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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華府會議收回青島 信使往還統(tǒng)一中原

民國野史 作者:(民國)蔭余軒放


  原來美國大總統(tǒng)哈定與國務卿休士為保持太平洋永久和平起見,特在美國華盛頓,開一大會,名為太平洋會議,定于十一月十一日開幕,特請有關系諸國與會,中國亦在被邀之列。

  一電傳來,舉國人士,自政府以及百姓,均以為此乃中國轉危為安、救亡圖存的一大機會,莫不振刷全神,竭力注意。

  政府中由靳總理商明徐大總統(tǒng)分電各省,認籌赴會經費六十萬元,當派駐外王寵惠與公使顧維鈞、施肇基三人,為正式代表,就近赴會。原擬派外交部總長顏惠慶為代表領袖,臨時忽因有要事,不能啟行,改由施肇基為首席代表。此外派與參預大會的,更有梁如浩、周自齊、朱啟鈴等,連同各部局所派專門委員,不下四五十人,均由上海陸續(xù)放洋,國民大會并公舉蔣夢麟、余日章二人為全國國民代表,一同赴會。計此次赴會的共有九國,除中美二國外,英國首席為貝爾福,法國為白里安,荷蘭為加希比克,意國為史謙塞爾,比國為瑪欣奈,日本為德川,葡國為阿爾德。惟中國此次社會宗旨,全國所最注目的,乃在解決中日兩國青島問題,及取消二十一條苛約而已。

  開幕這天,美國休士首先登臺演說,宣布開會宗旨,首在令各強國裁減軍備,實行減輕海軍噸數(shù),大致不外乎扶弱抑強之意,各國均無異議,惟對于手續(xù)上不能不詳細調查考慮。轉瞬月余,各事均議有具體辦法,計中國所得利益,如裁撤外郵,各國在中國各埠所設郵局,限于西歷一千九百二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前,一律撤除。各國允許中國各海關進口稅,實行值百抽五,賞還庚子賠款。其余如撤退駐華軍隊,收回治外法權,均將次第實行。獨有人民引領跂足終日盼望的收回青島以及取消廿一條約中日兩要案,尚未提出大會,人心都惶急起來。又聽說大會不久閉幕,倘若將這千載難逢的機緣錯過,豈不是永無翻身之日么?當下各省愛國志士奔走呼號,函電紛馳,有詰問中央政府的,有徑向施顧王三代表催迫的,全國一致,聲勢洶洶。

  直至年近歲逼的時候,才得著確實消息。原來青島一案,業(yè)經中國代表提出大會,請為公斷,而日本代表堅持冷靜態(tài)度。

  英美兩國明知此案不易解決,深恐有礙華會進行,乃出面調停,勸令中日兩國在會外談判,仍由英美兩國派員共同列席,與在大會無異。惟談到膠濟鐵路問題,日本主張借日款贖回,我國堅持即付現(xiàn)款收回。中國代表恃有輿論為之后盾,不肯讓步,又約美國各報紙表同情于中國,均不以日本代表所持理由為然,逐日均有評論,日本代表始有轉圜之意。惟因條件不合,彼此又將決裂,幸得外交顏總長意甚堅決,特訓令各代表,倘若此案始終不得要領,我國寧可退出大會,中國代表漸有方針可循。豈知當這一發(fā)千鈞之際,北京忽發(fā)生倒閣風潮。

  靳云鵬因見各方面空氣不佳,且值陽歷陰歷兩重年關,財政一無措手,各路索薪索餉之電紛至沓來,實在無法維持,止有出于辭職一途。大總統(tǒng)再三慰留不得,只得聽其自去。不過對于繼任人物,卻是一件難題,先須征求兩大軍閥的同意。只得將奉天張作霖、保定曹錕一同請到京中,面商辦法。但歷數(shù)當代諸要人,有總理資格的,不是雙方不能滿意,就是本人不肯上臺。好容易才想到梁士詒,彼此均無惡感,本人又在躍躍欲試,遂由總統(tǒng)下令,不到幾日工夫,燕子內閣完全成立,張曹兩使才分道出京。

