轉中的地球,則地球除了南、北極之外,任何一點都可稱為東方或西方,這是因為地球分秒都在轉動的關系,除非在地球上任取一處為「人的定點」,然后以此定點的日出方位為東,以此定點的日落方位為西;否則,在沒有「定點」作為依據(jù)的情況下,地球上任何一個地區(qū)均無法主觀的認定為東方或西方。

  所以,我們不應該以地理來割分東西方位,而應以「人」為主體來分辨東、西;這就是說,出生在中國東部的人,并無法感應到較多的金氣,出生在中國西部的人,也無法感應到較多的金氣,我們應該以各人(不論國籍)出生地點(以下簡稱生地)或長期居住區(qū)域(以下簡稱居地)為中央定點(屬土」,再以此中央定點為準,往東或朝東為木旺之方,往西或朝西為金旺之方,如此庶稱合理。因為以「人」為定點而論,其定點之東方乃每日陽光由弱趨旺之地,自清晨以至正午,東方的植物(木)莫不較西方的植物提前活躍暢茂(當某定點正值清晨的時侯,其西方必仍在黑夜中,故定點之東方較先接觸陽光),如以長期累積之效果來看,古人認為命中缺木者宜往生地或居地之東方發(fā)展,確有道理。

  另一方面,生地或居地的西方,乃每日陽光由旺趨弱之地,自正午以至傍晚此段時間之氣溫,正是金屬組織較為穩(wěn)定之時刻;眾所周知,一般金屬的特性,遇高溫則其組織必軟化,遇強冷則其組織必脆化,只有在適溫下其組織才會呈現(xiàn)最穩(wěn)定之狀態(tài)。而在一天當中,卯時~~午時(清晨至正午)乃陽光能量最活躍的時段,亥時~~寅時(深夜至清晨)則又是陽光能量最衰微的時段,二者之溫差甚大:只有在未時~~戌時(下午至傍晚)的時候,陽光由強旺漸趨于溫和,此一時段的金屬組織最為穩(wěn)定(以上所言的每日氣溫,乃以長期平均日溫而言),而此一時段的地理空間正是一個人的生地或居地之西方,所以,古人才會認為命中缺金的人宜往生、居地的西方求謀發(fā)展。

  至于南方火和北方水的見解,就北半球而言,萬賢所述正確而詳明,不再另行闡釋。茲為使大家對五行之宜忌有一個較為扼要之概念起見,特選「淵海子平」與「命理新論」二書中有關五行生克宜忌之簡則,古今見解同陳,最后并加上我個人的綜合看法,以供各位參佐,等我們講述到第二十二章時,我還要繼續(xù)再跟各位作深入之探討。

 ?。ㄒ唬稖Y海子平》「論五行生克制化各有所喜所害例」(須背念)--

  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既濟。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能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棟梁。

  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鹳嚹旧?,木多火窒。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鹉苌?,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克木,木多金缺。木能克土,土多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多水熱?;鹉芸私穑鸲嗷鹣?。

  金弱遇火,必見銷熔?;鹑醴晁?,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弱逢木,必為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瀉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治其壅。

 ?。ǘ睹硇抡摗贰肝逍幸思梢ǎ毷炝暎?-

  凡八字日干屬木的,論命時須辨別木勢的盛衰情形。如果木重水多,這就是盛,可以用金克木,金少逢土亦可。如果木微金剛,那就是衰,則應以火制金,火少逢木亦可。如果水多木漂,則應以土制水,取火次之。如果土多木折,則應取木,取水次之。如果火多木焚,則取水,取金次之。如果日干木得時得勢而旺極,則應取火瀉其旺氣。

  凡八字日干屬火的,論命時必須辨別火力衰旺的情形。如果火炎木多,這就是旺,可以用水克火,水少逢金亦可。如果火弱水旺,那就是衰,則應以土制水,土少逢火亦可。如果木多火熾,則應以水制火,取金次之。如果金多火熄,則應取火,取木次之。如果土多火晦,則應取木,取水次之。如果日干火得時得勢而旺極,則應取土泄其旺氣。

  凡八字日干屬土的,論命時必須辨別土質厚薄的情形。如果土重火多,那就是厚,可以用木疏土,木弱逢水亦可。如果土少木多,那就是薄,則應以金制木,金弱逢土亦可。如果火多土焦,則應取水制火,取金次之。如果水多土流,則應取土幫身,取火生身次之。如果金多土弱,則應取火克金,取木次之。如果日干得時得勢而旺極,則應取金瀉其旺氣。

  凡八字日干屬金的,論命時必須辨別金質老嫩的情形。如果金鄉(xiāng)土厚,這就是老,則應以火煉金,火少逢木亦可。如果木重金輕,那就是嫩,則應以土生金,土薄逢金亦可。如果土多金埋,則應取木,取水次之。如果水多金沉,則應取土,取火次之。如果火烈金傷,則應取水,取金次之。如果日干金得時得勢而旺極,則應取水泄其旺氣。

  凡八字日干屬水的,論命時必須辨別水勢大小的情形。如果水多金重,這就是大,則應以土御水,土少逢火亦可。如果水少土多,那就是小,則應以木克土,木少逢水亦可。如果金多水濁,則應取火,取木次之。如果火炎水熱,則應取水,取金次之。如果木多水縮,則應取金,取土次之。如果八字日干水得時得勢而旺極,則應取木以瀉其旺氣。

  以上是《淵海子平》與《命理新論》兩書對五行生克制化及其宜忌所列的簡則,希望大家有空時多予揣摩體會。為了讓各位更容易明了起見,我特別再將前述之簡則綜合整理并加扼要說明于后(以日主所屬五行為主)。

  (一)木的宜忌--

 ?、倌就那樾?-當木的氣勢很旺的時候,一般都先考慮用金來伐木,以達到修權剪葉或鋸裁成材效果,一旦用金伐木,多喜土來生金助用。如果八字金乏力疲,或無金可用的時候,則必須用土來克水,以斷絕旺木的后援并盜損木的元氣,一旦用土克水盜木,多喜火來生土助用。如果八字土金俱弱而難以為用的時候,不得已則須用火來瀉耗旺木的元神,期能達到以火焚木化功的特殊效益,一旦用火瀉木,多喜土來轉承火氣以使順暢發(fā)榮,防生火變。

