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莼鍐栍谧幽釉唬河墒ト酥?,鳳鳥之不出,諸侯叛殷周之國,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強(qiáng)執(zhí)弱,吾欲守小國,為之柰何?
禽滑厘,墨子弟子。據(jù)墨子公輸篇,公輸般為楚造云梯以攻宋,墨子使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為宋城守,楚卒不攻宋。
殷,王也,殷周猶云王周,正言之曰周王,舊解都不確。
?。沧幽釉唬汉喂ブ??
?。城莼鍖?duì)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沖、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辒、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
此節(jié)共列攻城法十二種,分釋如后:
臨一,以高臨下也,后有備高臨篇,言積土為高,以臨我城,可參看。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于城外起土為山,乘城而上,古謂之土山,今謂之壘道;用生牛皮作小屋,并四面蒙之,屋中置運(yùn)土人以防攻擊者。土山即孫子所謂距闉也?!睂O云:“書費(fèi)誓孔疏云,兵法、攻城,筑土為山以窺望城內(nèi),謂之距堙,孫子謀攻篇作距闉,曹操注云,距闉者、踴土稍高而前以附其城也,尉繚子兵教下篇云,地狹而人眾者則筑大堙以臨之,蓋堙與高臨略同,惟以堙池為異。”辨臨與堙之別,比漢以來注家較勝,臨之要點(diǎn)在筑土為山,可參下文堙。宋王致遠(yuǎn)開禧德安守城錄云:“如皮洞之類,一望數(shù)百,夾道如屏,以覆役者,矢石不能害?!逼ざ醇赐ǖ渲Fば∥?。
鉤二,六韜軍用篇有飛鉤長八寸,鉤芒長四寸,系用以鉤著城壁,援引而上,其為用與梯同,故又稱“鉤梯”,但與梯大異。至于宋湯?德安守御錄所稱用長鉤鉤城上人,則只是普通的軍器。
沖三,沖首見于詩大雅皇矣篇,則其制法很古。詩云:“以爾鉤援,與爾臨沖,以伐崇墉?!泵珎鳎骸般^,鉤梯也,所以鉤引上城者。臨,臨車也。沖,沖車也?!闭x:“臨者在上臨下之名,沖者從旁沖突之稱,故知二車不同,兵車有作臨車、沖車之法,墨子有備沖之篇,知臨、沖俱是車也”。又高誘淮南子注:“沖車,大鐵著其轅端,馬被甲,車被兵,所以沖于敵城也?!睕_車亦見太平御覽七七0引越絕書,乍觀之,似沖之制與普通車制相近,但戰(zhàn)國策齊策說“百尺之沖”,如果形狀近于乘坐之車,何以謂之百尺?又本書寅篇6“機(jī)沖棧城廣與隊(duì)等”,假使是一般之車,在城上運(yùn)用,很不利便。又寅篇7“守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劍其面,以機(jī)發(fā)之,沖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本C合上項(xiàng)考察,知古代之沖,其制實(shí)與一般之車異。逸周書小明武解:“其行沖梯,振以長旗?!比缦霌Q一較適當(dāng)?shù)拿Q,當(dāng)呼為“沖梯”。自毛傳以“沖、沖車也”含糊解之,后世相承不變,于是有詩經(jīng)“用沖車來攻打高高的城墻”之誤會(huì)。求諸后世,則開禧德安守城錄:“虜以步騎入景陵門,布陣周密,有對(duì)樓、天橋,高與城齊,橋上以木為過道,約廣一丈,其長倍之?!庇郑骸耙詫?duì)樓及望樓四,將取道沖城上?!惫潘^沖,大約即對(duì)樓之類,故可“以伐崇墉”,惜墨子備沖篇今已佚,不得而質(zhì)證之。后檢明茅元儀武備志刻有臨沖呂公車圖,凡分五層,無疑即其遺制。
梯四,即云梯,后有備梯篇,可參看。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大木為床,下置六輪,上立雙牙,牙有栝梯,長丈二尺,有四桄,相去三尺,勢(shì)微曲,遞互相栝,飛于云間,以窺城中。有上城梯,首冠雙轆轤,枕城而上,謂之飛云梯?!保▍?jù)太白陰經(jīng)卷四,校正錯(cuò)字。)武備志有云梯及飛梯圖。
堙五,塞也,填塞池壕才可以靠近城根。左傳襄公六年:“晏弱城東陽而遂圍萊,甲寅,堙之,環(huán)城傅于堞?!避Ф筚N附城堞,便見堙字之真義。宋王致遠(yuǎn)開禧德安守城錄所言虜悉力填壕,壕漸為平地。距城甚邇,即其遺法。舊說以堙為就城外起土山,則與前文的“臨”相復(fù);因池壕填滿后亦可起土為山,乘城而上,故后人并作一事,如公羊傳宣公十五年“子反乘堙而窺宋城”,又德安守城錄“土山已過石壕,距城不遠(yuǎn)”,即其例也。
水六,后有備水篇,即后世決水淹敵之法?! ⊙ㄆ?,后有備穴篇,并參下文穴八。
突八,后有備突篇,但未說及怎樣用突來進(jìn)攻。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鄭伐陳,宵突陳城,杜預(yù)注:“突,穿也?!比龂疚好鞯奂o(jì)注:“諸葛亮攻陳倉為地突,欲踴出于城里,郝昭于內(nèi)穿地橫截之?!睂O疑“穴為穴地,突為穴城”。余按穴、突之外,尚有空洞,此三事互異之處,前人均未能明別??紓溲ㄆ匝ü?,“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逼獌?nèi)又舉以穴應(yīng)穴之法,穴即今之隧攻,已無疑義。備突篇有突門,“突攻”不過出人不意突沖城下之謂(參辰篇1),并非穴城,其穴城則應(yīng)相當(dāng)于本篇之空洞。如是分釋,斯三事各別,可以破歷來注家之含混。后檢六韜突戰(zhàn)篇:“其三軍大至,薄我地下,……如此者謂之突兵?!蓖恢x為猝攻,得此可成定論。
空洞九,參上文突八。
蟻傅十,傅即附字,猶今之密集隊(duì)沖城,后有備蛾傅篇。
轒辒十一,通典:“攻城戰(zhàn)具,作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生牛皮蒙之,下可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火、木、石所不能敗,謂之轒辒車。”余按隍?yàn)槔@城之壕,填隍即前文之“堙”,轒辒車具破壞力量,則古代之坦克也。武備志有轒辒車圖?! ≤庈囀瑢O疑即樓車,左傳宣公十五年,“登諸樓車,使呼宋而告之?!庇喟窜帯⑾埔敉?,掀,高聳也。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八輪車上樹高竿,竿上安轆轤,以繩挽板屋止(上)竿首,以窺城中。板屋方四尺,高五尺,有十二孔,四面別布車,可進(jìn)退,圜城而行,于營中遠(yuǎn)視,亦謂之巢車,如鳥之巢,即今之板屋也?!庇值掳彩爻卿洺Q詫?duì)樓臨城,且可以四周移動(dòng),皆古代軒車的遺法。武備志有望樓車及巢車圖。
?。醋幽釉唬何页浅匦蓿仄骶?,樵、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 〈斯?jié)言守城之必備條件。具,備也。樵,薪也。持,猶持久之持,亦守也。
?。捣彩貒侵ǎ撼呛褚愿摺:境厣钜詮V。樓撕修。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于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zāi)乖谘伞2蝗?,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恐于適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yán)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此又言守圍城之十四條原則,今于每一原則下斷為一句,以便閱讀。墨子弟子分為數(shù)家,往往各記錄其師之口說,故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等均有三篇,文章大同小異,本節(jié)意義與前節(jié)多少相復(fù),即屬此類,我所以把它移附其后,使讀者便于比觀(畢本此節(jié)在63節(jié)后)。池亦壕也,故通俗言“城池”。
樓撕即64之磿●,古字才旁與木旁通用,故撕即●,后仿此。
俞以大臣有功勞至萬民樂之無窮為一事,非是。大臣一句即管子九變之“有厚功于上”,“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即管子“上之教訓(xùn)習(xí)俗慈愛之于民也厚,無所往而得之”,故民守戰(zhàn)至死而不怨其上。適即敵人之?dāng)?,墨子文常用“適”為“敵”,下仿此。
宜,舊解都不確,余按“宜”“疑”今音相同,古音亦甚相近,下不疑上即上下相得,故能守。
?。肚沂卣唠m善(而君不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
此節(jié)申論守城之人材?!岸挥弥蔽遄?,據(jù)盧文弨補(bǔ)。“若君用之守者”兩句,猶言“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須其才能夠守城的”,吳注:“在事實(shí)上善守者君未必用,君用之守者又未必能,此城之所以多不可守也,俞改‘乎’為‘守’,似可不必?!卑从嶙x作“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守,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國學(xué)基本叢書本點(diǎn)句有錯(cuò)誤,茲改正。)這樣一來,就可能令人解為“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定能守”,于文義上有缺陷。吳讀如“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以為疑問語氣,亦不甚聯(lián)屬?!坝直啬芎跏卣摺奔错氁軌蚴爻堑娜耍矢f“不能而君用之”。尊用猶專用?! 。饭史彩爻侵?,備城門為縣門沈機(jī),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shù)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
此節(jié)說縣門及塹法??h即懸字,左傳莊公廿八年“縣門不發(fā)”,又襄公十年“逼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fā),聊人紇抉之以出門者”,孔疏說:“縣門者編版廣長如門,施關(guān)機(jī)以縣門上,有寇則發(fā)機(jī)而下之。”即武備志所刻插板圖。
沈字疑不誤,沈、下也,可以縣門放下,故曰沈。機(jī),猶今言機(jī)器。兩相如,孫謂左右兩扇同度?! ?shù),畢云“同促”,相接三寸者使無縫隙。施土者用土涂之以避敵人火毀,通典“城門扇及樓堠,以泥涂厚備火”,是也;土太厚則易落,故云無過二寸?! q,坑也,當(dāng)是縣門放下時(shí)使其下截落入坑內(nèi),故闊度須與門扇相同。
力,舊疑“方”或“仂”字之訛,均非是,按力即人力,計(jì)自己所有人力而作之。
為之縣,即司縣門人的所在,故曰可容一人所。運(yùn)注釋“縣”為“繩”,不確。
8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之,各為二慕,一鑿而系繩,長四尺。 此節(jié)說門戶鑿模之法。太白陰經(jīng)“為敵所逼,先自鑿門為數(shù)十孔,出強(qiáng)弩射之”,即此。客,敵人也,如言主客異勢(shì),即以客為敵?! ∠履阶峙f本作幕,今依上慕字改。孫謂幕當(dāng)作●,非是,按慕、摹、模同音,摹、模同義,模,形也,謂鑿門為孔形,每門各有二孔,一孔系以繩,繩長四尺。
?。咕妊穑簽闊熓干浠鸪情T上,鑿扇上為杙,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寸(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
此言抵抗敵人用火箭射燒城門之法。
熏火舊作火車,寅篇6作輝火,孫疑熏火之誤。余按集韻,輝一音熏,則兩字可通用,熏,灼也。
煙矢當(dāng)是附著火種之箭,亦稱火箭,按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小瓢盛油冠矢端,射城樓櫓板木上,瓢敗油散,因燒矢簇,納簳中射油散處,火立然,復(fù)以油瓢續(xù)之,則樓櫓盡焚,謂之火箭?!睌橙擞没鸺湮页情T者,欲將城門燒去也?! p原作棧,畢引說文“棧,棚也”作注,然而在門扇上作棚,于事實(shí)難通,孫疑是杙的訛文,只因通典也有“門棧以泥厚涂之”的說法,遂未改定。按杙與弋同,改“杙”則下文的“涿弋”不至突如其來,余以為孫說可從。涂謂用泥涂之。麻斗者麻布所制之斗,革盆、革制之盆,用以載水,現(xiàn)在西北還有羊皮水缸。薄同欂,欂植皆柱也。鑿即前文之鑿孔,門扇及柱皆鑿孔,孔深半寸或一寸,以安椓弋(涿同椓);椓弋系尖圓狀之木(近代宮門、廟門之“門丁”,當(dāng)即椓弋遺制),使敵矢易于滑下也。見一寸者指突出部分之長度,按見、見于外也,畢疑“見”為“閑”,非是,因弋長二寸,孔深半寸或一寸,故突出之部分長一寸,運(yùn)本改“見”為“寬”,大誤。相去七寸,指各弋相距之度。
所鑿當(dāng)“所置”之訛。垂亦作甀,儲(chǔ)水器,余疑或“缶”之訛,見下87。運(yùn)本改“者”為“有”,解為“有名一垂水”,不可通。
10門植關(guān)必環(huán)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guān)再重,鍱之以鐵,必堅(jiān)。梳關(guān),關(guān)二尺,梳關(guān)一莞,封以守印,時(shí)令人行貌封及視關(guān)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此敘關(guān)鎖城門之法,已上四節(jié)皆就城門言?! ≈舱叱珠T之直木,關(guān)者持門之橫木,環(huán)錮按即頑固,亦即穩(wěn)固,猶下文云必堅(jiān)也。錮金余以為借作“固金”,不應(yīng)依孫改作銅。鍱、包也,植關(guān)之木,須用五金包之。
再重當(dāng)是上下兩重,梳,按即今鎖字(吾縣同音),二尺指鎖的長度,莞借作管。守即太守,城之長官。貌字我初稿依畢改作“視”,繼思之不然;此處如作“視”,下文便不須重出“視”字。貌訓(xùn)形象,荀子注“今謂畫物為貌”,此處系用作動(dòng)詞,即看封條的外貌有無改變,以防私開,運(yùn)訓(xùn)“潛視”,已得其意。
桓謂門扇內(nèi)面兩旁之直木,所以制橫關(guān)者,橫關(guān)入桓深則固,淺則不固。運(yùn)謂桓當(dāng)為植,亦通,周禮鄭注“雙植謂之桓”。
門者謂守門人,禁其攜帶利器,防有變也。
11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長丈三尺,冠長十尺,辟長六尺。二步一荅,荅廣九尺,表十二尺。
