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職官七一

宋會要輯稿 作者:清·徐松


黜降官八
【宋會要】
紹興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詔左奉議郎、通判通州趙不晦降兩官放罷。坐虜騎渡淮,首先逃遁,為本路提舉王玨所劾,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詔福建路轉運判官黃軺、湖北路轉運判官韓之純并放罷。皆以臣僚論列故也。
七月二十九日,詔忠翊郎、合門祗候、權發(fā)遣濠州都遇降一官,與宮祠。以江淮宣撫使張浚奏其性不疏通,凡本司行事不即稟承,致歸正人各生怨望,故有是命。
同日,詔左武大夫、御前右軍第十將正將吳宏降一官,令本軍自 。坐擅 軍糧,不恤戰(zhàn)士,為都統(tǒng)制吳拱所劾,故有是命。
八月十六日,詔浙西提點刑獄王趯放罷。以言者論其頃官嶺外,悉意誅求,今在浙西,恣行慘酷,故有是命。
十七日,詔權發(fā)遣全州王藎臣可放罷。坐行賞稽緩,致兵士聚眾作亂故也。
二十三日,詔起居舍人、兼國史院編修官洪邁,均州防御使、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干辦皇城司張掄,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張震論其奉使失指故也。
十月二十八日,詔知池州范 、知黎州李時雨并放罷,新知興國軍汪汝嘉、新知吉州王昺并罷新任。皆以殿中侍御史張震論列故也。
孝宗隆興元年正月七日,詔知鎮(zhèn)江府方滋可放罷。以言者論其(附)[阿]附權臣,納賄求

進,黷貨無厭,故有是命。
二月四日,詔知仙井監(jiān)趙不蒻放罷。以本路憲臣馮時行劾其在任不法故也。
十三日,詔太尉、慶遠軍節(jié)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成閔可罷軍職,除提舉萬壽觀。尋有旨落太尉,依前慶遠軍節(jié)度使,提舉臺州崇道觀,婺州居住。先是,御史中丞辛次膺論:「閔統(tǒng)戍京西沿路,所得犒設錢皆以歸己。其在鄂州,減 請給,重困軍士;暨為殿帥,改易簿籍,侵盜金銀不可勝計,惟務交通近習。乞行竄責。」右諫議大夫劉度又言:「方逆亮誅斃,虜眾遁逃,閔提重兵至楚、泗間,名為追襲,其實護送,怯懦縱敵。使兩淮赤子系累失所,方且攘取采石俘執(zhí)之虜,冒為己功,欺罔朝廷。乞褫奪官爵,投之四裔。」乃罷軍職,提舉萬壽觀。已而殿中侍御史胡沂上章數(shù)閔二十罪,乞明正典刑,于是落太尉,仍舊節(jié)鉞,除在外宮觀,婺州居住。
三月二十六日,詔左朝請大夫、主管臺州崇道觀張纮特降一官,罷宮祠,今后不得與堂除親民差遣。以殿中侍御史胡沂論其在家常藏匿盜賊而分其財,屢經敗獲,難以復齒縉紳,故有是命。
四月五日,詔中亮大夫、忠州團練使王剛特降兩官。坐治軍不職、散失軍器故也。
十二日,詔知郴州王時、邵武軍通判王著、潭州通判王曉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胡沂論其皆故相秦檜親黨故也。
五月十六日,詔新知潭州劉章、新知南雄州廖遲并放罷。皆以右諫

議大夫王大寶論列故也。
二十七日,詔新江西轉運判官史正臣罷新任。以侍御史王十朋論其操心傾險,賦性奸邪,善觀時變,以求進用,故有是命。
六月二日,詔廣西提點刑獄方師尹放罷,新福建轉運副使樊光遠罷新任。皆以右諫議大夫王大寶論列故也。
八日,詔特進、觀文殿〔大〕學士致仕沈該降授觀文殿學士,依舊致仕。觀文殿學士、提舉汀州太平興國宮朱倬除授資政殿大學士,依舊宮觀。皆以右諫議大夫王大寶論其貪污狼籍、奸惡稔著故也。
十四日,詔少傅、樞密使、都督江淮東西路建康鎮(zhèn)江府江陰軍江池州屯駐軍馬、兼都督荊襄軍馬張浚,特降授特進,依前樞密使、江淮東西路宣撫、節(jié)制建康鎮(zhèn)江府江陰軍江池州屯駐軍馬。左朝散大夫、試尚書禮部侍郎、充江淮都督府參贊軍事陳俊卿,左朝議大夫、充敷文閣待制、都督府參贊軍事唐文若,各特降兩官,改差充江淮宣撫使司參贊軍事。左朝散郎、尚書戶部員外郎、充江淮都督府參議官馮方,左參議郎參議郎:按宋階官無此名,疑為「承議郎」或「奉議郎」之誤。、直秘閣、充江淮都督府參議官查鑰,各特降兩官,改差充江淮宣撫使司參議官。招撫司機宜尹機特勒停。武安軍承宣使、主管建康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tǒng)制職事、淮南京畿京東河北路招討副使邵宏淵,特降授武功大夫,依舊職任。皆以符離用師失律故也。
二十日,詔太尉、寧國軍節(jié)度使李顯忠可責授

清遠軍節(jié)度副使,筠州安置。尋責授果州團練副使,潭州安置。以符離用師,首先奔潰故也。
二十六日,詔尹機送郴州編管。以宣撫使張浚奏其用意懷私,措置乖謬,大失士心,以致離散,故有是命。
七月六日,詔建康府統(tǒng)制官、忠翊郎周宏特追五官,除名勒停,送瓊州編管。殿前司統(tǒng)制官武德大夫左士淵降五官。正侍大夫、和州防御使張訓通,武德大夫韋寶,馬軍司統(tǒng)制官起復武功大夫張師顏,左武大夫、果州團練使秦佑,武功大夫劉正寶,池州統(tǒng)制官拱衛(wèi)大夫、果州團練使荔澤,建康府統(tǒng)制官武義大夫張淵,各降四官。殿前司統(tǒng)領官武德郎李彥孚,武功大夫王倫,武德郎董安,馬軍司統(tǒng)制官起復武功大夫、惠州刺史范旺,池州統(tǒng)領官起復武節(jié)郎趙思忠,武德郎樊琪,武經郎馮晟,建康府統(tǒng)領官武功大夫楊宣,武功大夫王節(jié),武經大夫范卞,武功大夫、和州防御使孫善,武功大夫李賽,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李平,各特降三官。并罷見任,本軍自 。其范卞韶州、王節(jié)靜江府,并除名、勒停、編管。敦武郎、充都統(tǒng)節(jié)制軍馬司點檢文字王進追五官,勒停。進義校尉、隊將俞超追三官,勒停。敦武郎、親隨馬軍將(言)[官]甄宏追三官,勒停。王進道州、俞超邵州、甄宏郴州,并編管。皆以符離用師,首先奔潰,從宣撫使張浚所奏也。
十九日,詔直徽猷閣、新除江東運判鍾世明落職放罷。以言者論其

