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曆上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樹司牧以君臨,懸政教而成務(wù),莫不擬乾坤之大象,稟中和以建極,揆影響之幽賾,成律呂之精微。是用範(fàn)圍百度,財成萬品。昔者淳古葦籥,創(chuàng)睹人籟之源,女媧笙簧,仍昭鳳律之首。後聖廣業(yè),稽古彌崇,伶?zhèn)惡?,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華,方傳刻玉之美。是以書稱:「協(xié)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褂衷唬骸赣栌劻?、五聲、八音、七始訓(xùn),以出納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憑璿璣以運鈞,統(tǒng)三極之元,紀(jì)七衡之響,可以作樂崇德,殷薦上帝。故能動天地,感鬼神,和人心,移風(fēng)俗,考得失,徵成敗者也?;浽谙?、商,無聞改作。其於周禮,典同則「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聲,以為樂器」。景王鑄鍾,問律於泠州鳩,對曰:「夫律者,所以立鈞出度?!光x有五,則權(quán)衡規(guī)矩準(zhǔn)繩咸備。故詩曰:「尹氏太師,執(zhí)國之鈞,天子是裨,俾衆(zhòng)不迷」是也。太史公律書云:「王者制事立物,法度軌則,一稟於六律,為萬事之本。其於兵械,尤所重焉。故云:『望敵知吉兇,聞聲効勝負(fù)?!话偻醪灰字酪??!?br />
及秦氏滅學(xué),其道浸微。漢室初興,丞相張蒼,首言音律,未能審備。孝武帝創(chuàng)置協(xié)律之官,司馬遷言律呂相生之次,詳矣。及王莽之際,考論音律,劉歆條奏,班固因志之。蔡邕又記建武以後言律呂者,司馬紹統(tǒng)採而續(xù)之。炎歷將終,而天下大亂,樂工散亡,器法湮滅。魏武始獲杜夔,使定音律,夔依當(dāng)時尺度,權(quán)備典章。及晉武受命,遵而不革。至泰始十年,光祿大夫荀勗,奏造新度,更鑄律呂。元康中,勗子藩,復(fù)嗣其事。未及成功,屬永嘉之亂,中朝典章,咸沒於石勒。及帝南遷,皇度草昧,禮容樂器,掃地皆盡。雖稍加採掇,而多所淪胥,終于恭、安,竟不能備。宋錢樂之衍京房六十律,更增為三百六十,梁博士沈重,述其名數(shù)。後魏、周、齊,時有論者。今依班志,編錄五代聲律度量,以志于篇云。
漢志言律,一曰備數(shù),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衡權(quán)。自魏、晉已降,代有沿革。今列其增損之要云。
備數(shù)
五數(shù)者,一、十、百、千、萬也。傳曰:「物生而後有象,滋而後有數(shù)?!故且匝月烧?,云數(shù)起於建子,黃鍾之律,始一,而每辰三之,歷九辰至酉,得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而五數(shù)備成,以為律法。又參之,終亥,凡歷十二辰,得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辰數(shù)該矣,以為律積。以成法除該積,得九寸,即黃鍾宮律之長也。此則數(shù)因律起,律以數(shù)成,故可歷管萬事,綜覈氣象。其筭用竹,廣二分,長三寸,正策三廉,積二百一十六枚,成六觚,乾之策也。負(fù)策四廉,積一百四十四枚,成方,坤之策也。觚方皆經(jīng)十二,天地之大數(shù)也。是故探賾索隱,鉤深致遠(yuǎn),莫不用焉。一、十、百、千、萬,所同由也。律、度、量、衡、歷、率,其別用也。故體有長短,檢之以度,則不失毫釐。物有多少,受之以器,則不失圭撮。量有輕重,平之以權(quán)衡,則不失黍絲。聲有清濁,協(xié)之以律呂,則不失宮商。三光運行,紀(jì)以曆數(shù),則不差晷刻。事物糅見,御之以率,則不乖其本。故幽隱之情,精微之變,可得而綜也。
夫所謂率者,有九流焉:一曰方田,以御田疇界域。二曰粟米,以御交質(zhì)變易。三曰衰分,以御貴賤廩稅。四曰少廣,以御積冪方圓。五曰商功,以御功程積實。六曰均輸,以御遠(yuǎn)近勞費。七曰盈朒,以御隱雜互見。八曰方程,以御錯糅正負(fù)。九曰句股,以御高深廣遠(yuǎn)。皆乘以散之,除以聚之,齊同以通之,今有以貫之。則筭數(shù)之方,盡於斯矣。
古之九數(shù),圓周率三,圓徑率一,其術(shù)疏舛。自劉歆、張衡、劉徽、王蕃、皮延宗之徒,各設(shè)新率,未臻折衷。宋末,南徐州從事史祖沖之,更開密法,以圓徑一億為一丈,圓周盈數(shù)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釐九毫二秒七忽,朒數(shù)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釐九毫二秒六忽,正數(shù)在盈朒二限之間。密率,圓徑一百一十三,圓周三百五十五。約率,圓徑七,周二十二。又設(shè)開差冪,開差立,兼以正圓參之。指要精密,筭氏之最者也。所著之書,名為綴術(shù),學(xué)官莫能究其深奧,是故廢而不理。
和聲
傳稱黃帝命伶?zhèn)悢嘀?,長三寸九分,而吹以為黃鍾之宮,曰含少。次制十二管,以聽鳳鳴,以別十二律,比雌雄之聲,以分律呂。上下相生,因黃鍾為始。虞書云:「協(xié)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瓜挠硎苊?,以聲為律,以身為度。周禮,樂器以十二律為之度數(shù)。司馬遷律書云:「黃鍾長八寸七分之一,太簇長七寸七分二,林鍾長五寸七分三,應(yīng)鍾長四寸三分二?!勾藰分?,十二律之本末也。班固、司馬彪律志:「黃鍾長九寸,聲最濁;太簇長八寸;林鍾長六寸;應(yīng)鍾長四寸七分四釐強(qiáng),聲最清?!灌嵭Y月令注、蔡邕月令章句及杜夔、荀勗等所論,雖尺有增損,而十二律之寸數(shù)並同。漢志京房又以隔八相生,一始自黃鍾,終於中呂,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黃鍾,不滿九寸,謂之執(zhí)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更增四十八律,以為六十。其依行在辰,上生包育,隔九編於冬至之後。分焉、遲內(nèi),其數(shù)遂減應(yīng)鍾之清。宋元嘉中,太史錢樂之,因京房南事之餘,引而伸之,更為三百律,終於安運,長四寸四分有奇??偤吓f為三百六十律。日當(dāng)一管,宮徵旋韻,各以次從。何承天立法制議云:「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是古人簡易之法。猶如古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後人改制,皆不同焉。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承天更設(shè)新率,則從中呂還得黃鍾,十二旋宮,聲韻無失。黃鍾長九寸,太簇長八寸二釐,林鍾長六寸一釐,應(yīng)鍾長四寸七分九釐強(qiáng)。其中呂上生所益之分,還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復(fù)十二辰參之?dāng)?shù)。
梁初,因晉、宋及齊,無所改制。其後武帝作鍾律緯,論前代得失。其略云:
案律呂,京、馬、鄭、蔡,至蕤賔,並上生大呂;而班固律曆志,至蕤賔,仍以次下生。若從班義,夾鍾唯長三寸七分有奇。律若過促,則夾鍾之聲成一調(diào),中呂復(fù)去調(diào)半,是過於無調(diào)。仲春孟夏,正相長養(yǎng),其氣舒緩,不容短促。求聲索實,班義為乖。鄭玄又以陰陽六位,次第相生。若如玄義,陰陽相逐生者,止是升陽。其降陽復(fù)將何寄?就筮數(shù)而論,乾主甲壬而左行,坤主乙癸而右行,故陰陽得有升降之義。陰陽從行者,真性也,六位升降者,象數(shù)也。今鄭迺執(zhí)象數(shù)以配真性,故言比而理窮。云九六相生,了不釋十二氣所以相通,鄭之不思,亦已明矣。
案京房六十,準(zhǔn)依法推,迺自無差。但律呂所得,或五或六,此一不例也。而分焉上生,乃復(fù)遲內(nèi)上生盛變,盛變?nèi)詮?fù)上生分居,此二不例也。房妙盡陰陽,其當(dāng)有以,若非深理難求,便是傳者不習(xí)。
比敕詳求,莫能辨正。聊以餘日,試推其旨,參校舊器,及古夾鍾玉律,更制新尺,以證分毫,制為四器,名之為通。四器絃間九尺,臨岳高一寸二分。黃鍾之絃二百七十絲,長九尺,以次三分損益其一,以生十二律之絃絲數(shù)及絃長。各以律本所建之月,五行生王,終始之音,相次之理,為其名義,名之為通。通施三絃,傳推月氣,悉無差舛。即以夾鍾玉律命之,則還相中。
又制為十二笛,以寫通聲。其夾鍾笛十二調(diào),以飲玉律,又不差異。山謙之記云:「殿前三鍾,悉是周景王所鑄無射也?!骨矘饭僖越駸o射新笛飲,不相中。以夷則笛飲,則聲韻合和。端門外鍾,亦案其銘題,定皆夷則。其西廂一鍾,天監(jiān)中移度東。以今笛飲,乃中南呂。驗其鐫刻,乃是太簇,則下今笛二調(diào)。重敕太樂丞斯宣達(dá),令更推校,鍾定有鑿處,表裏皆然。借訪舊識,迺是宋泰始中,使張永鑿之,去銅旣多,故其調(diào)嘽下。以推求鍾律,便可得而見也。宋武平中原,使將軍陳傾致三鍾,小大中各一。則今之太極殿前二鍾,端門外一鍾是也。案西鍾銘則云「清廟撞鍾」,秦?zé)o清廟,此周制明矣。又一銘云「太簇鍾徵」,則林鍾宮所施也。京房推用,似有由也。檢題旣無秦、漢年代,直云夷則、太簇,則非秦、漢明矣。古人性質(zhì),故作僮僕字,則題而言,彌驗非近。且夫驗聲改政,則五音六律,非可差舛。工守其音,儒執(zhí)其文,歷年永久,隔而不通。無論樂奏,求之多缺,假使具存,亦不可用。周頌漢歌,各敘功德,豈容復(fù)施後王,以濫名實?今率詳論,以言所見,并詔百司,以求厥中。
