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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實務問答(含指導案例 文書樣式)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實務問答(含指導案例 文書樣式)

定 價:¥29.00

作 者: 法律出版社法規(guī)中心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叢編項:
標 簽: 暫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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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782313 出版時間: 2023-09-01 包裝: 平裝-膠訂
開本: 大32開 頁數: 字數:  

內容簡介

  2023年9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通過。本書主要依據《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及其他相關法規(guī)的條文,精心挑選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核心、重要的問題進行解答,并且書后附有典型案例和文書范本,希望能夠幫助讀者快速學習《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相關知識。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 成立于1954年,是司法部直屬的法律專業(yè)出版機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全國首批“數字出版轉型示范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法律出版社法規(guī)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專業(yè)法規(guī)編纂團隊。法規(guī)中心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等規(guī)范性文件為主要內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讀者需求,策劃編纂適合辦案實務、教學研究和一般大眾實際需要的各類法律圖書。法規(guī)中心長期與國家機關、法學院校及研究機構保持密切合作,擁有相關領域較為專業(yè)的作者資源和編輯團隊。

圖書目錄

實務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一、總則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03 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04 哪些機關是行政復議機關?
05 哪些機構是行政復議機構?
06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怎樣加強行政復議工作?
07 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進行調解時,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08 國家應當怎樣建立專業(yè)化、職業(yè)化行政復議人員隊伍?
09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怎樣保障行政復議工作的開展?
10 行政復議機關是否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
11 如何對在行政復議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如何處理?
二、行政復議申請
13 行政復議的范圍有哪些?
14 哪些事項不屬于行政復議范圍?
1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哪些規(guī)范性文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審查申請?
16 哪些主體可以作為行政復議申請人?
17 何時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行政復議?
18 代表人參加行政復議的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申請人是否發(fā)生效力?
19 第三人應如何參加行政復議?
20 申請人、第三人如何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
21 法律援助機構是否應當為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22 哪些主體可以作為行政復議中的被申請人?
23 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是多久?
24 行政復議最長申請期限是多久?
25 申請人可以通過哪些方式申請行政復議?
26 申請人何時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再提起行政訴訟?
27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轄哪些行政復議案件?
28 國務院部門管轄哪些行政復議案件?
29 對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部門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如何處理?
30 對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稅務和國家安全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如何處理?
31 對履行行政復議機構職責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可以怎么辦?
32 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期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嗎?
三、行政復議受理
33 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予以受理的申請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34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
35 對當場作出或者依據電子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的違法事實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當事人可以如何申請行政復議?行政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如何處理?
36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應當決定駁回行政復議申請?
37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先進行行政復議后進行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駁回申請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相關主體應如何處理?
38 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駁回申請或者受理后超過行政復議期限不作答復的,申請人可以怎么辦?
四、行政復議審理
39 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依照什么程序進行審理?
40 行政復議人員對辦理行政復議案件過程中知悉的秘密,應當如何處理?
41 行政復議機關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的依據有哪些?
42 上級行政復議機關何時可以審理下級行政復議機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
43 行政復議何時中止?
44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中止行政復議的,上級行政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45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46 行政復議期間行政行為何時停止執(zhí)行?
47 行政復議證據包括哪些?
48 哪些情形下,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據?
49 行政復議機關如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證?
50 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可以自行收集證據嗎?
51 被申請人何時可以補充證據?
52 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閱、復制被申請人與案件有關的材料嗎?
53 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何時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fā)送被申請人?
54 被申請人應當何時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有關材料?
55 行政復議機構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時,應當如何聽取當事人的意見?
56 行政復議機構何時應當組織聽證?組織聽證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57 行政復議機構組織聽證的,應當何時將聽證事宜通知當事人?
58 被申請人的負責人是否應當參加聽證?
59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行政復議委員會的目的是什么?
60 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涉及哪些情形時,行政復議機構應當提請行政復議委員會提出咨詢意見?
61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62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機構應當何時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fā)送被申請人?
63 被申請人應當何時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有關材料?
64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何時可以轉為普通程序審理?