懷奸 私、臨事求免故也。
八月三日,詔新除樞密院編修官李珂放罷。以臣僚論其本無學術,專務奔走權門故也。
十一日,詔左朝請大夫、直顯謨閣林安宅,右朝請郎、新除直秘閣任盡言并罷宮祠任:原作「仕」,據(jù)《于湖集》卷一九《任盡言除直秘閣江淮都督府參議官制》改。,內盡言除職指揮更不施行。以殿中侍御史周操論安宅被旨差知太平州,盡言知鎮(zhèn)江府,二人以防秋在近,詭避不行,各求宮觀,遂其所欲,致煩朝廷旋擇守臣,故有是命。
十二日,詔司農少卿楊倓依舊直顯謨閣,主管洪州玉隆觀,任便居住。以右正言陳良翰論其負傾邪之資,恣貪冒之欲,平時過惡,不可縷數(shù),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詔新知宣州葛立方、新知婺州丁婁明、新知興國軍向瀫并罷新任,依舊宮觀。皆以臣僚論列故也。
二十七日,詔左朝請郎、前知藤州廖颙降兩官放罷。坐兇賊王宣嘯聚,不能捍御,預先乘舟逃逸,致賊眾入城,焚燒公私舍宇,故有是命。
九月二十五日,詔工部侍郎、權給事中陳之淵與外任。以臣僚論其遇事不明故也。
十月六日,詔知靜江府余良弼放罷。以右正言陳良翰論其庸懦不職,坐視兇賊王宣等嘯聚,不能措置招捕,故有是命。
十一月五日,詔慶遠軍節(jié)度使成閔可降授安德軍承宣使,依前提舉臺州崇道觀,婺州居住。坐前在鎮(zhèn)江盜用官錢,贓污狼籍,法寺鞠勘得實,故有是命。
九日,詔右宣教郎盧仲賢可特降授右承奉郎,除名勒停,

枷項送郴州編管。坐將命失指故也。
十二日,詔敷文閣待制、知廣州李如崗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年正月十一日,詔大理卿李洪、知常州郭契敷并放罷。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一日,詔修武郎、合門祗候、權東南第十一副將李宏特追三官勒停。坐統(tǒng)押摧鋒軍討捕兇賊王宣,輕敵寡謀,反為賊執(zhí),僅能脫身而歸,為廣西帥、憲所劾,故有是命。
二月六日,詔江西轉運副使魏安行放罷,今后不得與監(jiān)司差遣。以臣僚言其誕謾有素,貪欲無恥故也。
三月六日,詔右朝請郎致仕張祁復直秘閣指揮更不施行。以臣僚論其兄邵久留虜庭,逮歸而妻已物故,邵每對賓客備言不弟之狀,冤度支員外郎韓元吉放罷。以淮西宣諭使王之望劾其向為宣諭司參議官,招權妄作故也。
七月二日,詔廣東提刑周楙放罷,今后不得與監(jiān)司差遣。以殿中侍御史尹穡論其憑恃使權,肆為汗墨,嘗獻羨余十五萬貫,指揮既下,全未及數(shù),旋行 刷諸州贓罰錢,荷項囚禁者填滿于獄,故有是命。
十四日,詔新淮東提舉鹽事俞召虎與宮觀,自今后不得與監(jiān)司、郡守差遣。尋有旨特勒停,送袁州羈管。先是,淮東宣諭使錢端禮劾其頃知秀州,妄支官錢,侵盜入己,于是罷新任,與宮觀。已而召虎進狀自辯,復為言者論列,遂特勒停,送袁州羈管。
十九日,詔左中奉大夫、直敷文閣陳漢落職,罷宮觀,

今后永不得與監(jiān)司、郡守差遣。以左諫議大夫王之望論列故也。
二十七日,詔端明殿學士、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洪遵可落端明殿學士。手詔:「朕將用遵,先以五事為戒,遵既親書應詔,故擢樞庭。歷年以來,未嘗以公任責,徒為患失,且遂身謀。」故有是命。
八月七日,詔知興化軍劉韞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三日,詔提舉淮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陳扃放罷。以右正言晁公武論其頃知信州為政酷虐故也。
十五日,詔淮西運判劉敏士放罷。以右諫議大夫王之望論其昏謬故也。
二十三日,詔新知泉州徐度罷新任。以臣僚論列故也。
九月七日,詔改添差通判隆興府韓玉特勒停,送柳州羈管。以言者論其公肆慢言,無所忌憚,被命之后,不肯之任,徘徊江上,意若不滿,故有是命。
十月三日,詔右朝請大夫馮榮叔罷主管臺州崇道觀。以侍御史尹穡論其頃嘗典郡,贓污不法,攘奪民田故也。
四日,左朝奉郎、敷文閣待制、知建康府張孝祥落職放罷。以侍御史尹穡論其出入張浚、湯思退之門,反復不靖故也。
七日,詔武德郎、左軍統(tǒng)領、權知秦州、統(tǒng)制沿邊忠義軍馬張舜忠追十五官,籍沒家產,勒令前去軍前自 。坐與北方偽官姜挺、范彥通等通書,從經略使吳拱所劾故也。
十一月十三日,詔:「知盱眙軍郭淑可特勒停,送靜江府編管;知濠州孔??上鲓Z官職,白