  梁氏因許久不握政柄,此次入閣,格外興高彩烈。到任之初,即將閣中冗員大加裁汰,另換一班特別人才。又因為國家事繁,逐日朝出暮歸,甚感不便,吩咐在閣中騰出房屋一所,修飾得十分華麗,共用去二萬余元。第二天就攜同兩妾一子,以及廚役仆婢人等,搬入閣中居住。豈知不到幾天,各界人士,見他此次卷土重來,所持政見,種種違反民意:第一件乃是大赦安福罪魁,將曲同豐、陳文連、張樹元等六人,俱取消通緝;第二件又力保全國鳴鼓而攻的曹汝霖,任為京內某某要職,陸宗輿任為北京市政公所督辦,世人已同聲駭詫。又因為他是向來著名的親日派,當此交涉吃緊的時候,更是議論四起。有的說他已經在京里與日本小幡公使接洽,大借日款,以魯案讓步為交換條件的;有的說他早經訓令華會三代表,將青島問題取至北京直接交涉的。事之確否,雖然不敢斷定,但就三代表來電,說是日本代表在議會上,忽然頓翻前議,以致更加棘手,不能令人無疑。連日各團體各議會反對之聲浪四起,函電紛來,有說對于內閣誓不承認的,有勸他自己退位的,梁士治看了均付之一笑,依然照常辦事。想不到激惱了這位無敵大將軍,當發(fā)出通電道:(銜略)均鑒。害莫大于賣國,奸莫甚于媚外,一錯鑄成,萬劫不復。自魯案問題發(fā)生,輾轉數(shù)年,經過數(shù)閣,幸賴我人民呼吁匡救,卒未斷送外人。膠濟鐵路,為魯案最要關鍵。華會開幕經月,我代表壇坫力爭,不獲已而順人民請求,籌款贖路,訂發(fā)行債票,分十二年贖回,但三年后得一次贖清之辦法。

  外部訓條,債票盡華人贖買,避去借款形式,免受種種約束。

  果能由是贖回該路,即與外人斷絕關系,亦未始非救急之策。

  乃行將定議,梁士詒投機而起,突竊閣揆。日代表忽變態(tài)度,頓翻前議。一面由東京訓令駐華日使,向外交部要求借日本款,用人由日推薦。外部電知華會代表,復電稱請俟與英美接洽后再答。當此一發(fā)千鈞之際,梁士詒不問利害,不顧輿情,不經外部,徑自面復。競允日使要求,借日款贖路,并訓令駐美各代表遵照。是該路仍歸日人經營,更益之以數(shù)千萬債權,舉歷任內閣所不忍為、不敢為者,今梁士詒乃悍然為之。舉曩昔經年累月人民之所呼吁,與代表之所爭持者,咸視為兒戲。犧牲國脈,斷送路權,何厚于外人,何仇于祖國??v梁士詒勾援結黨,賣國媚外,甘為李克用、張邦昌而弗恤。我全國父老兄弟,亦斷不忍坐視宗邦淪入異族。祛害除奸,義無反顧,惟有群策群力,亟起直追,迅電華會代表堅持原案。凡我同胞同澤,偕作后援。披瀝直陳,佇候明教。吳佩孚歌。

  梁士冶看了才驚慌起來,趕緊通電申辯,聲明并無電致三代表之事,而且自愿擔認募款三百萬元,為贖還膠濟路鐵之用。

  但空言無補,何能見信于人?長江各督軍均速連袂而起,與吳使的通電大致相同。且吳使的第二次通電又早發(fā)出,大有聲罪致討之意。當此強權世界,武力是最可怕的,燕子如何還敢戀棧,早帶著寵姬愛子溜到天津去了,一面具呈向府中請假。徐總統(tǒng)曉得他這假是不容易銷的,內閣不可一日無人,只有遴員代理的法子。當此華會正在要緊關鍵,自然是外交總長最為相宜,顏惠慶勉強應允,擔任一星期。履任之后,首先電囑華會三代表,貫徹最初主張。此時中日代表因彼此堅持,已屢經停頓。遂由英美兩國提出具體的調停條件,雙方又迭次談判,美國駐京公使又面勸顏總長早日容納調停美意,三代表又往返電商,直至民國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開第三十六次談判,完全成立條約。多年的懸案,從此算解決了。當擬訂條約十一款,附約八款,全文如下:

