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卷明洪武(三)(附建文)

江蘇省通志稿大事志 作者:繆荃孫


二十年正月癸酉,命工部主事楊德禮往高郵,督有司修筑并湖堤岸。因揚州府同知任祥之言堤岸圮壞,故有是命。 二月戊子,直隸蘇州等府縣進魚鱗圖冊。己丑,以孝廉李德為應天府尹。是月,置金山衛(wèi)于松江之小官場;筑青村及南匯觜城千戶所二。 三月丙辰,常州府宜興縣丞張福生犯法當死,特宥之。先是,上以進士,國子生皆朝廷培養(yǎng)人才,初入仕有即戻于法者,雖欲改過不可得。遂命凡所犯雖死罪三宥之,福生以國子生故得宥。 六月癸巳,監(jiān)察御史李原名為禮部試尚書。乙未,詔免直隸應天府今歲馬草。 閏六月辛亥,詔自應天府東葛城至鳳陽府宿州、睢陽凡九驛,驛置馬四十匹,以松江、蘇州、嘉興、常州、鎮(zhèn)江五府市民為馬夫。 十月戊申,建歷代忠臣廟成。先是,漢秣陵尉蔣忠烈侯、晉成陽卞貞忠公、南唐劉忠肅王、宋濟陽曹武惠王等,皆歷代崇祀。及元衛(wèi)忠肅公福壽等,亦嘗立祠以祭,上以其混處閭巷,祠宇卑陋,弗稱神居,謂徙建于雞鳴山之陽。至是廟成。命應天府每歲以四孟月及歲除祭功臣日致祭,歲以為常。壬子,以顏檜為溧陽縣丞。檜,顏子五十八代孫也。 十一月丙戌,筑高郵湖堤成,計一千四百三十丈。 十二月甲戌,上以徐州歲歉民貧,詔戶部:凡州民運糧赴京者,遣人止之。令悉輸濟寧倉,以省其漕運之勞。 二十一年正月癸未,命徐州今年田租勿運赴京師,悉輸濟寧倉,以紓民力。丁酉,給淮安等衛(wèi)將士二萬四千七百余人鈔二萬四千七百錠,布—萬九千三百匹。 二月戊辰,歷代帝王廟及上元縣治火,延燒官民居室。詔賜被災者鈔有差。甲戌,天界寺災,遷僧錄司于天禧寺。先是,設僧錄司于天界寺,至是以寺災遷之。是月,重建天界善世禪寺于城南。初,元文宗天歷元年,始建大龍翔集慶寺,在今都城之龍河。洪武元年春,即本寺開設善世院,以僧慧曇領教事,改賜額曰:“大天界寺”。御書“天下第一禪林”,傍于外門。四年,改曰天界善世禪寺。五年,又為善世法門。十四年,革善世院,十五年,設僧錄司于內。至是毀于火,上命徒于京城南定林寺故址,仍舊額曰:“天界善世禪寺”。重建能仁寺于城南廣福山。初,宋元嘉時寺建于秦淮之北,是月毀于火,主僧行果請徙今地。詔從之。 四月辛未,賜蘇州等衛(wèi)將土二十萬九千三百余人白金十萬九千九百余兩,鈔三十萬錠,布三十萬七千六百匹。 六月丁未,遷刑部尚書唐鐸為兵部尚書。 七月己卯,給賜淮安等衛(wèi)韃靼軍士鈔有差。壬午,給賜高郵衛(wèi)韃粗軍士千七百九十人鈔八千八百錠。甲午,免徐州、蕭、沛等四縣軍民今年夏稅。 二十二年正月戊子,給京衛(wèi)軍土鈔。 二月癸卯,升刑部右侍郎趙勉、試兵部左侍郎沈,溍俱為本部尚書。丙辰,以揚州府六合縣屬應天府。乙卯,革常州府太平倉,宜興縣大軍倉、無錫縣億豐倉、江陰縣和豐倉。 三月甲戌,賜京衛(wèi)士卒夏布。 四月己亥朔,命蘇、松諸郡民無田者,許往淮河迤南滁、和等處就耕,官給鈔戶三十錠,使備農具,免其賦役三年。丙寅,兵部尚書沈渭奏:“淮安府桃源縣崇河驛及應天府江寧驛原設馬少,不足應役?!泵o淮馬充之。 五月辛未,改建歷代帝王廟成,遣官致祭。 八月丁巳,給在京旗手等三十八衛(wèi)軍士二十一萬六千八百余人布帛六十三萬八千一百余匹。 九月乙未,置鹽城守御中左千戶所。 十月甲寅,命戶部于蘇州府太倉儲糧三十萬石,以備海運。