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第五十九 盛冬鈴 注譯 太史公曰:法令所以導民也,刑罰所以禁奸也。〔1〕文武不備,良民懼然身修者,〔2〕官未曾亂也。奉職循理,〔3〕亦可以為治,何必威嚴哉?
【注釋】〔1〕“奸”,邪惡不正。此與上句之“民”對舉,是指為非作歹的人?!?〕“修”,整飭,端正。“身修”謂行為端正。〔3〕“理”,此指法理?!把怼?,謂遵守法紀。
孫叔敖者,楚之處士也。〔1〕虞丘相進之于楚莊王,〔2〕以自代也。三月為楚相,施教導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緩禁止,〔3〕吏無奸邪,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采,〔4〕春夏以水,〔5〕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
【注釋】〔1〕“楚”,諸侯國名,西周初成王封熊繹于楚,春秋時楚國領(lǐng)有今長江、淮河一帶的廣大地域,國勢強盛;都郢,故址在今湖北江陵?!疤幨俊保佑诿耖g,不肯或尚未出任官職的士人?!?〕“虞丘”,邑名。春秋時楚有大夫封于此,其地今已不可確考。“相”,官名,一國之相是輔佐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此云“虞丘相”,當指為虞丘封君處理政務的地方行政長官?!俺f王”,名旅,一說名呂,或作侶,春秋時楚國國君,公元前六一三年至前五九一年在位,曾多次用兵,擴大楚國勢力范圍,又大敗晉軍,稱雄一時,為春秋“五霸”之一。〔3〕“禁止”,有禁即止,指法令嚴明?!?〕“勸”,勸勉,勉勵?!?〕“春夏以水”,據(jù)裴骃《集解》所引徐廣說,這一句意謂乘春夏多水把山中的竹木運送出去。
莊王以為幣輕,〔1〕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yè)。市令言之相曰:〔2〕“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3〕”相曰:“如此幾何頃乎?”〔4〕市令曰:“三月頃。”相曰:“罷,吾今令之復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幣,以為輕。今市令來言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之不定’。臣請遂令復如故。”王許之,下令三日而市復如故。
【注釋】〔1〕“幣”,錢幣?!皫泡p”謂錢幣分量過輕,易于盜鑄?!?〕“市令”,管理市場的官員?!?〕“次”,留止?!?〕“頃”,較短的時間。
楚民俗好庫車,〔1〕王以為庫車不便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數(shù)下,〔2〕民不知所從,不可。王必欲高車,臣請教閭里使高其梱。〔3〕乘車者皆君子,〔4〕君子不能數(shù)下車?!蓖踉S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注釋】〔1〕“庳”,音bēi,低矮?!?〕“數(shù)”,音shuò,屢次?!?〕“閭里”,古二十五家為一閭或一里,閭里有門。后因以“閭里”泛指里巷?!伴偂保鬺ǘ。“栶”,音kǔn,通“閫”,門檻。〔4〕“君子”,此用作貴族男子的通稱。
此不教而民從其化,〔1〕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注釋】〔1〕“化”,教化?!?〕此言孫叔敖三得相、三去相,《莊子·田子方》及《呂氏春秋·知分》亦有孫叔敖三為令尹(楚稱相為令尹)、三去令尹的記載,《論語·公冶長》則言“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一云孫叔敖,一云子文,傳聞異辭,事難確考。
子產(chǎn)者,〔1〕鄭之列大夫也。〔2〕鄭昭君之時,〔3〕以所愛徐摯為相,國亂,上下不親,父子不和。大宮子期言之君,〔4〕以子產(chǎn)為相。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5〕斑白不提挈,〔6〕僮子不犂畔。〔7〕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guān),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10〕喪期不令而治?!?1〕治鄭二十六年而死,〔12〕丁壯號哭,老人兒啼,曰:“子產(chǎn)去我死乎!民將安歸?”