 ?、谀救醯那樾?-當木的氣勢很弱的時候,如果逢旺金來克弱木,一般都先考慮用水轉化金的煞氣并以生助弱木,一兼二用;既用水來化金,多喜木神加幫身、克土、護水,以斷絕旺金之后援。如果弱木逢旺土來盜氣,則此時須增強木勢力敵頑上,一旦用木敵土,多喜水來生木功用,同時藉水克火,以斷絕旺土之后援。如果弱木逢旺火來瀉去元氣,則須用水克火并扶木,以使木不致焚化成灰,一旦用水扶木克火,不得已每需金煞來支援水勢。

 ?。ǘ┗鸬囊思?-

 ?、倩鹜那樾?-當火的氣勢很旺的時候,一般都先考慮用水滅火,以達到抑制火勢或調節(jié)溫度之功效,一旦用水克火,多喜金來生水功用。如果八字水源衰竭,或無水可用的時候,則必須用金來克木,以斷絕旺火的后援并盜損火的元氣,一旦用金克木盜火,多喜土來生金助用。如果八字金水俱弱而難以為用的時候,不得已則須用土來瀉耗旺火的元神,期能達到以土晦火化功的特殊效益,一旦用土瀉火,多喜金來轉承土氣以使通暢發(fā)越,防生焦害。

 ?、诨鹑醯那樾?-當火的氣勢很弱的時候,如果逢旺水來克弱火,一般都先考慮用木轉化水的煞氣并以生助弱火,一兼二用;既用木來化水,多喜火神加強幫身、克金、護木,以斷絕旺水之后援。如果弱火逢旺金來盜氣,則此時須增強火勢力敵頑金,一旦用火敵金,多喜木來生火助用,同時藉木克土,以斷絕旺金之后援。如果弱火逢旺土來瀉去元氣,則須用木上并扶火,以使火不致晦然無光,一旦用木扶火土,不得已每需水煞來支援木勢。

 ?。ㄈ┩恋囊思?-

 ?、偻镣那樾?-當土的氣勢很旺的時候,一般都先考慮用木來疏土,活木可以扎根防止土崩為害,死木亦能剝散團固之土氣,一旦用木疏土,多喜水來生木助用。如果八字木少力頹,或無木可用的時候,則必須用水來克火,以斷絕旺土的后援并盜損土的元氣,一旦用水克火盜土,多喜金來生水助用。如果八字水木俱弱而難以為用的時候,不得已則須用金來瀉耗旺土的元神,期能達到以金變化土質的特殊效益,一旦用金瀉土,多喜水來轉承金氣以使通暢發(fā)越,防生閉結。

 ?、谕寥醯那樾?-當士的氣勢很弱的時候,如果逢旺木來克弱土,一般都先考慮用火轉化木的煞氣并以生助弱土,一兼二用;既用火來化木,多喜土神加強幫身、克水、護火,以斷絕旺木之后援。如果弱土逢旺水來盜氣,則此時須增強土勢力敵頑水,一旦用土敵水,多喜火來生土助用,同時藉火克金,以斷絕旺水之后援。如果弱土逢旺金來瀉去元氣,則須用火金并扶土,以使土不致品質異變,一旦用火扶土克金,不得已每需木煞來支援火勢。

 ?。ㄋ模┙鹜囊思?-

 ?、俳鹜那樾?-當金的氣勢很旺的時候,一般都先考慮用火來熔金,以達到鑄造成形或鍛煉成器之功效,一旦用火煉金,多喜木來生火助用。如果八字火苗奄奄,或無火可用的時候,則必須用木來克土,以斷絕旺金的后援并盜損金的元氣,一旦用木克土盜金,多喜水來生木助用。如果八字木火俱弱而難以為用的時候,不得已須用水來瀉耗旺金的元神,期能達到以水變化金質的特殊效益,一旦用水瀉金,多喜木來轉承水氣以使通暢發(fā)越,防生淤濁。

 ?、诮鹑醯那樾?-當金的氣勢很弱的時候,如果逢旺火來克金;一般都先考慮用土轉化火的煞氣并以生助弱金,一兼二用;既用土來化火,多喜金神加強幫身、克木、護土,以斷絕旺火之后援。如果弱金逢旺木來盜氣,則此時須增強金勢力敵頑木,一旦用金敵木,多喜土來生金助用,同時藉土克水,以斷絕旺木之后援。如果弱金逢旺水來瀉去元氣,則須用土克水并扶金,以使金不致深沉水底,一旦用土生金克水,不得已每需火煞來支援上勢。

 ?。ㄎ澹┧囊思?-

 ?、偎那樾?-當水的氣勢很旺的時候,一般都先考慮用土來治水,以達到筑堤防洪、規(guī)范水勢之效果,一旦用土治水,多喜火來生上助用。如果八字上薄力微,或無上可用的時候,則必須用火來克金,以斷絕旺水的后援并盜損水的元氣,一旦用火金盜水,多喜木來生火助用。如果八字火土俱弱而難以為用的時候,不得已須用木來瀉旺水的元神,期能達到以木吸水化功的特殊效益,一旦用木瀉耗旺水的元喜火來轉承木氣以使順暢發(fā)榮,防生腐敗。

  ②水弱的情形--當水的氣勢很弱的時候,如果逢旺土來克弱水,一般都先考慮用金轉化土的煞氣并以生助弱水,一兼二用;既用金來化土,多喜水神加強幫身、克火、護金,以斷絕旺土之后援。如果弱水逢旺火來盜氣,則此時須增強水勢力敵頑火,一旦用水敵火,多喜金來生水助用,同時藉金克木,以斷絕旺火之后援。如果弱水逢旺木來瀉去元氣,則須用金克木并扶水,以使水不致干縮消靡,一旦用金扶水木,不得已每需土煞來支援金勢。