此言城上置渠荅之法。尉繚子“無渠荅而守”,則渠與荅是守城之具。漢書注引蘇林“渠荅,鐵蒺藜也”,但觀本文所記,渠和荅尺度各異,蘇林的解釋顯然不適合。程者直立之杠,冠即渠頂,辟即臂字,觀此,知渠制有臂,但他書都無記載,其法必早已失傳,今依本書所示,尚可推知大概,可參看后文37、80兩節(jié)。
古以六尺為一步,二步等于一丈二尺,言城上每隔一丈二尺便豎一渠,以后類推。
荅為何物,舊解不詳,余按粵俗呼竹編之遮障物為“笪”(tat),與“荅”音甚近,據(jù)字書,笪一曰答(即荅),一云覆舟簟,無疑是遮障矢石之物?!氨怼卑串?dāng)作“長”(參下午篇10),作袤亦通。
?。保捕街眠B挺,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此節(jié)敘守城雜器,亦就城上言之,以下各節(jié)同。 連挺即連梃,通典云:“連梃如打禾連枷狀,打女墻外上城敵人?!苯袼状蚝虠U分兩節(jié),可以旋轉(zhuǎn),取其用力省而打擊重,且可于爬城敵人相距七八尺時(shí)用之。
古人以木之兩端尖者為槍,周置猶云分置,就一丈二尺內(nèi)地方分置之,不堆放一處以便取用。
13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即毋竹箭,以楛、趙●榆可。益求齊鐵矢,播以射沖及櫳樅。
此節(jié)記木弩之法。太白陰經(jīng):“木弩以黃楊、桑、柘木為之,可長一丈二尺,中徑七寸,兩梢三寸,以絞車張之,巨矢一發(fā),聲如雷吼,以敗隧卒?!蔽迨降扔诠懦呷伞?br />
毋、無通用,古以竹箭為佳,即使無竹供給,亦可取他種木料代用,肅慎楛矢,上古甚有名,●即柘,按廣雅釋木“柘榆,梗榆也”,試與下文“齊鐵”比觀,趙指趙產(chǎn)之柘榆。運(yùn)誤以“可”字屬下讀,今俗語還有用“可”煞尾的。
齊鐵指齊地所產(chǎn)鐵,史記貨殖傳言魯人曹邴氏以冶鐵富;則戰(zhàn)國時(shí)代齊、魯為出鐵地方。矢舊本作夫,今據(jù)孫改,吳以為臆,無非欲打擊朱念祖墨子時(shí)代無鐵兵之說,然前10言鍱鐵必堅(jiān),則冶鑄工業(yè)已達(dá)相當(dāng)之進(jìn)步,安見不可作鐵矢?況“矢”與“射”相應(yīng),“夫”與“射”不相應(yīng),舊本墨子固有“矢”“夫”互訛之例(見王校),吳亦嘗據(jù)以改正。且戰(zhàn)國有鐵兵已為不容否認(rèn)之事實(shí),墨書大半由墨氏弟子輩所寫,何故不能有鐵兵也。
播,分布也。?即沖梯。櫳樅者用以窺伺之建筑物(非攻具,見下25)。分布鐵矢于城上各處,豫備射擊沖梯等物?! 。保炊椒e石,石重中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石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此節(jié)言積石之法,積,儲(chǔ)積也,下同。
中,半也。三十斤為鈞,中鈞約十五斤。
亢,抗敵也。吳云,毋石即無石,壁即甓磚。善方,繕防也。無石可用,則疾犁(大約兼指木制疾犁及自然的荊棘)及磚亦可充防備之具,參下103疾犁投。
?。保刀椒e苣,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此節(jié)言積炬(即苣)之法,備急猝夜戰(zhàn)之用。 ?。保段宀揭焕?,盛水。有奚蠡,奚蠡大容一斗。
此言儲(chǔ)水之法。奚蠡即瓠瓢,汲水供飲之具。
?。保肺宀椒e狗尸五百枚;狗尸長三尺,喪以茅,兌其端,堅(jiān)約弋。
此節(jié)言積狗尸之法?! 」肥⑾挛模梗倒?jié)作狗犀,孫以為行馬、柞鄂之類,景羲又疑即開禧德安守城錄之狗腳木。余按行馬是遮攔之具,柞鄂是捕獸之物,在城上并非時(shí)常適用,亦似不得以枚計(jì),且三丈之內(nèi),哪能積放五百之多?不特?zé)o補(bǔ)于抗敵,且有礙自己作戰(zhàn),其說必誤無疑。狗腳木武備志有圖,作掛物之用,更非其類。今考狗尸實(shí)繩類,備束縛之用,以茅紐成。本書之“長”字,屢訛為“喪”,“以”又“似”之誤,長似茅者言狗尸之長三尺,約同于茅之長度。兌即“銳”字。弋猶繳、繞也,堅(jiān)約弋即紐纏緊固,勿使松懈。
中外學(xué)者多說戰(zhàn)國諸子受印度影響,據(jù)我的看法,墨子書里確夾雜些西北方言,古典常寄聲不寄形,從“狗尸”的字面求解,雖是研究方法之一,但“尸”一作“犀”,“尸”“尸”相通,而“尸”復(fù)可寫作“死”(見序言),故應(yīng)用此種方法于墨子是比較危險(xiǎn)的。序言曾說過,名稱討論擬另成專篇,所以此處不再申述,下仿此。
18十步積搏,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此言積柴搏之法。搏、柴束也,今粵呼柴把。下文28積稈亦言“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保苟宀揭辉?,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此言積灶及沙。鐕即鬵字,揚(yáng)雄方言云:“甑、自關(guān)而東或謂之鬵?!比菔蜃鳌叭荻薄=?,備也,湯即熱水。
持猶“峙”,儲(chǔ)備也,毋下千石猶言不可少過千石。
20三十步置坐候樓,樓出于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其上。
此節(jié)言建坐候樓之法,備晝夜瞻視敵情。
堞,城上女墻。出于堞四尺,孫解為飄出城外四尺,通典:“建堠樓,以版跳出為櫓,與四外烽咸晝夜瞻視?!?br />
廣三尺就上層言之,“廣四尺”當(dāng)云“下廣四尺”,樓形向上漸狹,大約利于御風(fēng)。樓后面可不遮掩,故只三面有板,傅即涂泥,所以防火,夏蓋其上,所以避日。
?。玻蔽迨揭唤遘嚕遘嚤貫殍F篡。
此言藉車之法。畢疑即巢車,孫以為未確,可參看下文40、82及101。篡或作纂,畢疑●?! 。玻参迨揭痪粒茉?,高八尺。
此言筑廁之法:按釋名:“井、清也。”又說文:“圊、廁清也?!贝司羌尘?,乃后來之“圊”,發(fā)音只送氣或不送氣小異。屏或作庰,廁也,“井屏”合言亦為廁。因其污穢發(fā)臭,故筑八尺高之垣以圍繞之。
?。玻澄迨揭环?,方尚必為關(guān)鑰守之。
此言筑房之法,方即房,備守城者入息之所,故加以鎖鑰。方尚猶云“房上”?! 。玻次迨椒e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傷也。
此言積薪之法,當(dāng)是專供燒火,與前18積搏之用法不同。薪數(shù)不可少于三百石,系指重量言,古以百二十斤為一石。善蒙涂者用泥來涂蓋,通典:“柴草之類貯積,泥厚涂之,防火箭飛火?!?br />
25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稱議衰殺之。
此言筑櫳樅之法,櫳樅見前13。高度自地面起計(jì),故曰“起地”,其體下廣上銳,前狹后闊,自下至上,酌度其合宜(議,宜也。)而逐漸減小,衰殺、減小也。
?。玻栋俨揭荒緲牵瑯菑V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居?,出城十二尺。 此言建木樓之法。樓●居?句有誤,余疑其與太白陰經(jīng)四所載“笓籬戰(zhàn)格”有關(guān);宋許洞虎鈐經(jīng)說:“篦籬戰(zhàn)格于女墻上跳出椽,去墻三尺,橫著檢椽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二丈,闊五尺,縣椽端以遮矢石?!蓖ǖ湮穆酝?,但作“內(nèi)著橫括,椽端安轄”。合參數(shù)書,余疑“●居?”是“椽著轄”之壞字,惟“出城十二尺”似太長,可能由“三”字誤析為“十二”兩字?! 。玻钒俨揭痪?,井十甕,以木為系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此言開井之法,惟城上不得有井,應(yīng)就城下言之。
蘇云:“系連所以引甕而汲?!睂O疑擊●(即桔槔)之誤。
甕所以貯水,水器則指由甕取水之器,兩“斗”字似當(dāng)依日本寶歷本作“升”。
28百步一積雜?,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搜苑e稈(?即稈)之法。上文18柴搏是木柴,24薪是雜草料,此專指禾稈,三者有別。
?。玻拱俨綖闄?,櫓廣四尺,高八尺。
此言置櫓之法。櫓、大楯也,亦遮障物。
?。常盀闆_術(shù)?! _術(shù)即下72“沖隧”。此處文字當(dāng)有奪漏,孫云:“此下所為,皆以當(dāng)沖隧?!狈鞘恰S摹?、立樓等皆與沖隧無關(guān),讀者自知之。
?。常卑俨綖橛摹瘢瑥V三尺高四尺者十。
此言開暗溝之法。通溝以防水謂之●,幽●即暗溝,謂六十丈之內(nèi)當(dāng)開暗溝十條。
?。常捕俨揭涣?,城中廣二丈五尺,長二丈,出樞五尺。
本節(jié)言建立樓之法。
“出樞”、孫疑當(dāng)作“出拒”,拒與距同,足也(參丑篇2節(jié)),謂立樓之橫距出堞外者五尺。由二丈五尺減去二丈,即余五尺,“廣”與“長”義實(shí)無異,末二句可能是注文。
?。常吵巧蠌V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斗。
此言城上所需寬度,謂必如此乃可以供使用及便于守卒之活動(dòng)?! 。常促履邚V三尺,高二尺五寸?! 〈搜灶㈨ㄍ履撸巧闲σ?。釋名“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是疑有孔可窺見外面者為睥睨,無孔者為女墻,即通典一五二所謂“覷賊孔”。 ?。常当莞叨呶宕纾瑥V、長各三尺,遠(yuǎn)廣各六尺。 此言陛的尺度,陛者升高之階級(jí),參看下41。
末句“遠(yuǎn)廣”或作“遠(yuǎn)唐”,亦難曉。運(yùn)以為遠(yuǎn)即長,余頗疑末句是另一墨家之說,故有“各三尺”、“各六尺”之異。
?。常冻巧纤挠缤悾奈旧嵫?。
此言四尉所居地,尉為協(xié)助守城之長官。
“童異”之大意,猶云要害地方(屬于西北方言),因一隅可以兼顧兩面之故。孫疑為重婁,但高只五尺則不合。
已上各節(jié),由二步一渠起,而五步、十步、二十五步、三十步、五十步、百步以至二百步,除27外,大致皆論城上之布置。
?。常烦巧掀叱咭磺?,長丈五尺,貍?cè)?,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nèi),后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貍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塞,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岩娗埃保惫?jié),此又復(fù)出,如非后人注文,則為墨學(xué)的別家所記,故詳略不同(說見篇首凡例,以后仿此),所異者如前文二步一渠,此七尺一渠,前文渠長十三尺,此為十五尺,是也?! ∝?,今俗作埋,即入土三尺。去堞五寸謂在離堞五寸的地方立渠?! ∮嵩疲骸叭ネ米?。”余謂實(shí)“膚”字之假借,膚、夫同音,暴露于外者為“膚”,由丈五尺減去埋土三尺,則露出部分(夫)為丈二尺。丈三尺(依11)減去入土三尺,則現(xiàn)出十尺,是本節(jié)之“夫”,即前文11之“冠”。
半植一鑿內(nèi)(即枘)者,謂于臂長正中處開一孔?!昂箝L五寸”孫疑“徑五寸”之訛。夫兩鑿者,于渠柱露出之部分鑿兩孔也。渠夫一句似謂渠柱之頂端比堞較低四寸為適合,是否待考。
管子地員篇注“馬夫”,草名,孫疑馬矢之訛,亦通。
皆待命謂候命令而后執(zhí)行?!叭粢浴奔础盎蛞浴?,言如此作法亦得。
復(fù)次,古人?!扒E”連言,此兩者必互有關(guān)系,今合本節(jié)及前11推之,余以為渠制先立一柱(即前文之程),鑿兩孔,臂是橫木,于當(dāng)中鑿一孔,懸之柱上,作十字形,然后外面張荅。渠夫長十二尺,荅亦長十二尺,可見其相配之跡。渠荅既用來阻擋矢石,則立柱必易受拋擲之力而搖動(dòng),故埋柱處須用瓦填充,冬日土燥,再以物填塞之,如此解釋,則本書所記渠荅,皆無不可通之處。蘇林乃以為蒺藜,正是謬以千里。再換言之,渠像船上之桅,荅就是帆。通典一五二:“布幔,復(fù)布為之,以弱竿橫掛于女墻外,去墻七八尺,折拋石之勢(shì),則矢石不復(fù)及墻?!保▍⑻钻幗?jīng)校正)殆即荅之遺制(通典守具無荅之名稱)。周書三一韋孝寬傳:“城外又造攻車,……孝寬乃縫布為縵,隨其所向,則張?jiān)O(shè)之,布既懸于空中,其車竟不能壞?!眲t又推廣其用途者。
?。常赋巧衔迨揭槐?,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
此言置棄水表之法。傾水易污人,口號(hào)恐難及遠(yuǎn),故搖表以示之。
?。常刮迨揭粠?,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此言置廁,略復(fù)前22節(jié)。
圂者積穢物之處,城上本自有廁,所言穢物同貯城下,當(dāng)系就清除時(shí)言之。 如(之,往也。)廁者或禁操持某種器具(例如10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不得操”下也許有缺文,吳以為“不得操表而搖之”,非也?;蛘f“操”與“噪”“嘈”只一音之轉(zhuǎn),不得噪亦可通。
?。矗俺巧先揭唤遘嚕?dāng)隊(duì)者不用。
藉車再見,前21作五十步。
隊(duì)即隧字,指攻隧。不用下,孫謂脫“此數(shù)”二字,參看下82節(jié)?! 。矗背巧衔迨揭坏辣?,高二尺五寸,長十步。
陛見35,但未言五十步;又前言廣長各三尺,此言長十步,亦相差太大。
42城上五十步一樓●勇,樓●勇必重?! 恰裼轮瘢驈哪咀鳌瘢诠盼墓炭赏ㄓ?,但●、●均字典所無,前人都未作解,余按應(yīng)讀如“孔”或“哭”,樓●勇即樓也。梁思成論層樓說:“漢畫像石和出土的漢明器已使我們知道中國多層樓屋源始之古遠(yuǎn)。”(文物參考資料二卷五期一三頁)按墨子已說重樓,則多層樓的建筑總可上推至戰(zhàn)國以前。
43土樓百步一,外門發(fā)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按26節(jié)百步一木樓,此土樓疑亦木樓之訛?! “l(fā)樓,孫疑亦指縣門,引下107縣梁又稱發(fā)梁為證,渠、塹也。余按107節(jié)亦言發(fā)梁之下,旁有溝壘。藉幕即遮幕,粵語借、遮同音,參下81。棧即下49之行棧及107之棧,橋道也,但全句語意不明,或“出之”作突出城外解。
?。矗闯巧辖晕愕糜惺?,若他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斯?jié)結(jié)言城上凡有可隱匿之處,皆須拆除,以防奸宄。
?。矗党窍轮莸纼?nèi)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
此言城下百步積薪,與前24城上五十步積薪相對(duì)照。州道即周道,余見前。
46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
