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左傳 宣公十五年

左傳 作者:(春秋魯)左丘明


  【經(jīng)】

  十有五年春,公孫歸父會(huì)楚子于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jì)雰簹w。

  秦人伐晉。

  王札子殺召伯、毛伯。

  秋,螽。

  仲孫蔑會(huì)齊高固于無婁。

  初稅畝。

  冬,蝝生。

  饑。

  【傳】

  十五年春,公孫歸父會(huì)楚子于宋。

  宋人使樂嬰齊告急于晉,晉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雖鞭之長(zhǎng),不及馬腹。』天方授楚,未可與爭(zhēng)。雖晉之彊,能違天乎?諺曰:『高下在心。』川澤納汙,山藪藏疾,瑾瑜匿瑕,國(guó)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鼓酥?。使解揚(yáng)如宋,使無降楚,曰:「晉師悉起,將至矣。」鄭人囚而獻(xiàn)諸楚,楚子厚賂之,使反其言,不許,三而許之。登諸樓車,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將殺之,使與之言曰:「爾既許不穀,而反之,何故?非我無信,女則棄之,速即爾刑?!箤?duì)曰:「臣聞之,君能制命為義,臣能承命為信。信載義而行之為利。謀不失利,以衛(wèi)社稷,民之主也。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君之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無霣,又可賂乎?臣之許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祿也。寡君有信臣,下臣獲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歸。

  夏,五月,楚師將去宋。申犀稽首於王之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廢王命,王棄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時(shí)僕,曰:「築室反耕者,宋必聽命?!箯闹?。宋人懼,使華元夜入楚師,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雖然,城下之盟,有以國(guó)斃,不能從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聽。』」子反懼,與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華元為質(zhì)。盟曰:「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潞子?jì)雰褐蛉?,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晉侯將伐之,諸大夫皆曰:「不可。酆舒有三雋才,不如待後之人。」伯宗曰:「必伐之。狄有五罪,雋才雖多,何補(bǔ)焉?不祀,一也。耆酒,二也。棄仲章而奪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傷其君目,五也。怙其雋才,而不以茂德,茲益罪也。後之人或者將敬奉德義,以事神人,而申固其命,若之何待之?不討有罪,曰將待後,後有辭而討焉,毋乃不可乎?夫恃才與眾,亡之道也。商紂由之,故滅。天反時(shí)為災(zāi),地反物為妖,民反德為亂,亂則妖災(zāi)生。故文,反正為乏。盡在狄矣?!箷x侯從之。六月,癸卯,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潞。酆舒奔衛(wèi),衛(wèi)人歸諸晉,晉人殺之。

  王孫蘇與召氏、毛氏爭(zhēng)政,使王子捷殺召戴公及毛伯衛(wèi),卒立召襄。

  秋,七月,秦桓公伐晉,次于輔氏。壬午,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立黎侯而還。及雒,魏顆敗秦師于輔氏,獲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無子。武子疾,命顆曰:「必嫁是。」疾病則曰:「必以為殉?!辜白?,顆嫁之,曰:「疾病則亂,吾從其治也?!辜拜o氏之役,顆見老人結(jié)草以亢杜回,杜回躓而顛,故獲之。夜夢(mèng)之曰:「余,而所嫁婦人之父也。爾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報(bào)?!?br />
  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曰:「吾獲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喪伯氏矣?!寡蛏嗦氄f是賞也,曰:「《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士伯庸中行伯,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謂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過也。故《詩(shī)》曰:『陳錫哉周。』能施也。率是道也,其何不濟(jì)?」

  晉侯使趙同獻(xiàn)狄俘于周,不敬。劉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天奪之魄矣?!?br />
  初稅畝,非禮也。穀出不過藉,以豐財(cái)也。

  冬,蝝生,饑。幸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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