  以上所述,乃是命理上最普遍的五行宜忌的基本看法,倘大家能予細心體會,當對日后用神的選取分析方面有甚大之幫助。惟在此尚需提醒的是,命理上所謂的「用神」和「喜神」二者雖關系密切且常站在同一陣線(譬如用火喜木,乃木火一氣相生;用木喜水,乃水木一氣相生),然其立場卻不盡相同,一個是真正取以為用的東西(用神),另一個則只是支持或護沖用神的東西(喜神);這就如同海軍的主力艦在執(zhí)行作戰(zhàn)任務時,其旁必配屬有護航艦的道理一樣;又好比學生上學,主要的目的是讀書,所以真正有「用」的是書本,惟欲使書中道理迅速明析致用,往往需要老師幫忙指導,這時書本可稱是命學上的「用神」,老師則可稱是命學上的「喜神」。

  當然,五行宜忌的原則并不只前面我所整理出的那些,有時,用神與喜神也不一定恒屬同一陣線上之物(譬如用火喜水,水、火二物性能極端相反,然在特殊情況下也能成就既濟之功);即使喜、用屬于同一陣線,亦未必有同一施行標的(譬如同樣是金,有時只能用陽金而忌陰金;同樣是水,有時只能用陰水而忌陽水)。此外,尚有八字在嚴冬或盛夏之時,日主身弱卻不宜扶身,反不得不用克瀉之物來做緊急之權宜應變,或八字日主身強用官,本忌印星再生扶旺日,但是如遇傷官來傷害正官用神的時候,有時也不得已須取印星克制傷官以護正官,此時又得將印星能勸日主更趨旺盛之顧忌暫時安下不予考慮了,像這些較為特殊的五行宜忌看法,牽涉到通關、調侯及病藥等復雜原理,我打算在下章再跟大家作一全盤探討。

第三節(jié) 日主衰旺強弱之辨認

  一、古今命賢對評定日主強弱之見解

  有關日主衰旺強弱的評定,自古以來:就沒有明確統(tǒng)一之標準,通常較有經(jīng)驗的命家均憑其個人獨特的原則來加以判斷。由于功力火候之深淺及該命家所處的社會背景、教育程度等等因素的影響,往往產(chǎn)生見仁見智的看法。

  古訣亦有認為「得時俱為旺論,失令便作衰看」、「黨眾者為強,寡助者為弱」,可是這樣的看法又太過于含糊籠統(tǒng)、刻板不真;近代則有人將日主氣勢以最強、中強、次強、最弱、中弱、次弱等層次來加以區(qū)分,然此種辨認法,仍偏向過多的自由心證,其強弱兩者無法作一明確之較量,自是難免流于形式了。

  那么,到底有什么方法可以讓我們比較容易地分辨日主氣勢的強弱呢?如果是初習命理的朋友,我仍然建議使用本章第一節(jié)所介紹的月令分日用事數(shù)學算法,求出整個八字的五行分數(shù),倘遇八字中有沖、合之情形,再就其沖局或合局中所藏人元的五行予以增減一些分數(shù),這樣便可大致明了日主氣勢強弱的概況。至于已有深厚基礎的習命者,我則建議大家一本「多看、多記、多想、多聞、多問、多算」的研命精神,不斷鞭策訓練自己,到最后階段可以不必依賴任何數(shù)字化的計算方式,而能憑真實的功力與豐富的經(jīng)驗直接評定出日主氣勢的強弱。

  下面先為大家介紹先賢任鐵樵與近賢吳俊民兩位命家的見解,然后再討論合局的影響并以實例作綜合之說明:

 ?。ㄒ唬┤问系囊娊?-先賢任鐵樵說:「得時俱為旺論,失令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死法也。夫五行之氣,流于四時,雖日干各有專令,而其實專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如春木司令,甲乙雖旺,而此時休囚之戊己,亦未嘗絕于天地也;特時當退避,不敢爭先,而其實春土何嘗不生萬物,冬日何嘗不照萬國乎?況八字雖以月令為重,而旺、相、休、囚,年、日、時中,亦有損益之權,故生月即不值令,亦能值年值日值時,豈可執(zhí)一而論?有如春木雖強,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申酉,無火制而不富,逢土生必夭,是得時而不強也;秋木雖弱,木根深而木亦強,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過,是失時而不弱也。

  是故,日干不論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財、官、食神(有能力享用財官食神),而當傷官、七殺(承受得了傷、殺之克瀉)。長生、祿旺,根之重者也;墓庫、節(jié)氣,根之輕者也;天干得一比肩,不如地支得一余氣、墓庫;墓庫者,如甲乙逢未,丙丁逢戌,庚辛逢丑,壬癸逢辰之類是也。余氣者如丙丁逢未,甲乙逢辰,庚辛逢戌,壬癸逢丑之類是也。得二比肩,不如支中得一長生、祿旺,如甲乙逢亥寅卯之類是也,蓋比肩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家室之可托,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此理,見是春土、夏金、秋木、冬火(以上均為五行值于死絕之季節(jié)),不問有根無根,便謂之弱;見是春木、夏火、秋金、冬水(以上均為五行值于旺相之季節(jié)),不究克重克輕,便謂之旺。更有壬癸逢辰,丙丁逢戌,甲乙逢未,庚辛逢丑之類,不以為通根身庫,甚至求刑沖以聞之,竟不思刑沖乃傷吾本根之氣,此種謬論,必宜一切掃除也!此皆論衰旺之正而易者也」。

 ?。ǘ﹨鞘系囊娊?-近賢吳俊民也會就辨認日主衰旺的問題,提出他的四點簡要評定法則:(1)日于旺--凡八字日干得時(如甲乙見月支寅卯,丙丁見月支巳午,戊己見月支巳午或辰戌丑未,庚辛見月支申酉,壬癸見月支亥子)或得地(如甲乙見年、日、時地支亥寅卯未辰,丙丁見年、日、時地支寅巳午未戌,戊己見年、日、時地支辰戌丑未寅巳午,庚辛見年、日、時地支巳申酉戌丑,壬癸見年、日、時地支申亥子丑辰;這長生、祿、旺、墓庫、作氣,就是命書上通稱的日干『根』或得勢(如甲乙雖不得時,然四柱干支多得水木之助;丙丁雖不得時,然四柱子支多得木火之助;戊己雖不得時,然四柱干支多得火土之助;庚辛雖不得時,然四柱干支多得土金之助;壬癸雖不得時,然四柱干支多得金水之助),均可統(tǒng)稱為日干旺。