未及改制,遇侯景亂。
陳氏制度,亦無改作。
西魏廢帝元年,周文攝政。又詔尚書蘇綽,詳正音律。綽時得宋尺,以定諸管,草創(chuàng)未就。會閔帝受禪,政由冢宰,方有齊寇,事竟不行。後掘太倉,得古玉斗,按以造律及衡,其事又多湮沒。
至開皇初,詔太常牛弘,議定律呂。於是博徵學(xué)者,序論其法,又未能決。遇平江右,得陳氏律管十有二枚,並以付弘。遣曉音律者陳山陽太守毛爽及太樂令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節(jié)氣,作律譜。時爽年老,以白衣見高祖,授淮州刺史,辭不赴官。因遣協(xié)律郎祖孝孫,就其受法。弘又取此管,吹而定聲。旣天下一統(tǒng),異代器物,皆集樂府,曉音律者,頗議考覈,以定鍾律。更造樂器,以被皇夏十四曲,高祖與朝賢聽之,曰:「此聲滔滔和雅,令人舒緩?!?br />
然萬物人事,非五行不生,非五行不成,非五行不滅。故五音用火尺,其事火重。用金尺則兵,用木尺則喪,用土尺則亂,用水尺則律呂合調(diào),天下和平。魏及周、齊,貪布帛長度,故用土尺。今此樂聲,是用水尺。江東尺短於土,長於水。俗間不知者,見玉作,名為玉尺,見鐵作,名為鐵尺。詔施用水尺律樂,其前代金石,並鑄毀之,以息物議。
至仁壽四年,劉焯上啟於東宮,論張冑玄曆,兼論律呂。其大旨曰:「樂主於音,音定於律,音不以律,不可克諧,度律均鍾,於是乎在。但律終小呂,數(shù)復(fù)黃鍾,舊計未精,終不復(fù)始。故漢代京房,妄為六十,而宋代錢樂之,更為三百六十??级Y詮次,豈有得然,化未移風(fēng),將恐由此。匪直長短失於其差,亦自管圍乖於其數(shù)。又尺寸意定,莫能詳考,旣亂管絃,亦舛度量。焯皆校定,庶有明發(fā)?!蛊潼S鍾管六十三為實,以次每律減三分,以七為寸法。約之,得黃鍾長九寸,太簇長八寸一分四釐,林鍾長六寸,應(yīng)鍾長四寸二分八釐七分之四。其年,高祖崩,煬帝初登,未遑改作,事遂寢廢。其書亦亡。大業(yè)二年,乃詔改用梁表律調(diào)鍾磬八音之器,比之前代,最為合古。其制度文議,并毛爽舊律,並在江都淪喪。
律管圍容黍
漢志云:「黃鍾圍九分,林鍾圍六分,太簇圍八分。」續(xù)志及鄭玄,並云:「十二律空,皆徑三分,圍九分?!贯嵛喊藏S王,依班固志,林鍾空圍六分,及太簇空圍八分,作律吹之,不合黃鍾商徵之聲。皆空圍九分,乃與均鍾器合。開皇九年平陳後,牛弘、辛彥之、鄭譯、何妥等,參考古律度,各依時代,制其黃鍾之管,俱徑三分,長九寸。度有損益,故聲有高下;圓徑長短,與度而差,故容黍不同。今列其數(shù)云。
晉前尺黃鍾容黍八百八粒。
梁法尺黃鍾容八百二十八。
梁表尺黃鍾三:其一容九百二十五,其一容九百一十,其一容一千一百二十。
漢官尺黃鍾容九百三十九。
古銀錯題黃鍾籥容一千二百。
宋氏尺,即鐵尺,黃鍾凡二:其一容一千二百,其一容一千四十七。
後魏前尺黃鍾容一千一百一十五。
後周玉尺黃鍾容一千二百六十七。
後魏中尺黃鍾容一千五百五十五。
後魏後尺黃鍾容一千八百一十九。
東魏尺黃鍾容二千八百六十九。
萬寶常水尺律母黃鍾容黍一千三百二十。
梁表、鐵尺律黃鍾副別者,其長短及口空之圍徑並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虛。
候氣
後齊神武霸府田曹參軍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氣,仰觀雲(yún)色。嘗與人對語,即指天曰:「孟春之氣至矣?!谷送灩?,而飛灰已應(yīng)。每月所候,言皆無爽。又為輪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測二十四氣。每一氣感,則一扇自動,他扇並住,與管灰相應(yīng),若符契焉。
開皇九年平陳後,高祖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節(jié)氣。依古,於三重密屋之內(nèi),以木為案,十有二具。每取律呂之管,隨十二辰位,置于桉上,而以土埋之,上平於地。中實葭莩之灰,以輕緹素覆律口。每其月氣至,與律冥符,則灰飛衝素,散出于外。而氣應(yīng)有早晚,灰飛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氣即應(yīng);或至中下旬間,氣始應(yīng)者;或灰飛出,三五夜而盡;或終一月,纔飛少許者。高祖異之,以問牛弘。弘對曰:「灰飛半出為和氣,吹灰全出為猛氣,吹灰不能出為衰氣。和氣應(yīng)者其政平,猛氣應(yīng)者其臣縱,衰氣應(yīng)者其君暴。」高祖駁之曰:「臣縱君暴,其政不平,非月別而有異也。今十二月律,於一歲內(nèi),應(yīng)並不同。安得暴君縱臣,若斯之甚也?」弘不能對。
令爽等草定其法。爽因稽諸故實,以著于篇,名曰律譜。其略云:
臣爽按,黃帝遣伶?zhèn)愂先≈裼趲O谷,聽鳳阿閣之下,始造十二律焉。乃致天地氣應(yīng),是則數(shù)之始也。陽管為律,陰管為呂,其氣以候四時,其數(shù)以紀(jì)萬物。云隷首作數(shù),蓋律之本也。夫一、十、百、千、萬、億、兆者,引而申焉,曆度量衡,出其中矣。故有虞氏用律和聲,鄒衍改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亦由斯而別也。夏正則人,殷正則地,周正則天??鬃釉唬骸肝岬孟臅r焉?!怪^得氣數(shù)之要矣。
漢初興也,而張蒼定律,乃推五勝之法,以為水德。實因戰(zhàn)國官失其守,後秦滅學(xué),其道浸微,蒼補(bǔ)綴之,未獲詳究。及孝武創(chuàng)制,乃置協(xié)律之官,用李延年以為都尉,頗解新聲變曲,未達(dá)音律之源,故其服色不得而定也。至于元帝,自曉音律,郎官京房,亦達(dá)其妙,因使韋玄成等,雜試問房。房自敘云:「學(xué)焦延壽,用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乃還相為宮之正法也?!轨夺釀㈧У漕I(lǐng)條奏,著其始末,理漸研精。班氏漢志,盡歆所出也,司馬彪志,並房所出也。
至于後漢,尺度稍長。魏代杜夔,亦制律呂,以之候氣,灰悉不飛。晉光祿大夫荀勗,得古銅管,校夔所制,長古四分,方知不調(diào),事由其誤。乃依周禮,更造古尺,用之定管,聲韻始調(diào)。
左晉之後,漸又訛謬。至梁武帝時,猶有汲冢玉律,宋蒼梧時,鑽為橫吹,然其長短厚薄,大體具存。
臣先人棲誠,學(xué)筭於祖暅,問律於何承天,沈研三紀(jì),頗達(dá)其妙。後為太常丞,典司樂職,乃取玉管及宋太史尺,並以聞奏。詔付大匠,依樣制管。自斯以後,律又飛灰。侯景之亂,臣兄喜於太樂得之。後陳宣帝詣荊州為質(zhì),俄遇梁元帝敗,喜沒於周。適欲上聞,陳武帝立,遂又以十二管衍為六十律,私候氣序,並有徵應(yīng)。至太建時,喜為吏部尚書,欲以聞奏。會宣帝崩,後主嗣立,出喜為永嘉內(nèi)史,遂留家內(nèi),貽諸子孫。陳亡之際,竟並遺失。
今正十二管在太樂者,陽下生陰,始於黃鍾,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一歲之氣,畢於此矣。中呂上生執(zhí)始,執(zhí)始下生去滅,終於南事。六十律候,畢於此矣。仲冬之月,律中黃鍾。黃鍾者,首於冬至,陽之始也。應(yīng)天之?dāng)?shù)而長九寸,十一月氣至,則黃鍾之律應(yīng),所以宣養(yǎng)六氣,緝和九德也。自此之後,並用京房律準(zhǔn),長短宮徵,次日而用。凡十二律,各有所攝,引而申之,至于六十。亦由八卦衍而重之,以為六十四也。相生者相變。始黃鍾之管,下生林鍾,以陽生陰,故變也。相攝者相通。如中呂之管,攝於物應(yīng),以母權(quán)子。故相變者,異時而各應(yīng),相通者,同月而繼應(yīng)。應(yīng)有早晚者,非正律氣,乃子律相感,寄母中應(yīng)也。
其律,大業(yè)末於江都淪喪。
律直日
宋錢樂之因京房南事之餘,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沈重鍾律議曰:「易以三百六十策當(dāng)期之日,此律曆之?dāng)?shù)也?;茨献釉疲骸阂宦啥逡簦啥鵀榱?,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當(dāng)一歲之日。律曆之?dāng)?shù),天地之道也?!淮藙t自古而然矣?!怪啬艘阑茨媳緮?shù),用京房之術(shù)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為一部。以一部律數(shù)為母,以一中氣所有日為子,以母命子,隨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jǐn)?shù)也。以之分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黃鍾為宮,太簇為商,林鍾為徵,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應(yīng)鍾為變宮,蕤賔為變徵。五音七聲,於斯和備。其次日建律,皆依次類運行。當(dāng)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徵亦以次從。以考聲徵氣,辨識時序,萬類所宜,各順其節(jié)。自黃鍾終於壯進(jìn),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損一以下生。自依行終於億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運一律為終,不生。其數(shù)皆取黃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本,以九三為法,各除其實,得寸分及小分,餘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長也。修其律部,則上生下生宮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