65 申請人提出對有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66 行政復議機關在對被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行為進行審查時,認為其依據不合法,應當如何處理?
67 行政復議機關對于有權處理的規(guī)范性文件或者依據,應當如何開展下一步工作?
68 接受轉送的行政機關、國家機關將處理意見回復轉送的行政復議機關的期限是多久?
五、行政復議決定
69 行政復議機關審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如何處理?
70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期限是多久?
71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期限是多久?
72 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時,行政復議機關決定變更該行政行為?
73 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時,行政復議機關決定撤銷該行政行為?
74 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時,行政復議機關確認該行政行為違法?
75 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76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確認行政行為無效?
77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
78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決定駁回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
79 被申請人不按照規(guī)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應當如何處理?
80 被申請人不依法訂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行政協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81 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82 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如何處理?
83 當事人在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前可以自愿達成和解嗎?
84 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決定終止行政復議的,申請人應當如何處理?
85 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應當制作什么文書?
86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向被申請人制發(fā)行政復議意見書?
87 被申請人是否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調解書、意見書?如不履行,行政復議機關應如何處理?
88 申請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調解書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應當如何處理?
89 行政復議機關是否應當將行政復議決定書向社會公開?
六、法律責任
90 行政復議機關不依照規(guī)定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如何處理?
91 行政復議機關工作人員在行政復議活動中有瀆職行為的,應如何處理?
92 被申請人不提出書面答復、不提交材料和阻撓他人復議申請,應當如何處理?
93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書、調解書、意見書的,應當如何處理?
94 拒絕、阻撓行政復議人員調查取證,故意擾亂行政復議工作秩序的,應當如何處理?
95 行政復議機關何時向監(jiān)察機關或者公職人員任免機關、單位移送有關人員違法的事實材料?
96 行政復議機關發(fā)現公職人員存在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的問題線索,應當如何處理?
七、附則
97 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可以收取費用嗎?
98 行政復議期間的計算和行政復議文書的送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沒有規(guī)定的,應當如何處理?
99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行政復議,適用哪部法律?
10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何時開始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一、總則
0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02 什么是訴權?
03 人民法院應當如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起訴權利?
04 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是否應當出庭應訴?
05 人民法院應如何對行政案件獨立行使審判權?
06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哪些制度?
07 人民法院應當如何保障各民族公民在進行行政訴訟時使用本民族語言和文字的權利?
08 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jiān)督的方式有哪些?要堅持哪些原則?
二、受案范圍
09 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10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哪些事項提起的行政訴訟?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的“國家行為”是指什么?
三、管轄
12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哪些行政案件?
13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第一審行政案件?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三項中“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是指什么?
15 當事人以案件重大復雜為由,認為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轄權,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中級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16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行政案件?
17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哪些行政案件?
18 行政案件如何進行地域管轄?
19 人民法院何時可以跨行政區(qū)域管轄行政案件?
20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案件由哪個法院進行管轄?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原告所在地”是指什么?
22 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哪個法院進行管轄?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的“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是指什么?不動產所在地如何確定?
24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案件,原告可以選擇哪個法院提起訴訟?
25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應在何時提出管轄異議?法院應如何處理?
26 人民法院發(fā)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如何處理?
27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轄權的,應如何處理?
28 如何進行管轄權轉移?
四、訴訟參加人
29 哪些主體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3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主要指哪些情形?
31 哪些主體具有被告資格?
32 當事人不服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的行政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以誰為被告?
33 什么是共同訴訟?
34 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應如何處理?
35 什么是代表人訴訟?代表人訴訟的效力如何?
36 什么是訴訟第三人?訴訟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嗎?
37 法定代理人何時代公民進行訴訟?
38 哪些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39 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程序是什么?
40 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有哪些權利?
五、證據
41 證據包括哪些種類?
4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的證據種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的證據種類有哪些不同?
43 哪些主體負有舉證責任?
44 行政機關收集證據時有哪些限制?
45 被告可以延期提供或者補充證據嗎?
46 被告人申請延期提供證據的時間有哪些限制?
47 原告可以提供證據嗎?
48 原告或第三人應當如何提交證據?
49 原告應當如何履行舉證責任?
50 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調取證據?
51 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哪些證據?
52 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取證據嗎?
53 人民法院不予準許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哪些證據?
54 何時進行證據保全?
55 應當如何適用證據?
56 哪些證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