 ?。?)日干強--凡八字日干得時而復得勢,或得時而復得地,或得勢而復得地,或得時得地又得勢,均可稱之為日干強。如四柱再不見克制,就叫做「旺極」。

  (3)日干衰--反之,凡八字日干失時、或失地、或失勢而不失地,均可當作衰看。但八字構成種類繁多,有的僅失時失勢而不失地,有的僅失勢失地而不失時。有的僅失時失地而不失勢,如果分別看來當『日干衰』與『日干旺』有時會辨認不出來的,這則須就日干所處的時、地、勢三者綜合論其強弱了。

  (4)日干弱--凡八字日子失時而復失地,或失地而復失勢,或失時失地又失勢,均可稱之謂日干弱;如四柱再不見印綬、比、劫、祿、旺、長生(陰干長生不計)、墓庫(陰干墓庫不計)、余氣,這就叫做『衰極』」。

  二、合局中五行勢力之消長

  讀以前介任賢和吳賢的見解后,相信大家對于日主衰旺強弱的辨認一定已有相當程度之概念。接著我們要來討論合局(包括天干五合、地支六合、會方、半合,拱合)對八字中的五行結構,會產(chǎn)生何種影響與變化?這在我們欲以數(shù)學法來計算四柱五行分數(shù)時,是一個不容忽視的要點。

  舉例來說:八字見到「寅、亥」六合木局,當我們依月令分日用事的數(shù)學法計算出整個八字的五行分數(shù)后,到底應再將木行的分數(shù)增加多少?或將水行的分數(shù)減去多少?而寅中所藏的丙火與戊土又該如何處置?諸如此類問題,常困惑著古今許多命理學者,我們實有再加深究之必要。

  天干或地支彼此之間,除了存在一般五行的生克關系外,其它的重要關系尚有「天干五合」以及地支的「沖、合、會、刑、穿」,這些關系我曾經(jīng)陸續(xù)在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分別詳為介紹過。而現(xiàn)在我們所要深入研討的,僅為其中「會方」和「合局」二項,至于沖、刑、穿及一般生克不在此次研討范圍內,這是有特殊緣由的。

  因為干支的沖、合、會、刑、穿等關系,好比自然界或科學界的物理化學現(xiàn)象。當質能在凝聚整合的時候,往往由混亂而趨于穩(wěn)定,或由抽象而漸呈具體,所以較為容易觀察測度;反之,當質能一旦崩解分散的時候,往往由穩(wěn)定狀態(tài)而趣于混亂,或由具體形象而趨于隱微抽象,所以較不容易觀察測度;干支的合局與會方,極為類似理化界的「質能凝聚整合」現(xiàn)象,而干支的沖、刑、穿,則極類似理論界的「質能崩解分敵」現(xiàn)象。

  再舉例來說:當兩國交戰(zhàn)之時(好比干支的沖、刑、穿),由于變數(shù)過大,故雙方兵力的消長,必較承平時期難于掌握;反之,在承平養(yǎng)兵時期(好比干支的會合),不管施行征兵制、募兵制或傭兵制,其兵力之清長變化必較戰(zhàn)時易于掌握測度。

  又譬如:當一個學校的學生由各地馳往學校上學(好比干支的會合)之時,學生的各項活動均甚容易觀察測度;反之,當畢校放學以后(好比干支的沖、刑、穿),學生返家分散于各處,學校幾乎無法有效掌握每位學生的活動。

  再譬如:當水分經(jīng)過電解(好比干支的沖刑穿)之后,必分化成氫(h)和氧(o),氫氧二者均由液體狀態(tài)變成氣體狀態(tài),無形無影(以人類的感覺器官而言),實在難以具體的加以觀察測度;反之,當氫和氧按適度比例融和的時候(好比干支的會合),兩者均由氣體轉化成液體水分,這時我們用眼看得見,用手摸得著,用容器也能清楚的計量。

  由前舉之引喻可知,干支的會合,好比是物質的凝聚現(xiàn)象,較易于具體地觀察測度;而干支的沖、刑、穿則好比是物質的分化現(xiàn)象,較難以有效地加以掌握。所以,我們在本節(jié)僅能就干支的合局與會方提出探討,至于干支的沖、克、刑、穿等關系,則仍須有賴研命者豐富的論命經(jīng)驗,并就整體八字詳為斟酌審度,才能做出正確之判斷,這些容留高級課程的吉兇征象篇中再一并闡釋,茲分別就各種會合局,扼要說明其合化后之天干或人元的分數(shù)增減情形:

 ?。ㄒ唬┨旄晌搴?-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而化金,丙辛合而化水,丁壬合而化木,戊癸合而化火。天干五合局,如達合化標準(參初級講義第十五章第一節(jié)),則一般均將與化神異類之合于視同消失,消失之合干,其基分完全移轉給化神;譬如:甲、己兩干之基分各為35分(參十八章第一節(jié)),當甲、己合化成土之后,甲木便完全喪失其作用力,而其基分(弱分)則移轉給化神土行,如此一來,甲、己之化,土行遂由原有的35分增至70分;又如:丙、辛相合,當二者合化成水之后,丙、辛兩干雙雙喪失其原有性能,而其基分(丙35分、辛35分,合計70分)則完全移轉給化神水行,如此一來,丙、辛之化水行遂由零分培至70分。

  倘天干五合,因條件配合失當致令其合而不化,然其問亦有程度深淺之別,這就須靠各人的經(jīng)驗加以判斷了;假設我們綜觀八字全盤之局勢后,認為某組干合只合出了百分之二十的化神氣勢,那么我們就將相合兩干之基分各扣去百分之二十,然后再將雙方所扣的這百分之二十的分數(shù)相加,就是化神的分數(shù)。同理,假設我們認為某組干合可能合出百分之五十的化神氣勢,那就將相合兩干之基分各扣去百分之五十,然后再將雙方所扣的這百分之五十的分數(shù)相加,就是化神的分數(shù)。