此又回說到城上守者之組織?!皩佟被蚣础捌鋵佟敝?,言所屬有一吏士也?! 〈讼屡f本有“一帛(或作亭)尉”三字,當(dāng)系下節(jié)文之復(fù)出?! 。矗钒俨揭煌?,垣高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此節(jié)敘置亭及亭尉。前36言四尉居城上四隅,此言六十丈置一亭尉,可比看?! ¢|門即亭垣之門。
48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馬矢皆謹(jǐn)收藏之?! 〈斯?jié)記雜事。
孫云,舍即什長及尉所居。
康今作糠,秕者秕子,秠者谷皮,與馬矢數(shù)物,皆乘風(fēng)于城上揚(yáng)散之,以瞇敵目,故謹(jǐn)其收藏。
49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沖、縣□、批屈樓。
此節(jié)復(fù)總述城上應(yīng)設(shè)備之具。
渠譫(即渠荅)、藉車、連梃、長斧、長椎五事,見前文11、12及21。
行棧見下酉篇2及33,余按前43節(jié)有“棧上出之以救外”,疑即一物?! ⌒袠?,孫疑即前26之木樓,其說未可信,木樓是固定的?! 暗健弊钟灒瑢O疑“斫”,按下62有“斗”,斗和到音甚相近。
頡皋即桔槔,一端懸石,用以起重省力之具。
孫云“茲即茲基,鋤也”;又謂距疑即巳篇21之鐵鉤巨。
飛沖,孫謂即沖車,不確。余疑是抗沖之械,或即德安守城錄之撞竿,武備志又有撞車圖。
“縣”下各本多無缺文,孫疑即74及99之縣梁。批屈,疑系“翅膀”之義,連樓字為句,即有翼的樓,參看下節(jié)。
?。担拔宀揭卉Γ聻榫粞?,三尺而一。
我初稿依孫、吳的讀法,以“樓五十步一”為一節(jié),又“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另為一節(jié),后來復(fù)檢蘇說,他云:“案堞,女墻也,當(dāng)為五步一堞,‘十’字衍,下言五步一爵穴,可證?!奔?xì)思之,實(shí)比孫說為優(yōu);因本篇文例常先言若干步,再舉出應(yīng)置備什么物事,如讀為“樓五十步一”,則與常例不相符,而且堞在什么地位設(shè)置,也感到落空,故改從蘇說,并衍“十”字。“三尺”,余以為“三丈”之誤,三丈即五步,蓋注文或別家之文也。參看下97?! 。担睘樾剑薅?,長四尺半,必有潔。
前24已言五十步積薪,此又再詳其度。二圍者大二圍也(前文18積搏、28積稈皆大二圍以上),“皋”,孫疑即前之頡皋,但與薪無關(guān),又不可通,余以“辜”之訛,辜較二圍猶謂大概為二圍。潔即舉重力之單位,詳下文106。
?。担餐呤囟镆陨?,上城上。
前14二步積石,石每枚重十五斤以上,此處又放寬尺度,改為重二斤以上。第二“上”字是動(dòng)詞,言盡上之于城上也。
53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沙及灶鐕均見前19,彼處言廿五步,此言五十步,蓋墨子弟子所聞各有不同。
?。担茨敬蠖?,長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
此言積木之法。
耿、綆同音,謂用索聯(lián)好木本,勿使走散。
從按即樅字,長木也,亦有沖撞之義,每五十步放三十枚。
?。担的緲蜷L三丈,毋下五十。
此言木橋之設(shè)置。
?。担稄?fù)使卒急為壘壁,以瓦蓋復(fù)之。
此言壘壁。復(fù)即覆,謂以瓦遮蓋之,但余疑第一個(gè)“復(fù)”字是衍文。
?。担酚猛吣纠浭⑺矣弥?,容十斗以上者五十步而十,五斗者十步而二。 前16已言五步一罌盛水,此節(jié)再補(bǔ)充其說。
“且用之”,謂隨時(shí)可取用,非儲(chǔ)而不用。
前16言汲水之奚蠡容一斗,故盛水之罌須五斗至十斗。五步一罌即十步二罌,亦即五十步十罌,申言之,每五步內(nèi)有大、小罌各一具,前9節(jié)所謂小大相雜也。
58臿、筑,七尺一,筑有銻。
此節(jié)與前37“七尺一渠”相照應(yīng)。臿、鍬也,所以插地起土,筑是舂土之杵,渠須掘坎埋之,故置臿、筑備用。
有銻,舊解不明,余按銻即蒂字,筑土之杵,手持處須較細(xì),故名曰蒂。
?。担咕訉伲宀揭?。壘五。
居屬,即斪斸或句欘,鋤之類?! 疽嘧魈r,盛土之籠,與鋤相依為用者,故每五步內(nèi)置五枚。
60長斧,柄長八尺?! ∏埃保补?jié)二步置一長斧。
61十步一長鐮,柄長八尺。
鐮以刈草或割繩等用。吳以“十步一”屬上長斧,茲依孫讀?! 。叮彩揭欢?。
斗即斫,吳以“十步一”屬上長鐮,則“斗”變?yōu)橐蛔志洌澮缹O讀。
?。叮抽L椎,柄長六尺,頭長尺,兌其兩端,三步一。
前12節(jié)二步置一長椎,此作三步異。
兌即銳字,舊訛斧,據(jù)孫改。椎即錐,頭端是尖的,故云“銳其端”,“兩”字疑衍文(與下71之“兩末”不同)。
自49城上之備起至此節(jié)止,多是補(bǔ)充前文未盡之說。
?。叮闯撬拿嫠挠缃詾楦叽暋瘢怪厥易泳悠渖虾蜻m,視其●狀與其進(jìn)退、左右所移處;失候斬。
此節(jié)敘城樓望敵之法,可與前36節(jié)參看。
四面謂正四方,再加上四角,即城之八面?! 〈暋窦矗倒?jié)樓撕,王云,磿音櫪,樓之異名。重室子謂貴家子弟,候、斥候,望也,使居高樓執(zhí)行望敵任務(wù),參酉篇5?!?,古態(tài)字,態(tài)狀即狀態(tài)。梁思成論敦煌壁畫中所見院的部署,“一般的庭院四角建樓的布置,至少在形式上還保存著古代防御性的遺風(fēng)。”(文物參考資料二卷五期一一頁)按這里的高磿●就是古代四隅設(shè)防樓的例子。
失候斬者,斥候失職,不報(bào)告敵之動(dòng)態(tài),貽誤甚大,故處以斬刑?! 。叮颠m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士,迎而穴之,為之具內(nèi)弩以應(yīng)之。
此節(jié)言抵御敵人穴攻之方法,蘇以為本是備穴篇文而錯(cuò)入于此者。
亟,急也。穴師者精于開穴之工師,審知敵人在某處穴攻,即就其處開穴迎拒之,乃以穴御穴之法。內(nèi)弩,短弩也,備穴中射敵之用?! 。叮睹袷也哪?、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此節(jié)言征繳民間材料,備守城之用。盡上之者猶言盡數(shù)上繳于公家。
?。叮肥胤ǎ何迨秸煞蚴?、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jì)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此言分配守卒之方法。五十步四十人一節(jié),孫謂就城下分配言。丁女指成年之女子(通典亦稱壯女),與丈夫?qū)εe。古文上作“二”,下作“●”,兩字甚易混,余謂“城下”乃“城上”之訛,今粵語稱城上為“城樓”,可證。率、大約也,一步一人,則五十步應(yīng)五十人,前文言“五十步四十人”,故曰大約。圉同御。 ?。叮缚婉T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病?! 〈朔治鱿伕焦シㄖΑC婕闯堑乃拿?,敵人馮城而蜂擁進(jìn)攻(蛾即蟻?zhàn)郑?,守者如先知其謀,則守者利而攻者不利?!爸笔枪糯姆?,不必乙為“知之”。
?。叮箍凸ヒ运?,十萬之眾,攻無過四隊(duì)者;上術(shù)廣五百步,中術(shù)三百步,下術(shù)百五十步,諸不足百五十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duì),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yīng)之,此守術(shù)之?dāng)?shù)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當(dāng)術(shù)者。
此分析隊(duì)攻之利害,遂猶今言隊(duì)伍展開線,穆天子傳屢言七萃之士,萃、遂只方音小異,又遂、隊(duì)、術(shù)三字同音。敵眾雖十萬,大約不過分四隊(duì)進(jìn)攻,其說頗類乎近世不宜多線戰(zhàn)爭(zhēng)之軍略。攻道之面狹,則利于守者。五百步須用四千人拒戰(zhàn),蓋比城下之守(前67言五十步四十人),增加十倍。無事之老弱,則使守城上不當(dāng)攻道之處。
?。罚俺浅殖霰貫槊魈?,令吏民皆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其故人及其填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dòng)谏希耸爻侵亟?,大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br />
此節(jié)嚴(yán)出城之禁。明填或填章即今護(hù)照及放行單之類,猶云填明事由。從人非其故人一句,李云“謂從者易人并易章也”。申言之,故人即“原人”,按荀子注“故猶本也”,亦即“本人”,李說可從。孫訓(xùn)“故人”為“故所屬吏卒”,非也,所屬吏卒非先得許可也是不能隨便帶出城的。簡的來說,無照者和人照不符者均由千夫長拘留,不服令者先斬后報(bào)?!鞍偃艘陨稀彼淖钟嘁墒亲⑽?,即極其量之?dāng)?shù),運(yùn)本改為“百人以下”。
?。罚贝箐a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鋋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其兩末。
此言軍械鋋之制置。鋋為小矛,蚤即爪字。兩鋋交之以下,舊注都解釋不明,或謂兩鋋之“鋋”可能系“蚤”之誤,即是兩蚤安置要平勻,使用起來,才不致失去重心;兌其兩末的“其”指蚤而言,所以便利向左右鉤刺。錄之以備參考。兩末與“兩端”不同?! 。罚惭?duì)若沖隊(duì),必審如攻隊(duì)之廣狹,令邪穿其穴,令其廣必夷客隊(duì)?! 〈搜砸运淼烙淼乐ǎ魂?duì)即隧道,與69節(jié)之遂不同,若,及也,或也。
“如”,猶相當(dāng)或因應(yīng),言我所挖之隧,須求其與敵隧之廣度相應(yīng),但不作對(duì)沖而作斜出,使可以夷平敵隧。
?。罚呈枋鴺淠荆钭阋詾椴癫?,毌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搏從(縱)橫施之,外面以強(qiáng)涂,毋令土漏,令其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
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燒拔也?! 〈搜猿峭舛逊e柴搏之法。
前面似指前頭,柴束長短不齊,故當(dāng)齊其一端,以便涂土;毌即“貫”之古字,連貫也。積柴搏之先,須擇高丈七尺之樹一條施于外面,然后就其內(nèi)堆積柴搏。堆迭之法,縱橫相雜,外面涂上粘韌之土,毋使其落下,柴搏之廣厚,足為城高(三丈五尺)之屏蔽而止。又再用柴、木、土等佐之(按杜是“佐”字之誤,畢以杜為木名,非是),以急(堅(jiān)也)為好(故,巧也)。前面之長短,亦豫先(豫蚤即“豫早”。)整齊之,使可涂土,足充城堞之用,勿令敵人得以燒毀或拔去。孫解“故”為“事”,又說柴搏之上筑堞,均不確。
?。罚创蟪钦晌鍨殚|門,廣四尺。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dāng)門,鑿其木,維敷上堞。為塹縣梁,●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勢(shì)。城內(nèi)有傅堞,因以內(nèi)堞為外,
鑿其間,深丈五尺,窒以樵,可燒之以待適。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nèi)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fā),佐皆厲矢。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此節(jié)大概言城門、板橋及城堞等作法,語多難解,以下摘述其大意。
丈五為閨門,謂閨門之高丈五尺,閨門見前47。
維敷意猶維系,謂就關(guān)制郭門之兩木,鑿孔、系繩而上連于堞也。
塹縣(與懸同)梁即后世之釣(吊)橋。取板橋令從城穴向外邪伸出(●即令),板橋長未達(dá)地,則再以板接之(次者再接之謂);板橋之斜度或坡度(倚殺),視城之形勢(shì)為之,“如”即前72審如之“如”,因應(yīng)也。茲約示塹懸梁之概狀如下:(圖形,尚無資料。)
以內(nèi)堞為外堞,似是作退守之準(zhǔn)備或敵人攻入時(shí)之抵御,故云燒樵待敵;窒,充塞也。
令耳,運(yùn)注為“?溝備水”,與下文要嚴(yán)守令耳之情狀不符。余疑“令耳”應(yīng)一逗,即“屬城為再重樓”的名稱,試看下文“樓若令耳”,也可為證?! 柺敢娦缙玻?。厲,利也。佐指輔佐之人,與“主”字相應(yīng),孫擬改為“佐以厲矢”,不合,可與下節(jié)“佐一人”比觀。
治、置音近,余疑治裾即寅篇10之置裾(裾字?jǐn)嗑洌嗯c運(yùn)本暗合,但它以為“城”則誤),“諸”字當(dāng)連延堞為句(下101有諸藉車可證)。 畢云,簡同闌,孫謂籣以盛弩,格即歧閣;余按通典一五二:“城外四面壕內(nèi)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彼婆c本文延堞有關(guān),闌、格之義同為“阻”,“皆為兵弩簡格”句如解作皆置兵弩以闌格之,于文亦通?!安繌V”即各堞的寬度,孫解“部”為守堞者之分域,未確。
?。罚缔D(zhuǎn)射機(jī),機(jī)長六尺,貍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辒,辒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通臂,臂長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離。
此言轉(zhuǎn)射機(jī)之法;隋書禮儀志有旋機(jī)弩,或即此。機(jī)有反動(dòng)力,故須埋入土一尺。
辒與前3節(jié)之轒辒異,在此處得有兩解:(一)辒、穩(wěn)同音,穩(wěn)定即須具鎮(zhèn)壓之力。(二)辒為鈐限之義,使其不至搖擺,故合兩材為之,搖擺則發(fā)矢之瞄準(zhǔn)不靈也。兩義似兼包之。
“夫”者露出之部分(見前37節(jié)),中鑿夫之(猶鑿夫之中)即于夫之半長處鑿孔,插入通臂,臂長伸至垣(桓字訛),所以減小其反動(dòng)力。“善射之者”按應(yīng)作“善射者主之”,方與“佐一人”語氣相應(yīng),后見李引運(yùn)本亦有“主”字。
?。罚冻巧习俨揭粯牵瑯撬闹?,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長各丈六尺,皆為寧?! ∏埃玻栋俨揭荒緲?,但高、廣不同;又43百步一土樓,高、廣未詳;此則重樓也,似與42之樓●勇相當(dāng)。