【注釋】〔1〕“子產(chǎn)”,鄭穆公之孫(本書《鄭世家》說為文公少子,則為穆公曾孫,實誤),名僑,字子產(chǎn),曾任鄭相三十余年,表現(xiàn)出內(nèi)政、外交等方面的卓越才能,是當時的一個杰出的政治家。其事跡可參看本書《鄭世家》的有關(guān)記載?!?〕“鄭”,諸侯國名。西周時宣王封少子友于鄭。國原在畿內(nèi),西周滅亡,隨周室東遷。春秋時鄭國在今河南中部偏北,都新鄭,即今河南新鄭。“列大夫”,謂在大夫之列。春秋時官員職位最高的稱卿,次于卿的稱大夫,次于大夫的稱士?!?〕“鄭昭君”,春秋時鄭國國君,名忽。案:子產(chǎn)相鄭專國政始于鄭簡公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五四三年,而昭公在位于公元前六九六年至前六九五年,此言子產(chǎn)在昭公時為相,時代相差一百多年,所記有誤。〔4〕“大宮子期”,其人事跡不詳,當是鄭國宗室貴族?!?〕“豎子”,兒童?!搬颉?,音xiá,輕侮?!?〕“斑白”,頭發(fā)花白的老年人?!鞍甙撞惶彡保^民間尊重老人成為風俗,老人在路上提挈重物,年輕人見了就會上前代勞?!睹献印ち夯萃跎稀贰爸斺孕颍▽W校)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通“斑”)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禮記·王制》“道路輕任(行李)并,重任分,斑白不提挈”,是此語所本?!?〕“僮子”,奴仆?!芭稀保锝??!安粻琅稀敝^不侵耕他家相鄰的土地?!?〕“豫”,誑,欺詐?!百Z”,“價”的本字?!笆胁辉ベZ”謂市場上沒有抬高物價進行詐騙的現(xiàn)象?!?〕“田器”,農(nóng)具?!?0〕“籍”,指軍籍。軍隊的名籍記于一尺長的竹木牘上,所以稱“尺籍”?!笆繜o尺籍”,指干戈不興,國家不再設常備軍?!?1〕“喪期”,服喪的日期。古制人死后其親屬及臣仆等要穿喪服以示哀悼,服喪期間停止娛樂。喪服的種類及服喪時間的長短,視與死者關(guān)系親疏不等而有區(qū)別。這種喪服制度是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爸巍保酥傅鹊诜置?。〔12〕“治鄭二十六年而死”,據(jù)《左傳》,子產(chǎn)于魯襄公十九年(即鄭簡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五四年)為鄭卿,魯襄公三十年(即鄭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五四三年)相鄭主國政,至魯昭公二十年(即鄭定公八年,公元前五二二年)去世,則子產(chǎn)相鄭共二十二年。本書《鄭世家》及《十二諸侯年表》記子產(chǎn)死于鄭聲公五年(公元前四九六年),則子產(chǎn)為相長達四十七年之久,顯然有誤。此言子產(chǎn)治鄭二十六年,又與《鄭世家》及《十二諸侯年表》矛盾,不知何據(jù)。
公儀休者,〔1〕魯博士也?!?〕以高弟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4〕受大者不得取小。
【注釋】〔1〕“公儀”,復姓?!?〕“魯”,諸侯國名。西周初武王封弟周公旦于魯,春秋時魯國在今山東西南部,都曲阜,即今山東曲阜?!安┦俊保倜?,掌通熟文獻,以備國君顧問?!?〕“高弟”,才學卓異,品第高等?!暗堋?,通“第”?!?〕“食祿者”,指領(lǐng)受俸祿的官吏和自有食邑祿田的貴族。
客有遺相魚者,〔1〕相不受??驮唬骸奥劸若~,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2〕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
【注釋】〔1〕“遺”,音wèi,贈送?!?〕“免”,指免官。受人魚則不廉,不廉則可能被免官。