身自 ?!菇宰旘T渡淮,望風逃遁故也。
二十六日,詔大理評事張镃放罷,少卿謝如圭展二年磨勘。坐定斷唐三四案前后異同故也。
同日,詔知臨安府黃仁榮放罷。坐盜賊累限不獲故也。
二十八日,詔:「安慶軍節(jié)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zhèn)江府駐札御前諸軍都統(tǒng)制、兼淮南東路招撫使、節(jié)制本路軍馬劉寶可落節(jié)鉞,特授武泰軍承宣使,依前職。保平軍節(jié)度使、龍神衛(wèi)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札御前諸軍統(tǒng)制、兼淮南西路招撫使、節(jié)制本路軍馬王彥可落龍神衛(wèi)四廂都指揮使?!谷?、樞密院言:「兩淮守備專任劉寶、王彥,累降御筆,非不丁〔寧〕。寶乃以會兵為名,輒棄楚州;彥以保守江面為辭,擅離昭關,為退避之計。」故有是命。
閏十一月五日,詔知湖州鄭作肅與宮觀,已差下陳輝別與閑慢州郡。以右正言王違論作肅治郡無狀,輝近日尹京,多行怪政,傳笑四方,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詔右朝請大夫、直秘閣、提舉淮東路常平茶鹽公事向工可特降兩官。以工汋乘軍事之際,托出巡為名,擅離置司所月余故也。
十二月二日,詔安遠軍承宣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階文龍州經略使、兼知階州軍州事吳拱,可降授郢州防御使。坐虜騎侵犯,怯懦不前,從招討使吳璘所劾也。
十二日,詔大理正鞏衍、新授諸王宮大小學教授鮑同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唐堯封論列故也。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詔知廬州韓琎勒停,送賀州編管。以虜兵未至,琎先遁逃故也。
二十二日,詔知紹興府徐嘉、知會稽縣錢宥、知山陰縣時康祖并放罷。皆以坐視饑民死亡,全無措置故也。
二十三日,詔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兼權提舉秦司茶事買馬監(jiān)牧公事續(xù)觱可放罷。坐馬政不修故也。
二十四日,詔降授武泰軍承宣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劉寶可責授果州團練副使,瓊州安置。坐虜騎渡淮,望風逃遁故也。
三月四日,詔權戶部侍郎朱夏卿放罷。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其交結貴近,蹤跡詭秘故也。
二十日,詔右中大夫、右文殿修撰、前知揚州向子固特降三官,落職,罷宮祠。坐侵盜官錢,贓累萬,法寺鞠勘得實,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詔〔知〕廣德軍朱友聞、新知徽州俞畢并放罷。皆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列故也。
四月八日,詔右奉直大夫、利州路轉運判官張澤特降兩官放罷。坐奏事失實故也。
十八日,詔新江東路轉運副使趙渙放罷。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其貪婪無厭,凡三任監(jiān)司,三遭論列故也。
五月一日,詔修武郎、知萬安軍陳珍放罷,今后勿與堂除差遣。以言者論:「其本泉南舟師,應募防拓,補下班祗應。既而以貨賂干托,累官至大使臣,今遞除軍壘,中外駭笑,謂自來無以梢工守土者。乞亟賜寢罷?!构视惺敲?。
八日,詔武經大夫、東南第十一副將宋

迪特勒停,送摧鋒軍自劾。以廣東經略安撫司言,遣迪捕賊,遷延不行故也。
十二日,詔大理寺丞江璆放罷。以右正言程叔達論列故也。
同日,詔太常丞李處全放罷,宗正寺主簿荊尹與宮祠。以右正言程叔達論:「處全丑穢之跡,為縉紳士夫之所恥笑;尹未歷考任,偶因召對改秩,遽除宗簿,太為超躐?!构视惺敲?。
十八日,詔新浙東提舉劉祖禮、新知贛州周石、新知南劍州潘莘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祖禮、莘皆貪鄙,石媚事秦檜,叨居郎省,故有是命。
六月一日,詔左承議郎、太府寺丞、兼權兵部郎官鄒鳽降兩官放罷,筠州居住。以言者論:「鳽令人買物,多不償直,有親事官因貼陪太多,遂竊鳽俸米逸去。鳽追捕其妻黨,勒令代償。其人貧不能償,畏鳽兇暴,與其母對泣,相恃赴河而死。」故有是命。
十四日,左朝請大夫、淮南路轉運判官姚岳特降官放罷。以右正言程叔達論其妄申淮西蝗蟲抱草木而死,欲以奸諛悅上意,故有是命。
十五日,詔知撫州陳森放罷。坐用刑慘酷,為言者論列故也。
十六日,詔給事中王時(外)[升]放罷。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列故也。
二十四日,詔右朝散大夫、通判婺州曾迪追一官勒停。以言者論其暫攝郡事,重迭冒請,及多差禁卒營葺私第,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詔知池州魯放罷。以言者論其妄言本州島管下竹生穗實如米,以妖為瑞,故有是

命。
五日,詔左朝請大夫、知郴州虞翔,右承議郎、權發(fā)遣桂陽軍葉秉彝,各特降三官放罷,今后不得與堂除差遣。以本路提舉鄭丙劾翔身為守臣,不能撫靖一方,致使李金賊徒竊發(fā);秉彝張皇賊勢,棄城逃遁。故有是命。
十二日,詔右朝奉大夫、荊湖南路提點刑獄公事周自強特降三官,前降召赴行在指揮更不施行。坐申湖南盜賊不實故也。
十六日,詔禮部尚書王大寶放罷,依舊敷文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右正言程叔達論列故也。
二十七日,詔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寧武軍承宣使、主管步軍司公事戚方可落軍職。以殿中侍御史章服論其發(fā)遣忠勇軍人措置乖方,致有竄逸故也。
八月三日,詔中書舍人閻安中可罷見任,汀州居住。以右正言程叔達論其議論反復故也。
八月,詔浙東提舉茶鹽高敏言放罷。坐鹽課虧陷故也。
十月十五日,詔大理評事單夔特展二年磨勘。坐駁勘龔 刑名具奏稽滯故也。
十一月一日,詔武顯郎、侍衛(wèi)馬軍司游奕軍權統(tǒng)制、權知廬州張師顏特降一官。坐身任邊寄,不務撫綏,惟務苞苴,結托貴近,故有是命。
十六日,詔左朝請大夫、知蘄州史祺孫放罷。坐先申黃梅知縣向潚百事廢弛,乞與岳廟,已如其請,繼而乞與終任,前后異同,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詔大理寺丞楊允明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二月二十一

日,詔右中奉大夫、權刑部侍郎王弗可放罷;右朝請大夫、守大理少卿陳良翰可降一官放罷;右朝散郎、尚書刑部員外郎劉敏求,左朝奉郎、大理正吳交如,右通直郎、大理寺丞元徽之,右承議郎、大理評事潘景珪,各特降一官。皆以定斷陸知微等三人罪不當故也。
二年正月十一日,詔權兵部侍郎劉儀鳳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張之綱論其不恤事故也。
二十三日,詔前提舉廣南市舶劉景罷差知南雄州。坐未離市舶,結托蕃商,使之進狀攀留,故有是命。
二月三日,詔監(jiān)察御史劉貢放罷,日下出門。坐縱容術人干求差遣故也。
三月四日,詔新除吏部郎中范成大放罷。以言者論其巧官幸進,物論不平故也。
同日,詔左朝請大夫、秘閣修撰、提舉臺州崇道觀丁婁明罷召赴行在,朝散大夫、主管臺州崇道觀林衡罷除直敷文閣。以言者論婁明以秦檜之黨叨居侍從,衡媚事曹泳,靡所不至,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詔分差糧料院洪述、秘書省正字施元之、知(直)[真]州余執(zhí)度、荊湖北路參議官張楹并放罷。以言者論其皆宰臣洪適親黨故也。
四月十三日,詔敷文閣待制孫覿落職。以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論:「覿在宣和間,被遇徽宗皇帝,浸階通顯;欽宗皇帝擢授中書舍人,蒙恩最厚。及京城失守,車駕出城,覿于是時不能盡主辱臣死之節(jié),乃背恩賣國,取媚虜酋。撫其事實,臣子所不忍言。