植,柱也,樓四角各一柱。舄同●,柱下石也(參巳篇13)。唯為再重樓,故上下層各有高度。寧,畢云即亭字,不確??紩?jīng)之“寧王”,自漢以后二千年,均如此讀,到近世大量金文發(fā)見,始由吳大澄等證實(shí)為“文王”之訛(因古代“文”、“寧”兩字寫法相近。),“文”、“門”古音甚相近,以墨子一書借音字之多,且同一字而寫法屢異,我敢信“皆為寧”實(shí)“皆為文”之誤,讀法則應(yīng)曰“皆為門”,穴之有戶,見巳篇8,樓似不應(yīng)有亭。運(yùn)以為“窗”,亦無據(jù)?! 。罚啡揭煌?,長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長二尺為寧。 此節(jié)之突,如何致用,舊注都未提及,詳觀各篇,只辰篇1有突門,但突門自城垣開出,城之厚薄,各地不同,斷不能預(yù)定其長度。考寅篇12及辰篇2之“突門”,今本均訛作“穴門”,是“突”“穴”兩字??梢曰ビ灒挥炙绕捣Q“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廣十尺”,同篇25“為穴高八尺”,均極與本節(jié)之“三十步一突……廣十尺高八尺”相類(“二”與“三”傳鈔易誤),故知本節(jié)之“突”實(shí)“穴”訛。
畢云,寧亦即亭字;余按前47言百步一亭,則三十步不應(yīng)有亭,畢說未確,參上一節(jié),當(dāng)同是“文”(門)字?! 。罚赋巧蠟閿€火,夫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其末。
此言攢火之法。北史王思政傳,東魏高岳筑土山以臨城,思政作火●,因迅風(fēng)便投之土山,燒其攻具,此攢火即火●,用以燒敵,故其持柄之長,須視城之高下。本書所謂“夫”,率指露出部分或柄言之。 ?。罚钩巧暇懦咭诲?、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累石、蒺藜。
此節(jié)說城上雜守具。前文13二步一木弩,12二步長斧、長椎各一,又60十步一長斧,63三步一長椎,此復(fù)言九尺一弩、一椎、一斧,皆弟子各記所聞之異。
艾即刈,國語韋昭注,艾、鎌也,前61言十步一長鎌。
累石即礧石,又作礌石,自城上推石而下也?! 。福扒L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其埋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寸。
連前11及37,渠凡三見,此條與37之“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cè)?,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幾完全相同,“其埋者三尺”一句,應(yīng)鉤在“臂長六尺”句之上,因所埋者是柱,非臂也。夫長丈二尺,加埋者三尺,實(shí)得丈五尺,今作“丈六尺”,乃傳鈔之誤。傅堞即附堞,言豎渠之處,須離堞五寸。
?。福苯迥L八尺,廣七尺,其木也廣五尺,中藉莫為之橋,索其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唬迥灰娗埃矗?,但未詳其制。遮幕應(yīng)張以木架,按禮記曲禮篇“男女不同椸架”,椸、杝同音,故誤分為“木也”兩字。“中藉幕”者于遮幕當(dāng)中之處。古人稱牽扯上下之具曰“橋”,故曰“索其端”。
遇敵來攻,令一人任牽幕之職,使或上或下以阻擋矢石,其用與今世之索網(wǎng)相近。
?。福渤巧隙揭唤遘?,當(dāng)隊(duì)者不用此數(shù)。
連前21及40,凡三見,所異者前作五十步或三十步。
83城上三十步一礱灶。 前文灶已兩見,19言廿五步,53言五十步。礱灶,行灶也。
84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為斗、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
此記取水之具。麻斗、革盆見前9節(jié),用麻布作斗,加以油漆,便可取水。
“為斗”兩字,舊本誤錯(cuò)于下文,茲依吳說移正。
?。福当衷!⑿虏?,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此節(jié)當(dāng)有錯(cuò)誤,舊解均不明。余以為“?!碑?dāng)依孫改“绤”,敝绤猶云爛麻布。拙與綴吾縣同音,古音亦甚相近,綴柄即安上一柄;前節(jié)斗柄長八尺,此云“長丈”,所差無多,“十步一”復(fù)相同,可知系指麻斗制法;大意實(shí)謂麻斗應(yīng)用破布或新布為之,長計(jì)六尺,中安柄,柄長一丈,每十步一枚。箭、運(yùn)注,幎口使堅(jiān)韌也,按箭可通作“晉”或“搢”,插也,殆縫綴之義。
?。福冻巧鲜揭烩\?! ♀\未知實(shí)何物,或云臿屬,或云鐵簽。
87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具?! 〈擞浰?(即缶)之法,與前9節(jié)言垂(或缶之訛)“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同。革盆、奚蠡皆汲水器,亦見前9、16及84。
88為卒干飯,人二斗,以備陰雨,而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nèi)堞外行餐。
此言預(yù)儲(chǔ)干糧之法。
“使守”疑吏卒之誤,行餐即送餐。 ?。福怪闷鱾錃⑸车[、鐵,皆為壞斗。
此節(jié)言散沙礫之器。沙礫等所以迷敵目,但用器殺(即撒)布,然后程功多,壞斗者粗燒之?斗也。
?。梗傲钐照邽楸?,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取用,三秘合束堅(jiān)。
此說小缶之制備,前87言水缶容三石以上,是大缶。
“三秘”孫疑累施之訛,猶云迭置也。余疑“即”為“待”之訛?!皥?jiān)”下舊本尚有“為斗”兩字,茲依吳說移于84節(jié),但“堅(jiān)”字則不能上移。既候取用,須迭置之以免阻礙地方,且須用繩索連束堅(jiān)固,方不至傾壞?!叭亍笔枪耪Z,不必依孫改。
?。梗背巧细魲?,高丈二,剡其一末。
孫疑棧當(dāng)作“杙”,引下文104弋長七寸、剡其末為證,但長度相差太遠(yuǎn),或許丈二是“尺二”之訛。剡,削尖也。
92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閨門是城門,亦是亭門,見前74及47?! 。梗尘乳灣卣咭曰鹋c爭(zhēng),鼓橐,馮垣外內(nèi),以柴為燔。
此言熏火以阻止敵人闉(同堙,堙為前文3節(jié)十二種攻法之一。)塞城池之法。
淮南子本經(jīng)訓(xùn):“鼓橐吹埵,以消銅鐵?!备哒T注:“橐、冶爐,排橐也。”又文選注:“橐,冶鑄者用以吹火使炎熾?!眲t橐即風(fēng)箱(參巳篇3)。火煙熏敵眼,其為用同乎現(xiàn)代之催淚彈,但煙隨風(fēng)向而行,故鼓風(fēng)箱使向敵方吹去以資補(bǔ)救。馮垣見后申、酉兩篇,即女垣之別名,言于女垣之外內(nèi),燒柴而鼓其煙也。
?。梗挫`丁,三丈一,犬牙施之。
孫疑靈丁為椓弋,于又謂是鈴鐺;余按:犬牙,交錯(cuò)也,椓弋是門?。ㄒ姡梗?,無所謂三丈交錯(cuò),鈴鐺亦無需乎交錯(cuò),其實(shí)乃瓴甋之音轉(zhuǎn),廣韻,瓴甋似罌有耳,即前16所謂五步一罌也。運(yùn)疑靈丁為樓窗,更屬臆測(cè)。
?。梗凳揭蝗?,居柴、納弩;柴半、為狗犀者環(huán)之。
此言管理柴搏之法。 居,積也?!板蟆睉?yīng)改作“帑”,公家貯物之所。半即中間,與前37節(jié)“半植一鑿枘”同。狗犀即狗尸,見前17。全節(jié)猶言每十步派一人管理貯柴之事,收納于帑庫,柴搏當(dāng)中處用茅繩環(huán)束之,正與前18“十步積搏”合,舊說皆誤。
96墻七步而一。
此節(jié)當(dāng)有奪文。 ?。梗烦巧蠟榫粞ǎ萝θ?,廣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苣,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shù)自適為之。
前50已見爵穴,此復(fù)出而說明較詳。
下堞三尺,言比堞低三尺。穴外廣而內(nèi)狹者,使城上易于見敵,敵人在下,不易見上。大容炬(苣即炬,見前。)者,備晚上由穴伸炬外出以照敵人(見下節(jié)),與今之探照燈用意相同。高者六尺,下者三尺,又似由城上起計(jì),使守城者便于外望也(周尺較短,約當(dāng)舊尺七寸弱)。既言五步一穴,又言疏密適應(yīng)環(huán)境而為之,可知兵法貴乎變通。 ?。梗溉松密?,長五節(jié);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fù)鼓,內(nèi)苣爵穴中,照外。
此節(jié)舊在100節(jié)之后,按所言系敵人抵城下時(shí)燃炬之法,與上“城上為爵穴”條相照應(yīng),兩條應(yīng)銜接,故移正之。
節(jié),孫疑“尺即”兩字之誤,吳又解“五節(jié)”為“五束”;余按炬火常用竹制,節(jié)者竹節(jié),則“長五節(jié)”自可通??芗冗_(dá)城下,即擊鼓報(bào)警,擅(持也)炬者立將炬燃著,再聞鼓則將炬內(nèi)(納也)入爵穴,以燭照城外,使敵人不能趁黑夜施其詭計(jì)。
?。梗勾┩鈮q,去格七尺;為縣梁。城●陜不可塹者勿塹。
此節(jié)說外塹,塹見前7及74?! 「?,孫以為備蛾傅篇之杜格,旗幟篇之牲格,又疑是虎落之落;余疑是寅篇11節(jié)之鬲??h梁亦見前74。
●陜即窄狹,城外地面太狹者不必塹,是針對(duì)“穿外塹”而言;舊本“穿”誤“塞”。
?。保埃俺巧先揭坏a灶。
此句全復(fù)前83,“礱”舊作“聾”,茲依前改歸一律。又此下舊有“人擅苣”廿四字,今移入98。
101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夫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丈,四之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丈〕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fù)車者在之。)
此節(jié)詳記藉車之制,前文雖三見藉車(21、40及82),惟未言其如何制作,本節(jié)文句屢屢重出,細(xì)審之,前半是正文,后末是注,故特加括弧別之,使閱者分明。
什、鍱字通用,鐵什即前文10節(jié)之鐵鍱,謂用鐵包外。藉車有柱埋也,則不過借“車”為名,與普通車迥異,孫以鐵什為鐵纂,其義可能相通,于以為車飾雜具則誤。
柱、桓同解,正文說柱,注文說桓,不過別文見義。孫謂藉車有四直木,兩條埋者為柱,兩條不埋者為桓,殊近臆測(cè)。
依文,柱與夫有別,柱長丈七尺,夫長三丈至三丈五尺,不能短于二丈四尺,所同者兩皆埋地四分之一,由此思之,“柱”似作支“夫”之用?! ≈L丈七尺,埋四尺,則見者丈三尺,視四分之三稍強(qiáng)。注言桓長丈二尺半,又視四分之三稍弱。古人蓋約略言之,孫疑或?yàn)殍囊匀敕?,亦未明時(shí)代情形。
馬頰,孫謂是橫材旁出,依下文則藉車系用以投擲損害敵人之物,似借“夫”之彈力,將損害品擲向城下者。
困,孫疑是木橛,按困、閫同音,注文明說以大車輪為之,或兼作鈐限藉車之用歟。
夫露出土面者約二丈二尺五寸,而馬頰在三分之中,則當(dāng)去土面一丈一尺二寸半處安之。
“以下不用”應(yīng)四字句,言不及二丈四尺者不中用。 注文末句“復(fù)車者在之”,或當(dāng)為“復(fù)車者正之”,“復(fù)”同“覆”,車覆則將其扶正。
?。保埃部荛灣貋?,為作水甬,深四尺,堅(jiān)?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中鑿之,置炭火其中而合?之,而以藉車投之。
前93言救闉池者以火與爭(zhēng),此節(jié)又再敘火拒之一法。
水甬頗似木桶之訛,?,封也,封固木桶而埋之以待令。
四分疑四寸之訛,材圍二尺四,則徑約八寸,挖空其中,置炭封固,投之以燒敵,已寓近世燃燒彈、手榴彈之意味。前后二段可能是墨徒兩家之說。
?。保埃碁榧怖缤叮L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 〈擞涊疝纪吨疲瑓⒁?。
?。保埃翠眠L七寸,弋間六寸,剡其末。
涿弋是門丁,見前9,彼云弋長二寸,相去七寸,與此異。剡,削尖也?! 。保埃倒纷邚V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牙施之。
此言狗走之制。畢以為穴,固然甚誤,孫以為即17之狗尸,亦絕不確,尸、走發(fā)音不同,且狗尸是繩類,狗走則廣七寸,兩者殊難牽合。以余揣之,似屬鉤曲之器,故有蚤(同爪)長,惜不能考定其如何致用耳。
?。保埃蹲幽釉唬菏爻侵ǎ?cái)?shù)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shù)。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其任。(凡挈輕重所為,使人各得其任。) 此詳薪樵分挈之法。孫云,挈與契字同,謂刻契之齒,以記數(shù)也,其說未合。余按前文51為薪必有挈,挈者等于每個(gè)人力所能舉之重量,故木重一挈需一人舉之,重十挈需十人舉之,木材有挈若干,即需用若干人才能移動(dòng),平時(shí)既有豫算,斯無臨事周章之弊。惟是壯年與弱小,負(fù)重之力量不同,大抵材木搬運(yùn),必壯者任之,薪樵則弱者亦須擔(dān)任,故挈量分為兩等或數(shù)等,總使負(fù)重之?dāng)?shù),與各個(gè)人能力相當(dāng),所謂稱其任也。
凡挈輕重兩句,孫疑是“皆稱其任”之舊注,茲故用括弧別之。
此下原有“城中無食”八字,今節(jié)采孫說移至戌篇10節(jié)之末?! 。保埃啡コ情T五步大塹之,高地丈五尺,下地至泉,三尺而止,施棧其中,上為發(fā)梁而機(jī)巧之,比傅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逾越,而出佻且北,適人遂入,引機(jī)發(fā)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此節(jié)再記外塹(參前7及99)并及發(fā)梁誘敵之法。
前99言外塹去格七尺,此云去城門五步(即三丈)。高地須鑿深而后有水,故塹須深丈五,即前7節(jié)所謂“塹中深丈五”也,低地不須丈五,故至泉三尺而止。
編板曰棧,小橋亦曰棧,施棧橫塹,棧面傅以薪土,狀若通道,棧之上預(yù)懸機(jī)械性之發(fā)梁,然后佻(同挑)戰(zhàn)詐?。赐ㄋ字扒覒?zhàn)且北”),誘敵入來,發(fā)縣梁以阻之。太白陰經(jīng):“轉(zhuǎn)關(guān)橋一梁;為橋梁,端著橫栝,拔去栝,橋轉(zhuǎn)關(guān),人馬不得渡,皆傾水,秦用此橋以殺燕丹?!蓖ǖ浞Q為轉(zhuǎn)關(guān)板橋?!耙蚨x”者,言敵恐中機(jī),不敢追入而離去也。末三句,運(yùn)本作為小注。
禽滑厘,墨子弟子。據(jù)墨子公輸篇,公輸般為楚造云梯以攻宋,墨子使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為宋城守,楚卒不攻宋。
殷,王也,殷周猶云王周,正言之曰周王,舊解都不確。
?。沧幽釉唬汉喂ブ??