黃鍾:
包育 含微 帝德 廣運 下濟(jì) 剋終 執(zhí)始 握鑒 持樞 黃中 通聖 潛升 殷普 景盛 滋萌 光被 咸亨 迺文 迺聖 微陽 分動 生氣 雲(yún)繁 鬱湮 升引 屯結(jié) 開元 質(zhì)未 僾昧 逋建 玄中 玉燭 調(diào)風(fēng)
右黃鍾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
大呂:
荄動 始贊 大有 坤元 輔時 匡弼 分否 又繁 唯微 棄望 庶幾 執(zhí)義 秉強(qiáng) 陵陰 侶陽 識沈 緝熙 知道 適時 權(quán)變 少出 阿衡 同雲(yún) 承明 善述 休光
右大呂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
太簇:
未知 其己 義建 亭毒 條風(fēng) 湊始 時息 達(dá)生 匏奏 初角 少陽 柔橈 商音 屈齊 扶弱 承齊 動植 咸擢 兼山 止速 隨期 龍躍 勾芒 調(diào)序 青要 結(jié)萼 延敷 刑晉 辨秩 東作 贊揚 顯滯 俶落
右太簇一部,三十四律。
夾鍾:
明庶 協(xié)侶 陰贊 風(fēng)從 布政 萬化 開時 震德 乘條 芬芳 散朗 淑氣 風(fēng)馳 佚喜 ○黨 四隙 種生 恣性 逍遙 仁威 爭南 旭旦 晨朝 生遂 群分 潔新
右夾鍾一部,二十七律。
姑洗:
南授 懷來 考神 方顯 攜角 洗陳 變虞 擢穎 嘉氣 始升 卿雲(yún) 媚嶺 疏道 路時 日旅 實沈 炎風(fēng) 首節(jié) 柔條 方結(jié) 刑始 方齊 物華 革荑 茂實 登明 壯進(jìn)下生安運。 依行上生包育。 少選 道從 朱黻 揚庭 含貞
右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中呂:
朱明 啟運 景風(fēng) 初緩 羽物 斯奮 南中 離春 率農(nóng) 有程 南訛 敬致 相趣 內(nèi)貞 朱草 含輝 屈軼 曜疇 巳氣 清和 物應(yīng) 戒麰 荒落 貞軫 天庭 祚周
右中呂一部,二十七律。
蕤賔:
南事京房終律?!≈k靜 則選 布萼 滿羸 潛動 盛變 賔安 懷遠(yuǎn) 聲暨 軌同 海水 息沴 離躬 安壯 崇明 遠(yuǎn)眺 升中 鳳翥 朝陽 制時 瑞通 鶉火 乂次 高焰 其煌
右蕤賔一部,二十七律。
林鍾:
謙侍 崇德 循道 方壯 陰升 靡慝 去滅 華銷 朋慶 雲(yún)布 均任 仰成 寬中 安度 德均 無蹇 禮溢 智深 任肅 純恪 歸嘉 美音 溫風(fēng) 候節(jié) 蓂華 繡嶺 物無 否與 景口 曜井 日煥 重輪 財華
右林鍾一部,三十四律。
夷則:
升商 清爽 氣精 陰德 白藏 御敘 鮮刑 貞剋 金天 劉獮 會道 歸仁 陰侶 去南 陽消 柔辛 延乙 和庚 靡卉 荑晉 分積 孔修 九德 咸藎 僉惟 俾乂
右夷則一部,二十七律。
南呂:
白呂 捐秀 敦實 素風(fēng) 勁物 酋稔 結(jié)躬 肥遁 羸中 晟陰 抗節(jié) 威遠(yuǎn) 有截 歸期 中德 王猷 允塞 蓐收 撙轡 搖落 未卬 質(zhì)隨 分滿 道心 貞堅 蓄止 歸藏 夷汗 均義 悅使 亡勞 九有 光賁
右南呂一部,三十四律。
無射:
思沖 懷謙 恭儉 休老 恤農(nóng) 銷祥 閉奄 降婁 藏邃 日在 旋春 閹藏 明奎 鄰齊 軌衆(zhòng) 大蓄 嗇斂 下濟(jì) 息肩 無邊 期?!⊙幽辍∏锷睢∫吧⌒隆〕翁?br />
右無射一部,二十七律。
應(yīng)鍾:
分焉 祖微 據(jù)始 功成 乂定 靜謐 遲內(nèi) 無為 而乂 姑射 凝晦 動寂 應(yīng)徵 未育 萬機(jī) 萬壽 無疆 地久 天長 修復(fù) 遲時 方制 無休 九野 八荒 億兆 安運
右應(yīng)鍾一部,二十八律。
審度
史記曰:「夏禹以身為度,以聲為律?!苟Y記曰:「丈夫布手為尺?!怪芄僭疲骸歌盗w起度?!灌嵥巨r(nóng)云:「羨,長也。此璧徑尺,以起度量?!挂拙曂ㄘ则灒骸甘R尾為一分?!够茨献釉疲骸盖锓侄獭词E寸〉定,〈蔈寸〉定而禾熟。律數(shù)十二〈蔈寸〉而當(dāng)一粟,十二粟而當(dāng)一寸?!埂词E寸〉者,禾穗芒也。說苑云:「度量權(quán)衡以粟生,一粟為一分?!箤O子筭術(shù)云:「蠶所生吐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釐,十釐為分?!勾私云鸲戎?,其文舛互。唯漢志:「度者,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黍為黃鍾之長。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為一丈,十丈為一引,而五度審矣?!贯嶂髡撸謶{此說,以律度量衡,並因秬黍,散為諸法。其率可通故也。黍有大小之差,年有豐耗之異,前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傳訛替,漸致增損。今略諸代尺度一十五度,并異同之說如左。
一、周尺
漢志王莽時劉歆銅斛尺。
後漢建武銅尺。
晉泰始十年荀勗律尺,為晉前尺。
祖沖之所傳銅尺。
徐廣、徐爰、王隱等晉書云:「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jiān)荀勗,校太樂八音,不和,始知為後漢至魏,尺長於古四分有餘。勗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diào)聲韻。以尺量古器,舉本銘尺寸無差。又汲郡盜發(fā)魏襄王冢,得古周時玉律及鍾磬,與新律聲韻闇同。于時郡國或得漢時故鍾,吹新律命之,皆應(yīng)?!沽何滏R律緯云:「祖沖之所傳銅尺,其銘曰:『晉泰始十年,中書考古器,揆校今尺,長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姑洗微強(qiáng),西京望臬微弱,其餘與此尺同?!?em>銘八十二字。此尺者,勗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雷次宗、何胤之二人作鍾律圖,所載荀勗校量古尺文,與此銘同。而蕭吉樂譜,謂為梁朝所考七品,謬也。今以此尺為本,以校諸代尺」云。
二、晉田父玉尺
梁法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七釐。
世說稱,有田父於野地中得周時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勗試以校尺,所造金石絲竹,皆短校一米。梁武帝鍾律緯稱,主衣從上相承,有周時銅尺一枚,古玉律八枚。檢主衣周尺,東昏用為章信,尺不復(fù)存。玉律一囗蕭,餘定七枚夾鍾,有昔題刻。迺制為尺,以相參驗。取細(xì)毫中黍,積次詶定,今之最為詳密,長祖沖之尺校半分。以新尺制為四器,名為通。又依新尺為笛,以命古鍾,按刻夷則,以笛命飲和韻,夷則定合。案此兩尺長短近同。
三、梁表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分二釐一毫有奇。
蕭吉云:「出於司馬法。梁朝刻其度於影表,以測影。」案此即奉朝請祖暅所筭造銅圭影表者也。經(jīng)陳滅入朝。大業(yè)中,議以合古,乃用之調(diào)律,以制鍾磬等八音樂器。
四、漢官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晉時始平掘地得古銅尺。
蕭吉樂譜云:「漢章帝時,零陵文學(xué)史奚景,於泠道縣舜廟下得玉律,度為此尺?!垢禃硶x諸公讚云:「荀勗造鍾律,時人並稱其精密,唯陳留阮咸,譏其聲高。後始平掘地,得古銅尺,歲久欲腐,以校荀勗今尺,短校四分。時人以咸為解。」此兩尺長短近同。
五、魏尺杜夔所用調(diào)律,比晉前尺一尺四分七釐。
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云,王莽時劉歆斛尺,弱於今尺四分五釐,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釐。即晉荀勗所云「杜夔尺長於今尺四分半」是也。
六、晉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二釐。蕭吉云,晉氏江東所用。
七、後魏前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七釐。
八、中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釐。
九、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釐。即開皇官尺及後周市尺。
後周市尺,比玉尺一尺九分三釐。
開皇官尺,即鐵尺,一尺二寸。
此後魏初及東西分國,後周未用玉尺之前,雜用此等尺。