  例如:甲己合土局,經(jīng)全盤分析后,倘認為有百分之二十的合化趨勢,則將甲木基分35扣除百分之二十(以35乘以0.2),得數(shù)為7分,余數(shù)為28分(35減7);至于己土,則因恰屬化神,其增減后的分數(shù)仍維持原數(shù),故可省略計算,如此則「甲己之合」甲木尚存28分之作用力,而土行卻增加了7分,與原有己土合計共為42分(35加7)。

  再如:丁壬合木局,經(jīng)全盤分析后,倘認為有百分之五十的合化趨勢,則將丁火與壬水的基分各扣除百分之五十(以35分乘以0.5),得數(shù)各為一七.五分,余數(shù)亦各為一七.五分,如此則「丁壬之合」,丁火和壬水各尚余存一七.五分之作用力,而化神水行卻平增了35分的氣勢(一七.五加一七.五)。

  又如:戊癸合火局,經(jīng)全盤分析后,倘認為有百分之八十的合化趨勢,則將戊土與癸水的基分各扣除百分之八十(以35分乘以0.8)得數(shù)各為28分,余數(shù)各為7分,如此則「戊癸之合」,戊土和癸水各僅余存7分之作用力,而化神火行卻平增了56分的氣勢。

 ?。ǘ┑刂Я?-子丑合而化土(濕土),寅亥合而化木,卯戌合而化火,辰酉合而化金,巳申合而化水,午未合而化土(燥土)。地支的會方與合局,不論合力多強,其支藏雜干(與化神不相干之人元)均無法完全盡變?yōu)榛?,而需視八字全盤局勢的配合,來決定其合化比率。地支六合局,如經(jīng)我們全盤分析后,認為有百分之三十的合化趨勢,則將兩支所蔽的人元基分各扣除百分之三十,然后再將各支人元所扣除的分數(shù)相加,即為該合局所增的化神分數(shù)(注意:需各支分開計算)。

  例如:子丑合土局,經(jīng)全盤分析后,倘認為有百分之四十的合化趨勢,則此時應將子中癸水基分100扣除40(以100分乘以0.4),余數(shù)剩下60分,這扣除的40分即為子支新增之化神土行分數(shù),而子中癸水則由原來的100分降至60分;另一方面,尚須將丑中辛金基分15和癸水基分25,各扣除百分之四十(各乘以0.4),得數(shù)各為辛金6分、癸水10分、余數(shù)各為辛金9分、癸水15分,至于丑中己土,因恰屬化神,故可省略計算,于是,由辛金和癸水中共同扣除的16分(6加10),即為丑支新增之化神土行之分數(shù),因其與丑中己土屬于同類(同一五行),所以我們可將其歸并于己土之內,如此一來,子、丑兩支以百分之四十的比率合化之后,子中便含癸水60分、己土40分,壬中則含辛金9分、癸水15分、己土76分,兩支分別合計仍各為100分。

  再如:寅亥合木局,經(jīng)全盤分析后,認為有百分之五十的合化趨勢,則此時應將寅中丙火基分25和戊土基分15,各扣除百分之五十(各乘以0.5),得數(shù)各為丙火一二.五分、戊土七.五分,余數(shù)亦各為丙火二一.五分,戊土七.五分,至于寅中甲木,因恰屬化神,故可以省略不計,如此,由寅中丙火和戊土所共同扣除的這20分(一二.五加七.五),即為寅支新增的化神木行之分數(shù);另一方面,尚須將亥中壬水基分70扣除百分之五十(70分乘以0.5),得數(shù)為35分,余數(shù)亦為35分,至于亥中甲木,因恰屬化神,可以省略不計,于是,由亥中壬水所扣除的這35分,即為亥支新增的化神木行之分數(shù),而亥中壬水的力量則由原存的70分降至35分;如此一來,寅、亥兩支以百分之五十的比率合化之后,寅支便含甲木80分、丙火21.5分、戊上7.5分,亥支則含壬水35分、甲木65分,兩支分別合計仍各為100分。

  (三)地支三合--寅午戌合而化火,巳酉丑合而化金,申子辰合而化水,亥卯未合而化木。地支三合局,因乃各由長生、帝旺、墓庫三者聯(lián)結而成,其在平面上或直線上之角度與距離均相等,故如不考慮其它因素之影響,則三合局中,每支必各承擔三分之一的助化義務,也就是說,應自每支所藏的人元中,各征收三分之一的基分支援旺神。

  例如:寅午戌三合火局,寅中甲木和戊土須分別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助寅中丙火,午中己土亦由其基分扣除三分之一歸助午中丁火,戌中戊土和辛金亦由其基分扣除三分之一歸助戌中丁火;如此一來,寅午戌三合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數(shù)變化如下:(1)寅支--甲木40分、丙火50分、戊土10分;(2)午支--丁火80分、己土20分;(3)戌支--戊土40分、丁火43分、辛金17分;總計三支之化神火行,共增63分,增幅達百分之二十左右(約與一個地支的本氣基分相當)易言之一,云口局可培強旺行約一倍的力量。

  再如,巳酉丑三合金局,巳中原藏丙火60分、庚金25分、戊土15分;酉中原藏辛金100分;丑中原藏己土60分、癸水25分、辛金15分。今分別自巳中丙、戊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助巳中庚金,同時也自丑中己、癸扣除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助丑中辛金,至于酉中辛金,因屬一行獨占,又恰為所化之旺神,故可省略不計;如此一來,巳酉丑三合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數(shù)變化如下:(1)巳支--丙火40分、庚金50分、戊土10分;(2)酉支--辛金仍獨占100分;(3)丑支--己土40分、辛金43分、癸水17分;總計三支之化神金行,共增53分,增幅亦約百分之二十左右。