太上皇帝擴天地覆載之恩,抆拭收用,位至尚書,授以方面,而覿天資小人,不能自改,又以贓罪除名勒停,竄斥嶺外。遇赦放還,累經敘復,不帶左字,為覿者自當屏跡人間,豈敢復施顏面見士大夫,而蠅營狗媚,攀援進取,既復修撰,又復待制。如覿之背君賣國,不忠不義,而處以侍從,可乎 乞降睿旨,將覿落職遠貶,以為人臣不忠不義之戒。」故有是命。
十八日,詔靜江府張孝祥、知饒州蔣天佑并放罷。新知嚴州韓彥古特與宮觀差遣,令日下出門,不得于臨安府居住。以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論孝祥專事游宴,天佑在任貪污,彥古兇悍險詐,逞恃唇吻,妄議人物,居家不檢,恣橫悖理,故有是命。
三十日,詔新除太府寺丞潘景珪放罷。以言者論其未嘗更歷外任,遽丞泉府,太為超躐,故有是命。
五月一日,詔右迪功郎、新差充江南東路提舉常平司干辦公事程湜特降一資,罷新任。以湜身為命官,積年不納官賦,從知饒州俞翊之劾也。
八日,詔左中大夫、資政殿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葉颙落職。以右諫議大夫林安宅論列故也。
十六日,詔武翼大夫、建康府兵馬都監(jiān)、兼在城巡檢、巡捉私茶鹽礬祁師閔可特降兩官,勒停。坐身為兵官,不遵帥臣約束,為知建康府王佐所劾,故有是命。
十八日,詔知嘉州呂游問游:原作「游」,據(jù)后文改。他書記此人亦多作「游」。、新知劍州何 、新知眉州康俊明并放罷,永不得知州軍差遣。以侍御史

王伯庠論:「游問貪殘不法,千里被害; ,何 之弟,素無行檢,知渠州,盜官錢以數(shù)萬緡;俊明昨知渠州,荒放燕飲,百事弛廢?!构视惺敲?。
同日,詔右奉議郎、知太平州繁昌縣魏堯臣特降一官,罷新任。坐居鄉(xiāng)里不納官賦,從戶部所劾也。
二十五日,詔合門祗候陳龜年罷合職,仍永不得充合門職事。以言者論其母死不即解官,乃具公狀申合門,稱母兩經改嫁,已為義絕,不當(恃)[持]服,悖害名教,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詔右朝請郎、權知臺州黃然降兩官,左承直郎、處州推官、權州事高志特降一資放罷。各以編管人擅離本州島故也。
六月五日,詔右朝議大夫、直敷文閣、知廣州陳輝落職放罷。以言者論其侵盜官錢,不知紀極,奢侈不法,罪惡貫盈,故有是命。
八日,詔右中奉大夫、戶部侍郎李若川降兩官放罷。坐職事不舉故也。
同日,詔新知廣州向伯奮放罷。以言者論其累任監(jiān)司皆無廉聲故也。
二十五日,詔翊衛(wèi)大夫、和州防御使、湖州兵馬鈐轄、殿前司左翼軍統(tǒng)制、泉州等處屯駐、專一措置盜賊高溫,特降授親衛(wèi)大夫、果州團練使。以三省、樞密院言其坐視海賊入湖州界虜掠,逗遛不前,妄稱本軍戰(zhàn)船損壞,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詔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兼合門宣贊舍人、淮東總管宋肇階官上降兩官。坐透漏私擅渡淮人,妄有申述故也。
七月四日,詔右朝請大夫、直徽猷閣、知鎮(zhèn)

江府呂擢降一官。坐承勘朝廷降下公事違慢故也。
十一日,詔新授國子正王質放罷,永不得行在差遣。以言者論其為張浚幕屬,密疏浚之過以媚湯思退,思退喜其附己,又畏其傾險,以學官處之,言論反復,行若駔儈,故有是命。
十八日,詔知峽州呂令問降兩官,鄂州居住。坐夷陵知縣韓贄胄贓污不法,令問不能舉劾,縱其尋醫(yī)而去,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詔戶部侍郎方滋放罷。以言者論其專權倨傲,徇私害公,諸處起發(fā)和糴米,例不支水腳錢,滋寄居秀州,獨欲支秀州者,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三日,詔新知嘉州何慈放罷。以四川安撫制置使汪應辰劾其先知果州,嘗以贓敗故也。
九月五日,詔左武大夫、前荊南左軍統(tǒng)制周赟特降一官。坐不開落逃亡歿故軍額,為統(tǒng)制王宣所劾,故有是命。
六日,詔左朝奉大夫、知建康軍府王佐特追兩官勒停,建昌軍居住。坐上元知縣李允升犯贓,不能舉劾,縱其尋醫(yī)而去,故有是命。
同日,詔觀文殿學士、左通議大夫、知鄂州汪澈特降兩官。坐嘗應詔薦舉李允升(坐)[知]縣不當故也。
七日,詔敘武經郎、御前中軍統(tǒng)領、權主管本軍統(tǒng)制韓霖特降兩官。坐制造器械十無一二,欺罔主帥,有誤軍事,為都統(tǒng)劉源所劾,故有是命。
十四日,詔秘書丞鄭升之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月十四日,詔大理寺丞沈正度、太學博士劉

溥并放罷。皆以殿中侍御史單時論列故也。
十一月十一日,詔右朝散大夫、提舉兩浙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劉敏求降兩官,顯謨閣直學士、左朝請大夫、知平江軍府事沈介降一官。坐敏求前知鄂州,勘將官王益事不當,介以本路制置使連坐,故有是命。
十三日,詔右司員外郎苗昌言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七日,詔金部員外郎呂搢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二月十三日,詔夔州提點刑獄李邦獻、知恭州孫顗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單時論顗貪利無恥,邦獻邦彥之弟,習尚浮靡,屢作監(jiān)司,皆無廉聲,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五日,詔右朝奉郎、主管臺州崇道觀韓元龍降一官,停見任宮觀。坐前任淮東總領失拘摧錢糧故也。
十一日,詔新除權刑部侍郎劉敏求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四日,詔武德大夫、侍衛(wèi)步軍司武鋒軍統(tǒng)制官錢卓特降三官。坐真州六合遺火,不措置救撲故也。
二十一日,詔樞密院編修官鄭昺放罷。以林安宅論列葉颙不實,皆昺唱導之,故有是命。
二月十三日,詔知婺州趙不猷特降兩官放罷,汀州居住。坐城中遺火,兵士乘間剽劫民財,不猷專務姑息,不能彈壓,為言者論列,故有是命。
同日,詔戶部郎官姚岳、兵部郎官孫大雅并放罷。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三月十九日,詔知溫州劉孝韙放罷。以浙東提舉宋藻劾其不能收葬被水死之人,使

