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練營陣第七(野營)·第二.遇人畜

練兵實紀 作者:明·戚繼光



  行營之間,行伍之間,與扎定營后,營盤四面,不拘晝夜,但有牲畜近營墻外者,不許輕易差人出外牽取,先報營將,聽營將差夜不收由門放出取進。有人徑至墻外,漸漸近前者,喝令遠避。如系公差人員,喝令到門上候稟。但報營外有人,一面嚴行整備以待。若十步之內(nèi),喝之不退,又不報姓名,及言語不對者,夜間即開矢射之,甚則開鳥銃打之。日間,差二人請令,由門出縛來送營將,報主將發(fā)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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