  (四)地支會方--寅卯辰會成木局,巳午未會成火局,申酉戌會成金局,亥子丑會成水局。地支的三會方因屬冬季三月之聯(lián)氣,其中牽涉到兩個該季當令月份之本氣(即每季的第一個月和第二個月),至于該季最后一月(即每季的第三個月)則屬用以轉換季與季之間的四方土,其本氣與該季當令之氣并無重大關聯(lián),故倘不考慮其它因素的影響,地支三會方,每個地支大體各承擔約三分之二的助化義務,也就是說,應自每支所藏的人元中,各征收三分之二的基分支援旺神。

  例如:寅卯辰二會木方,寅中丙火和戊土須分別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二的分數(shù)以助木勢;卯支因木神獨旺其中,可以省略計算過程;而辰中戊土和癸水則亦須分別自其基分中扣除三分之二的分數(shù)歸助木勢;如此一來,寅卯辰會方之后,各支人元的分數(shù)變化如下:(1)寅支--甲木87分、丙火8分、戊土5分;(2)卯支--乙木仍獨占100分;(3)辰支--戊土20分、癸水5分、乙木75分;以上各支人元分別合計仍為100分。

  再如:亥子丑三會水方,亥中原藏壬水70分、甲木30分;子中原藏癸水100分;丑中原藏己土60分、癸水25分、辛金15分。今分別自亥中甲木扣除三分之二(20分)歸助亥中壬水,自丑中己、辛扣除三分之二(己扣40分、辛扣8分)歸助丑中癸水,至于子中癸水,因屬令行獨占,故可省略不計。如此一來,亥子丑會方之后,其各支人元的分數(shù)變化如下:(1)亥支--壬水90分、甲木10分;(2)子支--癸水仍獨占100分;(3)丑支--己土20分工、辛金5分、癸水75分;以上各支人元分別合計仍為100分。

 ?。ㄎ澹┑刂О牒吓c拱合--寅午、午戌、巳酉、酉丑、申子、子辰、亥卯、卯未,以上八組均屬「半合」,寅戌、巳丑、申辰、亥未,以上四組均屬「拱合」,地支的半合與拱合,歷來命家大體都認為其合力約僅及三合局的一半,不過這也只是一種概括之說法,事實上還需靠論命者個人的經(jīng)驗去分析。如果就物理常情而言三合局的前半合(寅午、巳酉、亥卯、申子四組)乃由化神的長生、旺氣二者合成,三合局的后半合(午戌、酉丑、卯未、子辰四組)乃由化神的旺氣、庫氣二者合成,剛半合與后半合之間最大的差別在于一為長生之氣,一為墓庫之氣,二者仍存約百分之二十的勢差;所以,從理論上來說,則半合的力量應稍強于后半合的力量。至于拱合,乃由化神的長生、庫氣二者合成,缺少旺氣的加入,不言可喻,其力量當較后半合為弱了。

 ?。┯嘘P會合局及沖局的其它備注--

  (1)凡合局或會方,其中任何一支恰值月令時,則該支的基分應比照月令分日用事原則加倍計算,且其支藏人元亦須依月令分日用事原則列出。

  (2)凡遙合或遙會,其地支凝結力必較貼臨會合局稍弱,故其支藏人元的氣勢亦應視實際情況相對消減。

 ?。?)地支會方,必須三者齊見始作會方論,如僅見其中二者,則稱聚氣,而不稱會方。

 ?。?)地支相沖,雖難以數(shù)學法明確測度,然亦有原則可循;任何二支相沖,不管其勝敗如何,雙方均或多少會有折損,勝的一方折損較少,敗的一方折損較多。依質量不滅定律和質能互換原理,八字的總分640恒為定數(shù),因此,地支相沖,照理可以分數(shù)減去,然其減去的分數(shù)必轉換成其它質能(譬如金木水火土任何一行),而仍留存于八字之中,未必憑空消失;只是,相沖二支所折損的質能到底如何轉換,古今命理學者皆少研析,故尚有賴我們后學再接再厲,設法加以突破之。

 ?。?)十二地支中,有許多支藏人元的比例都是相同的,因此我們只須將其中幾種比例記熟,一旦遇到人元比例相同的地支互相會合時,即不必費神地逐支予以重復計算。像「寅、辰、已、未、申、戌、丑」這七個地支,其人元比例皆為60:25,故可將之歸納為一類;「卯、酉、子」這三個地支,其人元皆由單行獨占100分,也可將其歸納為一類;「午、亥」這兩個地支,在不當令時,其人元比例皆為70:30,亦可將其歸納為一類。

  (6)有關本章所介紹之數(shù)學計算法,原可采用更精密的代數(shù)原理來設計程序,然為顧及命學的通俗化與簡易化,乃不得不放棄復雜的程序設計,而僅以最基本的加減乘除算術來解說。

  三、辨認日主衰旺強弱的實例演說

 ?。ㄒ唬┤罩鳉鈩輳姷膶嵗?-就一般情形而言,如經(jīng)數(shù)學方式計算之后,日主該方(包括印星與比劫)的合計分數(shù)超過八字總分之中界數(shù)320分時,大體均可論強;如在260~~320分之間,尚可稱氣勢不甚弱;如在380~~510分之間,其氣勢可謂甚強;如超出510分以上者,便可稱日主之氣勢旺極。倘不以數(shù)學方式求算,則只要見到八字日干得時兼得勢,或得勢兼得地,或得時得地又得勢,

  也都可稱日主氣勢強。

  例一:某造生于民國42年8月2日辰時

  本造日主癸水生于酉月,雖說失時,然酉印能生身,癸水復得年、月天干癸、辛相助,益且年支與月支又逢巳酉半合金局支援,這叫得勢;日主自坐亥祿,再通根于辰庫,這叫得地;既得勢又復得地,故可稱日主氣勢強。

