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借金人

耳食錄 作者:(清)樂鈞


  康熙中,有圖公某者,厚于貲財。其母氏八十初度日,置酒張樂,召客為壽。

  是夕客散,圖歸私室,將寢,而屋瓦作聲,聲及于地。俄有一人排扉入,軀貌侈偉,巾服皆青,露刃于腰間,屹立于燈下。圖駭怖失色,請問所欲。其人曰:“聞公多精金,姑以百兩貸我,旬日當還也?!眻D曰:“敬諾。”顧侍兒取金授之,其人乃出門升屋而去。圖驚甚,囑家人秘之。

  越數(shù)日,燈下獨飲,其人忽復至。圖亟問何來,曰:“來還金耳。”遂出金。圖曰:“金已贈壯士,不欲還也。”其人笑曰:“吾亦有少金,不知其品高下,故借公好金較量耳。非剠公金者?!眻D因曰:“壯士能飲乎?”曰:“能?!奔礉M引奉之。立竭數(shù)觥。乃辭去,曰;“感公厚誼。公此時無所用我,他日當相報?!毖杂櫼咽?。圖異而嘆曰:“真奇士也!”

  后數(shù)年,圖被罪在獄,資財藉入官,妻孥各食其力,相隨一老仆而己。一夜,有搴簾入者,負一囊置地,拜曰:“公尚識某否?”圖詫曰:“甚憶,然忘之?!痹唬骸爱犖糍J金主人也?!奔唇饽?,出衣裘二襲。白金五百兩相授,曰:“知公困乏,聊以相助,且酬舊德?!眻D感泣稱謝,曰:“義士惠我于窮,幸不死,宜何如報?敢問姓字?”其人答曰:“吾無姓名久矣。向嘗借公金,即呼錢‘借金人’可耳?!庇衷唬骸班綮閲厘?,吾往來幸無覺者,公宜密之。倘泄于左右,此金非公有矣。”遂別而去。

  圖后經(jīng)赦出獄,卒衣食其金以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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