甄鸞筭術(shù)云:「周朝市尺,得玉尺九分二釐?!够騻髁簳r有誌公道人作此尺,寄入周朝,云與多鬚老翁。周太祖及隋高祖,各自以為謂己。周朝人間行用。及開皇初,著令以為官尺,百司用之,終于仁壽。大業(yè)中,人間或私用之。
十、東後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五寸八毫。
此是魏中尉元延明,累黍用半周之廣為尺,齊朝因而用之。魏收魏史律曆志云:「公孫崇永平中,更造新尺,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尋太常卿劉芳,受詔修樂,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三家紛競,久不能決。太和十九年高祖詔,以一黍之廣,用成分體,九十之黍,黃鍾之長,以定銅尺。有司奏從前詔,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石。迄武定未有論律者。」
十一、蔡邕銅籥尺
後周玉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釐。
從上相承,有銅籥一,以銀錯題,其銘曰:「籥,黃鍾之宮,長九寸,空圍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稱重十二銖,兩之為一合。三分損益,轉(zhuǎn)生十二律?!棺嫘O云:「相承傳是蔡邕銅籥。」
後周武帝保定中,詔遣大宗伯盧景宣、上黨公長孫紹遠(yuǎn)、岐國公斛斯徵等,累黍造尺,從橫不定。後因修倉掘地,得古玉斗,以為正器,據(jù)斗造律度量衡。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終於大象之末。其律黃鍾,與蔡邕古籥同。
十二、宋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四釐。
錢樂之渾天儀尺。
後周鐵尺。
開皇初調(diào)鍾律尺及平陳後調(diào)鍾律水尺。
此宋代人間所用尺,傳入齊、梁、陳,以制樂律。與晉後尺及梁時俗尺、劉曜渾天儀尺,略相依近。當(dāng)由人間恒用,增損訛替之所致也。
周建德六年平齊後,即以此同律度量,頒于天下。其後宣帝時,達(dá)奚震及牛弘等議曰:
竊惟權(quán)衡度量,經(jīng)邦懋軌,誠須詳求故實,考校得衷。謹(jǐn)尋今之鐵尺,是太祖遣尚書故蘇綽所造,當(dāng)時檢勘,用為前周之尺。驗其長短,與宋尺符同,即以調(diào)鍾律,并用均田度地。今以上黨羊頭山黍,依漢書律曆志度之。若以大者稠累,依數(shù)滿尺,實於黃鍾之律,須撼乃容。若以中者累尺,雖復(fù)小稀,實於黃鍾之律,不動而滿。計此二事之殊,良由消息未善,其於鐵尺,終有一會。且上黨之黍,有異他鄉(xiāng),其色至烏,其形圓重,用之為量,定不徒然。正以時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異,取黍大小,未必得中。案許慎解,秬黍體大,本異於常。疑今之大者,正是其中,累百滿尺,即是會古。實籥之外,纔剩十餘,此恐圍徑或差,造律未妙。就如撼動取滿,論理亦通。
今勘周漢古錢,大小有合,宋氏渾儀,尺度無舛。又依淮南,累粟十二成寸。明先王制法,索隱鉤深,以律計分,義無差異。漢書食貨志云:「黃金方寸,其重一斤?!菇耔T金校驗,鐵尺為近。依文據(jù)理,符會處多。且平齊之始,已用宣布,今因而為定,彌合時宜。至於玉尺累黍,以廣為長,累旣有剩,實復(fù)不滿。尋訪古今,恐不可用。其晉、梁尺量,過為短小,以黍?qū)嵐?,彌?fù)不容,據(jù)律調(diào)聲,必致高急。且八音克諧,明王盛範(fàn),同律度量,哲后通規(guī)。臣等詳校前經(jīng),斟量時事,謂用鐵尺,於理為便。
未及詳定,高祖受終,牛弘、辛彥之、鄭譯、何妥等,久議不決。
旣平陳,上以江東樂為善,曰:「此華夏舊聲,雖隨俗改變,大體猶是古法?!棺嫘O云:「平陳後,廢周玉尺律,便用此鐵尺律,以一尺二寸即為市尺。」
十三、開皇十年萬寶常所造律呂水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一寸八分六釐。今太樂庫及內(nèi)出銅律一部,是萬寶常所造,名水尺律。說稱其黃鍾律當(dāng)鐵尺南呂倍聲。南呂,黃鍾羽也,故謂之水尺律。
十四、雜尺趙劉曜渾天儀土圭尺,長於梁法尺四分三釐,實比晉前尺一尺五分。
十五、梁朝俗間尺長於梁法尺六分三釐、於劉曜渾儀尺二分,實比晉前尺一尺七分一釐。梁武鍾律緯云:「宋武平中原,送渾天儀土圭,云是張衡所作。驗渾儀銘題,是光初四年鑄,土圭是光初八年作。並是劉曜所制,非張衡也。制以為尺,長今新尺四分三釐,短俗間尺二分?!剐鲁咧^梁法尺也。
嘉量
周禮,栗氏「為量,釜深尺,內(nèi)方尺而圓其外,其實一釜;其臀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鍾。概而不稅。其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旣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茲器維則?!弧勾呵镒笫蟼髟唬骸庚R舊四量,豆、區(qū)、釜、鍾。四升曰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沽匪纳病!父畡t鍾」,六十四斗也。鄭玄以為方尺積千寸,比九章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祖沖之以筭術(shù)考之,積凡一千五百六十二寸半。方尺而圓其外,減傍一釐八毫。其徑一尺四寸一分四毫七秒二忽有奇而深尺,即古斛之制也。九章商功法程粟一斛,積二千七百寸。米一斛,積一千六百二十寸。菽荅麻麥一斛,積二千四百三十寸。此據(jù)精粗為率,使價齊而不等。其器之積寸也,以米斛為正,則同于漢志。孫子筭術(shù)曰:「六粟為圭,十圭為秒,十秒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箲?yīng)劭曰:「圭者自然之形,陰陽之始。四圭為撮?!姑峡翟唬骸噶氖驗楣??!?jié)h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shù)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zhǔn)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圓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為斛,其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龠。其狀似爵,以縻爵祿。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圓而函方,左一右二,陰陽之象也。圓象規(guī),其重二鈞,備氣物之?dāng)?shù),各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聲中黃鍾,始於黃鍾而反覆焉?!蛊漉懺唬骸嘎杉瘟旷?,方尺而圓其外,庣旁九釐五毫,冪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棺鏇_之以圓率考之,此斛當(dāng)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秒二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旁少一釐四毫有奇,歆數(shù)術(shù)不精之所致也。
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商功曰:「當(dāng)今大司農(nóng)斛圓徑一尺三寸五分五釐,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寸之三。王莽銅斛於今尺為深九寸五分五釐,徑一尺三寸六分八釐七毫。以徽術(shù)計之,於今斛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奇?!勾宋乎蠖唛L,王莽斛小而尺短也。
梁、陳依古。
齊以古升一斗五升為一斗。
後周武帝「保定元年辛巳五月,晉國造倉,獲古玉斗。暨五年乙酉冬十月,詔改制銅律度,遂致中和。累黍積龠,同茲玉量,與衡度無差。準(zhǔn)為銅升,用頒天下。內(nèi)徑七寸一分,深二寸八分,重七斤八兩。天和二年丁亥,正月癸酉朔,十五日戊子校定,移地官府為式?!勾算~升之銘也。其玉升銘曰:「維大周保定元年,歲在重光,月旅蕤賔,晉國之有司,修繕倉廩,獲古玉升,形制典正,若古之嘉量。太師晉國公以聞,敕納於天府。暨五年歲在協(xié)洽,皇帝迺詔稽準(zhǔn)繩,考灰律,不失圭撮,不差累黍。遂鎔金寫之,用頒天下,以合太平權(quán)衡度量?!菇袢粢詳?shù)計之,玉升積玉尺一百一十寸八分有奇,斛積一千一百八寸五分七釐三毫九秒。又甄鸞筭術(shù)云:「玉升一升,得官斗一升三合四勺?!勾擞裆蠖俣沸∫病R詳?shù)計之,甄鸞所據(jù)後周官斗,積玉尺九十七寸有奇,斛積九百七十七寸有奇。後周玉斗并副金錯銅斗及建德六年金錯題銅斗實,同以秬黍定量。以玉稱權(quán)之,一升之實,皆重六斤十三兩。
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大業(yè)初,依復(fù)古斗。
衡權(quán)