壬戌,命工部增建國子生房舍于監(jiān)前,以居有家室者。 二十三年正月辛巳,以韃靼指揮安童為刑部尚書。 甲申,鎮(zhèn)海衛(wèi)軍士陳仁建言造海舟。曰:“臣聞古人之言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故將之用在軍,軍之用在器,將不智武與無將同,軍不精練與無軍同,器不堅利與無器同。向者陛下命瀕海衛(wèi)所造防寇海舟,所以備外寇、衛(wèi)民命也。然臣竊觀蘇州太倉,當大海之口,倭寇必由之地,所造海舟,歲月已久,檣楫摧壞,一有緩急,則假漕運之舟代之,器用不便,何以御敵,失機誤事,其害非細。宜令軍衛(wèi)急造海舟,以將統(tǒng)之,無事足以自守,有事足以御敵,庶武備嚴整,永絕外患?!鄙鲜瞧溲裕兄?。己丑,命工部造點鋼長槍付京城各門守衛(wèi)官軍,每槍長一丈三尺,圍圃五寸。甲午,監(jiān)察御史陳宗禮言:“兩淮鹽場,煎辦鹽課,其役不均。灶戶有一丁而辦鹽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辦鹽三十引者。今宜計丁煎辦,每丁歲額大引鹽十引,每引重四百斤,從運司核實丁口,編冊在官,每歲驗其老壯,以為增減。其有死亡事故者,即為除額?!鄙峡善渥?,命戶部定議;各場灶戶,每丁歲辦小引鹽十六引,每引重二百斤。 二月乙未朔,詔創(chuàng)置龍江、儀風門、鐘阜門民房。民能自造者,官給市木鈔每間二十錠。 三月壬辰,以高守禮為應天府尹,馮克昭為府丞。 四月丁酉,詔濱海衛(wèi)所,每百戶置船二艘,巡邏海上盜賊。巡檢司亦如之。庚子,置京師外城門馴象、安德、風臺、雙橋、夾岡、上方、高橋、滄被、麒麟、仙鶴、姚坊、觀音、佛寧、上元、金川凡十五門。 閏四月丙子,詔免六合、儀真、江都等監(jiān)養(yǎng)馬戶田租。民田全免,宮田減半征之,永為定例。庚寅,太仆寺奏:增編應天府上元、江寧二縣及鎮(zhèn)江府丹陽等縣養(yǎng)馬人戶。從之。 五月癸巳朔,遷戶部尚書楊靖為刑部尚書,兵部尚書沈溍為工部尚書;刑部尚書趙勉為戶部尚書;工部尚書秦逵為兵部尚書;俱賜誥。仍詔今后在京官三年皆遷調,著為令。未幾,復以渭為兵部尚書,逵為工部尚書。庚子,監(jiān)察御史復請按問太師李善長罪,并其從子佑伸。上不得已,下佑伸獄。會善長家奴盧仲謙等亦發(fā)善長素與胡惟庸往來狀。惟庸初為寧國知縣時,善長薦為太常少卿,惟庸以黃金三百兩謝之。及惟庸欲謀反,善長陰遣家奴耿子忠等四十人從惟庸,惟庸皆厚與金帛,以古劍謝善長,且言此回回國所獻者。又以玉酒壺、玉刻龍盞、蟠桃玉杯奉善長。而吉安侯陸仲亨家奴封帖木等,亦告亨及延安、平涼、南雄侯等皆與惟庸、善長結為黨比,嘗謀約日為變,事皆未發(fā)。上曰:“太師輩果有是耶?”命廷臣訊之,具得其實。群臣奏善長等當誅,上又不許,復令諸司官讞之,亨等皆具伏。戊申,賜在京文武官四千八百余人高麗布各—匹。乙卯,太師李善長自殺。 六月丁卯,揚州府海門縣言:“是月三日夜,颶風大作,朝汐騰涌,壞廬舍,溺死居民孳畜無算?!痹t工部遣官行視,修筑堤岸,仍賑被災之民。庚辰,命左都御史詹徽兼吏部尚書。 七月癸巳,蘇州府崇明縣大風雨三日,海潮泛濫,壞圩岸,偃禾稼。詔以在京倉糧賑之。通州海門縣風潮,壞官民廬舍,漂溺者眾。遣監(jiān)察御史周志清賑之。