  第一條 膠州租地。

  (一)日本以前屬德國膠州租地交還中國。

  (二)中日政府各派委員會同清理,移交膠州租地行政及公產等項事宜,并解決一切需乎清理之事。在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后,中日委員應立即齊集。(三)上述移交及清理應趕速辦理完竣,無論如何,不能遲至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六個月以后。(四)日本政府愿將膠州租地行政機關之案卷,為移交上及日后行政所必要者,交付中國。此項交付,在交付膠州灣土地后行之。

  第二條 公產。(一)日本政府允以膠州租地內一切公產,包括土地建筑工程設置等等,無論前屬德有或日本管有期內所購得建造者,一律交給中國,惟本條第三款所列者,不在此項。

 ?。ǘ┮平还a,中國不任何項賠償,惟(甲)日本官廳所購置建造者,(乙)日官所改修擴增者,不在此限。屬于(甲)(乙)兩項者,中國政府應按日本政府所支出之實費斟酌,繼續(xù)損耗成數(shù)酌給相當賠費。(三)膠州租地內此等公產,其屬于設立日本領事館所需要者,日本政府得保留之,日人社會所特需之學校、寺院、墓地等項,亦準日人社會保留之。此條詳細事宜,由本條約所規(guī)定之中日委員聯(lián)合辦理。

  第三條 日本軍隊。日本軍隊連同駐防膠濟沿路之日本憲兵,應于中國派有兵警接防鐵路時,趕即撤退。中國兵警之接防,日軍之撤退,可以分段為之。分段撤除日期,應由中日得力官員協(xié)訂。日軍之全部撤清,應趕于簽訂本條約之三個月內為之。無論如何,不能遲至簽訂本條約之六個月以后。青島日守備隊應于移交膠州租地行政權時,同時撤清。萬一不及,至遲亦不能過移交行政權之三十日以外。

  第四條 海關。(一)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后,青島海關即完全成為中國海關之一部分。(二)一千九百十五年八月六日,中日所訂青島海關臨時合同,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后,應即廢止。

  第五條 膠濟鐵路。日本以膠濟鐵路支路,及一切附屬財產,如碼頭貨棧等項交還中國。中國以上述鐵路財產之確實價值,貼還日本。德人所留鐵路財產之確實價值,現(xiàn)估定為五千四百萬金馬克,中國于貼還此數(shù)而外,并貼還日本管路時期中之重大增修實費,惟須酌除損耗計算。上述之碼頭等項產業(yè),除為日人所增修者外,交還時不須貼費。日人曾作重大之增修者,中日政府各派委員三人,共同組成鐵路委員會,按照上所規(guī)定,評定鐵路財產價值,并辦理移交此等財產事宜。此項移交,應趕速完成之,無論如何,皆當在本條約發(fā)生效力之九個月以內。中國在此項移交完成時,同時應以貼還日本之國庫證券,交給日本。此項證券,以此項鐵路財產為擔保,分期十五年清償。但在發(fā)行此券滿五年后,中國得一次清償之,惟須于六個月前預為通知。在此項國庫證券完全贖回之前,中國應選任一日人為事務長,一日人為會計長,會同中國會計長共同辦事。此項日員,統(tǒng)歸中國局長指揮管轄監(jiān)察,有相當理由時得免其職。上述國庫證券之詳細條款另定之。本條所列諸事,須由中日當局協(xié)定者,應趕速協(xié)訂之,至遲當以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后六個月內為限。

  第六條 膠濟支路。高徐、濟順兩支路之讓權,歸國際新銀團接受,其余件由中國政府及銀團自定之。

  第七條 礦山。淄川坊子金嶺鎮(zhèn)礦山之采礦權,前由中國許與德國者,移交于中國政府特許之公司接辦。日人在此公司之股本,不得超過中國股本之數(shù)。此等辦法條件,由中日委員協(xié)定之,此項委員在本條約發(fā)生效力后,應即齊集。

  第八條 開放前屬德國之租地。日本政府表示無意設立日本專管或公共居留地于青島,中國政府表示,愿公開前屬德國之膠州地全部,準外人在此區(qū)域以內自由居住、經營工商業(yè)及其他合法職業(yè)。凡外人在此區(qū)域,合法公道取得之權利,無論在德國租借時期,或日本軍事古領時期取得者,皆尊重之。日人所得此等權利之效力與地位問題,由中日聯(lián)合委員協(xié)定之。