?。城莼鍖?duì)曰:今之世常所以攻者,臨、鉤、沖、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辒、軒車,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
此節(jié)共列攻城法十二種,分釋如后:
臨一,以高臨下也,后有備高臨篇,言積土為高,以臨我城,可參看。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于城外起土為山,乘城而上,古謂之土山,今謂之壘道;用生牛皮作小屋,并四面蒙之,屋中置運(yùn)土人以防攻擊者。土山即孫子所謂距闉也?!睂O云:“書費(fèi)誓孔疏云,兵法、攻城,筑土為山以窺望城內(nèi),謂之距堙,孫子謀攻篇作距闉,曹操注云,距闉者、踴土稍高而前以附其城也,尉繚子兵教下篇云,地狹而人眾者則筑大堙以臨之,蓋堙與高臨略同,惟以堙池為異。”辨臨與堙之別,比漢以來注家較勝,臨之要點(diǎn)在筑土為山,可參下文堙。宋王致遠(yuǎn)開禧德安守城錄云:“如皮洞之類,一望數(shù)百,夾道如屏,以覆役者,矢石不能害?!逼ざ醇赐ǖ渲Fば∥?。
鉤二,六韜軍用篇有飛鉤長八寸,鉤芒長四寸,系用以鉤著城壁,援引而上,其為用與梯同,故又稱“鉤梯”,但與梯大異。至于宋湯?德安守御錄所稱用長鉤鉤城上人,則只是普通的軍器。
沖三,沖首見于詩大雅皇矣篇,則其制法很古。詩云:“以爾鉤援,與爾臨沖,以伐崇墉?!泵珎鳎骸般^,鉤梯也,所以鉤引上城者。臨,臨車也。沖,沖車也?!闭x:“臨者在上臨下之名,沖者從旁沖突之稱,故知二車不同,兵車有作臨車、沖車之法,墨子有備沖之篇,知臨、沖俱是車也”。又高誘淮南子注:“沖車,大鐵著其轅端,馬被甲,車被兵,所以沖于敵城也?!睕_車亦見太平御覽七七0引越絕書,乍觀之,似沖之制與普通車制相近,但戰(zhàn)國策齊策說“百尺之沖”,如果形狀近于乘坐之車,何以謂之百尺?又本書寅篇6“機(jī)沖棧城廣與隊(duì)等”,假使是一般之車,在城上運(yùn)用,很不利便。又寅篇7“守為行堞,堞高六尺而一等,施劍其面,以機(jī)發(fā)之,沖至則去之,不至則施之?!本C合上項(xiàng)考察,知古代之沖,其制實(shí)與一般之車異。逸周書小明武解:“其行沖梯,振以長旗?!比缦霌Q一較適當(dāng)?shù)拿Q,當(dāng)呼為“沖梯”。自毛傳以“沖、沖車也”含糊解之,后世相承不變,于是有詩經(jīng)“用沖車來攻打高高的城墻”之誤會(huì)。求諸后世,則開禧德安守城錄:“虜以步騎入景陵門,布陣周密,有對(duì)樓、天橋,高與城齊,橋上以木為過道,約廣一丈,其長倍之?!庇郑骸耙詫?duì)樓及望樓四,將取道沖城上?!惫潘^沖,大約即對(duì)樓之類,故可“以伐崇墉”,惜墨子備沖篇今已佚,不得而質(zhì)證之。后檢明茅元儀武備志刻有臨沖呂公車圖,凡分五層,無疑即其遺制。
梯四,即云梯,后有備梯篇,可參看。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大木為床,下置六輪,上立雙牙,牙有栝梯,長丈二尺,有四桄,相去三尺,勢(shì)微曲,遞互相栝,飛于云間,以窺城中。有上城梯,首冠雙轆轤,枕城而上,謂之飛云梯?!保▍?jù)太白陰經(jīng)卷四,校正錯(cuò)字。)武備志有云梯及飛梯圖。
堙五,塞也,填塞池壕才可以靠近城根。左傳襄公六年:“晏弱城東陽而遂圍萊,甲寅,堙之,環(huán)城傅于堞?!避Ф筚N附城堞,便見堙字之真義。宋王致遠(yuǎn)開禧德安守城錄所言虜悉力填壕,壕漸為平地。距城甚邇,即其遺法。舊說以堙為就城外起土山,則與前文的“臨”相復(fù);因池壕填滿后亦可起土為山,乘城而上,故后人并作一事,如公羊傳宣公十五年“子反乘堙而窺宋城”,又德安守城錄“土山已過石壕,距城不遠(yuǎn)”,即其例也。
水六,后有備水篇,即后世決水淹敵之法?! ⊙ㄆ?,后有備穴篇,并參下文穴八。
突八,后有備突篇,但未說及怎樣用突來進(jìn)攻。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鄭伐陳,宵突陳城,杜預(yù)注:“突,穿也?!比龂疚好鞯奂o(jì)注:“諸葛亮攻陳倉為地突,欲踴出于城里,郝昭于內(nèi)穿地橫截之?!睂O疑“穴為穴地,突為穴城”。余按穴、突之外,尚有空洞,此三事互異之處,前人均未能明別??紓溲ㄆ匝ü?,“穴土而入,縛柱施火,以壞吾城?!逼獌?nèi)又舉以穴應(yīng)穴之法,穴即今之隧攻,已無疑義。備突篇有突門,“突攻”不過出人不意突沖城下之謂(參辰篇1),并非穴城,其穴城則應(yīng)相當(dāng)于本篇之空洞。如是分釋,斯三事各別,可以破歷來注家之含混。后檢六韜突戰(zhàn)篇:“其三軍大至,薄我地下,……如此者謂之突兵?!蓖恢x為猝攻,得此可成定論。
空洞九,參上文突八。
蟻傅十,傅即附字,猶今之密集隊(duì)沖城,后有備蛾傅篇。
轒辒十一,通典:“攻城戰(zhàn)具,作四輪車,上以繩為脊,生牛皮蒙之,下可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火、木、石所不能敗,謂之轒辒車。”余按隍?yàn)槔@城之壕,填隍即前文之“堙”,轒辒車具破壞力量,則古代之坦克也。武備志有轒辒車圖?! ≤庈囀瑢O疑即樓車,左傳宣公十五年,“登諸樓車,使呼宋而告之?!庇喟窜帯⑾埔敉?,掀,高聳也。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八輪車上樹高竿,竿上安轆轤,以繩挽板屋止(上)竿首,以窺城中。板屋方四尺,高五尺,有十二孔,四面別布車,可進(jìn)退,圜城而行,于營中遠(yuǎn)視,亦謂之巢車,如鳥之巢,即今之板屋也?!庇值掳彩爻卿洺Q詫?duì)樓臨城,且可以四周移動(dòng),皆古代軒車的遺法。武備志有望樓車及巢車圖。
?。醋幽釉唬何页浅匦蓿仄骶?,樵、粟足,上下相親,又得四鄰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 〈斯?jié)言守城之必備條件。具,備也。樵,薪也。持,猶持久之持,亦守也。
?。捣彩貒侵ǎ撼呛褚愿摺:境厣钜詮V。樓撕修。守備繕利。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人眾以選。吏民和。大臣有功勞于上者多。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不然,父母墳?zāi)乖谘伞2蝗?,山林草澤之饒足利。不然,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不然,則有深恐于適而有大功于上。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yán)足畏也。此十四者具,則民亦不宜上矣,然后城可守。十四者無一,則雖善者不能守矣。
此又言守圍城之十四條原則,今于每一原則下斷為一句,以便閱讀。墨子弟子分為數(shù)家,往往各記錄其師之口說,故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等均有三篇,文章大同小異,本節(jié)意義與前節(jié)多少相復(fù),即屬此類,我所以把它移附其后,使讀者便于比觀(畢本此節(jié)在63節(jié)后)。池亦壕也,故通俗言“城池”。
樓撕即64之磿●,古字才旁與木旁通用,故撕即●,后仿此。
俞以大臣有功勞至萬民樂之無窮為一事,非是。大臣一句即管子九變之“有厚功于上”,“主信以義,萬民樂之無窮”,即管子“上之教訓(xùn)習(xí)俗慈愛之于民也厚,無所往而得之”,故民守戰(zhàn)至死而不怨其上。適即敵人之?dāng)?,墨子文常用“適”為“敵”,下仿此。
宜,舊解都不確,余按“宜”“疑”今音相同,古音亦甚相近,下不疑上即上下相得,故能守。
?。肚沂卣唠m善(而君不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則猶若不可以守也。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然后可以守也。
此節(jié)申論守城之人材?!岸挥弥蔽遄?,據(jù)盧文弨補(bǔ)。“若君用之守者”兩句,猶言“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須其才能夠守城的”,吳注:“在事實(shí)上善守者君未必用,君用之守者又未必能,此城之所以多不可守也,俞改‘乎’為‘守’,似可不必?!卑从嶙x作“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守,守者不能而君用之”。(國學(xué)基本叢書本點(diǎn)句有錯(cuò)誤,茲改正。)這樣一來,就可能令人解為“君上用以守城的人必定能守”,于文義上有缺陷。吳讀如“若君用之守者又必能乎”?以為疑問語氣,亦不甚聯(lián)屬?!坝直啬芎跏卣摺奔错氁軌蚴爻堑娜耍矢f“不能而君用之”。尊用猶專用?! 。饭史彩爻侵?,備城門為縣門沈機(jī),長二丈,廣八尺,為之兩相如;門扇數(shù)令相接三寸,施土扇上,無過二寸。塹中深丈五,廣比扇,塹長以力為度,塹之末為之縣,可容一人所。
此節(jié)說縣門及塹法??h即懸字,左傳莊公廿八年“縣門不發(fā)”,又襄公十年“逼陽人啟門,諸侯之士門焉,縣門發(fā),聊人紇抉之以出門者”,孔疏說:“縣門者編版廣長如門,施關(guān)機(jī)以縣門上,有寇則發(fā)機(jī)而下之。”即武備志所刻插板圖。
沈字疑不誤,沈、下也,可以縣門放下,故曰沈。機(jī),猶今言機(jī)器。兩相如,孫謂左右兩扇同度?! ?shù),畢云“同促”,相接三寸者使無縫隙。施土者用土涂之以避敵人火毀,通典“城門扇及樓堠,以泥涂厚備火”,是也;土太厚則易落,故云無過二寸?! q,坑也,當(dāng)是縣門放下時(shí)使其下截落入坑內(nèi),故闊度須與門扇相同。
力,舊疑“方”或“仂”字之訛,均非是,按力即人力,計(jì)自己所有人力而作之。
為之縣,即司縣門人的所在,故曰可容一人所。運(yùn)注釋“縣”為“繩”,不確。
8客至,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之,各為二慕,一鑿而系繩,長四尺。 此節(jié)說門戶鑿模之法。太白陰經(jīng)“為敵所逼,先自鑿門為數(shù)十孔,出強(qiáng)弩射之”,即此。客,敵人也,如言主客異勢(shì),即以客為敵?! ∠履阶峙f本作幕,今依上慕字改。孫謂幕當(dāng)作●,非是,按慕、摹、模同音,摹、模同義,模,形也,謂鑿門為孔形,每門各有二孔,一孔系以繩,繩長四尺。
?。咕妊穑簽闊熓干浠鸪情T上,鑿扇上為杙,涂之,持水麻斗、革盆救之。門扇薄植皆鑿半寸(一寸),一涿弋,弋長二寸,見一寸,相去七寸,厚涂之以備火。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各一垂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
此言抵抗敵人用火箭射燒城門之法。
熏火舊作火車,寅篇6作輝火,孫疑熏火之誤。余按集韻,輝一音熏,則兩字可通用,熏,灼也。
煙矢當(dāng)是附著火種之箭,亦稱火箭,按通典一六0攻城戰(zhàn)具云:“以小瓢盛油冠矢端,射城樓櫓板木上,瓢敗油散,因燒矢簇,納簳中射油散處,火立然,復(fù)以油瓢續(xù)之,則樓櫓盡焚,謂之火箭?!睌橙擞没鸺湮页情T者,欲將城門燒去也?! p原作棧,畢引說文“棧,棚也”作注,然而在門扇上作棚,于事實(shí)難通,孫疑是杙的訛文,只因通典也有“門棧以泥厚涂之”的說法,遂未改定。按杙與弋同,改“杙”則下文的“涿弋”不至突如其來,余以為孫說可從。涂謂用泥涂之。麻斗者麻布所制之斗,革盆、革制之盆,用以載水,現(xiàn)在西北還有羊皮水缸。薄同欂,欂植皆柱也。鑿即前文之鑿孔,門扇及柱皆鑿孔,孔深半寸或一寸,以安椓弋(涿同椓);椓弋系尖圓狀之木(近代宮門、廟門之“門丁”,當(dāng)即椓弋遺制),使敵矢易于滑下也。見一寸者指突出部分之長度,按見、見于外也,畢疑“見”為“閑”,非是,因弋長二寸,孔深半寸或一寸,故突出之部分長一寸,運(yùn)本改“見”為“寬”,大誤。相去七寸,指各弋相距之度。
所鑿當(dāng)“所置”之訛。垂亦作甀,儲(chǔ)水器,余疑或“缶”之訛,見下87。運(yùn)本改“者”為“有”,解為“有名一垂水”,不可通。
10門植關(guān)必環(huán)錮,以錮金若鐵鍱之。門關(guān)再重,鍱之以鐵,必堅(jiān)。梳關(guān),關(guān)二尺,梳關(guān)一莞,封以守印,時(shí)令人行貌封及視關(guān)入桓淺深。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
此敘關(guān)鎖城門之法,已上四節(jié)皆就城門言?! ≈舱叱珠T之直木,關(guān)者持門之橫木,環(huán)錮按即頑固,亦即穩(wěn)固,猶下文云必堅(jiān)也。錮金余以為借作“固金”,不應(yīng)依孫改作銅。鍱、包也,植關(guān)之木,須用五金包之。
再重當(dāng)是上下兩重,梳,按即今鎖字(吾縣同音),二尺指鎖的長度,莞借作管。守即太守,城之長官。貌字我初稿依畢改作“視”,繼思之不然;此處如作“視”,下文便不須重出“視”字。貌訓(xùn)形象,荀子注“今謂畫物為貌”,此處系用作動(dòng)詞,即看封條的外貌有無改變,以防私開,運(yùn)訓(xùn)“潛視”,已得其意。
桓謂門扇內(nèi)面兩旁之直木,所以制橫關(guān)者,橫關(guān)入桓深則固,淺則不固。運(yùn)謂桓當(dāng)為植,亦通,周禮鄭注“雙植謂之桓”。
門者謂守門人,禁其攜帶利器,防有變也。
11城上二步一渠,渠立程,長丈三尺,冠長十尺,辟長六尺。二步一荅,荅廣九尺,表十二尺。