仍命工部主事鄭興,發(fā)淮安、揚州、蘇州、常州四府民丁二十五萬二千八百余人,修筑堤岸,以障潮汐,計二萬三千九百三十三丈。甲午,淮安府海州臨洪場灶戶紀德山言:“近者增添鹽課,計丁煎辦,本場灶戶一千一百三十二,丁三千一百三十三;舊額小引鹽三萬一千八百八十九引,今增一萬八千二百三十引。灶戶去場不下二三百里,丁男盡遣上灶煎鹽,妨廢耕業(yè)。且自正月起火,直至歲終,方得煎完,是力役者無少休之日?!睍r刑部尚書楊靖亦言:“臣先職戶部時,監(jiān)察御史陳宗禮言:‘兩推煎鹽灶戶,丁力不均,鹽引斤重大小不同,難于稽考。宜依律二百斤為一引,灶戶驗丁煎辦,其額多丁少者,減其舊額。’臣切詳鹽額及引目斤重,俱系開國以來成法,前所準行,宜令改正?!鄙厦鼞舨慷ㄗ远隇槭迹哉赵~驗丁均辦,引目斤重亦依舊例,每引入場重四百斤。 八月乙亥,遣老人往直隸淮安等十二府所屬州縣收糴備荒糧儲,凡鈔三十八萬一百四十九錠。 十月丙寅,以工部司務楊幼文為蘇州府知府。乙亥,大仆寺左少卿祝孟獻奏:“應天府上元、江寧二縣及鎮(zhèn)江府養(yǎng)馬人戶,比句容、溧水縣例,每十一戶同養(yǎng)馬一匹,已令應天等府核實其數,分屬江東、當涂二監(jiān)。開寧等十九群計養(yǎng)種馬六千六百五十一匹,而留守等衛(wèi)又令上元,江寧馬戶牧養(yǎng)官羊。間有私易羊者,法司逮治其罪,當謫云南。臣恐現存馬戶多寡不均,請別為編甲?!鄙显唬骸凹攘铕B(yǎng)馬,責其課駒。又令牧羊,是重其役也。宜免其牧羊。其易羊之罪,悉宥勿問。”丙子,更兵馬指揮司治所,以舊南城兵馬指揮司改為中兵馬指揮司,聚寶門外為南城兵馬指揮司,正陽門里為東城兵馬指揮司,清涼門里為西城兵馬指揮司,惟北城兵馬指揮司仍舊。每司設指揮一人,正六品;副指揮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雜職。以京師內外地方分隸之。壬午,遣老人往蘇州府長洲等縣收糴備荒糧儲,凡鈔二十四萬五千七百四十七錠。戊子,遣老人往徐州及豐、沛等縣收糴備荒糧儲,凡鈔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三錠。 二十四年正月癸巳,詔發(fā)蘇州府長洲、常熟、吳縣民丁三萬八千余人修筑通州并海圩岸。甲寅,蘇州府崇明縣民趙以禮奏:“本縣地居海中,四望皆洪濤巨浪,全倚圩岸捍潮汐以耕稼。日者颶風暴作,堤防就圮,人民墊溺,歲用不登,幸垂軫念,以全民生。”上覽奏惻然曰:“生民蕩析而復艱食,甚可憫也?!奔疵鼞舨窟\京倉糧三萬石至崇明賑之。仍命蘇州府修其圩岸。 二月甲戌,徐州沛縣民陳才興言:“民饑采草實為食?!鄙厦鼞舨苛钚熘菁窗l(fā)倉廩以賑之,凡戶三千六百八十,口二萬三千九十。癸酉,命種桐、棕、漆樹于朝陽門外鐘山之麓,時以朝陽門外多隙地,故有是命。凡種桐、棕、漆樹五十余萬株,歲收桐油、棕、漆,以資工用。 四月辛未,應天府江寧縣沙洲鄉(xiāng)修筑土城。 七月丁亥,造京師江東橋。庚子,上諭工部臣曰:“昔漢高祖徙天下豪富于關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師天下根本,乃知事有當然,不得不爾。朕今亦欲令富民入居京師,卿其令有司驗丁產殷富者分遣其來?!庇谑枪げ酷闾煜赂幻裰琳叻参迩賾?。辛丑,詔免應天、鎮(zhèn)江等府、州官租之半。 八月辛巳,詔京師小民鬻販者,毋入塌坊。初,京師輻輳,軍民居室皆官所給,連廊櫛比,無復隙地。