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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公案 作者:(清)李春芳 編次


  海剛峰先生,直諫人也。當肅皇帝末年,齋居靜攝。惟時方士陶仲文等,導以齋醮引年之術,群臣將順,莫有言其非者。剛峰先生時為比部郎,無言責之任,乃奮然起曰:“是尚可以緘默為乎?”乃抗疏反覆累千言,大指欲反其昔日之誤,置其身于堯舜禹湯之上。肅皇帝大為感悟,日取讀數過,惜未及施行,不幸賓天。

  穆皇帝甫繼大寶,即首出先生于獄,擢為大理寺丞。蓋承先皇帝之志,知先生為最深也。先生益自感憤,其理冤獄、拔幽滯,諸所稱臘肉干者,悉以先生為歸,人稱為神明。昔人云:“關節(jié)不通,有閻羅包老”,先生之風大類是。累功歷官至都御史,雖其所行寧便于民,而不便于縉紳。諸言事者,摘其過端上之,穆皇帝素知先生之為人,未嘗一加罪焉。

  先生歷事三朝,其直聲,在朝廷;其實惠,在黎庶;其清風,在宇內;其公論,在人心。先生蓋鐘扶輿之口氣,而為熙朝之名臣矣乎!

  先生生于瀕海之外、前有丘瓊山先生以文章著海內,后有海剛峰先生以直聲震朝野,后先繼美,非圣朝作人弘化,詎能于瀕海外得人,亦若斯盛乎?且所稱諫者,不貴口而貴改,不貴說而貴繹,先生之于肅皇帝,蓋不徒改而繹者。穆皇帝擢召用,俾得見諸實事。馴至今上,猶能大為擢拔,使得二三臣如先生者,布列中外,何患天下之不治平哉?然而決獄惟明,口碑載道,人莫不喜譚之。

  時有好事者,以耳目所睹記,即其歷官所案,為之傳其顛末。余偶過金陵,虛舟生為予道其事若此,欲付諸梓,而乞言于予。余亦建言得罪者,忽有感于中,因喜為之序。

  萬歷丙午歲夏月之吉,晉人羲齋李春芳書于萬卷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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