遺骸暴(路)[露]故也。
五月十三日,詔顯謨閣直學士、降授左朝散大夫沈介降一官放罷。坐先知平江,虧欠總司(日)[月]樁錢,為總領韓彥直所劾,故有是命。
十五日,詔京西轉運判官韓曉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六日,詔新知黎州馮渥、新知筠州李恭、新知無為軍王時并放罷。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六月三日,詔右朝散大夫、直秘閣、前知太平州王秬降兩官。坐蕪湖縣令張文昌以所得職租不除豁災傷分數(shù),盡行支請,有失覺察,故有是命。
十九日,詔右武大夫、殿前司右軍統(tǒng)制路海,武功大夫、惠州刺史、統(tǒng)領宋畀,武略大夫、英州刺史趙開,武功大夫、步軍司右軍統(tǒng)制崔憲政,武功大夫、步軍司中軍統(tǒng)制鄭彥,各特降一官。坐不覺察本司軍人解沂、張享作過故也。
七月十一日,詔成全郎、入內看醫(yī)杜楫除名勒停,送瓊州編管;翰林醫(yī)診御脈郭良降兩官,送興國軍編管;翰林醫(yī)診、入內內宿秦鑄降兩官,送處州編管。皆以供應莊文太子湯藥無 故也。
閏七月二十二日,詔武當軍節(jié)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zhèn)江府駐札御前(詣)[諸]軍都統(tǒng)制戚方落節(jié)鉞「落」下原有「職」字,據(jù)《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刪。,信州居住。尋責授果州團練副使副:原無,據(jù)《宋史》卷三四《孝宗紀》二補。,潭州安置。以右諫議大夫陳良佑論其「刻剝士卒,黷貨無厭。軍人日納大 百金,(正)[止]得六十,眾口嗷嗷,公肆謗罵。兼其恣性兇暴,濟以殘虐,肆為盜賊之行,恬不悛改。乞流放竄殛,以慰將士之心?!?

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詔浙東提點刑獄公事柳大節(jié)放罷。以言者論其士行不檢故也。
二十八日,詔武節(jié)大夫節(jié):原無,據(jù)本書職官三二之四一補。、利州駐札御前中軍統(tǒng)制郭欣降一官還任。坐奏札所具軍馬數(shù)目失實故也。
八月三日,詔內侍寄資武功郎陳瑤特免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脊杖二十,不刺面,配循州收管。內侍寄資武功郎李宗回特追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均州編管。武節(jié)郎、馬軍司統(tǒng)領官、權御前馬院王德政特追兩官,勒停。忠翊郎、合門祗候、監(jiān)右騏驥院馮慶之特降兩官,落合職放罷。并展三期敘。降授承節(jié)郎、編管臺州、未該放還陳亢特勒停,移送撫州編管,仍展三期敘。以瑤、宗回廣受管庫賄賂,德政等行用苞苴結托,事發(fā),送法寺鞫實,特有是命。
八日,詔鎮(zhèn)江府駐札御前右軍統(tǒng)制李真放罷。坐隱落本軍官錢,主帥體究得實,特有此命。
十日,詔左朝請郎、直秘閣、知徽州季南壽降一官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詔知潼(州)[川]府張行成放罷。以本路憲臣劾其殘酷任情,肆為不法故也。
同日,詔廣西運判朱 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九月十七日,詔差知泰州韓彥古罷新任。以言者論其不曉民事,使之為郡,必致害民故也。
同日,詔都官王覆放罷。以言者論其嘗為秦檜引用故也。
十九日,詔新除秘書丞程宏遠、太常丞昌永并放罷。皆以言者論列故也。
二十四日,詔夔

路漕臣周允升放罷。以右諫議大夫陳良佑論其誅求橫斂,以獻羨余故也。
二十八日,詔宗正寺丞劉大辨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月六日,詔前大理少卿、左朝奉郎、充集英殿修撰、知邵州吳交如,前大理丞、右朝散郎、知梧州江璆,各特降一官。皆坐斷陸璉事不當故也。于是承信郎、都轄使臣胥介,承信郎、職級沈舜臣,進武副尉、推司魏守忠,各降兩官資。
十五日,詔右宣義郎王槐孫特追三官勒停,送常德府編管,令所在州軍差人管押前去。坐前任總司屬官,將親戚附諸軍狀冒濫補官,為四川宣撫使虞允文所劾,故有此命。
十二月十五日,詔武節(jié)大夫、東南第五將、侍衛(wèi)步軍司前軍統(tǒng)領常進特降兩官放罷。坐將逃亡事故軍額不即申明,擅自招填故也。
四年正月九日,詔湖南轉運判官祝閔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五日,詔武經大夫、鎮(zhèn)江府駐札御前左軍統(tǒng)制張宣特追五官勒停。坐違法役使入隊甲士,將舊管軍器妄言收買物料制造,虛破官錢,為主帥所劾,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詔新除大理正李端(反)[友]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四月一日,詔主管侍衛(wèi)馬軍司李舜舉降一官。坐不支馬料錢故也。
同日,詔新除太學正錢著放罷。以言者論列故也。
十三日,詔新知袁州陳桷放罷新行,與宮祠。以右諫議大夫陳良佑言其頃知池陽,嘗以貪墨敗官故也。
十五日,

詔左通直郎、直敷文閣、權發(fā)遣和州胡昉,右承事郎、權發(fā)遣無為軍孫叔豹,各降一官。坐陳請淮西利害,所申多有異同故也。
二十三日,詔武翼大夫、興元府駐札御前中軍第一將副將自 南思特追三官勒停,依舊自 。坐行賂請囑,冒充金州都統(tǒng)司提舉官職事,隱匿過犯,有害軍政,為四川宣撫使虞允文所劾,故有是命。
五月四日,詔右承議郎、懷安軍簽判、權知邛州馮覺降三官放罷。坐本州島饑民嘯聚,不能賑濟故也。
十一日,詔攝光祿卿、左朝奉大夫、太常少卿王瀹,攝太官令、右承議郎、太常寺主簿汪作礪,各特降一官。坐朔祭太廟、別廟,室內闕少祭器,有失點閱,為監(jiān)察御史李簡能所劾故也。
二十四日,詔湖北轉運判官王次張放罷。以言者論其積貨營私故也。
七月十四日,詔馬軍司統(tǒng)制官、武功大夫關青、張俊,正將、武功大夫王成、孫萬,敦武郎雷世方,武翼郎王汝弼,各特降一官。部將武略大夫孫明,武經郎梅青,武翼郎吳宣,從義郎吳興,忠翊郎薛進,成忠郎許德,隊將武義大夫毛貴,武經郎王立,秉義郎常達、孫進,敦武郎王規(guī)、弋順,從義郎李德,忠訓郎李受,保義郎張義,承信郎王吉,進武校尉胡吉,進義校尉周俊,各特降兩官資。坐不覺察本軍 用楊皋特互相結合,持杖強盜,法(事)[寺]鞫實來上,故有是命。
十九日,詔國子監(jiān)主簿沈文放罷。以侍御史單時論其寄居