  如欲以數(shù)學方式計之,則查42年8月2日乃白露過后一天,應屬余氣庚金司令,月支酉中的辛金須支持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庚金,于是酉中藏有庚金余氣107分,辛金本氣93分。月、時天干丙辛遙合,因間隔癸字,且支坐金水助化,故稍有化合為水之趨向,權以百分之五十的化力計之,如此則天干新增水勢34分,而丙、辛兩干各降余18分。時支辰土來遙合月支酉金,但因年支已火緊臨合酉,故優(yōu)先考慮巳酉半合,而暫不論辰酉之合(其實遙合亦有些微化力,惟因甚不明顯,故在分數(shù)的計算上可以省略,然在論斷吉兇征象時,仍需列入考慮);巳酉半合,大約可以三合局全部化力的三分之二計算(即各支人元以13乘以23之比率助化旺神,其比率約為五分之一),據(jù)此加以推演,得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金行258分、水行189分、木行55分、火行66分、土行72分;日主該方(金285分加水189分)的力量為447分,已超出中界數(shù)320分甚多,故知本造日主氣勢很強。

  例二:某造生于民國36年閏2月12日早子時

  本造壬生卯月,失時。然日主壬水左右逢源,這叫得勢;地支再見雙子一亥,均屬旺根,這叫得地,既得勢又得地,故可稱之為日主氣勢強。

  如以數(shù)學方式計之,則查36年閏2月12日乃驚蟄后26天,應屬本氣乙木司令,故月支卯中甲木須支持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乙木。年、日天干丁壬遙合不化(日主之化有特殊條件,已詳于初級課程講義中),其基分亦不變,然丁火可能受壬水遙合牽制,活潑性大減。年、月地支亥卯半合,權以百分之二十的化力計算,據(jù)此加以推演,得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金行35分、水行326分、木行244

  分、火行35分、土行0分;日主該方(金35分加水326分)的力量為361分,已然超過中界數(shù)41分,故知本造日主氣勢強。

  例三:某造生于民國25年12月11日卯時

  本造庚生丑月,失時,然日主通根于二丑一戌之中,可稱得地;月干與時干再見辛、己幫扶,地支更遇三土生身,可稱得勢,既得地又得勢,所以也叫做日主氣勢強。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25年12月11日乃小寒過后14天,應屬本氣己土司令,故自月支丑中辛、癸人元各扣除三分之一分數(shù)支持己土。日、時地支卯戌六合火局,惟因生于冬月,寒氣影響化神之勢,權以百分之三十的化力計算,據(jù)此求出八字全盤五行分數(shù)如下:土行284分、金行122分、水行58分、木行70分、火行106分;日主該方(土284分加金122分)的力量為406分,已超過中界數(shù)86分,故知本造日主氣勢甚強。

  例四:某造生于民國61年1月19日卯時

  本造甲木生于建祿之月,叫做得時;時支又見旺刃,叫做得地;年月干雙見壬印通根乘旺生扶日主,益且月時兩干丁、壬遙合值于春季,大有化木幫身之趨勢,這叫得勢;既得時、得地又兼得勢,猶如天時、地利、人和三者兼俱,日主氣勢可謂旺極了。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61年1月19日乃立春過后約29天,應屬甲木本氣司令,故須自月支寅中丙、己人元各移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甲木。另查月、日兩支寅午半合,然午遭年支子水遙沖,合力甚受影響,是以暫不予增減分數(shù);再查月、時天干丁壬遙合,因生于春月木旺之季,雖逢年干壬水爭合,仍有膠化之情,權以百分之五十的化力計算,據(jù)此求出八字全盤五行分數(shù)如下:水行153分、木行315分、火行121分、土行50分、金行0分;日主該方(水行160分加木行302分》的力量為469分,敵方(火、土、金三行相加)的力量為171分,雙方氣勢相差高達2.5倍,故知本造日主實可稱「旺極」。

  例五:某造生于民國21年7月14日午時

  本造戊生申月,失時。然日主戊土通微根于兩申,復通旺根于兩午,這叫得地;天干見兩戊幫身,地支更逢兩火生助,這叫得勢,既得地又得勢,所以可稱日主氣勢強。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21年7月14日乃立秋過后7天,應屬長生壬永司令,故須自月支申中庚、戊人元各移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壬水。復查四柱之中,并無合局或會方,于是直接據(jù)以推算,得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火行140分、土行200分、金行140分、水行160分、木行0分;日主該方(火行140分加金行200分)的力量為340分,超出中界數(shù)20分,故可稱日主氣勢強。

  例六:某造生于民國35年10月24日卯時

  本造乙日生于亥月,日主乙木通根于亥、未、卯三支,這叫得地;益且月日時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幫身,這叫得勢,既得地又得勢,故可稱日主氣勢強。

  如以數(shù)學計算,亥支值月,其支藏人元應加入戊土余氣,故亥中人元的原始分數(shù)為:壬水120分、甲木50分、戊土約30分(請參本章第一節(jié)所列月令分日用事表);復查35年10月24日乃立冬后9天,應由長生甲木司令,故須自月支亥中壬、戊人元各移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甲木,于是亥中人元的基分變化成壬水80分、甲木100分、戊土20分。再查原局亥、卯、未三合木局,故尚須自亥中壬、戊各移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功于亥中甲木,自未中己、丁各移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助未中乙木,至于卯支,因屬化神獨旺于一支,可以省略其計算過程;據(jù)此求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水行53分、木行312分、火行67分、土行183分、金行25分;日主該方(水行53分加木行312分)的力量為365分,超出中界數(shù)45分,故可稱日主氣勢強。

 ?。ǘ┤罩鳉鈩萑醯膶嵗?-就一般情形而言,如經(jīng)數(shù)學方式計算之后,日主該方的總分不足中界數(shù)320分時,大體均以弱論。分數(shù)如介于260分~~320分之間,氣勢尚不甚弱;如介于130分~~260分之間,氣勢已然甚弱;如在130分以下者,便可稱日主氣勢弱極。倘不以數(shù)學方式求算,則只要見到八字日干失時兼失勢,或失勢兼失地,或失時失地又失勢,也都可稱日主氣勢弱。

