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練膽氣第二·第二十九.擬捕拘

練兵實(shí)紀(jì) 作者:明·戚繼光


  各營官軍,有犯事同一起者,不許擅自拘捕問理。須呈本營將官,轉(zhuǎn)命投營取來。仍令各中軍官會問,通詳主將定奪,不許一營偏斷。違者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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