宜興,干與縣政故也。
八月八日,詔武略大夫、充荊湖南路安撫司副都總管王恭降一官放罷。以帥臣沈介劾其醉酒無禮故也。
十四日,詔右武大夫、榮州刺史、帶御器械、殿前司護(理)[圣]步軍統(tǒng)制左佑降一官。坐昨陳獻石梁河利便不實故也。
十六日,詔左承議郎、提舉江東常平李庚特降兩官放罷。右朝散郎、知信州趙帥嚴,右朝奉郎、通判信州李桐,各特降兩官,今后不得與堂除差遣。以庚等所申常平米數(shù)隱庇虛妄故也。
十八日,詔武康軍承宣使、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特降授果州團練使,放罷。坐傳旨不實、擅工役故也。
十月三日,詔右宣教郎、知綿州巴西縣丞程敦本特降一官。坐陳乞磨勘隱匿丁憂月日故也。
十一月十七日,詔秉義郎、合門祗候、兩浙東路兵馬鈐轄張德明特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隆興府編管。坐因差充賀金國正旦副使,(授)[受]馮嗣宗等賄賂請囑,差撥入國,事發(fā),法寺鞫勘得實,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詔龍神衛(wèi)四廂都指揮使、寧國軍承宣使、池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tǒng)制時俊特落軍職。坐收刺守闕 用,不俟總司差官審驗,擅自刺填,為總領葉衡所劾故也。
二十三日,詔國子錄鄭汝諧、太學〔博〕士沈清臣并放罷。以言者論其更相詆訾,口語籍籍,不可以模范多士故也。
十二月九日,詔武翼大夫、改差東南第五副將、建康府駐札李澤放罷。坐

縱容白直兵士與軍中市巡人(元)[互]相毆打,為帥臣史正志所劾,故有是命。
十二日,鄂州駐札御前左軍統(tǒng)制、武功大夫、兼合門宣贊舍人游皋特降兩官放罷。坐侵盜本軍錢糧,為主帥趙樽所劾,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詔知復州馮至游、知永州劉長福并放罷。皆以殿中侍御史徐良能論其貪污無恥、郡事不理故也。
二十八日,詔武節(jié)郎、合門祗候藍企追兩官勒停,仍特落合職。坐酒醉刃傷開河人夫故也。
二十九日,詔提舉福建常平茶事李元老放罷。以侍御史單時論其貪污不法故也。
二月二十七日,詔利州防御使、興州駐札御前諸軍都統(tǒng)制任天錫責授忠州團練副使。坐在軍侵用官錢數(shù)萬,四川宣撫使虞允文所劾故也。
五月五日,詔右通直郎、大理寺丞梁珩降一官放罷。以臣僚論其挾邪不正故也。
八月十八日,詔淮東提舉李孟堅放罷。坐知秀州日妄費官錢,為臣僚論列故也。
九月四日,詔新差充江南西路參議官林一鳴放罷。以臣僚論其系故相秦檜私黨,與其弟一飛皆憑恃權勢,凌轢善良,故有是命。
十一日,詔新知峽州郭大任、江東提刑藍師稷、都大四川茶馬趙不拙并放罷。以殿中侍御史徐良能論大任知袁州,日事飲宴,殊不事事;師稷昔守撫州,侵漁公帑,掊斂民財;不拙素無行檢,以娼為妻。故有是命。
十四日,詔知錢塘縣孫聽特放

罷。坐追擾人戶,預借二稅,從守臣所劾故也。
十一月七日,詔資政殿大學士、左中大夫、知溫州王之望特降一官,左朝請大夫、充集英殿修撰、知臺州陳巖肖落職放罷。各坐本州島水災,不即聞奏故也。
八日,詔右朝散大夫、直秘閣、權發(fā)遣兩浙路計度轉運副使劉敏求,右朝奉大夫、直秘閣、權兩浙路轉運判官姚憲,各特降兩官,依前直秘閣,并差遣如故。坐溫、臺水災,守臣不以時奏,而二人身為監(jiān)司,不能按舉,故有是命。
十五日,詔新除江南東路提舉常平茶鹽公事宋藻、新差充福建路參議官陳知柔并放罷。以臣僚論藻貪饕亡恥,知柔賦性乖僻故也。
同日,詔資政殿大學士、左中大夫、知溫州王之望放罷。以言者論:「其專為身謀,不恤百姓,坐視火災,如越人視秦人之肥瘠。治第臺城,舍屋間架之類,一切取辦于溫,巨艦相屬,浮海而歸。私心一縱,其欲無厭。甚至縱捕酒以殘善良之家,嚴緝稅以奪商旅之貨,剝膚(推)[錐]體,酷虐日甚。永嘉之民無所措其手足,疾視之望,有如寇。」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一日,詔宗正寺主簿林同、司農寺主簿曾覺、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張敦實并放罷。皆以臣僚論列故也。
十四日,詔武經大夫、邛蜀雅黎州都巡檢湯涓降一官放罷。坐在任將捕獲賊人擅自誅殺,為本路憲臣奏劾,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詔左宣孝郎、守左司諫施元之,朝請郎、守起居郎

林機并放罷。以二人身居出納言責之地,朋比相通,故有是命。
真宗咸平三年四月十日,詔諸州行軍司馬,節(jié)度、防御、團練副使,別駕、長吏、司馬、司士、文學、參軍,除特許簽書州事外,不得掌事。
六年七月十五日,詔:「臣僚坐事配流廣南亡歿者,并許歸葬,仍給緡錢。如同行親族年小,可選牙校部送,歸本家訖奏?!箷r化州奏,前比部員外郎、直史館洪湛除名流儋州,遇赦量移,至祥州調馬嶺卒,一子年幼,特許歸葬,官給防援,因有是詔。
九月九日,詔自今追官人勿兼降階勛。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詔左降官遇恩不該遷轉者,增俸給:節(jié)度行軍、副使月三千,防團副使至參軍月二千。是歲封禪,帝語宰臣曰:「廣南、福建、荊湖、兩浙配流安置人曾任職官者,昨經大恩,當各甄錄,或遷善地,勿令不沾慶澤,自以為無用永棄之人也?!雇醯┰唬骸复说热藷o贓罪者,皆已敘用,有贓及元犯重者,亦令遷秩及量移,不爾則增俸,無不沾恩者。」
天禧二年六月八日,詔曰:「諸州文學、參軍、司馬、別駕等,向虧廉慎,自冒典彝,黜隸方州,屢遷散地。別邱園而斯久,更歲月以滋多。深軫予衷予:愿作「于」,據(jù)《宋大詔令集》卷二一五改。,俾推恩制。自今貶降經十年以上者,許所在出給公驗,放令歸鄉(xiāng),愿仍舊者亦聽。如放歸后不慎行藏,干擾州縣,并奏裁?!?
三年五月二日,詔:「應見任文學、參軍、上佐等官,有犯合追官,并追歷任中高官;如歷任官卑及無正官,即