衡者,平也;權(quán)者,重也。衡所以任權(quán)而鈞物平輕重也。其道如底,以見準(zhǔn)之正,繩之直。左旋見規(guī),右折見矩。其在天也,佐助琁璣,斟酌建指,以齊七政,故曰玉衡。權(quán)者,銖、兩、斤、鈞、石也,以秤物平施,知輕重也。古有黍、絫、錘、錙、鐶、鉤、鋝、鎰之目,歷代差變,其詳未聞。前志曰:權(quán)本起於黃鍾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五權(quán)謹(jǐn)矣。其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其餘大小之差,以輕重為宜。圜而環(huán)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亡端,終而復(fù)始,亡窮已也。權(quán)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guī),規(guī)圓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準(zhǔn)。準(zhǔn)正則衡平而鈞權(quán)矣。是為五則,備于鈞器,以為大範(fàn)。案趙書,石勒十八年七月,造建德殿,得圓石,狀如水碓。其銘曰:「律權(quán)石,重四鈞,同律度量衡。有辛氏造。」續(xù)咸議是王莽時物。後魏景明中,并州人王顯達(dá),獻(xiàn)古銅權(quán)一枚,上銘八十一字。其銘云:「律權(quán)石,重四鈞?!褂衷疲骸更S帝初祖,德匝于虞。虞帝始祖,德匝于新。歲在大梁,龍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人。據(jù)土德,受正號即真。改正建丑,長壽隆崇。同律度量衡,稽當(dāng)前人。龍在己巳,歲次實沈,初班天下,萬國永遵。子子孫孫,享傳億年?!勾艘嗤趺埔?。其時太樂令公孫崇,依漢志先修稱尺,及見此權(quán),以新稱稱之,重一百二十斤。新稱與權(quán),合若符契。於是付崇調(diào)樂。孝文時,一依漢志作斗尺。
梁、陳依古稱。
齊以古稱一斤八兩為一斤。周玉稱四兩,當(dāng)古稱四兩半。開皇以古稱三斤為一斤,大業(yè)中,依復(fù)古秤。
自夫有天地焉,有人物焉,樹司牧以君臨,懸政教而成務(wù),莫不擬乾坤之大象,稟中和以建極,揆影響之幽賾,成律呂之精微。是用範(fàn)圍百度,財成萬品。昔者淳古葦籥,創(chuàng)睹人籟之源,女媧笙簧,仍昭鳳律之首。後聖廣業(yè),稽古彌崇,伶?zhèn)惡?,乃擅比竹之工,虞舜昭華,方傳刻玉之美。是以書稱:「協(xié)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褂衷唬骸赣栌劻?、五聲、八音、七始訓(xùn),以出納五言。」此皆候金常而列管,憑璿璣以運鈞,統(tǒng)三極之元,紀(jì)七衡之響,可以作樂崇德,殷薦上帝。故能動天地,感鬼神,和人心,移風(fēng)俗,考得失,徵成敗者也?;浽谙?、商,無聞改作。其於周禮,典同則「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陰陽之聲,以為樂器」。景王鑄鍾,問律於泠州鳩,對曰:「夫律者,所以立鈞出度?!光x有五,則權(quán)衡規(guī)矩準(zhǔn)繩咸備。故詩曰:「尹氏太師,執(zhí)國之鈞,天子是裨,俾衆(zhòng)不迷」是也。太史公律書云:「王者制事立物,法度軌則,一稟於六律,為萬事之本。其於兵械,尤所重焉。故云:『望敵知吉兇,聞聲効勝負(fù)?!话偻醪灰字酪??!?br />
及秦氏滅學(xué),其道浸微。漢室初興,丞相張蒼,首言音律,未能審備。孝武帝創(chuàng)置協(xié)律之官,司馬遷言律呂相生之次,詳矣。及王莽之際,考論音律,劉歆條奏,班固因志之。蔡邕又記建武以後言律呂者,司馬紹統(tǒng)採而續(xù)之。炎歷將終,而天下大亂,樂工散亡,器法湮滅。魏武始獲杜夔,使定音律,夔依當(dāng)時尺度,權(quán)備典章。及晉武受命,遵而不革。至泰始十年,光祿大夫荀勗,奏造新度,更鑄律呂。元康中,勗子藩,復(fù)嗣其事。未及成功,屬永嘉之亂,中朝典章,咸沒於石勒。及帝南遷,皇度草昧,禮容樂器,掃地皆盡。雖稍加採掇,而多所淪胥,終于恭、安,竟不能備。宋錢樂之衍京房六十律,更增為三百六十,梁博士沈重,述其名數(shù)。後魏、周、齊,時有論者。今依班志,編錄五代聲律度量,以志于篇云。
漢志言律,一曰備數(shù),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衡權(quán)。自魏、晉已降,代有沿革。今列其增損之要云。
備數(shù)
五數(shù)者,一、十、百、千、萬也。傳曰:「物生而後有象,滋而後有數(shù)?!故且匝月烧?,云數(shù)起於建子,黃鍾之律,始一,而每辰三之,歷九辰至酉,得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而五數(shù)備成,以為律法。又參之,終亥,凡歷十二辰,得十有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而辰數(shù)該矣,以為律積。以成法除該積,得九寸,即黃鍾宮律之長也。此則數(shù)因律起,律以數(shù)成,故可歷管萬事,綜覈氣象。其筭用竹,廣二分,長三寸,正策三廉,積二百一十六枚,成六觚,乾之策也。負(fù)策四廉,積一百四十四枚,成方,坤之策也。觚方皆經(jīng)十二,天地之大數(shù)也。是故探賾索隱,鉤深致遠(yuǎn),莫不用焉。一、十、百、千、萬,所同由也。律、度、量、衡、歷、率,其別用也。故體有長短,檢之以度,則不失毫釐。物有多少,受之以器,則不失圭撮。量有輕重,平之以權(quán)衡,則不失黍絲。聲有清濁,協(xié)之以律呂,則不失宮商。三光運行,紀(jì)以曆數(shù),則不差晷刻。事物糅見,御之以率,則不乖其本。故幽隱之情,精微之變,可得而綜也。
夫所謂率者,有九流焉:一曰方田,以御田疇界域。二曰粟米,以御交質(zhì)變易。三曰衰分,以御貴賤廩稅。四曰少廣,以御積冪方圓。五曰商功,以御功程積實。六曰均輸,以御遠(yuǎn)近勞費。七曰盈朒,以御隱雜互見。八曰方程,以御錯糅正負(fù)。九曰句股,以御高深廣遠(yuǎn)。皆乘以散之,除以聚之,齊同以通之,今有以貫之。則筭數(shù)之方,盡於斯矣。
古之九數(shù),圓周率三,圓徑率一,其術(shù)疏舛。自劉歆、張衡、劉徽、王蕃、皮延宗之徒,各設(shè)新率,未臻折衷。宋末,南徐州從事史祖沖之,更開密法,以圓徑一億為一丈,圓周盈數(shù)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釐九毫二秒七忽,朒數(shù)三丈一尺四寸一分五釐九毫二秒六忽,正數(shù)在盈朒二限之間。密率,圓徑一百一十三,圓周三百五十五。約率,圓徑七,周二十二。又設(shè)開差冪,開差立,兼以正圓參之。指要精密,筭氏之最者也。所著之書,名為綴術(shù),學(xué)官莫能究其深奧,是故廢而不理。
和聲
傳稱黃帝命伶?zhèn)悢嘀?,長三寸九分,而吹以為黃鍾之宮,曰含少。次制十二管,以聽鳳鳴,以別十二律,比雌雄之聲,以分律呂。上下相生,因黃鍾為始。虞書云:「協(xié)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瓜挠硎苊?,以聲為律,以身為度。周禮,樂器以十二律為之度數(shù)。司馬遷律書云:「黃鍾長八寸七分之一,太簇長七寸七分二,林鍾長五寸七分三,應(yīng)鍾長四寸三分二?!勾藰分?,十二律之本末也。班固、司馬彪律志:「黃鍾長九寸,聲最濁;太簇長八寸;林鍾長六寸;應(yīng)鍾長四寸七分四釐強(qiáng),聲最清?!灌嵭Y月令注、蔡邕月令章句及杜夔、荀勗等所論,雖尺有增損,而十二律之寸數(shù)並同。漢志京房又以隔八相生,一始自黃鍾,終於中呂,十二律畢矣。中呂上生黃鍾,不滿九寸,謂之執(zhí)始,下生去滅。上下相生,終於南事,更增四十八律,以為六十。其依行在辰,上生包育,隔九編於冬至之後。分焉、遲內(nèi),其數(shù)遂減應(yīng)鍾之清。宋元嘉中,太史錢樂之,因京房南事之餘,引而伸之,更為三百律,終於安運,長四寸四分有奇??偤吓f為三百六十律。日當(dāng)一管,宮徵旋韻,各以次從。何承天立法制議云:「上下相生,三分損益其一,蓋是古人簡易之法。猶如古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後人改制,皆不同焉。而京房不悟,謬為六十。」承天更設(shè)新率,則從中呂還得黃鍾,十二旋宮,聲韻無失。黃鍾長九寸,太簇長八寸二釐,林鍾長六寸一釐,應(yīng)鍾長四寸七分九釐強(qiáng)。其中呂上生所益之分,還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復(fù)十二辰參之?dāng)?shù)。
梁初,因晉、宋及齊,無所改制。其後武帝作鍾律緯,論前代得失。其略云:
案律呂,京、馬、鄭、蔡,至蕤賔,並上生大呂;而班固律曆志,至蕤賔,仍以次下生。若從班義,夾鍾唯長三寸七分有奇。律若過促,則夾鍾之聲成一調(diào),中呂復(fù)去調(diào)半,是過於無調(diào)。仲春孟夏,正相長養(yǎng),其氣舒緩,不容短促。求聲索實,班義為乖。鄭玄又以陰陽六位,次第相生。若如玄義,陰陽相逐生者,止是升陽。其降陽復(fù)將何寄?就筮數(shù)而論,乾主甲壬而左行,坤主乙癸而右行,故陰陽得有升降之義。陰陽從行者,真性也,六位升降者,象數(shù)也。今鄭迺執(zhí)象數(shù)以配真性,故言比而理窮。云九六相生,了不釋十二氣所以相通,鄭之不思,亦已明矣。