此言城上置渠荅之法。尉繚子“無渠荅而守”,則渠與荅是守城之具。漢書注引蘇林“渠荅,鐵蒺藜也”,但觀本文所記,渠和荅尺度各異,蘇林的解釋顯然不適合。程者直立之杠,冠即渠頂,辟即臂字,觀此,知渠制有臂,但他書都無記載,其法必早已失傳,今依本書所示,尚可推知大概,可參看后文37、80兩節(jié)。
古以六尺為一步,二步等于一丈二尺,言城上每隔一丈二尺便豎一渠,以后類推。
荅為何物,舊解不詳,余按粵俗呼竹編之遮障物為“笪”(tat),與“荅”音甚近,據(jù)字書,笪一曰答(即荅),一云覆舟簟,無疑是遮障矢石之物?!氨怼卑串?dāng)作“長”(參下午篇10),作袤亦通。
?。保捕街眠B挺,長斧、長椎各一物;槍二十枚,周置二步中。
此節(jié)敘守城雜器,亦就城上言之,以下各節(jié)同。 連挺即連梃,通典云:“連梃如打禾連枷狀,打女墻外上城敵人?!苯袼状蚝虠U分兩節(jié),可以旋轉(zhuǎn),取其用力省而打擊重,且可于爬城敵人相距七八尺時(shí)用之。
古人以木之兩端尖者為槍,周置猶云分置,就一丈二尺內(nèi)地方分置之,不堆放一處以便取用。
13二步一木弩,必射五十步以上。及多為矢,即毋竹箭,以楛、趙●榆可。益求齊鐵矢,播以射沖及櫳樅。
此節(jié)記木弩之法。太白陰經(jīng):“木弩以黃楊、桑、柘木為之,可長一丈二尺,中徑七寸,兩梢三寸,以絞車張之,巨矢一發(fā),聲如雷吼,以敗隧卒?!蔽迨降扔诠懦呷伞?br />
毋、無通用,古以竹箭為佳,即使無竹供給,亦可取他種木料代用,肅慎楛矢,上古甚有名,●即柘,按廣雅釋木“柘榆,梗榆也”,試與下文“齊鐵”比觀,趙指趙產(chǎn)之柘榆。運(yùn)誤以“可”字屬下讀,今俗語還有用“可”煞尾的。
齊鐵指齊地所產(chǎn)鐵,史記貨殖傳言魯人曹邴氏以冶鐵富;則戰(zhàn)國時(shí)代齊、魯為出鐵地方。矢舊本作夫,今據(jù)孫改,吳以為臆,無非欲打擊朱念祖墨子時(shí)代無鐵兵之說,然前10言鍱鐵必堅(jiān),則冶鑄工業(yè)已達(dá)相當(dāng)之進(jìn)步,安見不可作鐵矢?況“矢”與“射”相應(yīng),“夫”與“射”不相應(yīng),舊本墨子固有“矢”“夫”互訛之例(見王校),吳亦嘗據(jù)以改正。且戰(zhàn)國有鐵兵已為不容否認(rèn)之事實(shí),墨書大半由墨氏弟子輩所寫,何故不能有鐵兵也。
播,分布也。?即沖梯。櫳樅者用以窺伺之建筑物(非攻具,見下25)。分布鐵矢于城上各處,豫備射擊沖梯等物?! 。保炊椒e石,石重中鈞以上者五百枚。毋石以亢,疾犁、壁皆可善方。
此節(jié)言積石之法,積,儲(chǔ)積也,下同。
中,半也。三十斤為鈞,中鈞約十五斤。
亢,抗敵也。吳云,毋石即無石,壁即甓磚。善方,繕防也。無石可用,則疾犁(大約兼指木制疾犁及自然的荊棘)及磚亦可充防備之具,參下103疾犁投。
?。保刀椒e苣,大一圍,長丈,二十枚。
此節(jié)言積炬(即苣)之法,備急猝夜戰(zhàn)之用。 ?。保段宀揭焕?,盛水。有奚蠡,奚蠡大容一斗。
此言儲(chǔ)水之法。奚蠡即瓠瓢,汲水供飲之具。
?。保肺宀椒e狗尸五百枚;狗尸長三尺,喪以茅,兌其端,堅(jiān)約弋。
此節(jié)言積狗尸之法?! 」肥⑾挛模梗倒?jié)作狗犀,孫以為行馬、柞鄂之類,景羲又疑即開禧德安守城錄之狗腳木。余按行馬是遮攔之具,柞鄂是捕獸之物,在城上并非時(shí)常適用,亦似不得以枚計(jì),且三丈之內(nèi),哪能積放五百之多?不特?zé)o補(bǔ)于抗敵,且有礙自己作戰(zhàn),其說必誤無疑。狗腳木武備志有圖,作掛物之用,更非其類。今考狗尸實(shí)繩類,備束縛之用,以茅紐成。本書之“長”字,屢訛為“喪”,“以”又“似”之誤,長似茅者言狗尸之長三尺,約同于茅之長度。兌即“銳”字。弋猶繳、繞也,堅(jiān)約弋即紐纏緊固,勿使松懈。
中外學(xué)者多說戰(zhàn)國諸子受印度影響,據(jù)我的看法,墨子書里確夾雜些西北方言,古典常寄聲不寄形,從“狗尸”的字面求解,雖是研究方法之一,但“尸”一作“犀”,“尸”“尸”相通,而“尸”復(fù)可寫作“死”(見序言),故應(yīng)用此種方法于墨子是比較危險(xiǎn)的。序言曾說過,名稱討論擬另成專篇,所以此處不再申述,下仿此。
18十步積搏,大二圍以上,長八尺者二十枚。
此言積柴搏之法。搏、柴束也,今粵呼柴把。下文28積稈亦言“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保苟宀揭辉?,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戒以為湯。及持沙,毋下千石。
此言積灶及沙。鐕即鬵字,揚(yáng)雄方言云:“甑、自關(guān)而東或謂之鬵?!比菔蜃鳌叭荻薄=?,備也,湯即熱水。
持猶“峙”,儲(chǔ)備也,毋下千石猶言不可少過千石。
20三十步置坐候樓,樓出于堞四尺,廣三尺,廣四尺,板周三面密傅之,夏蓋其上。
此節(jié)言建坐候樓之法,備晝夜瞻視敵情。
堞,城上女墻。出于堞四尺,孫解為飄出城外四尺,通典:“建堠樓,以版跳出為櫓,與四外烽咸晝夜瞻視?!?br />
廣三尺就上層言之,“廣四尺”當(dāng)云“下廣四尺”,樓形向上漸狹,大約利于御風(fēng)。樓后面可不遮掩,故只三面有板,傅即涂泥,所以防火,夏蓋其上,所以避日。
?。玻蔽迨揭唤遘嚕遘嚤貫殍F篡。
此言藉車之法。畢疑即巢車,孫以為未確,可參看下文40、82及101。篡或作纂,畢疑●?! 。玻参迨揭痪粒茉?,高八尺。
此言筑廁之法:按釋名:“井、清也。”又說文:“圊、廁清也?!贝司羌尘?,乃后來之“圊”,發(fā)音只送氣或不送氣小異。屏或作庰,廁也,“井屏”合言亦為廁。因其污穢發(fā)臭,故筑八尺高之垣以圍繞之。
?。玻澄迨揭环?,方尚必為關(guān)鑰守之。
此言筑房之法,方即房,備守城者入息之所,故加以鎖鑰。方尚猶云“房上”?! 。玻次迨椒e薪,毋下三百石,善蒙涂,毋令外火能傷也。
此言積薪之法,當(dāng)是專供燒火,與前18積搏之用法不同。薪數(shù)不可少于三百石,系指重量言,古以百二十斤為一石。善蒙涂者用泥來涂蓋,通典:“柴草之類貯積,泥厚涂之,防火箭飛火?!?br />
25百步一櫳樅,起地高五丈;三層,下廣前面八尺,后十三尺,其上稱議衰殺之。
此言筑櫳樅之法,櫳樅見前13。高度自地面起計(jì),故曰“起地”,其體下廣上銳,前狹后闊,自下至上,酌度其合宜(議,宜也。)而逐漸減小,衰殺、減小也。
?。玻栋俨揭荒緲牵瑯菑V前面九尺,高七尺,樓●居?,出城十二尺。 此言建木樓之法。樓●居?句有誤,余疑其與太白陰經(jīng)四所載“笓籬戰(zhàn)格”有關(guān);宋許洞虎鈐經(jīng)說:“篦籬戰(zhàn)格于女墻上跳出椽,去墻三尺,橫著檢椽安轄,以荊、柳編之,長二丈,闊五尺,縣椽端以遮矢石?!蓖ǖ湮穆酝?,但作“內(nèi)著橫括,椽端安轄”。合參數(shù)書,余疑“●居?”是“椽著轄”之壞字,惟“出城十二尺”似太長,可能由“三”字誤析為“十二”兩字?! 。玻钒俨揭痪?,井十甕,以木為系連。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
此言開井之法,惟城上不得有井,應(yīng)就城下言之。
蘇云:“系連所以引甕而汲?!睂O疑擊●(即桔槔)之誤。
甕所以貯水,水器則指由甕取水之器,兩“斗”字似當(dāng)依日本寶歷本作“升”。
28百步一積雜?,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 〈搜苑e稈(?即稈)之法。上文18柴搏是木柴,24薪是雜草料,此專指禾稈,三者有別。
?。玻拱俨綖闄?,櫓廣四尺,高八尺。
此言置櫓之法。櫓、大楯也,亦遮障物。
?。常盀闆_術(shù)?! _術(shù)即下72“沖隧”。此處文字當(dāng)有奪漏,孫云:“此下所為,皆以當(dāng)沖隧?!狈鞘恰S摹?、立樓等皆與沖隧無關(guān),讀者自知之。
?。常卑俨綖橛摹瘢瑥V三尺高四尺者十。
此言開暗溝之法。通溝以防水謂之●,幽●即暗溝,謂六十丈之內(nèi)當(dāng)開暗溝十條。
?。常捕俨揭涣?,城中廣二丈五尺,長二丈,出樞五尺。
本節(jié)言建立樓之法。
“出樞”、孫疑當(dāng)作“出拒”,拒與距同,足也(參丑篇2節(jié)),謂立樓之橫距出堞外者五尺。由二丈五尺減去二丈,即余五尺,“廣”與“長”義實(shí)無異,末二句可能是注文。
?。常吵巧蠌V三步到四步,乃可以為使斗。
此言城上所需寬度,謂必如此乃可以供使用及便于守卒之活動(dòng)?! 。常促履邚V三尺,高二尺五寸?! 〈搜灶㈨ㄍ履撸巧闲σ?。釋名“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是疑有孔可窺見外面者為睥睨,無孔者為女墻,即通典一五二所謂“覷賊孔”。 ?。常当莞叨呶宕纾瑥V、長各三尺,遠(yuǎn)廣各六尺。 此言陛的尺度,陛者升高之階級(jí),參看下41。
末句“遠(yuǎn)廣”或作“遠(yuǎn)唐”,亦難曉。運(yùn)以為遠(yuǎn)即長,余頗疑末句是另一墨家之說,故有“各三尺”、“各六尺”之異。
?。常冻巧纤挠缤悾奈旧嵫?。
此言四尉所居地,尉為協(xié)助守城之長官。
“童異”之大意,猶云要害地方(屬于西北方言),因一隅可以兼顧兩面之故。孫疑為重婁,但高只五尺則不合。
已上各節(jié),由二步一渠起,而五步、十步、二十五步、三十步、五十步、百步以至二百步,除27外,大致皆論城上之布置。
?。常烦巧掀叱咭磺?,長丈五尺,貍?cè)?,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半植一鑿內(nèi),后長五寸。夫兩鑿,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貍渠、鑿坎,覆以瓦,冬日以馬夫塞,皆待命,若以瓦為坎?! ∏岩娗埃保惫?jié),此又復(fù)出,如非后人注文,則為墨學(xué)的別家所記,故詳略不同(說見篇首凡例,以后仿此),所異者如前文二步一渠,此七尺一渠,前文渠長十三尺,此為十五尺,是也?! ∝?,今俗作埋,即入土三尺。去堞五寸謂在離堞五寸的地方立渠?! ∮嵩疲骸叭ネ米?。”余謂實(shí)“膚”字之假借,膚、夫同音,暴露于外者為“膚”,由丈五尺減去埋土三尺,則露出部分(夫)為丈二尺。丈三尺(依11)減去入土三尺,則現(xiàn)出十尺,是本節(jié)之“夫”,即前文11之“冠”。
半植一鑿內(nèi)(即枘)者,謂于臂長正中處開一孔?!昂箝L五寸”孫疑“徑五寸”之訛。夫兩鑿者,于渠柱露出之部分鑿兩孔也。渠夫一句似謂渠柱之頂端比堞較低四寸為適合,是否待考。
管子地員篇注“馬夫”,草名,孫疑馬矢之訛,亦通。
皆待命謂候命令而后執(zhí)行?!叭粢浴奔础盎蛞浴?,言如此作法亦得。
復(fù)次,古人?!扒E”連言,此兩者必互有關(guān)系,今合本節(jié)及前11推之,余以為渠制先立一柱(即前文之程),鑿兩孔,臂是橫木,于當(dāng)中鑿一孔,懸之柱上,作十字形,然后外面張荅。渠夫長十二尺,荅亦長十二尺,可見其相配之跡。渠荅既用來阻擋矢石,則立柱必易受拋擲之力而搖動(dòng),故埋柱處須用瓦填充,冬日土燥,再以物填塞之,如此解釋,則本書所記渠荅,皆無不可通之處。蘇林乃以為蒺藜,正是謬以千里。再換言之,渠像船上之桅,荅就是帆。通典一五二:“布幔,復(fù)布為之,以弱竿橫掛于女墻外,去墻七八尺,折拋石之勢(shì),則矢石不復(fù)及墻?!保▍⑻钻幗?jīng)校正)殆即荅之遺制(通典守具無荅之名稱)。周書三一韋孝寬傳:“城外又造攻車,……孝寬乃縫布為縵,隨其所向,則張?jiān)O(shè)之,布既懸于空中,其車竟不能壞?!眲t又推廣其用途者。
?。常赋巧衔迨揭槐?,長丈,棄水者操表搖之。
此言置棄水表之法。傾水易污人,口號(hào)恐難及遠(yuǎn),故搖表以示之。
?。常刮迨揭粠?,與下同圂。之廁者不得操。
此言置廁,略復(fù)前22節(jié)。
圂者積穢物之處,城上本自有廁,所言穢物同貯城下,當(dāng)系就清除時(shí)言之。 如(之,往也。)廁者或禁操持某種器具(例如10門者皆無得挾斧、斤、鑿、鋸、椎),“不得操”下也許有缺文,吳以為“不得操表而搖之”,非也?;蛘f“操”與“噪”“嘈”只一音之轉(zhuǎn),不得噪亦可通。
?。矗俺巧先揭唤遘嚕?dāng)隊(duì)者不用。
藉車再見,前21作五十步。
隊(duì)即隧字,指攻隧。不用下,孫謂脫“此數(shù)”二字,參看下82節(jié)?! 。矗背巧衔迨揭坏辣?,高二尺五寸,長十步。
陛見35,但未言五十步;又前言廣長各三尺,此言長十步,亦相差太大。
42城上五十步一樓●勇,樓●勇必重?! 恰裼轮瘢驈哪咀鳌瘢诠盼墓炭赏ㄓ?,但●、●均字典所無,前人都未作解,余按應(yīng)讀如“孔”或“哭”,樓●勇即樓也。梁思成論層樓說:“漢畫像石和出土的漢明器已使我們知道中國多層樓屋源始之古遠(yuǎn)。”(文物參考資料二卷五期一三頁)按墨子已說重樓,則多層樓的建筑總可上推至戰(zhàn)國以前。
43土樓百步一,外門發(fā)樓,左右渠之。為樓加藉幕,棧上出之以救外。
按26節(jié)百步一木樓,此土樓疑亦木樓之訛?! “l(fā)樓,孫疑亦指縣門,引下107縣梁又稱發(fā)梁為證,渠、塹也。余按107節(jié)亦言發(fā)梁之下,旁有溝壘。藉幕即遮幕,粵語借、遮同音,參下81。棧即下49之行棧及107之棧,橋道也,但全句語意不明,或“出之”作突出城外解。
?。矗闯巧辖晕愕糜惺?,若他可依匿者盡除去之?! 〈斯?jié)結(jié)言城上凡有可隱匿之處,皆須拆除,以防奸宄。
?。矗党窍轮莸纼?nèi)百步一積薪,毋下三千石以上,善涂之。
此言城下百步積薪,與前24城上五十步積薪相對(duì)照。州道即周道,余見前。
46城上十人一什長,屬一吏士。
此又回說到城上守者之組織?!皩佟被蚣础捌鋵佟敝?,言所屬有一吏士也?! 〈讼屡f本有“一帛(或作亭)尉”三字,當(dāng)系下節(jié)文之復(fù)出?! 。矗钒俨揭煌?,垣高丈四尺,厚四尺,為閨門兩扇,令各可以自閉。亭一尉,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