追見任。責降官如合安置,即奏取進止。」先是,有文學、參軍、上佐犯罪追奪者,止追見任官;歷任雖有高官,不復追取。法寺以為未允,故條約之。
四年十月十三日,殿中侍御史王耿言:「諸州軍負罪安置人雖遇量移,亦不離本處,蓋緣失官之后,恣營生計,不革貪心,侵擾貧民,規(guī)求貨利。或持州縣公事持:原作「恃」,據(jù)《長編》卷九六改。,長吏稍懦則不能制,深為民患。請自今委本處常切覺察,如侵擾官事,欺抑民庶,即奏移他所,長吏非時不得接見?!箯闹?
仁宗天圣八年二月八日,詔:「今后外任官僚因公事沖替者,仰疾速差人交替離任?!?
慶歷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詔尚書刑部:「應貶官人經恩敘授諸處行軍司馬、上佐官、司士、文學、參軍,愿不之任者聽之?!?
皇佑三年七月十七日,帝謂輔臣曰:「天下長吏之不職者,監(jiān)司未嘗按察以聞。且長吏,生民之性命所系,豈可容眊昏罷庸之人以汨吾治哉!宜擇甚者罷之,其余易以散地?!棺允橇T去及他徙者凡十六人也。
五年八月十八日,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李兌言:「自來在京臣僚因事責授外任,亦依例朝辭,往(彼)[往]遷延輦轂之下?;蜻M封章,妄論他事;或求上殿,巧飾己非。上 聖聽,頗虧臣節(jié),若不禁止,漸恐成風。欲乞(令)[今]后責授外任差遣者,并放辭謝,量給日限,須得起發(fā)。如違,令御史臺彈奏。」詔今后被責出外臣僚辭謝,臨時取旨。
至和二年六月十九日,詔:「今后曾經省府推判官及

轉運、提刑差遣,因犯罪降黜,所有后來合入差遣,并與堂除?!?
七月二十一日,知制誥劉敞言:「伏見故事,遷官、降官皆特有誥命。前年因言事黜御史吳中復,其時蔡襄當草制,封還詞頭。執(zhí)政恥為所沮,遂單用 牒降官,甚非故事,然有司不能發(fā)明。近日龍圖閣直學士任顓落職,復旦降 牒札子,因循習熟,遂成近例。事出一時,非政體也。欲乞今后除改命令,并須遵用故事。故事合用誥詞者,不宜單降 札,務存舊法,有所沮勸。」詔今后責降官并依故事降誥 。
神宗元豐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御史何正臣言:「諸監(jiān)司、郡守體量官吏,不待考實,多先乞替罷。刺舉之際,豈能無失,其間好惡不公、喜怒以意者往往而有。乞自今體量官吏,有贓狀已明、不可留本任者,取旨先替罷,余委別司考察,或俟結正施行?!乖t送詳定重修編 所。
六年十月十一日,詔:「宰臣、執(zhí)政官因罪降黜,守本官以下,應緣前兩府恩例,止依本官;候有遷除職名,即依舊例?!?
哲宗紹圣元年七月十九日,詔曰:「送往事居,是必責全于臣子;藏怒宿怨,豈宜上及于君親!朕繼體之初,宣仁圣烈皇后以太母之尊,權同聽覽,仁心誠意,專在保佑朕躬。自以簾帳之間,聞見不能周及,故不次以用大臣,推心以委政事,非獨倚任耆艾,所冀恢昭圣功。司馬光、呂公著忘累朝之大恩,懷平時之觖望,幸國家之變故,逞朋黨之奸謀。引呂大

防、劉摯等,或自要涂,繼司宰事,迭居言路,代掌訓詞。或封駁東臺,或勸講經帳。顧于左右前后,皆爾所親;于時賞罰恩威,惟其所出。周旋欺蔽,表里符同。宗廟神靈,恣行訕讟;朝廷號令,輒肆紛更。首信偏辭,輕改役法。開訴理之局,使有罪者僥幸;下疾苦之詔,誘 小人謗言。誣橫斂則濫蠲茍免之逋,誣厚藏則妄耗常平之積。崇聲律而薄經術,任穿鑿以紊官儀。棄境土則謬謂和戎,弛兵備則歸過黷武。城隍保民而罷增浚,器械資用而輟繕修。凡屬經綸,一皆廢絀。人材淆混,莫辨于品流;黨與縱橫,迭分于勝負。務決乘時之憤,都忘托國之謀。方利亮陰之不言,殊匪慈闈之本意。十年同惡,四海吞聲。虜計得行,邊民受害。昔周王受命,召公惟辟國之聞;江左雖微,興宗有易代之孍孍:原作「難」,據(jù)《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改。。天下后世,其謂朕何!臨朝弗怡,視古有愧。況復疏遠賤士,昧死而獻言;忠義舊臣,交章而抗論。跡著明甚,法安可私!司馬光、呂公著、呂大防、劉摯等劉:原無,據(jù)《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補。,各已等第行遣責降訖。噫!優(yōu)禮近司,朕欲曲全于體貌;自奸明憲奸:《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一作「干」。,爾今復逭于誅夷。至于射利之徒,脅肩成市,盍從申儆,俾革回邪。推予不忍之仁,開爾自新之路。除已行遣責降人外,其余一切不問,議者亦勿復言。所有見行取會實錄修撰官已下及廢棄渠陽寨人,自依別 處分。咨爾 工,明聽朕命。宜令御史臺出榜朝堂,進奏院遍牒?!箷r司馬光等既貶,上謂刑惟厥中,故降是

詔。
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中書舍人、同修國史蹇序辰言:「朝廷前日追正司馬光等奸惡,明其罪罰,以告中外。惟變亂典刑,改廢法度,訕讟宗廟,睥睨兩宮,交通近習,分布死黨,考言觀事,實狀具明,而包藏邪心,蹤跡詭秘,相去八年之間,已有不可備究者。至其章疏文字,行遣案牘,又散在有司,莫能會見。若不乘時取索編類,必恐歲久淪失,或邪黨交結或:原無,據(jù)《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補。,有匿藏毀棄之獘匿:原無,據(jù)《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二補。。欲望選官將貶責奸臣所言所行事狀,并取會編類,人為一本,分置三省、樞密院,以示天下后世之大戒。」從之。仍差徐鐸、蹇序辰。
徽宗政和六年五月四日,詔今后承務郎若降一官,并展二年磨勘,不降充選人。
欽宗靖康元年九月二十三日,臣僚言:「改官之法,舉主有定員,考第有常數(shù),吏部稽驗,不容毫發(fā)之私。孤寒士人有老于選調、不得應格磨勘者,比比皆是。童貫昨奉使陜西、兩浙,每一狀所薦不下數(shù)十人,既無考第,又無舉主,端坐州縣,且未嘗親戰(zhàn)陣之事,不因苞苴饋送,必其仆隸與之為地,遂例得改合入官。蔡攸以宣撫司結局及進書轉官恩回授二子,其子衎自待制遷雜學士,豈恩例所得一官可比哉!如張彬資序止監(jiān)當,交結權貴,遂為河南府司錄,不半年升少尹。望悉與追奪。其它回授及資任有似此者,盡乞根究改正。見系責降落職之人,并乞依此施行?!箯闹?。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十三日,臣僚言:「叛臣爭事偽