案京房六十,準(zhǔn)依法推,迺自無差。但律呂所得,或五或六,此一不例也。而分焉上生,乃復(fù)遲內(nèi)上生盛變,盛變?nèi)詮?fù)上生分居,此二不例也。房妙盡陰陽,其當(dāng)有以,若非深理難求,便是傳者不習(xí)。
比敕詳求,莫能辨正。聊以餘日,試推其旨,參校舊器,及古夾鍾玉律,更制新尺,以證分毫,制為四器,名之為通。四器絃間九尺,臨岳高一寸二分。黃鍾之絃二百七十絲,長九尺,以次三分損益其一,以生十二律之絃絲數(shù)及絃長。各以律本所建之月,五行生王,終始之音,相次之理,為其名義,名之為通。通施三絃,傳推月氣,悉無差舛。即以夾鍾玉律命之,則還相中。
又制為十二笛,以寫通聲。其夾鍾笛十二調(diào),以飲玉律,又不差異。山謙之記云:「殿前三鍾,悉是周景王所鑄無射也?!骨矘饭僖越駸o射新笛飲,不相中。以夷則笛飲,則聲韻合和。端門外鍾,亦案其銘題,定皆夷則。其西廂一鍾,天監(jiān)中移度東。以今笛飲,乃中南呂。驗其鐫刻,乃是太簇,則下今笛二調(diào)。重敕太樂丞斯宣達(dá),令更推校,鍾定有鑿處,表裏皆然。借訪舊識,迺是宋泰始中,使張永鑿之,去銅旣多,故其調(diào)嘽下。以推求鍾律,便可得而見也。宋武平中原,使將軍陳傾致三鍾,小大中各一。則今之太極殿前二鍾,端門外一鍾是也。案西鍾銘則云「清廟撞鍾」,秦?zé)o清廟,此周制明矣。又一銘云「太簇鍾徵」,則林鍾宮所施也。京房推用,似有由也。檢題旣無秦、漢年代,直云夷則、太簇,則非秦、漢明矣。古人性質(zhì),故作僮僕字,則題而言,彌驗非近。且夫驗聲改政,則五音六律,非可差舛。工守其音,儒執(zhí)其文,歷年永久,隔而不通。無論樂奏,求之多缺,假使具存,亦不可用。周頌漢歌,各敘功德,豈容復(fù)施後王,以濫名實?今率詳論,以言所見,并詔百司,以求厥中。
未及改制,遇侯景亂。
陳氏制度,亦無改作。
西魏廢帝元年,周文攝政。又詔尚書蘇綽,詳正音律。綽時得宋尺,以定諸管,草創(chuàng)未就。會閔帝受禪,政由冢宰,方有齊寇,事竟不行。後掘太倉,得古玉斗,按以造律及衡,其事又多湮沒。
至開皇初,詔太常牛弘,議定律呂。於是博徵學(xué)者,序論其法,又未能決。遇平江右,得陳氏律管十有二枚,並以付弘。遣曉音律者陳山陽太守毛爽及太樂令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節(jié)氣,作律譜。時爽年老,以白衣見高祖,授淮州刺史,辭不赴官。因遣協(xié)律郎祖孝孫,就其受法。弘又取此管,吹而定聲。旣天下一統(tǒng),異代器物,皆集樂府,曉音律者,頗議考覈,以定鍾律。更造樂器,以被皇夏十四曲,高祖與朝賢聽之,曰:「此聲滔滔和雅,令人舒緩?!?br />
然萬物人事,非五行不生,非五行不成,非五行不滅。故五音用火尺,其事火重。用金尺則兵,用木尺則喪,用土尺則亂,用水尺則律呂合調(diào),天下和平。魏及周、齊,貪布帛長度,故用土尺。今此樂聲,是用水尺。江東尺短於土,長於水。俗間不知者,見玉作,名為玉尺,見鐵作,名為鐵尺。詔施用水尺律樂,其前代金石,並鑄毀之,以息物議。
至仁壽四年,劉焯上啟於東宮,論張冑玄曆,兼論律呂。其大旨曰:「樂主於音,音定於律,音不以律,不可克諧,度律均鍾,於是乎在。但律終小呂,數(shù)復(fù)黃鍾,舊計未精,終不復(fù)始。故漢代京房,妄為六十,而宋代錢樂之,更為三百六十??级Y詮次,豈有得然,化未移風(fēng),將恐由此。匪直長短失於其差,亦自管圍乖於其數(shù)。又尺寸意定,莫能詳考,旣亂管絃,亦舛度量。焯皆校定,庶有明發(fā)?!蛊潼S鍾管六十三為實,以次每律減三分,以七為寸法。約之,得黃鍾長九寸,太簇長八寸一分四釐,林鍾長六寸,應(yīng)鍾長四寸二分八釐七分之四。其年,高祖崩,煬帝初登,未遑改作,事遂寢廢。其書亦亡。大業(yè)二年,乃詔改用梁表律調(diào)鍾磬八音之器,比之前代,最為合古。其制度文議,并毛爽舊律,並在江都淪喪。
律管圍容黍
漢志云:「黃鍾圍九分,林鍾圍六分,太簇圍八分。」續(xù)志及鄭玄,並云:「十二律空,皆徑三分,圍九分?!贯嵛喊藏S王,依班固志,林鍾空圍六分,及太簇空圍八分,作律吹之,不合黃鍾商徵之聲。皆空圍九分,乃與均鍾器合。開皇九年平陳後,牛弘、辛彥之、鄭譯、何妥等,參考古律度,各依時代,制其黃鍾之管,俱徑三分,長九寸。度有損益,故聲有高下;圓徑長短,與度而差,故容黍不同。今列其數(shù)云。
晉前尺黃鍾容黍八百八粒。
梁法尺黃鍾容八百二十八。
梁表尺黃鍾三:其一容九百二十五,其一容九百一十,其一容一千一百二十。
漢官尺黃鍾容九百三十九。
古銀錯題黃鍾籥容一千二百。
宋氏尺,即鐵尺,黃鍾凡二:其一容一千二百,其一容一千四十七。
後魏前尺黃鍾容一千一百一十五。
後周玉尺黃鍾容一千二百六十七。
後魏中尺黃鍾容一千五百五十五。
後魏後尺黃鍾容一千八百一十九。
東魏尺黃鍾容二千八百六十九。
萬寶常水尺律母黃鍾容黍一千三百二十。
梁表、鐵尺律黃鍾副別者,其長短及口空之圍徑並同,而容黍或多或少,皆是作者旁庣其腹,使有盈虛。
候氣
後齊神武霸府田曹參軍信都芳,深有巧思,能以管候氣,仰觀雲(yún)色。嘗與人對語,即指天曰:「孟春之氣至矣?!谷送灩?,而飛灰已應(yīng)。每月所候,言皆無爽。又為輪扇二十四,埋地中,以測二十四氣。每一氣感,則一扇自動,他扇並住,與管灰相應(yīng),若符契焉。
開皇九年平陳後,高祖遣毛爽及蔡子元、于普明等,以候節(jié)氣。依古,於三重密屋之內(nèi),以木為案,十有二具。每取律呂之管,隨十二辰位,置于桉上,而以土埋之,上平於地。中實葭莩之灰,以輕緹素覆律口。每其月氣至,與律冥符,則灰飛衝素,散出于外。而氣應(yīng)有早晚,灰飛有多少,或初入月其氣即應(yīng);或至中下旬間,氣始應(yīng)者;或灰飛出,三五夜而盡;或終一月,纔飛少許者。高祖異之,以問牛弘。弘對曰:「灰飛半出為和氣,吹灰全出為猛氣,吹灰不能出為衰氣。和氣應(yīng)者其政平,猛氣應(yīng)者其臣縱,衰氣應(yīng)者其君暴。」高祖駁之曰:「臣縱君暴,其政不平,非月別而有異也。今十二月律,於一歲內(nèi),應(yīng)並不同。安得暴君縱臣,若斯之甚也?」弘不能對。
令爽等草定其法。爽因稽諸故實,以著于篇,名曰律譜。其略云:
臣爽按,黃帝遣伶?zhèn)愂先≈裼趲O谷,聽鳳阿閣之下,始造十二律焉。乃致天地氣應(yīng),是則數(shù)之始也。陽管為律,陰管為呂,其氣以候四時,其數(shù)以紀(jì)萬物。云隷首作數(shù),蓋律之本也。夫一、十、百、千、萬、億、兆者,引而申焉,曆度量衡,出其中矣。故有虞氏用律和聲,鄒衍改之,以定五始。正朔服色,亦由斯而別也。夏正則人,殷正則地,周正則天??鬃釉唬骸肝岬孟臅r焉?!怪^得氣數(shù)之要矣。
漢初興也,而張蒼定律,乃推五勝之法,以為水德。實因戰(zhàn)國官失其守,後秦滅學(xué),其道浸微,蒼補(bǔ)綴之,未獲詳究。及孝武創(chuàng)制,乃置協(xié)律之官,用李延年以為都尉,頗解新聲變曲,未達(dá)音律之源,故其服色不得而定也。至于元帝,自曉音律,郎官京房,亦達(dá)其妙,因使韋玄成等,雜試問房。房自敘云:「學(xué)焦延壽,用六十律相生之法。以上生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陽下生陰,陰上生陽,乃還相為宮之正法也?!轨夺釀㈧У漕I(lǐng)條奏,著其始末,理漸研精。班氏漢志,盡歆所出也,司馬彪志,並房所出也。
至于後漢,尺度稍長。魏代杜夔,亦制律呂,以之候氣,灰悉不飛。晉光祿大夫荀勗,得古銅管,校夔所制,長古四分,方知不調(diào),事由其誤。乃依周禮,更造古尺,用之定管,聲韻始調(diào)。
左晉之後,漸又訛謬。至梁武帝時,猶有汲冢玉律,宋蒼梧時,鑽為橫吹,然其長短厚薄,大體具存。
臣先人棲誠,學(xué)筭於祖暅,問律於何承天,沈研三紀(jì),頗達(dá)其妙。後為太常丞,典司樂職,乃取玉管及宋太史尺,並以聞奏。詔付大匠,依樣制管。自斯以後,律又飛灰。侯景之亂,臣兄喜於太樂得之。後陳宣帝詣荊州為質(zhì),俄遇梁元帝敗,喜沒於周。適欲上聞,陳武帝立,遂又以十二管衍為六十律,私候氣序,並有徵應(yīng)。至太建時,喜為吏部尚書,欲以聞奏。會宣帝崩,後主嗣立,出喜為永嘉內(nèi)史,遂留家內(nèi),貽諸子孫。陳亡之際,竟並遺失。
今正十二管在太樂者,陽下生陰,始於黃鍾,陰上生陽,終於中呂,而一歲之氣,畢於此矣。中呂上生執(zhí)始,執(zhí)始下生去滅,終於南事。六十律候,畢於此矣。仲冬之月,律中黃鍾。黃鍾者,首於冬至,陽之始也。應(yīng)天之?dāng)?shù)而長九寸,十一月氣至,則黃鍾之律應(yīng),所以宣養(yǎng)六氣,緝和九德也。自此之後,並用京房律準(zhǔn),長短宮徵,次日而用。凡十二律,各有所攝,引而申之,至于六十。亦由八卦衍而重之,以為六十四也。相生者相變。始黃鍾之管,下生林鍾,以陽生陰,故變也。相攝者相通。如中呂之管,攝於物應(yīng),以母權(quán)子。故相變者,異時而各應(yīng),相通者,同月而繼應(yīng)。應(yīng)有早晚者,非正律氣,乃子律相感,寄母中應(yīng)也。
其律,大業(yè)末於江都淪喪。
律直日
宋錢樂之因京房南事之餘,更生三百律。至梁博士沈重鍾律議曰:「易以三百六十策當(dāng)期之日,此律曆之?dāng)?shù)也?;茨献釉疲骸阂宦啥逡簦啥鵀榱?,因而六之,故三百六十音,以當(dāng)一歲之日。律曆之?dāng)?shù),天地之道也?!淮藙t自古而然矣?!怪啬艘阑茨媳緮?shù),用京房之術(shù)求之,得三百六十律。各因月之本律,以為一部。以一部律數(shù)為母,以一中氣所有日為子,以母命子,隨所多少,各一律所建日辰分?jǐn)?shù)也。以之分配七音,則建日冬至之聲,黃鍾為宮,太簇為商,林鍾為徵,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應(yīng)鍾為變宮,蕤賔為變徵。五音七聲,於斯和備。其次日建律,皆依次類運行。當(dāng)日者各自為宮,而商徵亦以次從。以考聲徵氣,辨識時序,萬類所宜,各順其節(jié)。自黃鍾終於壯進(jìn),一百五十律,皆三分損一以下生。自依行終於億兆,二百九律,皆三分益一以上生。唯安運一律為終,不生。其數(shù)皆取黃鍾之實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本,以九三為法,各除其實,得寸分及小分,餘皆委之。即各其律之長也。修其律部,則上生下生宮徵之次也。今略其名次云。