商人貨物至京者,或止于舟,或貯于城外民居,駔儈之徒,從而持其價,高低悉聽斷于彼,商人病之。上知其然,遂命工部于三山等門外瀕水處,為屋數十楹,名曰塌坊。商人至者,俾悉貯貨其中,既納稅,從其自相貿易,駔儈無所與,商旅稱便。至是,所司于貧民負販者,亦驅使投稅。應天府尹高守禮為言,遂命禁之。 十一月丙戌,詔在京各衛(wèi)軍士,初犯笞杖徒流罪,并免一次。 十二月癸丑朔,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吏部尚書詹徽為吏部尚書,仍兼左都御史。戊午,命兵部試尚書茹嫦實授。 二十五年正月,詔在外公侯伯還京師。 二月乙丑,命真州、揚州、淮安、邳、徐所居韃靼軍士有家屬者,令千百戶率赴北平編伍,聽燕王調用。庚辰,戶部奏:“蘇州府崇明縣濱海之田為海潮淹投,民無田耕種者凡二千七百戶。”上命徙其民江北屯種,官給牛、糧資之。命戶部復開寶鈔行用庫于東市,置三庫,設官以掌之。庫給鈔二萬錠為鈔本,倒收舊鈔則送于內府,工墨值仍依舊行之。逾年而復罷。 三月壬午,給賜神策、應天、鷹揚、橫海、江陰五衛(wèi)海運軍士鈔有差。 四月乙亥,詔刑宮:凡在京獄囚犯笞杖者,俱宥之;徒流、雜犯死罪并重罪罰役者,悉發(fā)戍于邊。 七月癸巳,改龍江衛(wèi)為龍江左衛(wèi)。是月,遷江浦縣治于江北新開路口。 八月癸酉,命改建宗人府、五府、六部、太常司官署。乙亥,賞淮安、大河、揚州三衛(wèi)海運軍士八千余人鈔四萬六百余錠。丁丑,置龍江右衛(wèi)。甲申,賜江陰衛(wèi)出海運糧軍士三千二百余人鈔萬六千三百余錠。 九月戊卑,疏鑿溧陽縣銀墅東壩河道,自十字港至沙子河,凡三千九百六十丈。又沙子河至胭脂壩凡三百六十丈,計役嘉興等府州民丁三十五萬九千七百人。 十月癸亥,命戶部于正陽門外距板橋五里度地,自牛首山接方山,西傍河涯為上林苑。戶部因為圖以進。上以苑中之地,民人已種二麥,俱俟明年收成后令勿再種。其占及民田者,給官田償之,官田或不敷,令民徙居江北,倍數給田償之,永為世業(yè)。民庶墳塋有在苑內者,令勿徙,聽其以時祭掃。尋以妨民業(yè),遂止。乙亥,常州府知府李得善奏:“獄囚有鬻私鹽者二十余人,因為首者未獲,久淹囚禁,耕獲既廢,供饋艱苦,乞暫釋各人還家,以畢農務。且令告諭為首者俱至理之。”奏至,上從其言,后所縱囚果與未獲者如期皆至。得善復以聞,詔并釋之。 十一月戊寅朔,賜在京致仕武官文綺,人一表里。戊子,改建大內金水橋成。庚子,置江東宣課司大使一人,從九品;副使二人,雜職。是歲,建端門、承天門樓各五間。復于承天門外建長安東、西二門。 二十六年二月乙酉,太傅、涼國公藍玉以謀反伏誅。 四月壬辰,直隸高郵州興化縣奏:天旱民饑,已發(fā)預備倉糧賑貸之。以其數來聞。 五月己酉,命在京各衛(wèi),凡陣亡病故殘疾軍旗,止以在營丁男紀錄入伍,不許于舊貫追取。乙卯,直隸淮安府鹽城縣歲旱民饑,知縣吳思濟發(fā)預備倉糧之半給之,以其數來聞。上遣行人盡發(fā)所儲糧給之,凡二千九百六十四石。戊午,給在京各衛(wèi)軍士二十二萬八千九百余人夏布各一匹。丙寅,重修京師大橋。 六月庚于,開卜筮禁。先是,京師卜筮者多假此妄言禍福,特下令禁之。至是,敕欽天監(jiān)凡瞽目及陰陽人,仍聽其卜筮,諸人不許妄詞訐告。 八月丙戌,命崇山侯李新往溧水縣督視有司開胭脂河。上諭之曰:“兩浙賦稅,漕運京師,歲實繁浩,一自浙河至丹陽,舍舟登陸,轉輸甚勞,一自大江溯流而上,風濤之險,覆溺者多,朕甚憫之。