楚,大小輕重亦自不等,欲立定罪,從格斷之。凡叛臣之大者,其惡有五:其一曰諸侍從而執(zhí)政者,其二曰諸庶官及宮觀而起為侍從者,其三曰撰進文字,其四曰事務官,其五曰為邦昌改名者。乞置之嶺表。叛臣之次者,其惡有三:其一曰諸執(zhí)政、侍從、臺諫稱臣拜舞者,其二曰以庶官升擢差遣者,其三曰愿為奉使者。乞于遠小處編管?!褂谑窃t王時雍、徐秉哲、吳幵、莫儔輩次第貶竄云。
久矣,而朝廷曾不加罪,往往百姓、盜賊共起而攻之,致虜其家,奪其財,執(zhí)而戮諸市,曰此宣和誤國之人也。夫朝廷不加戮而使百姓、盜賊誅之,國命倒置、主柄下移如此,而欲夷狄治、邊鄙治、盜賊治,豈不難哉!臣愿降詔,委諫官、御史,自崇寧以來饕餮貴富最無狀之人編為一籍,已死者著其惡,未死者明其罪,且曰:此以開賞用兵進者也,此以花石應奉進者也 二年二月十六日,臣僚言:「臣嘗切論今日之患在中國而不在夷狄,在朝廷而不在邊鄙,在士大夫而不在盜賊。日者一縣一郡之間,有愚不肖之人乘時射利,進其身于朝廷,人皆知其污佞,為害民蠹國,為天下纛進:原無,據(jù)前后文例補。,此以三山河賞進者也,此以刻剝聚斂進者也,此以交結宦寺、賄賂權幸進者也。如此之類,列為數(shù)十科, 其罪惡,疏其名氏,有司鏤板,播告天下,則遠近內外曉然皆知好惡之所在,君子日以長而小人日以消矣?!乖t依,候具到,令三省、樞密

院參酌施行。
紹興元年七月十八日,同知樞密院李回言:「宣和間曾任中書舍人,以校正御前文籍轉官,恐是濫賞,乞削秩罷政?!股显唬骸感驼?,恐不必一一皆非,人君肯留意文籍,命臣下校正,因有勞與之轉官,自是美事,豈可與其它濫賞同科!」顧謂范宗尹曰:「且如卿等以功轉官,若與小人同一札目,亦自難處。況如回等,使在討論之列,何以存濟 」宗尹力奏:「此事如回者無幾,其它亦不足惜?!顾旖抵笓],侍從及館職兼領校正者罪罪:原作「非」,據(jù)《建炎要錄》卷四六改。。又二日,御筆批出,文臣討論,日下寢罷。大意以為不欲歸過君父,斂怨士大夫。宗尹堅謂可行,即日求出。詔應武臣濫賞并免討論追奪,令尚書省日下施行。
同日,中書省言:「紹興元年七月八日已降指揮,追奪文臣濫賞,內一項:應追官等并特與不礙注授舉辟磨勘奏薦,不理遺闕?!乖t應緣臣僚論列,因父兄秉政,無出身得職名,并依今來措置濫賞等名色追降人;如已追降,并作不系責降人。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殿中侍御史曾統(tǒng)言:「近日臣僚因事罷斥,初無特放謝辭指揮,乃輒露章稱疾托故亟去,中懷怏怏,違慢彝章,風俗(寢)[寖]壞,甚可怪也。國朝故事,侍從近列間以罪斥、放免謝辭者,亦或出于體貌之恩,非人臣所敢希冀。犬馬去主,猶知戀軒,可以人而不如 望嚴加訓飭,今后臣僚應被降黜,不許托故自陳,規(guī)免辭謝。如敢循習近例,即乞重賜黜責?!箯闹?。

二十六年六月四日,御史臺言:「勘會刑部供到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以后,因言章及刑部檢舉告訐編管、安置、居住人:曹泳移吉陽軍編管;丁仲成南雄州編管;王曮建昌軍,曹云郴州,并居?。粎卧钢曳庵莅仓?;莫汲化州,王宥南恩州,王肇高州,汪召錫容州,陸升之雷州,張常先循州,康與之欽州,徐樗高州,王會循州,雍端行賓州,林東英州,鄭煒雷州,并編管。至今經涉年月,未見逐處申到收管文狀。望降指揮,下刑部并所屬監(jiān)司嚴緊催督。如所在州軍故作緣故寄留人,不即押發(fā),其當職官吏并乞令監(jiān)司按劾,重作施行?!箯闹?。
九月二十五日,詔:「御史中丞兼侍讀湯鵬舉所論秦塤、秦堪秦:原作「奏」,據(jù)《建炎要錄》卷一七四改。、吳益,甚協(xié)公議,然朕以秦檜輔佐之久以:原無,據(jù)《建炎要錄》卷一七四補。,又臨奠之日面諭檜妻,許以保全其家,今若遽奪諸孫與 職名,不惟使朕食言,而于功臣傷恩甚矣。可令中外知朕此意,今后不得更有論列?!?
十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勘會已降指揮,曹冠等八人,有官人赴試者令帶右字,無官人并行駁放。數(shù)內秦塤見系敷文閣直學士、左朝散大夫散:原無,據(jù)《建炎要錄》卷一七五補。、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除本官出身 禮部已一面追毀外,尋照得秦塤昨因御殿唱名進士第一甲第三名,承指揮依第一人恩例特轉三官,遂于承議郎上轉授朝請郎。今來既帶右字,其過省所得官即合追毀改正,作右承議郎。緣本官先于朝請郎上磨勘轉朝奉大夫,修書賞轉朝散大

夫,今來若依資次重別擬轉,竊慮紊煩。欲將本官從見今官上追取朝散、朝奉大夫、朝請郎三官附身毀抹,卻備坐三項因依,止給右朝散郎告一道?!箯闹?
孝宗干道六年十一月六日赦:「勘會親民之官無如縣令,儻非其人,為害不細。今貪贓之令,監(jiān)司、守倅公然蓋庇,致民無所赴訴。在法,所部違犯,監(jiān)司、知通失按舉者奏裁,而近年以來,因朝廷訪聞及臣僚論列者甚眾,如今后更失按舉,當議重行停降。」
職官 宋會要輯稿 職官七二 黜降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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