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xù)能源政策對歐洲的重要性——導論(雷納·欣里希斯-拉爾韋斯)
氣候變化:面臨的挑戰(zhàn)
氣候談判:多年停滯不前
可再生能源:當前的解決方案
歐盟:前進道路上的 者
情景和愿景:邁向2020年后的框架
促進邁向可再生能源的范式轉變
部分 歐洲氣候和能源政策框架
第1章 引入突破性的立法框架(雷納·欣里希斯-拉爾韋斯)
1.1 當今的政策框架是如何制定的
1.2 如何完善和實施框架
1.3 需要解決和回答哪些問題
第2章 從幼稚到成熟:2007年之前的歐洲氣候和能源政策(克莉絲汀·琳斯)
2.1 歐盟支持可再生能源的開始
2.2 首批歐盟支持項目
2.3 推廣可再生能源作為抗擊氣候變化的核心支柱
2.4 突破:《1997年白皮書》是歐盟首份可再生能源立法元素
2.5 起步運動
2.6 電力、運輸以及建筑部門可再生能源使用立法
2.6.1 《可再生能源電力指令》
2.6.2 生物燃料立法
2.6.3 促進建筑能效的指令
2.7 可再生能源供暖與制冷:缺失的環(huán)節(jié)
第3章 2020年歐盟“氣候和能源一攬子計劃”(雷納·欣里希斯-拉爾韋斯)
3.1 引言
3.2 2007年3月的理事會協定
3.3 履行理事會協定
3.4 排放交易指令
3.5 減排共擔決策
3.6 碳捕獲與封存指令
3.7 《可再生能源指令》
3.7.1 有約束力的總體目標和指示性軌跡
3.7.2 支持計劃和合作機制
3.7.3 可再生能源行動計劃(NREAPs)
3.7.4 原產地保證(GOs)
3.7.5 掃清障礙
3.7.6 供曖與制冷部門
3.7.7 運輸部門中的可再生能源
3.7.8 可持續(xù)生物燃料和其他生物質能
3.7.9 2014年審查
3.8 “氣候和能源一攬子計劃”的重要性
……
第二部分 前進之路:2020年及以后
參考文獻
譯者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