  例一:某造生于民國33年8月13日戌時生

  本造日主丙火生于酉月,叫做失時;地支一片土金盜瀉,全無木火助勢,這叫失地;天干再見癸、戊交相克瀉,這叫失勢,既失時失地又復失勢,所以日主氣勢可稱弱極。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33年8月13日乃白露過后23天,應屬本氣辛金司令,故須自月支酉中余氣庚金移出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當令辛金。復查月、時天干戊癸遙合不化,仍以原數(shù)推之,唯二者互相牽制,活潑力大減;再查月、日、時地支申酉戌三會西方金,權以三分之二的化力計算,據(jù)此求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木行35分、火行40分、土行75分、金行422分、水行68分;日主該方(木35分加火40分)的力量及75分,敵方(土、金、水三行合計)的力量卻有565分,雙方氣勢相差竟然高達7.5倍,可知本造之日主實在可稱弱極了。

  例二:某造生于民國44年閏3月25日早子時

  本造日主丁火生于巳月,雖說得時,然地支不見強根,可謂失地;年午透乙卻遭月辛制服,四柱也不遇強而有力的木火來幫扶元神,此之謂失勢,既失地而兼失勢,因此可稱日主氣勢弱。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44年閏3月25日乃立夏過后8天,應屬生氣庚金司令,故須自月支巳中丙、戊人元各挪三分之一分數(shù)給當令庚金。復查年干乙木遭月干辛金克制,時干庚金遭日干丁火克制,故年、時乙庚無法作合,不必考慮其分數(shù)之增減。再查地支「巳丑拱合」與「子丑六合」交見,應取子丑六合而不取巳丑拱合,因六合之力大于拱合,且當令之夏火能助化上行(其實巳丑亦可合出些許金行的力量,惟以其力量較子丑為弱,故在計算上不可不暫予省略,然在吉兇事征上,仍應加以考慮);子丑之合,權以百分之五十的化勢推演,據(jù)此求出全局五行的分數(shù)如下:木行50分、火行140分、土行211分、金行177分、水行62分:日主該方(木行50分加火行140分)的力量為190分,敵方的力量為450分,兩者氣勢相差達2.5倍,因此可知本造日主氣勢亦甚衰弱。

  例三:某造生于民國41年4月12日寅時

  本造日主辛金生于辰月,這叫失時;四柱地支不見半點金根,這叫失地;年月雖見二辰濕土生身,時上也見一庚相助,無奈庚金虛浮天干,辰上亦遭強旺水木牽制,造叫失勢,既失時失地又復失勢,日主氣勢不強當可想見。 .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41年4月12日寅時乃恰值立夏前九個時辰,應屬本氣戊土司令,故須自月支辰中癸、乙各挪出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當令戊土。再查日、時寅亥六合木局,因生于春季,化勢尚強,權以百分之六十的比率計算,據(jù)此求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土行213分、金行70分、水行98分、木行249分、火行10分;日主該方(土行213分加金行70分)的力量為283分,不足中界數(shù)37分:故知本造日主氣勢仍稱嫌弱。

  例四:某造生于民國24年4月27日亥時

  本造乙生巳月,叫做失時;年干乙木遭月辛金克制,無法幫身,時干又見丁火通根變巳瀉耗元神,這叫失勢,既失時且復失勢,故日主氣勢可以稱弱。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24年4月27日乃立夏過后23天,應屬丙火本氣司令,故須以三分之一的比率增減月支中的人元,得出丙火占147分、庚金占33分、戊土占20分。再查年月與日時地支兩組巳亥沖局,年月該組因巳火得令而強,亥水稍占下風;日時該組,巳雖不坐月支,然挾夏水炎威以抗亥水,二者可稱勢均力敵。由于兩支相沖雙方?;ビ姓蹞p,且其折損情形甚難以分數(shù)測度,悉賴客觀之衡量,故暫可不必在分數(shù)上予以增減,據(jù)此直接求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水行35分、木行130分、火行242分、土行35分、金行93分;日主該方(水140分加木130分)的力量為270分,不足中界數(shù)50分,因此得知本造日主氣勢稍弱。

  例五:某造生于民國16年4月15日寅時

  本造己生巳月,叫做失時;四桂地支全無日主強根,這叫失地,既失時又失地,日主可以稱弱。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16年4月15日乃在立夏過后9天,應屬長生庚金司令,故須自月支巳中丙、戊人元各挪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給當令庚金,于是得知丙占80分、庚占100分、戊占20分。再查月、日地支已酉半合金局,雖逢卯來遙沖酉支干擾合局,然以木沖金,卯未必得勝,故巳酉之合,權以百分之二十的化力計算,據(jù)此求出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火行159分、土行66分、金行220分、水行0分、木行195分;日主該主(火159分加土66分)的力量為225分,不足中界數(shù)95分,故知本造日主氣勢稱弱。

  例六:某造生于民國11年8月13日早子時

  本造甲生酉月,叫做失時;四柱地支不見日主強根,叫做失地,既失時又失地,日主氣勢可稱衰弱。

  如以數(shù)學計之,則查11年8月13日乃本氣辛金司令,故須自月支酉中余氣庚金挪出三分之一的分數(shù)歸助當令辛金。再查月、日地支辰酉六會金局,因生于秋金當旺之月,故其化力甚強,權以百分之八十之比率計算,據(jù)此加以推演,得出酉中庚金剩余8分,辛金增至192分;辰中戊土剩余12分,癸水剩余3分,乙木剩余5分,而辰中新增的化神辛金則占80分。統(tǒng)計全局五行分數(shù)如下:水行138分、木行75分、火行15分、土行107分、金行305分);日主該方(水138分加木75分)的力量為213分,不足中界數(shù)107分,由此可知本造日主氣勢較弱。

  以上為大家分別舉例詳述日主氣勢強弱的辨認法,不過,這些辨認法并非一成不變之鐵則,也未必能據(jù)此原則正確的選取所有命造的用神。因為八字的構成,復雜多端,而其用神之選取,也隨之千變萬化,其中除了「損益取用法」須賴日主氣勢之強弱來選取用神外,余均非上述原則所可概括適用,這其中尚牽涉到調侯、通關、病藥等因素之考慮,諸如此類特殊情況的看法,下章馬上要跟各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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