今欲自畿甸疏鑿河流,以通于浙,俾運輸者不勞,商旅獲便。故特命爾往督其事,爾其蒞事惟勤,役民勿暴?!毙骂D首受命而行。暨河成,人皆便之。 九月戊辰,賜天界、天禧、靈谷、能仁、雞鳴五寺蘆柴地四十七頃有奇。 十月己亥,更給天下府、州、縣工匠輪班勘合。先是,諸色工匠,歲率輪班至京受役,至有無工可役者,亦不敢失期不至。至是,工部以為言。上令先分各色匠所業(yè),而驗在京諸司役作之繁簡,更定其班次,率三年或二年一輪。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無費日。罷工者得安家居而無廢業(yè)。于是,給與勘合凡二十三萬二千八十九人。人咸便之。是月,改建乾林院于皇城東南宗人府之后。 二十七年正月,建漢壽亭侯關羽廟于雞鳴山之陽,廟舊在玄津橋西,至是改作焉。 二月庚辰,置應天府溧水縣東壩稅課司、批驗鹽引所、巡檢司等衙門。初,溧水縣耆民奏:“朝廷近開東壩,既利漕運,且便商賈,宜立稅課局、批驗所、巡檢司各一所?!睆闹?。壬午,免揚州府如皋縣民亡絕逋賦凡二百一十余戶。癸未,免松江府華亭縣荒田租稅。先是,上以民間多荒蕪田土,有司仍征其賦稅,民甚苦之。命戶部榜諭天下郡縣,凡田土荒蕪者以實奏報。于是,華亭縣言:流民七百二十戶,該征稅麥絲棉租米四千一百二十余石。詔核實免之。庚寅,命江陰衛(wèi)指揮僉事朱信等率軍士運糧往遼東。丁酉,遷蘇州府崇明縣無田民五百余戶于昆山,開種荒田。時昆山縣民上言,其邑田多荒蕪,而賦額不蠲,故有是命。復慮其重遷乏費,命本處衛(wèi)所,發(fā)軍船助之。 五月癸丑,命左軍都督府左都督楊文率舟師鎮(zhèn)太倉。癸亥,以少詹事兼翰林院修撰任亨泰為禮部尚書。 七月乙巳,賜應天府溧陽縣銀墅、東壩開河石匠四千九百余人鈔,萬四千七百余錠。 八月丙戌,詔禁用銅錢。時兩浙之民,重錢輕鈔,多行折使,至有以錢百六十文折鈔一貫者。由是物價涌貴,鈔法益壞不行。故令有司悉收其錢歸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棄毀者,罪之。庚寅,新建京都酒樓成。先是,上以海內太平,思欲與民偕樂,乃命工部作十樓于江東諸門之外,令民設酒肆其間,以接四方賓旅。其樓有鶴鳴、醉仙,謳歌、鼓腹、來賓、重譯等名,既而又增作五樓,至是皆成。詔賜文武百官鈔,命宴于醉仙樓。 九月,?;窗采疥柨h支家河,水南入淮,北通安東、海州。 十月丙戌,戶部尚書郁新奏:“蘇州府太倉常年海運糧儲,有司自正月以來,即拘禁民船,以備盤運,及至三月終方已,甚妨民業(yè)。今后請自三月初方許集船盤運,其正二月間皆不許?!睆闹?。 十二月癸酉,賜給揚州、高郵二衛(wèi)捕寇有功將士鈔有差。 二十八年正月壬子,置皇城長安、東安、西安、北安四門倉,儲糧以給守御軍士。倉設副使一員。 二月甲戌,以工部侍郎王雋為本部尚書。乙丑,應天府上元縣典史隋吉言:“農民之中有一夫一婦受田百畝或四五十畝者。當春夏時,耕種之務方殷,或不幸夫病而婦給湯藥,農務既廢,田亦隨荒,及病且愈,則時已過矣。上無以供國賦,下無以養(yǎng)其室家,窮困流離,職此之由,請命鄉(xiāng)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團為一社。