  第九條 鹽場。制鹽在中國為政府官業(yè),日本公司日本人沿膠州灣所經營之鹽場,統(tǒng)由中國政府備價收回。惟日人對于此等鹽場所出者,得購買相當數(shù)量,另定相當辦法辦理之。商訂此等辦法,并實行移交鹽場,由中日委員趕速辦理,至遲須本條約發(fā)生效力之六個月內竣事。

  第十條 海電。日本表示凡前屬德人之青島至煙臺,及青島至上海間海電權利之益,均歸中國,惟此兩線中有一部分為日本利用,作青島佐世保間之海線者不在此例。青島佐世保海電之辦法,由中日委員協(xié)訂之,惟須尊重現(xiàn)在有效之中外條約。

  第十一條 無線電臺。青島濟南之日本無線電臺,應在該兩處日軍撤退時交給中國,中國給以相當賠償,其數(shù)由中日委員協(xié)訂之。

  附約如下(按:附約電文缺一項)

 ?。ㄒ唬┤毡颈硎痉艞壍聡罁?jù)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中德條約所取得之供給人才、資本、材料之優(yōu)先權。

 ?。ǘ╇姛綦娫挼仁聵I(yè),概皆交還中國,電燈、屠宰場、洗衣廠在市政機關成立時交還,按中國公司法酌立公司辦理,歸市政機關監(jiān)督管理。

  (三)電話事業(yè),交還中國政府,中國政府對于電話之擴張改進,有關公益者,外人如有請求,中國政府當酌量允行。

 ?。ㄋ模┲袊硎荆驳缆?、溝洫、自來水、公園、衛(wèi)生設備等項公共工程,由日政府交還中國政府者,青島外僑得舉相當代表襄理。

 ?。ㄎ澹┲袊硎?,中國海關總稅務局,準許青島日商用日文向海關陳述,并依此趨向選用職員。

 ?。┠z濟鐵路中日委員會,對于條約應行協(xié)訂之事宜,如不能協(xié)訂者,應由兩國政府以外交手續(xù)訂之。在決定此等事時,必須參酌三國專門技師之同意。

  (七)日本政府表示,膠濟支線之煙濰鐵路,可由中國自行建筑,若用外資,國際新銀團可以承借。

  此約繕就同樣三分,由中日代表各各簽字,存大會一份,余由中日兩國分別執(zhí)守。事畢大會即日閉幕,惟二十一條始終未及提議,只好留以有待。從此全國上下都忙著集款贖路問題,政府也派出王正廷為東省善后督辦,積極進行,這且慢表。

  單說梁內閣假滿之后,接連三次四次續(xù)假,顏惠慶不愿久代,徐總統(tǒng)又想到鮑貴卿組閣,因未得各方同意,不能實現(xiàn)。

  張使方面忽又將內閣問題丟開,欲聯(lián)絡西南謀大局統(tǒng)一,借以抑制異己。西南也乘內閣風潮,張吳失和的機會,派專員赴奉接洽。曹使亦派曹銳前來請張使力維大局,自愿竭力贊助。張使大喜,即派張景惠赴京,保派朱慶瀾赴西南,分頭籌議進行方法。張使擬定大要策略如下:一、此次之南北會議,張使主張以東省國民之代表資格組織之,聯(lián)絡各省公正大吏及地方法定團體代表公同進行。一、該會系采取國民真意,以定國是,政客軍人不得干預及發(fā)表意見。一、該會應議之各案,一半由中央核定,一面由國民公定,中央核定者亦須得國民之同意。一、南北統(tǒng)一會之宗旨,除先謀雙方和議外,至國會總統(tǒng)選舉、裁兵、自治各項,亦次第實行。一、會議地點擬在北京,如元首不欲多事,可移至奉天。

  一、會期約在五月中旬,若諸務紛繁,至期不能舉行,無可如何,亦必須于三個月內實現(xiàn)。一、擬于四月初,聯(lián)絡曹使及西南首領,在奉開預備會議一次,征求全體同意,共籌進行手續(xù)。

  一、由張使領銜,通電全國,詳述華府會議后,國勢之變動,不得不早謀統(tǒng)一之理由,以期舉國覺悟,共挽危局。

  各省多已復電贊同,又聽說吳使亦在保定大開會議,宗旨極其和平。從此統(tǒng)一果能實現(xiàn),永遠不見兵戎,就是作者所馨香禱祝的了!

  十年前事已如塵,夢境迷離記不真。

  信手拈來聊點綴,眼前但見筆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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