黃鍾:
包育 含微 帝德 廣運 下濟(jì) 剋終 執(zhí)始 握鑒 持樞 黃中 通聖 潛升 殷普 景盛 滋萌 光被 咸亨 迺文 迺聖 微陽 分動 生氣 雲(yún)繁 鬱湮 升引 屯結(jié) 開元 質(zhì)未 僾昧 逋建 玄中 玉燭 調(diào)風(fēng)
右黃鍾一部,三十四律。每律直三十四分日之三十一。
大呂:
荄動 始贊 大有 坤元 輔時 匡弼 分否 又繁 唯微 棄望 庶幾 執(zhí)義 秉強(qiáng) 陵陰 侶陽 識沈 緝熙 知道 適時 權(quán)變 少出 阿衡 同雲(yún) 承明 善述 休光
右大呂一部,二十七律。每律直一日及二十七分日之三。
太簇:
未知 其己 義建 亭毒 條風(fēng) 湊始 時息 達(dá)生 匏奏 初角 少陽 柔橈 商音 屈齊 扶弱 承齊 動植 咸擢 兼山 止速 隨期 龍躍 勾芒 調(diào)序 青要 結(jié)萼 延敷 刑晉 辨秩 東作 贊揚 顯滯 俶落
右太簇一部,三十四律。
夾鍾:
明庶 協(xié)侶 陰贊 風(fēng)從 布政 萬化 開時 震德 乘條 芬芳 散朗 淑氣 風(fēng)馳 佚喜 ○黨 四隙 種生 恣性 逍遙 仁威 爭南 旭旦 晨朝 生遂 群分 潔新
右夾鍾一部,二十七律。
姑洗:
南授 懷來 考神 方顯 攜角 洗陳 變虞 擢穎 嘉氣 始升 卿雲(yún) 媚嶺 疏道 路時 日旅 實沈 炎風(fēng) 首節(jié) 柔條 方結(jié) 刑始 方齊 物華 革荑 茂實 登明 壯進(jìn)下生安運。 依行上生包育。 少選 道從 朱黻 揚庭 含貞
右姑洗一部,三十四律。
中呂:
朱明 啟運 景風(fēng) 初緩 羽物 斯奮 南中 離春 率農(nóng) 有程 南訛 敬致 相趣 內(nèi)貞 朱草 含輝 屈軼 曜疇 巳氣 清和 物應(yīng) 戒麰 荒落 貞軫 天庭 祚周
右中呂一部,二十七律。
蕤賔:
南事京房終律?!≈k靜 則選 布萼 滿羸 潛動 盛變 賔安 懷遠(yuǎn) 聲暨 軌同 海水 息沴 離躬 安壯 崇明 遠(yuǎn)眺 升中 鳳翥 朝陽 制時 瑞通 鶉火 乂次 高焰 其煌
右蕤賔一部,二十七律。
林鍾:
謙侍 崇德 循道 方壯 陰升 靡慝 去滅 華銷 朋慶 雲(yún)布 均任 仰成 寬中 安度 德均 無蹇 禮溢 智深 任肅 純恪 歸嘉 美音 溫風(fēng) 候節(jié) 蓂華 繡嶺 物無 否與 景口 曜井 日煥 重輪 財華
右林鍾一部,三十四律。
夷則:
升商 清爽 氣精 陰德 白藏 御敘 鮮刑 貞剋 金天 劉獮 會道 歸仁 陰侶 去南 陽消 柔辛 延乙 和庚 靡卉 荑晉 分積 孔修 九德 咸藎 僉惟 俾乂
右夷則一部,二十七律。
南呂:
白呂 捐秀 敦實 素風(fēng) 勁物 酋稔 結(jié)躬 肥遁 羸中 晟陰 抗節(jié) 威遠(yuǎn) 有截 歸期 中德 王猷 允塞 蓐收 撙轡 搖落 未卬 質(zhì)隨 分滿 道心 貞堅 蓄止 歸藏 夷汗 均義 悅使 亡勞 九有 光賁
右南呂一部,三十四律。
無射:
思沖 懷謙 恭儉 休老 恤農(nóng) 銷祥 閉奄 降婁 藏邃 日在 旋春 閹藏 明奎 鄰齊 軌衆(zhòng) 大蓄 嗇斂 下濟(jì) 息肩 無邊 期?!⊙幽辍∏锷睢∫吧⌒隆〕翁?br />
右無射一部,二十七律。
應(yīng)鍾:
分焉 祖微 據(jù)始 功成 乂定 靜謐 遲內(nèi) 無為 而乂 姑射 凝晦 動寂 應(yīng)徵 未育 萬機(jī) 萬壽 無疆 地久 天長 修復(fù) 遲時 方制 無休 九野 八荒 億兆 安運
右應(yīng)鍾一部,二十八律。
審度
史記曰:「夏禹以身為度,以聲為律?!苟Y記曰:「丈夫布手為尺?!怪芄僭疲骸歌盗w起度?!灌嵥巨r(nóng)云:「羨,長也。此璧徑尺,以起度量?!挂拙曂ㄘ则灒骸甘R尾為一分?!够茨献釉疲骸盖锓侄獭词E寸〉定,〈蔈寸〉定而禾熟。律數(shù)十二〈蔈寸〉而當(dāng)一粟,十二粟而當(dāng)一寸?!埂词E寸〉者,禾穗芒也。說苑云:「度量權(quán)衡以粟生,一粟為一分?!箤O子筭術(shù)云:「蠶所生吐絲為忽,十忽為秒,十秒為毫,十毫為釐,十釐為分?!勾私云鸲戎?,其文舛互。唯漢志:「度者,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鍾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度之,九十黍為黃鍾之長。一黍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十尺為一丈,十丈為一引,而五度審矣?!贯嶂髡撸謶{此說,以律度量衡,並因秬黍,散為諸法。其率可通故也。黍有大小之差,年有豐耗之異,前代量校,每有不同,又俗傳訛替,漸致增損。今略諸代尺度一十五度,并異同之說如左。
一、周尺
漢志王莽時劉歆銅斛尺。
後漢建武銅尺。
晉泰始十年荀勗律尺,為晉前尺。
祖沖之所傳銅尺。
徐廣、徐爰、王隱等晉書云:「武帝泰始九年,中書監(jiān)荀勗,校太樂八音,不和,始知為後漢至魏,尺長於古四分有餘。勗乃部著作郎劉恭,依周禮制尺,所謂古尺也。依古尺更鑄銅律呂,以調(diào)聲韻。以尺量古器,舉本銘尺寸無差。又汲郡盜發(fā)魏襄王冢,得古周時玉律及鍾磬,與新律聲韻闇同。于時郡國或得漢時故鍾,吹新律命之,皆應(yīng)?!沽何滏R律緯云:「祖沖之所傳銅尺,其銘曰:『晉泰始十年,中書考古器,揆校今尺,長四分半。所校古法有七品:一曰姑洗玉律,二曰小呂玉律,三曰西京銅望臬,四曰金錯望臬,五曰銅斛,六曰古錢,七曰建武銅尺。姑洗微強(qiáng),西京望臬微弱,其餘與此尺同?!?em>銘八十二字。此尺者,勗新尺也。今尺者,杜夔尺也。雷次宗、何胤之二人作鍾律圖,所載荀勗校量古尺文,與此銘同。而蕭吉樂譜,謂為梁朝所考七品,謬也。今以此尺為本,以校諸代尺」云。
二、晉田父玉尺
梁法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七釐。
世說稱,有田父於野地中得周時玉尺,便是天下正尺。荀勗試以校尺,所造金石絲竹,皆短校一米。梁武帝鍾律緯稱,主衣從上相承,有周時銅尺一枚,古玉律八枚。檢主衣周尺,東昏用為章信,尺不復(fù)存。玉律一囗蕭,餘定七枚夾鍾,有昔題刻。迺制為尺,以相參驗。取細(xì)毫中黍,積次詶定,今之最為詳密,長祖沖之尺校半分。以新尺制為四器,名為通。又依新尺為笛,以命古鍾,按刻夷則,以笛命飲和韻,夷則定合。案此兩尺長短近同。
三、梁表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分二釐一毫有奇。
蕭吉云:「出於司馬法。梁朝刻其度於影表,以測影。」案此即奉朝請祖暅所筭造銅圭影表者也。經(jīng)陳滅入朝。大業(yè)中,議以合古,乃用之調(diào)律,以制鍾磬等八音樂器。
四、漢官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三分七毫。
晉時始平掘地得古銅尺。
蕭吉樂譜云:「漢章帝時,零陵文學(xué)史奚景,於泠道縣舜廟下得玉律,度為此尺?!垢禃硶x諸公讚云:「荀勗造鍾律,時人並稱其精密,唯陳留阮咸,譏其聲高。後始平掘地,得古銅尺,歲久欲腐,以校荀勗今尺,短校四分。時人以咸為解。」此兩尺長短近同。
五、魏尺杜夔所用調(diào)律,比晉前尺一尺四分七釐。
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云,王莽時劉歆斛尺,弱於今尺四分五釐,比魏尺,其斛深九寸五分五釐。即晉荀勗所云「杜夔尺長於今尺四分半」是也。
六、晉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二釐。蕭吉云,晉氏江東所用。
七、後魏前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七釐。
八、中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一分一釐。
九、後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二寸八分一釐。即開皇官尺及後周市尺。
後周市尺,比玉尺一尺九分三釐。
開皇官尺,即鐵尺,一尺二寸。
此後魏初及東西分國,後周未用玉尺之前,雜用此等尺。
甄鸞筭術(shù)云:「周朝市尺,得玉尺九分二釐?!够騻髁簳r有誌公道人作此尺,寄入周朝,云與多鬚老翁。周太祖及隋高祖,各自以為謂己。周朝人間行用。及開皇初,著令以為官尺,百司用之,終于仁壽。大業(yè)中,人間或私用之。
十、東後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五寸八毫。
此是魏中尉元延明,累黍用半周之廣為尺,齊朝因而用之。魏收魏史律曆志云:「公孫崇永平中,更造新尺,以一黍之長,累為寸法。尋太常卿劉芳,受詔修樂,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廣,即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廣,度黍二縫,以取一分。三家紛競,久不能決。太和十九年高祖詔,以一黍之廣,用成分體,九十之黍,黃鍾之長,以定銅尺。有司奏從前詔,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石。迄武定未有論律者。」