食茹而美,〔1〕拔其園葵而棄之。〔2〕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3〕燔其機,〔4〕云“欲令農(nóng)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5〕 【注釋】〔1〕“茹”,蔬菜的通稱?!?〕“葵”,即冬葵,一種蔬菜?!?〕“出”,此謂休棄?!?〕“燔”,音fán,焚燒。〔5〕“讎”,償價,出售。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1〕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3〕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v其父而還自系焉。〔4〕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5〕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6〕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笔菰唬骸安凰狡涓?,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注釋】〔1〕“楚昭王”,名珍(熊姓),春秋時楚國國君,公元前五一五年至前四八九年在位?!?〕“阿”,音ē,迎合,奉承?!?〕“行”,巡行視察。〔4〕“系”,拘囚?!?〕“立政”,推行政令?!?〕“當”,判斷,判罪。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2〕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3〕非所聞也?!鞭o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4〕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5〕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注釋】〔1〕“晉文公”,名重耳(姬姓),春秋時晉國(領(lǐng)有今山西大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及陜西一角之地;都絳,故地在今山西翼城東南)國君,公元前六三六年至前六二八年在位。曾平定周王室內(nèi)亂,以“尊王”為號召,對抗北向爭霸的楚國,在城濮大敗楚軍,會盟諸侯,成為霸主,為春秋“五霸”之一?!袄怼?,掌管刑獄的官員,法官?!?〕“過聽”,誤聽?!?〕“傅”,附,硬加在……之上?!?〕“寡人”,意謂寡德之人,古代國君用以自稱,表示謙虛。這兩句的意思是:你自以為是長官,所以要為下級擔負罪責,那么寡人作為一國之君是不是也有罪責?〔5〕“聽微”,審訊時能聽察細微隱晦的情由?!皼Q疑”,判決疑案。
太史公曰:孫叔敖出一言,郢市復。〔1〕子產(chǎn)病死,鄭民號哭。公儀子見好布而家婦逐。石奢縱父而死,楚昭名立。李離過殺而伏劍,晉文以正國法。
【注釋】〔1〕“郢”,古都邑名,春秋楚國國都所在,故址在今湖北江陵。
【注釋】〔1〕“奸”,邪惡不正。此與上句之“民”對舉,是指為非作歹的人?!?〕“修”,整飭,端正。“身修”謂行為端正。〔3〕“理”,此指法理?!把怼?,謂遵守法紀。
孫叔敖者,楚之處士也。〔1〕虞丘相進之于楚莊王,〔2〕以自代也。三月為楚相,施教導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緩禁止,〔3〕吏無奸邪,盜賊不起。秋冬則勸民山采,〔4〕春夏以水,〔5〕各得其所便,民皆樂其生。
【注釋】〔1〕“楚”,諸侯國名,西周初成王封熊繹于楚,春秋時楚國領(lǐng)有今長江、淮河一帶的廣大地域,國勢強盛;都郢,故址在今湖北江陵?!疤幨俊保佑诿耖g,不肯或尚未出任官職的士人?!?〕“虞丘”,邑名。春秋時楚有大夫封于此,其地今已不可確考。“相”,官名,一國之相是輔佐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此云“虞丘相”,當指為虞丘封君處理政務的地方行政長官?!俺f王”,名旅,一說名呂,或作侶,春秋時楚國國君,公元前六一三年至前五九一年在位,曾多次用兵,擴大楚國勢力范圍,又大敗晉軍,稱雄一時,為春秋“五霸”之一。〔3〕“禁止”,有禁即止,指法令嚴明?!?〕“勸”,勸勉,勉勵?!?〕“春夏以水”,據(jù)裴骃《集解》所引徐廣說,這一句意謂乘春夏多水把山中的竹木運送出去。
莊王以為幣輕,〔1〕更以小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業(yè)。市令言之相曰:〔2〕“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不定。〔3〕”相曰:“如此幾何頃乎?”〔4〕市令曰:“三月頃。”相曰:“罷,吾今令之復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幣,以為輕。今市令來言曰‘市亂,民莫安其處,次行之不定’。臣請遂令復如故。”王許之,下令三日而市復如故。