此節(jié)敘置亭及亭尉。前36言四尉居城上四隅,此言六十丈置一亭尉,可比看?! ¢|門即亭垣之門。
48二舍共一井爨,灰、康、秕、秠、馬矢皆謹(jǐn)收藏之?! 〈斯?jié)記雜事。
孫云,舍即什長及尉所居。
康今作糠,秕者秕子,秠者谷皮,與馬矢數(shù)物,皆乘風(fēng)于城上揚(yáng)散之,以瞇敵目,故謹(jǐn)其收藏。
49城上之備:渠譫、藉車、行棧、行樓、到、頡皋、連梃、長斧、長椎、長茲、距、飛沖、縣□、批屈樓。
此節(jié)復(fù)總述城上應(yīng)設(shè)備之具。
渠譫(即渠荅)、藉車、連梃、長斧、長椎五事,見前文11、12及21。
行棧見下酉篇2及33,余按前43節(jié)有“棧上出之以救外”,疑即一物?! ⌒袠?,孫疑即前26之木樓,其說未可信,木樓是固定的?! 暗健弊钟灒瑢O疑“斫”,按下62有“斗”,斗和到音甚相近。
頡皋即桔槔,一端懸石,用以起重省力之具。
孫云“茲即茲基,鋤也”;又謂距疑即巳篇21之鐵鉤巨。
飛沖,孫謂即沖車,不確。余疑是抗沖之械,或即德安守城錄之撞竿,武備志又有撞車圖。
“縣”下各本多無缺文,孫疑即74及99之縣梁。批屈,疑系“翅膀”之義,連樓字為句,即有翼的樓,參看下節(jié)。
?。担拔宀揭卉Γ聻榫粞?,三尺而一。
我初稿依孫、吳的讀法,以“樓五十步一”為一節(jié),又“堞下為爵穴,三尺而一”另為一節(jié),后來復(fù)檢蘇說,他云:“案堞,女墻也,當(dāng)為五步一堞,‘十’字衍,下言五步一爵穴,可證?!奔?xì)思之,實(shí)比孫說為優(yōu);因本篇文例常先言若干步,再舉出應(yīng)置備什么物事,如讀為“樓五十步一”,則與常例不相符,而且堞在什么地位設(shè)置,也感到落空,故改從蘇說,并衍“十”字。“三尺”,余以為“三丈”之誤,三丈即五步,蓋注文或別家之文也。參看下97?! 。担睘樾剑薅?,長四尺半,必有潔。
前24已言五十步積薪,此又再詳其度。二圍者大二圍也(前文18積搏、28積稈皆大二圍以上),“皋”,孫疑即前之頡皋,但與薪無關(guān),又不可通,余以“辜”之訛,辜較二圍猶謂大概為二圍。潔即舉重力之單位,詳下文106。
?。担餐呤囟镆陨?,上城上。
前14二步積石,石每枚重十五斤以上,此處又放寬尺度,改為重二斤以上。第二“上”字是動(dòng)詞,言盡上之于城上也。
53沙五十步一積,灶置鐵鐕焉,與沙同處。
沙及灶鐕均見前19,彼處言廿五步,此言五十步,蓋墨子弟子所聞各有不同。
?。担茨敬蠖?,長丈二尺以上,善耿其本,名曰長從,五十步三十。
此言積木之法。
耿、綆同音,謂用索聯(lián)好木本,勿使走散。
從按即樅字,長木也,亦有沖撞之義,每五十步放三十枚。
?。担的緲蜷L三丈,毋下五十。
此言木橋之設(shè)置。
?。担稄?fù)使卒急為壘壁,以瓦蓋復(fù)之。
此言壘壁。復(fù)即覆,謂以瓦遮蓋之,但余疑第一個(gè)“復(fù)”字是衍文。
?。担酚猛吣纠浭⑺矣弥?,容十斗以上者五十步而十,五斗者十步而二。 前16已言五步一罌盛水,此節(jié)再補(bǔ)充其說。
“且用之”,謂隨時(shí)可取用,非儲(chǔ)而不用。
前16言汲水之奚蠡容一斗,故盛水之罌須五斗至十斗。五步一罌即十步二罌,亦即五十步十罌,申言之,每五步內(nèi)有大、小罌各一具,前9節(jié)所謂小大相雜也。
58臿、筑,七尺一,筑有銻。
此節(jié)與前37“七尺一渠”相照應(yīng)。臿、鍬也,所以插地起土,筑是舂土之杵,渠須掘坎埋之,故置臿、筑備用。
有銻,舊解不明,余按銻即蒂字,筑土之杵,手持處須較細(xì),故名曰蒂。
?。担咕訉伲宀揭?。壘五。
居屬,即斪斸或句欘,鋤之類?! 疽嘧魈r,盛土之籠,與鋤相依為用者,故每五步內(nèi)置五枚。
60長斧,柄長八尺?! ∏埃保补?jié)二步置一長斧。
61十步一長鐮,柄長八尺。
鐮以刈草或割繩等用。吳以“十步一”屬上長斧,茲依孫讀?! 。叮彩揭欢?。
斗即斫,吳以“十步一”屬上長鐮,則“斗”變?yōu)橐蛔志洌澮缹O讀。
?。叮抽L椎,柄長六尺,頭長尺,兌其兩端,三步一。
前12節(jié)二步置一長椎,此作三步異。
兌即銳字,舊訛斧,據(jù)孫改。椎即錐,頭端是尖的,故云“銳其端”,“兩”字疑衍文(與下71之“兩末”不同)。
自49城上之備起至此節(jié)止,多是補(bǔ)充前文未盡之說。
?。叮闯撬拿嫠挠缃詾楦叽暋瘢怪厥易泳悠渖虾蜻m,視其●狀與其進(jìn)退、左右所移處;失候斬。
此節(jié)敘城樓望敵之法,可與前36節(jié)參看。
四面謂正四方,再加上四角,即城之八面?! 〈暋窦矗倒?jié)樓撕,王云,磿音櫪,樓之異名。重室子謂貴家子弟,候、斥候,望也,使居高樓執(zhí)行望敵任務(wù),參酉篇5?!?,古態(tài)字,態(tài)狀即狀態(tài)。梁思成論敦煌壁畫中所見院的部署,“一般的庭院四角建樓的布置,至少在形式上還保存著古代防御性的遺風(fēng)。”(文物參考資料二卷五期一一頁)按這里的高磿●就是古代四隅設(shè)防樓的例子。
失候斬者,斥候失職,不報(bào)告敵之動(dòng)態(tài),貽誤甚大,故處以斬刑?! 。叮颠m人為穴而來,我亟使穴師選士,迎而穴之,為之具內(nèi)弩以應(yīng)之。
此節(jié)言抵御敵人穴攻之方法,蘇以為本是備穴篇文而錯(cuò)入于此者。
亟,急也。穴師者精于開穴之工師,審知敵人在某處穴攻,即就其處開穴迎拒之,乃以穴御穴之法。內(nèi)弩,短弩也,備穴中射敵之用?! 。叮睹袷也哪?、瓦石可以益城之備者,盡上之,不從令者斬。
此節(jié)言征繳民間材料,備守城之用。盡上之者猶言盡數(shù)上繳于公家。
?。叮肥胤ǎ何迨秸煞蚴?、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jì)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下樓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圉。
此言分配守卒之方法。五十步四十人一節(jié),孫謂就城下分配言。丁女指成年之女子(通典亦稱壯女),與丈夫?qū)εe。古文上作“二”,下作“●”,兩字甚易混,余謂“城下”乃“城上”之訛,今粵語稱城上為“城樓”,可證。率、大約也,一步一人,則五十步應(yīng)五十人,前文言“五十步四十人”,故曰大約。圉同御。 ?。叮缚婉T面而蛾傅之,主人則先之知,主人利,客病?! 〈朔治鱿伕焦シㄖΑC婕闯堑乃拿?,敵人馮城而蜂擁進(jìn)攻(蛾即蟻?zhàn)郑?,守者如先知其謀,則守者利而攻者不利?!爸笔枪糯姆?,不必乙為“知之”。
?。叮箍凸ヒ运?,十萬之眾,攻無過四隊(duì)者;上術(shù)廣五百步,中術(shù)三百步,下術(shù)百五十步,諸不足百五十步者主人利而客病。廣五百步之隊(duì),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應(yīng)之,此守術(shù)之?dāng)?shù)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當(dāng)術(shù)者。
此分析隊(duì)攻之利害,遂猶今言隊(duì)伍展開線,穆天子傳屢言七萃之士,萃、遂只方音小異,又遂、隊(duì)、術(shù)三字同音。敵眾雖十萬,大約不過分四隊(duì)進(jìn)攻,其說頗類乎近世不宜多線戰(zhàn)爭(zhēng)之軍略。攻道之面狹,則利于守者。五百步須用四千人拒戰(zhàn),蓋比城下之守(前67言五十步四十人),增加十倍。無事之老弱,則使守城上不當(dāng)攻道之處。
?。罚俺浅殖霰貫槊魈?,令吏民皆知之。從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從人非其故人及其填章也,千人之將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從之,皆斬,具以聞?dòng)谏希耸爻侵亟?,大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審也?br />
此節(jié)嚴(yán)出城之禁。明填或填章即今護(hù)照及放行單之類,猶云填明事由。從人非其故人一句,李云“謂從者易人并易章也”。申言之,故人即“原人”,按荀子注“故猶本也”,亦即“本人”,李說可從。孫訓(xùn)“故人”為“故所屬吏卒”,非也,所屬吏卒非先得許可也是不能隨便帶出城的。簡的來說,無照者和人照不符者均由千夫長拘留,不服令者先斬后報(bào)?!鞍偃艘陨稀彼淖钟嘁墒亲⑽?,即極其量之?dāng)?shù),運(yùn)本改為“百人以下”。
?。罚贝箐a前長尺,蚤長五寸,兩鋋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兌其兩末。
此言軍械鋋之制置。鋋為小矛,蚤即爪字。兩鋋交之以下,舊注都解釋不明,或謂兩鋋之“鋋”可能系“蚤”之誤,即是兩蚤安置要平勻,使用起來,才不致失去重心;兌其兩末的“其”指蚤而言,所以便利向左右鉤刺。錄之以備參考。兩末與“兩端”不同?! 。罚惭?duì)若沖隊(duì),必審如攻隊(duì)之廣狹,令邪穿其穴,令其廣必夷客隊(duì)?! 〈搜砸运淼烙淼乐ǎ魂?duì)即隧道,與69節(jié)之遂不同,若,及也,或也。
“如”,猶相當(dāng)或因應(yīng),言我所挖之隧,須求其與敵隧之廣度相應(yīng),但不作對(duì)沖而作斜出,使可以夷平敵隧。
?。罚呈枋鴺淠荆钭阋詾椴癫?,毌前面;樹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以柴搏從(縱)橫施之,外面以強(qiáng)涂,毋令土漏,令其廣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為故。
前面之長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燒拔也?! 〈搜猿峭舛逊e柴搏之法。
前面似指前頭,柴束長短不齊,故當(dāng)齊其一端,以便涂土;毌即“貫”之古字,連貫也。積柴搏之先,須擇高丈七尺之樹一條施于外面,然后就其內(nèi)堆積柴搏。堆迭之法,縱橫相雜,外面涂上粘韌之土,毋使其落下,柴搏之廣厚,足為城高(三丈五尺)之屏蔽而止。又再用柴、木、土等佐之(按杜是“佐”字之誤,畢以杜為木名,非是),以急(堅(jiān)也)為好(故,巧也)。前面之長短,亦豫先(豫蚤即“豫早”。)整齊之,使可涂土,足充城堞之用,勿令敵人得以燒毀或拔去。孫解“故”為“事”,又說柴搏之上筑堞,均不確。
?。罚创蟪钦晌鍨殚|門,廣四尺。為郭門,郭門在外,為衡,以兩木當(dāng)門,鑿其木,維敷上堞。為塹縣梁,●穿斷城,以板橋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殺如城勢(shì)。城內(nèi)有傅堞,因以內(nèi)堞為外,
鑿其間,深丈五尺,窒以樵,可燒之以待適。令耳,屬城為再重樓,下鑿城外堞,內(nèi)深丈五,廣丈二。樓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敵,善射者主發(fā),佐皆厲矢。治裾。諸延堞高六尺,部廣四尺,皆為兵弩簡格。
此節(jié)大概言城門、板橋及城堞等作法,語多難解,以下摘述其大意。
丈五為閨門,謂閨門之高丈五尺,閨門見前47。
維敷意猶維系,謂就關(guān)制郭門之兩木,鑿孔、系繩而上連于堞也。
塹縣(與懸同)梁即后世之釣(吊)橋。取板橋令從城穴向外邪伸出(●即令),板橋長未達(dá)地,則再以板接之(次者再接之謂);板橋之斜度或坡度(倚殺),視城之形勢(shì)為之,“如”即前72審如之“如”,因應(yīng)也。茲約示塹懸梁之概狀如下:(圖形,尚無資料。)
以內(nèi)堞為外堞,似是作退守之準(zhǔn)備或敵人攻入時(shí)之抵御,故云燒樵待敵;窒,充塞也。
令耳,運(yùn)注為“?溝備水”,與下文要嚴(yán)守令耳之情狀不符。余疑“令耳”應(yīng)一逗,即“屬城為再重樓”的名稱,試看下文“樓若令耳”,也可為證?! 柺敢娦缙玻?。厲,利也。佐指輔佐之人,與“主”字相應(yīng),孫擬改為“佐以厲矢”,不合,可與下節(jié)“佐一人”比觀。
治、置音近,余疑治裾即寅篇10之置裾(裾字?jǐn)嗑洌嗯c運(yùn)本暗合,但它以為“城”則誤),“諸”字當(dāng)連延堞為句(下101有諸藉車可證)。 畢云,簡同闌,孫謂籣以盛弩,格即歧閣;余按通典一五二:“城外四面壕內(nèi)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彼婆c本文延堞有關(guān),闌、格之義同為“阻”,“皆為兵弩簡格”句如解作皆置兵弩以闌格之,于文亦通?!安繌V”即各堞的寬度,孫解“部”為守堞者之分域,未確。
?。罚缔D(zhuǎn)射機(jī),機(jī)長六尺,貍一尺,兩材合而為之辒,辒長二尺;中鑿夫之為通臂,臂長至桓,二十步一,令善射之者,佐一人,皆勿離。
此言轉(zhuǎn)射機(jī)之法;隋書禮儀志有旋機(jī)弩,或即此。機(jī)有反動(dòng)力,故須埋入土一尺。
辒與前3節(jié)之轒辒異,在此處得有兩解:(一)辒、穩(wěn)同音,穩(wěn)定即須具鎮(zhèn)壓之力。(二)辒為鈐限之義,使其不至搖擺,故合兩材為之,搖擺則發(fā)矢之瞄準(zhǔn)不靈也。兩義似兼包之。
“夫”者露出之部分(見前37節(jié)),中鑿夫之(猶鑿夫之中)即于夫之半長處鑿孔,插入通臂,臂長伸至垣(桓字訛),所以減小其反動(dòng)力。“善射之者”按應(yīng)作“善射者主之”,方與“佐一人”語氣相應(yīng),后見李引運(yùn)本亦有“主”字。
?。罚冻巧习俨揭粯牵瑯撬闹?,植皆為通舄,下高丈,上九尺,廣、長各丈六尺,皆為寧?! ∏埃玻栋俨揭荒緲?,但高、廣不同;又43百步一土樓,高、廣未詳;此則重樓也,似與42之樓●勇相當(dāng)。
