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回 訪察除妖狐之怪

包公案-百家公案 作者:(明)安遇時(shí) 等編


  斷云:

  張明為客到東京,好色心邪惹怪精。

  包公除斬妖狐后,自是人間得太平。

  話說仁宗寶元年間,包公在東京之日,適屬縣有姓張名明字晦之者,年二十歲,美姿容,善賦詩,尚未娶有室也。因在家安閑無事,父母命其收拾資本,出外為商。偶到東京而回,未及至家,泊船于岸。是夜月明如晝,明不能寐,披襟閑行,遂吟一絕云:

  荇帶浦芽望欲迷,白鷗來往傍人飛。

  水邊苔石青青色,明月蘆花滿釣磯。

  當(dāng)日張明吟罷,俄然見一美人,望月而拜。拜罷,遂吟詩一首云:

  拜月下高堂,滿身風(fēng)露涼。

  曲欄人語靜,銀鴨自焚香。

  又曰:

  昨宵拜月月似鐮,今宵拜月月如弦。

  直須拜得月滿輪,應(yīng)與嫦娥得相見。

  嫦娥孤凄妾亦孤,桂花涼影墮冰壺。

  年年空習(xí)羽衣曲,不省三更再遇無。

  美人吟畢,張明悅其美貌,遂趨前問日:"娘子何如而拜月也?"美人笑而答曰:"妾見物類尚且成雙,吟此拜月之詩,意欲得一佳婿耳。"明曰:"娘子所愿何如?"美人曰:"妾意得婿如君,則妾之愿足矣,豈有外慕之心乎?"明見美人所言投機(jī),遂乃喜不自勝,言曰:"世之姻緣有難遇而易合者,今宵是也。娘子若不棄,當(dāng)與娘子偕至予舟同飲合巹之酒,可乎?"美人見明言此,全無難色,欣然與其登舟,相與對(duì)月而酌。既而與張明交會(huì),極盡歡娛之美。次日明促舟回家,同美人拜見父母宗族。問張明何處得此美人,明答以娶某處良家之女。

  美人自入明家,勤紡織,縫衣裳,事舅姑。處宗族以睦,接鄰里以和,待奴仆以恕,交妯娌以義,上下內(nèi)外,皆得歡心,咸稱其得賢內(nèi)助焉。時(shí)包公因革猴節(jié)婦坊牌,案臨屬縣,偶見其家有黑氣沖天而起。包公即喚左右停止其處,請(qǐng)其宅左右問其故。包公曰:"此間有妖氣,吾當(dāng)往除之。"眾皆駭異。

  先是美人泣謂明曰:"三日后大難已迫,妾必死矣。"明驚問其故,美人蔽而不言,惟曰:"君不忘妾情,此誠(chéng)意外之望也。"凡四日而包公倏到,伏劍登門,觀者罷市,美人驚愕失措,將欲趨避。包公以照魔鏡略照,知其為狐,遂乃大叱之曰:"妖狐安往!"美人俯于地,泣吟一律曰:

  一自當(dāng)年假虎威,山中百獸莫能欺。

  聽水瀟瀟玄冬冱,走野茫茫黑夜啼。

  千歲變時(shí)成美女,五更啼處學(xué)嬰兒。

  方今圣主無為治,九尾呈樣定有期。

  美女吟畢,包公判曰:"汝乃異類,何得迷人?"即令李虎揮劍斬之,乃一狐耳。復(fù)喚張明問其來歷。張明即以因商于外,泊舟得之前言說了。包公曰:"此妖孽如此,若非吾到此除之,則爾亦不免耗散其精神矣。"張明再拜,致謝包公之神明莫及。而明后遂無恙而終。此可以為心邪好色者之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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