【注釋】〔1〕“幣”,錢幣?!皫泡p”謂錢幣分量過輕,易于盜鑄?!?〕“市令”,管理市場的官員?!?〕“次”,留止?!?〕“頃”,較短的時間。
楚民俗好庫車,〔1〕王以為庫車不便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數(shù)下,〔2〕民不知所從,不可。王必欲高車,臣請教閭里使高其梱。〔3〕乘車者皆君子,〔4〕君子不能數(shù)下車?!蓖踉S之。居半歲,民悉自高其車。
【注釋】〔1〕“庳”,音bēi,低矮?!?〕“數(shù)”,音shuò,屢次?!?〕“閭里”,古二十五家為一閭或一里,閭里有門。后因以“閭里”泛指里巷?!伴偂保鬺ǘ。“栶”,音kǔn,通“閫”,門檻。〔4〕“君子”,此用作貴族男子的通稱。
此不教而民從其化,〔1〕近者視而效之,遠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注釋】〔1〕“化”,教化?!?〕此言孫叔敖三得相、三去相,《莊子·田子方》及《呂氏春秋·知分》亦有孫叔敖三為令尹(楚稱相為令尹)、三去令尹的記載,《論語·公冶長》則言“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一云孫叔敖,一云子文,傳聞異辭,事難確考。
子產(chǎn)者,〔1〕鄭之列大夫也。〔2〕鄭昭君之時,〔3〕以所愛徐摯為相,國亂,上下不親,父子不和。大宮子期言之君,〔4〕以子產(chǎn)為相。為相一年,豎子不戲狎,〔5〕斑白不提挈,〔6〕僮子不犂畔。〔7〕二年,市不豫賈?!?〕三年,門不夜關(guān),道不拾遺。四年,田器不歸?!?〕五年,士無尺籍,〔10〕喪期不令而治?!?1〕治鄭二十六年而死,〔12〕丁壯號哭,老人兒啼,曰:“子產(chǎn)去我死乎!民將安歸?”
【注釋】〔1〕“子產(chǎn)”,鄭穆公之孫(本書《鄭世家》說為文公少子,則為穆公曾孫,實誤),名僑,字子產(chǎn),曾任鄭相三十余年,表現(xiàn)出內(nèi)政、外交等方面的卓越才能,是當時的一個杰出的政治家。其事跡可參看本書《鄭世家》的有關(guān)記載?!?〕“鄭”,諸侯國名。西周時宣王封少子友于鄭。國原在畿內(nèi),西周滅亡,隨周室東遷。春秋時鄭國在今河南中部偏北,都新鄭,即今河南新鄭。“列大夫”,謂在大夫之列。春秋時官員職位最高的稱卿,次于卿的稱大夫,次于大夫的稱士?!?〕“鄭昭君”,春秋時鄭國國君,名忽。案:子產(chǎn)相鄭專國政始于鄭簡公二十三年,即公元前五四三年,而昭公在位于公元前六九六年至前六九五年,此言子產(chǎn)在昭公時為相,時代相差一百多年,所記有誤。〔4〕“大宮子期”,其人事跡不詳,當是鄭國宗室貴族?!?〕“豎子”,兒童?!搬颉?,音xiá,輕侮?!?〕“斑白”,頭發(fā)花白的老年人?!鞍甙撞惶彡保^民間尊重老人成為風俗,老人在路上提挈重物,年輕人見了就會上前代勞?!睹献印ち夯萃跎稀贰爸斺孕颍▽W校)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頒(通“斑”)白者不負戴于道路矣”,《禮記·王制》“道路輕任(行李)并,重任分,斑白不提挈”,是此語所本?!?〕“僮子”,奴仆?!芭稀保锝??!安粻琅稀敝^不侵耕他家相鄰的土地?!?〕“豫”,誑,欺詐?!百Z”,“價”的本字?!笆胁辉ベZ”謂市場上沒有抬高物價進行詐騙的現(xiàn)象?!?〕“田器”,農(nóng)具?!?0〕“籍”,指軍籍。軍隊的名籍記于一尺長的竹木牘上,所以稱“尺籍”?!笆繜o尺籍”,指干戈不興,國家不再設常備軍?!?1〕“喪期”,服喪的日期。古制人死后其親屬及臣仆等要穿喪服以示哀悼,服喪期間停止娛樂。喪服的種類及服喪時間的長短,視與死者關(guān)系親疏不等而有區(qū)別。這種喪服制度是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爸巍保酥傅鹊诜置?。〔12〕“治鄭二十六年而死”,據(jù)《左傳》,子產(chǎn)于魯襄公十九年(即鄭簡公十二年,公元前五五四年)為鄭卿,魯襄公三十年(即鄭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五四三年)相鄭主國政,至魯昭公二十年(即鄭定公八年,公元前五二二年)去世,則子產(chǎn)相鄭共二十二年。本書《鄭世家》及《十二諸侯年表》記子產(chǎn)死于鄭聲公五年(公元前四九六年),則子產(chǎn)為相長達四十七年之久,顯然有誤。此言子產(chǎn)治鄭二十六年,又與《鄭世家》及《十二諸侯年表》矛盾,不知何據(jù)。