植,柱也,樓四角各一柱。舄同●,柱下石也(參巳篇13)。唯為再重樓,故上下層各有高度。寧,畢云即亭字,不確??紩?jīng)之“寧王”,自漢以后二千年,均如此讀,到近世大量金文發(fā)見,始由吳大澄等證實(shí)為“文王”之訛(因古代“文”、“寧”兩字寫法相近。),“文”、“門”古音甚相近,以墨子一書借音字之多,且同一字而寫法屢異,我敢信“皆為寧”實(shí)“皆為文”之誤,讀法則應(yīng)曰“皆為門”,穴之有戶,見巳篇8,樓似不應(yīng)有亭。運(yùn)以為“窗”,亦無據(jù)?! 。罚啡揭煌?,長九尺,廣十尺,高八尺,鑿廣三尺、長二尺為寧。 此節(jié)之突,如何致用,舊注都未提及,詳觀各篇,只辰篇1有突門,但突門自城垣開出,城之厚薄,各地不同,斷不能預(yù)定其長度。考寅篇12及辰篇2之“突門”,今本均訛作“穴門”,是“突”“穴”兩字??梢曰ビ灒挥炙绕捣Q“二十步一置穴,穴高十尺,廣十尺”,同篇25“為穴高八尺”,均極與本節(jié)之“三十步一突……廣十尺高八尺”相類(“二”與“三”傳鈔易誤),故知本節(jié)之“突”實(shí)“穴”訛。
畢云,寧亦即亭字;余按前47言百步一亭,則三十步不應(yīng)有亭,畢說未確,參上一節(jié),當(dāng)同是“文”(門)字?! 。罚赋巧蠟閿€火,夫長以城高下為度,置火其末。
此言攢火之法。北史王思政傳,東魏高岳筑土山以臨城,思政作火●,因迅風(fēng)便投之土山,燒其攻具,此攢火即火●,用以燒敵,故其持柄之長,須視城之高下。本書所謂“夫”,率指露出部分或柄言之。 ?。罚钩巧暇懦咭诲?、一戟、一椎、一斧、一艾,皆積累石、蒺藜。
此節(jié)說城上雜守具。前文13二步一木弩,12二步長斧、長椎各一,又60十步一長斧,63三步一長椎,此復(fù)言九尺一弩、一椎、一斧,皆弟子各記所聞之異。
艾即刈,國語韋昭注,艾、鎌也,前61言十步一長鎌。
累石即礧石,又作礌石,自城上推石而下也?! 。福扒L丈六尺,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其埋者三尺;樹渠毋傅堞五寸。
連前11及37,渠凡三見,此條與37之“七尺一渠,長丈五尺,貍?cè)?,去堞五寸,夫長丈二尺,臂長六尺”,幾完全相同,“其埋者三尺”一句,應(yīng)鉤在“臂長六尺”句之上,因所埋者是柱,非臂也。夫長丈二尺,加埋者三尺,實(shí)得丈五尺,今作“丈六尺”,乃傳鈔之誤。傅堞即附堞,言豎渠之處,須離堞五寸。
?。福苯迥L八尺,廣七尺,其木也廣五尺,中藉莫為之橋,索其端;適攻,令一人下上之,勿離?! ∧唬迥灰娗埃矗?,但未詳其制。遮幕應(yīng)張以木架,按禮記曲禮篇“男女不同椸架”,椸、杝同音,故誤分為“木也”兩字。“中藉幕”者于遮幕當(dāng)中之處。古人稱牽扯上下之具曰“橋”,故曰“索其端”。
遇敵來攻,令一人任牽幕之職,使或上或下以阻擋矢石,其用與今世之索網(wǎng)相近。
?。福渤巧隙揭唤遘?,當(dāng)隊(duì)者不用此數(shù)。
連前21及40,凡三見,所異者前作五十步或三十步。
83城上三十步一礱灶。 前文灶已兩見,19言廿五步,53言五十步。礱灶,行灶也。
84持水者必以布麻斗、革盆,十步一。為斗、柄長八尺,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
此記取水之具。麻斗、革盆見前9節(jié),用麻布作斗,加以油漆,便可取水。
“為斗”兩字,舊本誤錯(cuò)于下文,茲依吳說移正。
?。福当衷!⑿虏?,長六尺,中拙柄,長丈,十步一,必以大繩為箭。
此節(jié)當(dāng)有錯(cuò)誤,舊解均不明。余以為“?!碑?dāng)依孫改“绤”,敝绤猶云爛麻布。拙與綴吾縣同音,古音亦甚相近,綴柄即安上一柄;前節(jié)斗柄長八尺,此云“長丈”,所差無多,“十步一”復(fù)相同,可知系指麻斗制法;大意實(shí)謂麻斗應(yīng)用破布或新布為之,長計(jì)六尺,中安柄,柄長一丈,每十步一枚。箭、運(yùn)注,幎口使堅(jiān)韌也,按箭可通作“晉”或“搢”,插也,殆縫綴之義。
?。福冻巧鲜揭烩\?! ♀\未知實(shí)何物,或云臿屬,或云鐵簽。
87水?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盆、蠡各二具?! 〈擞浰?(即缶)之法,與前9節(jié)言垂(或缶之訛)“容三石以上,小大相雜”同。革盆、奚蠡皆汲水器,亦見前9、16及84。
88為卒干飯,人二斗,以備陰雨,而使積燥處。令使守為城內(nèi)堞外行餐。
此言預(yù)儲(chǔ)干糧之法。
“使守”疑吏卒之誤,行餐即送餐。 ?。福怪闷鱾錃⑸车[、鐵,皆為壞斗。
此節(jié)言散沙礫之器。沙礫等所以迷敵目,但用器殺(即撒)布,然后程功多,壞斗者粗燒之?斗也。
?。梗傲钐照邽楸?,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即取用,三秘合束堅(jiān)。
此說小缶之制備,前87言水缶容三石以上,是大缶。
“三秘”孫疑累施之訛,猶云迭置也。余疑“即”為“待”之訛?!皥?jiān)”下舊本尚有“為斗”兩字,茲依吳說移于84節(jié),但“堅(jiān)”字則不能上移。既候取用,須迭置之以免阻礙地方,且須用繩索連束堅(jiān)固,方不至傾壞?!叭亍笔枪耪Z,不必依孫改。
?。梗背巧细魲?,高丈二,剡其一末。
孫疑棧當(dāng)作“杙”,引下文104弋長七寸、剡其末為證,但長度相差太遠(yuǎn),或許丈二是“尺二”之訛。剡,削尖也。
92為閨門,閨門兩扇,令可以各自閉也。
閨門是城門,亦是亭門,見前74及47?! 。梗尘乳灣卣咭曰鹋c爭(zhēng),鼓橐,馮垣外內(nèi),以柴為燔。
此言熏火以阻止敵人闉(同堙,堙為前文3節(jié)十二種攻法之一。)塞城池之法。
淮南子本經(jīng)訓(xùn):“鼓橐吹埵,以消銅鐵?!备哒T注:“橐、冶爐,排橐也。”又文選注:“橐,冶鑄者用以吹火使炎熾?!眲t橐即風(fēng)箱(參巳篇3)。火煙熏敵眼,其為用同乎現(xiàn)代之催淚彈,但煙隨風(fēng)向而行,故鼓風(fēng)箱使向敵方吹去以資補(bǔ)救。馮垣見后申、酉兩篇,即女垣之別名,言于女垣之外內(nèi),燒柴而鼓其煙也。
?。梗挫`丁,三丈一,犬牙施之。
孫疑靈丁為椓弋,于又謂是鈴鐺;余按:犬牙,交錯(cuò)也,椓弋是門?。ㄒ姡梗?,無所謂三丈交錯(cuò),鈴鐺亦無需乎交錯(cuò),其實(shí)乃瓴甋之音轉(zhuǎn),廣韻,瓴甋似罌有耳,即前16所謂五步一罌也。運(yùn)疑靈丁為樓窗,更屬臆測(cè)。
?。梗凳揭蝗?,居柴、納弩;柴半、為狗犀者環(huán)之。
此言管理柴搏之法。 居,積也?!板蟆睉?yīng)改作“帑”,公家貯物之所。半即中間,與前37節(jié)“半植一鑿枘”同。狗犀即狗尸,見前17。全節(jié)猶言每十步派一人管理貯柴之事,收納于帑庫,柴搏當(dāng)中處用茅繩環(huán)束之,正與前18“十步積搏”合,舊說皆誤。
96墻七步而一。
此節(jié)當(dāng)有奪文。 ?。梗烦巧蠟榫粞ǎ萝θ?,廣其外,五步一;爵穴大容苣,高者六尺,下者三尺,疏數(shù)自適為之。
前50已見爵穴,此復(fù)出而說明較詳。
下堞三尺,言比堞低三尺。穴外廣而內(nèi)狹者,使城上易于見敵,敵人在下,不易見上。大容炬(苣即炬,見前。)者,備晚上由穴伸炬外出以照敵人(見下節(jié)),與今之探照燈用意相同。高者六尺,下者三尺,又似由城上起計(jì),使守城者便于外望也(周尺較短,約當(dāng)舊尺七寸弱)。既言五步一穴,又言疏密適應(yīng)環(huán)境而為之,可知兵法貴乎變通。 ?。梗溉松密?,長五節(jié);寇在城下,聞鼓音、燔苣,復(fù)鼓,內(nèi)苣爵穴中,照外。
此節(jié)舊在100節(jié)之后,按所言系敵人抵城下時(shí)燃炬之法,與上“城上為爵穴”條相照應(yīng),兩條應(yīng)銜接,故移正之。
節(jié),孫疑“尺即”兩字之誤,吳又解“五節(jié)”為“五束”;余按炬火常用竹制,節(jié)者竹節(jié),則“長五節(jié)”自可通??芗冗_(dá)城下,即擊鼓報(bào)警,擅(持也)炬者立將炬燃著,再聞鼓則將炬內(nèi)(納也)入爵穴,以燭照城外,使敵人不能趁黑夜施其詭計(jì)。
?。梗勾┩鈮q,去格七尺;為縣梁。城●陜不可塹者勿塹。
此節(jié)說外塹,塹見前7及74?! 「?,孫以為備蛾傅篇之杜格,旗幟篇之牲格,又疑是虎落之落;余疑是寅篇11節(jié)之鬲??h梁亦見前74。
●陜即窄狹,城外地面太狹者不必塹,是針對(duì)“穿外塹”而言;舊本“穿”誤“塞”。
?。保埃俺巧先揭坏a灶。
此句全復(fù)前83,“礱”舊作“聾”,茲依前改歸一律。又此下舊有“人擅苣”廿四字,今移入98。
101諸藉車皆鐵什。藉車之柱,長丈七尺,其貍者四尺;夫長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馬頰長二尺八寸,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夫四分之三在上。(藉車,夫長三丈,四之三在上,馬頰在三分中。馬頰長二尺八寸,夫長二十〔?丈〕四尺,以下不用。治困以大車輪。藉車,桓長丈二尺半。諸藉車皆鐵什。復(fù)車者在之。)
此節(jié)詳記藉車之制,前文雖三見藉車(21、40及82),惟未言其如何制作,本節(jié)文句屢屢重出,細(xì)審之,前半是正文,后末是注,故特加括弧別之,使閱者分明。
什、鍱字通用,鐵什即前文10節(jié)之鐵鍱,謂用鐵包外。藉車有柱埋也,則不過借“車”為名,與普通車迥異,孫以鐵什為鐵纂,其義可能相通,于以為車飾雜具則誤。
柱、桓同解,正文說柱,注文說桓,不過別文見義。孫謂藉車有四直木,兩條埋者為柱,兩條不埋者為桓,殊近臆測(cè)。
依文,柱與夫有別,柱長丈七尺,夫長三丈至三丈五尺,不能短于二丈四尺,所同者兩皆埋地四分之一,由此思之,“柱”似作支“夫”之用?! ≈L丈七尺,埋四尺,則見者丈三尺,視四分之三稍強(qiáng)。注言桓長丈二尺半,又視四分之三稍弱。古人蓋約略言之,孫疑或?yàn)殍囊匀敕?,亦未明時(shí)代情形。
馬頰,孫謂是橫材旁出,依下文則藉車系用以投擲損害敵人之物,似借“夫”之彈力,將損害品擲向城下者。
困,孫疑是木橛,按困、閫同音,注文明說以大車輪為之,或兼作鈐限藉車之用歟。
夫露出土面者約二丈二尺五寸,而馬頰在三分之中,則當(dāng)去土面一丈一尺二寸半處安之。
“以下不用”應(yīng)四字句,言不及二丈四尺者不中用。 注文末句“復(fù)車者在之”,或當(dāng)為“復(fù)車者正之”,“復(fù)”同“覆”,車覆則將其扶正。
?。保埃部荛灣貋?,為作水甬,深四尺,堅(jiān)?貍之,十尺一,覆以瓦而待令。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中鑿之,置炭火其中而合?之,而以藉車投之。
前93言救闉池者以火與爭(zhēng),此節(jié)又再敘火拒之一法。
水甬頗似木桶之訛,?,封也,封固木桶而埋之以待令。
四分疑四寸之訛,材圍二尺四,則徑約八寸,挖空其中,置炭封固,投之以燒敵,已寓近世燃燒彈、手榴彈之意味。前后二段可能是墨徒兩家之說。
?。保埃碁榧怖缤叮L二尺五寸,大二圍以上?! 〈擞涊疝纪吨疲瑓⒁?。
?。保埃翠眠L七寸,弋間六寸,剡其末。
涿弋是門丁,見前9,彼云弋長二寸,相去七寸,與此異。剡,削尖也?! 。保埃倒纷邚V七寸,長尺八寸,蚤長四寸,犬牙施之。
此言狗走之制。畢以為穴,固然甚誤,孫以為即17之狗尸,亦絕不確,尸、走發(fā)音不同,且狗尸是繩類,狗走則廣七寸,兩者殊難牽合。以余揣之,似屬鉤曲之器,故有蚤(同爪)長,惜不能考定其如何致用耳。
?。保埃蹲幽釉唬菏爻侵ǎ?cái)?shù)城中之木,十人之所舉為十挈,五人之所舉為五挈,凡輕重以挈為人數(shù)。為薪樵挈,壯者有挈,弱者有挈,皆稱其任。(凡挈輕重所為,使人各得其任。) 此詳薪樵分挈之法。孫云,挈與契字同,謂刻契之齒,以記數(shù)也,其說未合。余按前文51為薪必有挈,挈者等于每個(gè)人力所能舉之重量,故木重一挈需一人舉之,重十挈需十人舉之,木材有挈若干,即需用若干人才能移動(dòng),平時(shí)既有豫算,斯無臨事周章之弊。惟是壯年與弱小,負(fù)重之力量不同,大抵材木搬運(yùn),必壯者任之,薪樵則弱者亦須擔(dān)任,故挈量分為兩等或數(shù)等,總使負(fù)重之?dāng)?shù),與各個(gè)人能力相當(dāng),所謂稱其任也。
凡挈輕重兩句,孫疑是“皆稱其任”之舊注,茲故用括弧別之。
此下原有“城中無食”八字,今節(jié)采孫說移至戌篇10節(jié)之末?! 。保埃啡コ情T五步大塹之,高地丈五尺,下地至泉,三尺而止,施棧其中,上為發(fā)梁而機(jī)巧之,比傅薪土,使可道行,旁有溝壘,毋可逾越,而出佻且北,適人遂入,引機(jī)發(fā)梁,適人可禽。適人恐懼,而有疑心,因而離。
此節(jié)再記外塹(參前7及99)并及發(fā)梁誘敵之法。
前99言外塹去格七尺,此云去城門五步(即三丈)。高地須鑿深而后有水,故塹須深丈五,即前7節(jié)所謂“塹中深丈五”也,低地不須丈五,故至泉三尺而止。
編板曰棧,小橋亦曰棧,施棧橫塹,棧面傅以薪土,狀若通道,棧之上預(yù)懸機(jī)械性之發(fā)梁,然后佻(同挑)戰(zhàn)詐?。赐ㄋ字扒覒?zhàn)且北”),誘敵入來,發(fā)縣梁以阻之。太白陰經(jīng):“轉(zhuǎn)關(guān)橋一梁;為橋梁,端著橫栝,拔去栝,橋轉(zhuǎn)關(guān),人馬不得渡,皆傾水,秦用此橋以殺燕丹?!蓖ǖ浞Q為轉(zhuǎn)關(guān)板橋?!耙蚨x”者,言敵恐中機(jī),不敢追入而離去也。末三句,運(yùn)本作為小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