十一、蔡邕銅籥尺
後周玉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一寸五分八釐。
從上相承,有銅籥一,以銀錯題,其銘曰:「籥,黃鍾之宮,長九寸,空圍九分,容秬黍一千二百粒,稱重十二銖,兩之為一合。三分損益,轉(zhuǎn)生十二律?!棺嫘O云:「相承傳是蔡邕銅籥。」
後周武帝保定中,詔遣大宗伯盧景宣、上黨公長孫紹遠(yuǎn)、岐國公斛斯徵等,累黍造尺,從橫不定。後因修倉掘地,得古玉斗,以為正器,據(jù)斗造律度量衡。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終於大象之末。其律黃鍾,與蔡邕古籥同。
十二、宋氏尺實比晉前尺一尺六分四釐。
錢樂之渾天儀尺。
後周鐵尺。
開皇初調(diào)鍾律尺及平陳後調(diào)鍾律水尺。
此宋代人間所用尺,傳入齊、梁、陳,以制樂律。與晉後尺及梁時俗尺、劉曜渾天儀尺,略相依近。當(dāng)由人間恒用,增損訛替之所致也。
周建德六年平齊後,即以此同律度量,頒于天下。其後宣帝時,達(dá)奚震及牛弘等議曰:
竊惟權(quán)衡度量,經(jīng)邦懋軌,誠須詳求故實,考校得衷。謹(jǐn)尋今之鐵尺,是太祖遣尚書故蘇綽所造,當(dāng)時檢勘,用為前周之尺。驗其長短,與宋尺符同,即以調(diào)鍾律,并用均田度地。今以上黨羊頭山黍,依漢書律曆志度之。若以大者稠累,依數(shù)滿尺,實於黃鍾之律,須撼乃容。若以中者累尺,雖復(fù)小稀,實於黃鍾之律,不動而滿。計此二事之殊,良由消息未善,其於鐵尺,終有一會。且上黨之黍,有異他鄉(xiāng),其色至烏,其形圓重,用之為量,定不徒然。正以時有水旱之差,地有肥瘠之異,取黍大小,未必得中。案許慎解,秬黍體大,本異於常。疑今之大者,正是其中,累百滿尺,即是會古。實籥之外,纔剩十餘,此恐圍徑或差,造律未妙。就如撼動取滿,論理亦通。
今勘周漢古錢,大小有合,宋氏渾儀,尺度無舛。又依淮南,累粟十二成寸。明先王制法,索隱鉤深,以律計分,義無差異。漢書食貨志云:「黃金方寸,其重一斤?!菇耔T金校驗,鐵尺為近。依文據(jù)理,符會處多。且平齊之始,已用宣布,今因而為定,彌合時宜。至於玉尺累黍,以廣為長,累旣有剩,實復(fù)不滿。尋訪古今,恐不可用。其晉、梁尺量,過為短小,以黍?qū)嵐?,彌?fù)不容,據(jù)律調(diào)聲,必致高急。且八音克諧,明王盛範(fàn),同律度量,哲后通規(guī)。臣等詳校前經(jīng),斟量時事,謂用鐵尺,於理為便。
未及詳定,高祖受終,牛弘、辛彥之、鄭譯、何妥等,久議不決。
旣平陳,上以江東樂為善,曰:「此華夏舊聲,雖隨俗改變,大體猶是古法?!棺嫘O云:「平陳後,廢周玉尺律,便用此鐵尺律,以一尺二寸即為市尺。」
十三、開皇十年萬寶常所造律呂水尺實比晉前尺一尺一寸八分六釐。今太樂庫及內(nèi)出銅律一部,是萬寶常所造,名水尺律。說稱其黃鍾律當(dāng)鐵尺南呂倍聲。南呂,黃鍾羽也,故謂之水尺律。
十四、雜尺趙劉曜渾天儀土圭尺,長於梁法尺四分三釐,實比晉前尺一尺五分。
十五、梁朝俗間尺長於梁法尺六分三釐、於劉曜渾儀尺二分,實比晉前尺一尺七分一釐。梁武鍾律緯云:「宋武平中原,送渾天儀土圭,云是張衡所作。驗渾儀銘題,是光初四年鑄,土圭是光初八年作。並是劉曜所制,非張衡也。制以為尺,長今新尺四分三釐,短俗間尺二分?!剐鲁咧^梁法尺也。
嘉量
周禮,栗氏「為量,釜深尺,內(nèi)方尺而圓其外,其實一釜;其臀一寸,其實一豆;其耳三寸,其實一升。重一鈞。其聲中黃鍾。概而不稅。其銘曰:『時文思索,允臻其極。嘉量旣成,以觀四國。永啟厥後,茲器維則?!弧勾呵镒笫蟼髟唬骸庚R舊四量,豆、區(qū)、釜、鍾。四升曰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沽匪纳病!父畡t鍾」,六十四斗也。鄭玄以為方尺積千寸,比九章粟米法少二升、八十一分升之二十二。祖沖之以筭術(shù)考之,積凡一千五百六十二寸半。方尺而圓其外,減傍一釐八毫。其徑一尺四寸一分四毫七秒二忽有奇而深尺,即古斛之制也。九章商功法程粟一斛,積二千七百寸。米一斛,積一千六百二十寸。菽荅麻麥一斛,積二千四百三十寸。此據(jù)精粗為率,使價齊而不等。其器之積寸也,以米斛為正,則同于漢志。孫子筭術(shù)曰:「六粟為圭,十圭為秒,十秒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箲?yīng)劭曰:「圭者自然之形,陰陽之始。四圭為撮?!姑峡翟唬骸噶氖驗楣??!?jié)h志曰:「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黃鍾之龠。用度數(shù)審其容,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zhǔn)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圓其外,旁有庣焉。其上為斛,其下為斗,左耳為升,右耳為合、龠。其狀似爵,以縻爵祿。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圓而函方,左一右二,陰陽之象也。圓象規(guī),其重二鈞,備氣物之?dāng)?shù),各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也。聲中黃鍾,始於黃鍾而反覆焉?!蛊漉懺唬骸嘎杉瘟旷?,方尺而圓其外,庣旁九釐五毫,冪百六十二寸,深尺,積一千六百二十寸,容十斗?!棺鏇_之以圓率考之,此斛當(dāng)徑一尺四寸三分六釐一毫九秒二忽,庣旁一分九毫有奇。劉歆庣旁少一釐四毫有奇,歆數(shù)術(shù)不精之所致也。
魏陳留王景元四年,劉徽注九章商功曰:「當(dāng)今大司農(nóng)斛圓徑一尺三寸五分五釐,深一尺,積一千四百四十一寸十分寸之三。王莽銅斛於今尺為深九寸五分五釐,徑一尺三寸六分八釐七毫。以徽術(shù)計之,於今斛為容九斗七升四合有奇?!勾宋乎蠖唛L,王莽斛小而尺短也。
梁、陳依古。
齊以古升一斗五升為一斗。
後周武帝「保定元年辛巳五月,晉國造倉,獲古玉斗。暨五年乙酉冬十月,詔改制銅律度,遂致中和。累黍積龠,同茲玉量,與衡度無差。準(zhǔn)為銅升,用頒天下。內(nèi)徑七寸一分,深二寸八分,重七斤八兩。天和二年丁亥,正月癸酉朔,十五日戊子校定,移地官府為式?!勾算~升之銘也。其玉升銘曰:「維大周保定元年,歲在重光,月旅蕤賔,晉國之有司,修繕倉廩,獲古玉升,形制典正,若古之嘉量。太師晉國公以聞,敕納於天府。暨五年歲在協(xié)洽,皇帝迺詔稽準(zhǔn)繩,考灰律,不失圭撮,不差累黍。遂鎔金寫之,用頒天下,以合太平權(quán)衡度量?!菇袢粢詳?shù)計之,玉升積玉尺一百一十寸八分有奇,斛積一千一百八寸五分七釐三毫九秒。又甄鸞筭術(shù)云:「玉升一升,得官斗一升三合四勺?!勾擞裆蠖俣沸∫病R詳?shù)計之,甄鸞所據(jù)後周官斗,積玉尺九十七寸有奇,斛積九百七十七寸有奇。後周玉斗并副金錯銅斗及建德六年金錯題銅斗實,同以秬黍定量。以玉稱權(quán)之,一升之實,皆重六斤十三兩。
開皇以古斗三升為一升。大業(yè)初,依復(fù)古斗。
衡權(quán)
衡者,平也;權(quán)者,重也。衡所以任權(quán)而鈞物平輕重也。其道如底,以見準(zhǔn)之正,繩之直。左旋見規(guī),右折見矩。其在天也,佐助琁璣,斟酌建指,以齊七政,故曰玉衡。權(quán)者,銖、兩、斤、鈞、石也,以秤物平施,知輕重也。古有黍、絫、錘、錙、鐶、鉤、鋝、鎰之目,歷代差變,其詳未聞。前志曰:權(quán)本起於黃鍾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五權(quán)謹(jǐn)矣。其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其餘大小之差,以輕重為宜。圜而環(huán)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亡端,終而復(fù)始,亡窮已也。權(quán)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guī),規(guī)圓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準(zhǔn)。準(zhǔn)正則衡平而鈞權(quán)矣。是為五則,備于鈞器,以為大範(fàn)。案趙書,石勒十八年七月,造建德殿,得圓石,狀如水碓。其銘曰:「律權(quán)石,重四鈞,同律度量衡。有辛氏造。」續(xù)咸議是王莽時物。後魏景明中,并州人王顯達(dá),獻(xiàn)古銅權(quán)一枚,上銘八十一字。其銘云:「律權(quán)石,重四鈞?!褂衷疲骸更S帝初祖,德匝于虞。虞帝始祖,德匝于新。歲在大梁,龍集戊辰。戊辰直定,天命有人。據(jù)土德,受正號即真。改正建丑,長壽隆崇。同律度量衡,稽當(dāng)前人。龍在己巳,歲次實沈,初班天下,萬國永遵。子子孫孫,享傳億年?!勾艘嗤趺埔?。其時太樂令公孫崇,依漢志先修稱尺,及見此權(quán),以新稱稱之,重一百二十斤。新稱與權(quán),合若符契。於是付崇調(diào)樂。孝文時,一依漢志作斗尺。
梁、陳依古稱。
齊以古稱一斤八兩為一斤。周玉稱四兩,當(dāng)古稱四兩半。開皇以古稱三斤為一斤,大業(yè)中,依復(fù)古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