每遇農急之時,有疾病則一社協(xié)力,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蕪,民無饑窘,百姓親睦,而風俗厚矣?!鄙仙破溲?,諭戶部臣曰:“古者風俗淳厚,民相親睦,貧窮患難,親戚相救?;橐鏊绬?,鄰保相助。近世教化不明,風俗頹敝,鄉(xiāng)鄰親戚,不相周恤。甚者強凌弱、眾暴寡、富吞貧,大失忠厚之道。朕即位以來,恒申明教化,于今未臻其效,豈習俗之固未易變耶?聯(lián)置民百戶為里,一里之間,有貧有富,凡遇婚姻、死喪、疾病、患難,富者助財,貧者助力,民豈有窮苦急迫之憂。又如春秋耕獲之時,一家無力,百家代之,推此以往,百姓寧有不親睦者乎!爾戶部其諭以此意,使民知之?!? 三月丙申,罷應天府龍江及大勝港抽分場官。戊午,罷太仆寺群監(jiān)官,以其馬匹隸有司牧養(yǎng)。計罷監(jiān)群一百一十一處,復定其管牧州縣:揚州府高郵州及泰興、江都、如皋、儀真四縣;鎮(zhèn)江府丹徒、丹陽、金壇三縣;應天府上元、江寧、江浦,六合、句容、溧陽、溧水七縣。 九月丁酉,免直隸、應天等五府秋糧。詔曰:“朕年二十八渡江,二十九入建業(yè),秣馬厲兵,與群雄并驅。凡軍興所需,皆出我江東五郡之民,以此平定天下禍亂,海內康寧。朕今老矣,思民效力,無可撫勞,今特以洪武二十八年官民秋糧盡行蠲免,少報前勞?!蔽煨纾瑧舨可袝粜卵裕骸白蚍钤t免應天等五府州秋糧,其應天府屬縣江浦、六合本居江北,非原供億之民,難免其租。”上曰:“與沙洲鄉(xiāng)受賞之民,一體蠲免?!? 閏九月戊子,賜京衛(wèi)軍官命婦帛。 十月辛亥,上謂兵部臣曰:“江推養(yǎng)馬之民,遇有馬死,有司令其買補,乃去家離業(yè),購于遠方。至有歷年不返,斃于道路者,朕甚憫之。其令太仆寺凡缺馬者,免其償?!币颐?,應天府溧陽縣知縣盧何生言:“本縣荒熟田計一萬三千二百七十四頃,丁男七萬四千六百余,若量力均種,則官不缺租,民有恒產?!鄙想窇舨孔h行之。戶部言:“若附近田地,令其量力均種,如僻遠不便于民者,宜候生齒蕃息,以漸開耕。”從之。丙辰,置淮安府支家河至安東、海州、贛榆縣瀕河水驛五,遞運所三。罷山陽縣淮北下關至贛榆,盧家莊、陸路遞運所六。先是,山陽縣民夏圯言:“本縣至贛榆瀕河水路四百余里,已通舟楫,如罷車站,改造舟船,置遞運所,庶客使便于往來?!庇谑乔彩跪炂涞览镞h近,置水驛五,遞運所三,仍以淮北下關六遞運所民夫充役。舊役夫一千五百六十人,至是五驛三所減其夫之半,人稱便焉。 十一月甲子,詔徙直隸蘇州等十七府、州、縣小民二萬戶赴京,占籍于上元、江寧二縣,以充各倉夫役,名召倉腳夫。 是歲,重建朝天宮成。 二十九年正月壬戌,以詹事府丞杜澤為吏部尚書,左春坊左贊善門克新為禮部尚書。 二月辛丑,揚州府通州火,焚官民廨舍一千九百間,男女死者二十人。丙午,常州府武進縣言:“本縣奔牛、呂城二壩,河道淺澀,請浚深以便漕運。”從之。 三月庚申,命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朱信、前軍都督府都督僉事宣信統(tǒng)神策、橫海、蘇州、太倉等四十衛(wèi)將士八萬余入,由海道運糧至遼東,以給軍餉。凡賜鈔二十九萬九千九百二十錠。戊辰,造三山門外石橋成。賞役夫二千余人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五斤。庚午,令吏民有犯流罪者,甓京師城各一尺。