六、起訴和受理
57 何時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58 經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59 當事人未申請復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應如何處理?
60 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是多久?
61 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62 起訴期限應扣除哪些時間?
63 何時可以申請延長起訴期限?
64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哪些條件?
6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交哪些起訴材料?
66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具體指什么?
67 起訴狀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68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如何處理?
69 人民法院何時應當登記立案?
70 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的,應當如何處理?
71 起訴狀內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錯誤的,應當如何處理?
72 對于哪些事項,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投訴?
73 法院不立案時,應當如何救濟?
74 對立案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當事人可以怎么辦?
75 何時可以對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附帶審查?
七、審理和判決
76 人民法院審理哪些行政案件時,可以不公開審理?
77 審判人員何時應當回避?
78 當事人申請回避,需要在什么時候說明理由?
79 被申請回避的人員還能繼續(xù)參與該案的工作嗎?
80 對于當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請,人民法院應該如何處理?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的決定,應如何處理?
81 何時裁定停止執(zhí)行行政行為?
82 何時裁定先予執(zhí)行?
83 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有何法律后果?
84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哪些妨害行政訴訟行為時,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處罰?
85 拘留和罰款可以同時適用嗎?
86 何時應當適用調解?
87 行政訴訟中適用調解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88 調解達成協議后,人民法院應該做什么?調解書何時生效?
89 調解可以公開嗎?
90 當民事爭議和行政爭議交叉時,人民法院可以如何處理?
9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請求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爭議應在什么時候提出?
92 在什么情形下,人民法院應當作出不予準許一并審理民事爭議的決定,并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通過其他渠道主張權利?
93 在行政訴訟中一并處理民事爭議時,如何裁判?
94 原告撤訴時,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95 撤訴后,原告又以同一事實和理由重新起訴的,應如何處理?
96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依據有哪些?
97 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經審查認為規(guī)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應如何處理?
98 “規(guī)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99 行政裁判文書需要公開嗎?
100 發(fā)現有關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101 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如何處理?
102 人民法院應當何時把起訴狀副本發(fā)送給被告?
103 被告應當何時提出答辯狀?
104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合議庭組成應當注意什么?
105 人民法院何時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106 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重新作出判決?
107 人民法院重新作出判決對被告有哪些限制?
108 人民法院何時判決被告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
109 人民法院何時判決被告履行給付義務?
110 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時,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
111 人民法院何時判決確認無效?
112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guī)定的“重大且明顯違法”應如何理解?
113 人民法院判決確認違法或者無效的,可以同時判決哪些內容?
114 人民法院何時可以變更判決?
115 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什么限制?
116 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行政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
117 復議機關與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判?
118 人民法院對審理的案件是否要公開宣布判決?
119 行政判決第一審審限是多久?
120 簡易程序的適用情形有哪些?
121 哪些案件不適用簡易程序?
122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幾人審理?
123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的審限是多久?
124 簡易程序的審理期限能夠延長嗎?
125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如何處理?
126 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期限是多久?
127 如何確定上訴人?
128 提出上訴有哪些程序或要求?
129 二審案件必須要開庭審理嗎?
130 二審審查范圍是什么?
131 二審審理期限是多久?
132 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如何根據不同情形進行處理?
133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fā)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二審法院還可以發(fā)回重審嗎?
134 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如何處理?
135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哪些情形時,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136 當事人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應當在何時提出?
137 人民法院何時可以依職權進行再審?
138 最高人民檢察院何時應當提出抗訴?
139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何時可以提出檢察建議?
140 什么情形下,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或者檢察建議?
八、執(zhí)行
141 何時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
142 行政機關拒絕履行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第一審人民法院可以如何處理?
14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如何處理?
144 行政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的規(guī)定申請執(zhí)行其行政行為,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九、涉外行政訴訟
145 涉外行政訴訟的法律適用原則是什么?
146 行政訴訟中同等原則的含義是什么?
147 行政訴訟中對等原則的含義是什么?
148 涉外行政訴訟要聘請中國律師嗎?
十、附則
149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何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
150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如何收取訴訟費用?
行政復議相關指導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案例
行政訴訟指導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案例
行政訴訟常用文書樣式
行政判決書(一審請求撤銷、變更行政行為類案件用)
行政判決書(一審請求履行法定職責類案件用)
行政判決書(一審請求給付類案件用)
行政判決書(一審請求確認違法或無效類案件用)
民事判決書(一并審理的民事案件用)
行政判決書(一審行政協議類案件用)
行政調解書(一審行政案件用)
行政判決書(二審維持原判或改判用)
行政判決書(再審行政案件用)
行政裁定書(不予立案用)
行政裁定書(二審維持或者撤銷一審不予立案裁定用)
行政裁定書(二審維持或者撤銷一審駁回起訴裁定用)
行政裁定書(二審撤銷一審判決逕行駁回起訴用)
行政裁定書(二審準許或不準許撤訴用)
行政裁定書(二審發(fā)回重審用)
簡易程序審理通知書(通知簡易程序審理和獨任法官用)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通知書
行政起訴狀
行政訴訟答辯狀
上訴狀
再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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