公儀休者,〔1〕魯博士也?!?〕以高弟為魯相?!?〕奉法循理,無所變更,百官自正。使食祿者不得與下民爭利,〔4〕受大者不得取小。
【注釋】〔1〕“公儀”,復姓?!?〕“魯”,諸侯國名。西周初武王封弟周公旦于魯,春秋時魯國在今山東西南部,都曲阜,即今山東曲阜?!安┦俊保倜?,掌通熟文獻,以備國君顧問?!?〕“高弟”,才學卓異,品第高等?!暗堋?,通“第”?!?〕“食祿者”,指領(lǐng)受俸祿的官吏和自有食邑祿田的貴族。
客有遺相魚者,〔1〕相不受??驮唬骸奥劸若~,遺君魚,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魚,故不受也。今為相,能自給魚;今受魚而免,〔2〕誰復給我魚者?吾故不受也。”
【注釋】〔1〕“遺”,音wèi,贈送?!?〕“免”,指免官。受人魚則不廉,不廉則可能被免官。
食茹而美,〔1〕拔其園葵而棄之。〔2〕見其家織布好,而疾出其家婦,〔3〕燔其機,〔4〕云“欲令農(nóng)士工女安所讎其貨乎”?〔5〕 【注釋】〔1〕“茹”,蔬菜的通稱?!?〕“葵”,即冬葵,一種蔬菜?!?〕“出”,此謂休棄?!?〕“燔”,音fán,焚燒。〔5〕“讎”,償價,出售。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1〕堅直廉正,無所阿避?!?〕行縣,〔3〕道有殺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v其父而還自系焉。〔4〕使人言之王曰:“殺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5〕不孝也;廢法縱罪,非忠也;臣罪當死。”〔6〕王曰:“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笔菰唬骸安凰狡涓?,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誅而死,臣職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注釋】〔1〕“楚昭王”,名珍(熊姓),春秋時楚國國君,公元前五一五年至前四八九年在位?!?〕“阿”,音ē,迎合,奉承?!?〕“行”,巡行視察。〔4〕“系”,拘囚?!?〕“立政”,推行政令?!?〕“當”,判斷,判罪。
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2〕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3〕非所聞也?!鞭o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4〕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5〕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
【注釋】〔1〕“晉文公”,名重耳(姬姓),春秋時晉國(領(lǐng)有今山西大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及陜西一角之地;都絳,故地在今山西翼城東南)國君,公元前六三六年至前六二八年在位。曾平定周王室內(nèi)亂,以“尊王”為號召,對抗北向爭霸的楚國,在城濮大敗楚軍,會盟諸侯,成為霸主,為春秋“五霸”之一?!袄怼?,掌管刑獄的官員,法官?!?〕“過聽”,誤聽?!?〕“傅”,附,硬加在……之上?!?〕“寡人”,意謂寡德之人,古代國君用以自稱,表示謙虛。這兩句的意思是:你自以為是長官,所以要為下級擔負罪責,那么寡人作為一國之君是不是也有罪責?〔5〕“聽微”,審訊時能聽察細微隱晦的情由?!皼Q疑”,判決疑案。
太史公曰:孫叔敖出一言,郢市復。〔1〕子產(chǎn)病死,鄭民號哭。公儀子見好布而家婦逐。石奢縱父而死,楚昭名立。李離過殺而伏劍,晉文以正國法。
【注釋】〔1〕“郢”,古都邑名,春秋楚國國都所在,故址在今湖北江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