賜京衛(wèi)指揮千戶以下麥三十石,其監(jiān)工致仕官一體給賜。庚辰,給京衛(wèi)軍士胡椒各一斤,蘇木各三斤。癸未,蘇州府崇明縣寶慶觀道童孫守常言:“洪武十九年,改筑城池,侵用官民田地。而租稅未除?!痹t悉蠲之。 四月戊戌,中軍都督府都督僉事朱信言:“比歲海運遼東糧六十萬石,今海舟既多,宜增其數?!鄙厦鍪f石,以蘇州府嘉定縣糧米輸于太倉,俾轉運之。 五月乙女,蘇州府言:“是歲海運糧米凡八十萬四千四百二十二石有奇?!惫镂?,置徐州石山驛。 八月丁未,免應天、鎮(zhèn)江田租。 十月甲寅,改置天下按察分司為四十一道。曰淮東道,治淮安、揚州二府及六合縣、兩淮都轉鹽運使司;曰蘇松道,治蘇州、松江二府;曰常鎮(zhèn)道,治鎮(zhèn)江、常州二府;曰京畿道,治太平、寧國二府、廣德州、句容、溧水、溧陽三縣;曰淮西道,治鳳陽、廬州二府、徐、滁、和三州及太仆寺、中都留守司?!? 三十年二月癸巳,實授工部署尚書事、左侍郎孫顯為本部尚書。 四月甲午,廣南衛(wèi)火。延燒四門城樓及衛(wèi)治、倉庫、軍器、官文書、軍民廬舍,傷人。 八月己丑,以右都御史嚴震直為工部尚書。己亥,以鄭沂為禮部尚書。戊申,吏部尚書杜澤言:“富民既名登天府,宜依次取用?!鄙厦热∩綎|、河南,淮東者至京選用之。 十月己卯朔,詔免淮安府今年田租,以霪雨傷稼故也。 十二月,開員外郎向寶為應天府尹。 三十一年三月,齊泰為兵部尚書。 四月壬寅,詔免淮安府鹽城、山陽二縣田租。時二縣大水,傷稼,民因負租。上知之,故有是命。 五月丁卯,高郵州、泰州水,詔免其田租。 閏五月丙子,浚常州府武進縣奔牛、呂城二壩。 七月,命吏部尚書茹掌河南布政司事,尋召為兵部尚書。 十月,以云南布政使張絨為吏部尚書。 十二月癸丑,以王純?yōu)閼舨可袝?,鄭賜為工部尚書。 建文元年七月癸酉,燕王起兵北平。庚寅,以京口驛隸京師。 十二月庚申,復茹嫦為兵部尚書。 建文二年二月,令蘇、松、江,浙人得官戶部。 八月癸巳,承天門災,詔求直言。 九月,承天門成,改為皋門。 十二月,以鐵鉉為兵部尚書,仍參贊軍務。 建文四年正月,燕兵攻沛縣,知縣顏伯瑋、主簿唐子清、典史黃謙死之。始置京衛(wèi)武學,設教授一,訓導二。 二月,燕兵攻徐州,城中兵馬出戰(zhàn),敗績。 三月,燕兵攻蕭縣,知縣鄭恕死之。 五月,諸將分屯鳳陽、淮安。時燕兵欲從淮安取道渡江,以駙馬梅殷守御嚴備,恐攻之不克。欲從靈壁出鳳陽渡淮,知府徐安毀橋斂舟,不得渡,遂徑趨揚州。燕兵至揚州,守將崇剛、監(jiān)察御史王彬不屈死之。燕兵至儀真。蘇州知府姚善率師勤王。敕刑部尚書侯泰轉餉淮安。 六月癸丑朔,燕兵至浦口,都督僉事陳瑄率舟師降。庚申,燕兵至龍?zhí)?,遣曹國公李景隆、尚書茹瑺、都督王佐行成,不許。景隆等遂納款,復命諸王如師,行成,不許。乙丑,燕兵至金川門,谷王穗與李景隆開門納之,京師失守。大內火,上遜位。前僉都御史程本立、禮部侍郎黃魁、衡府紀善周是修、大理寺丞鄒瑾、太常少卿廖昇、御史魏公冕、都給事中龔泰等死之。是夕,高巍縊死驛舍,郎官、御史、紿舍相與縋城遁去者四十余人。燕榜示:討左班文職奸臣黃子澄等。己巳,燕王謁孝陵,遂即皇帝位。壬申,革除建文年號,仍以洪武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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