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110.00
作 者: | 彭磊 |
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叢編項: | |
標 簽: | 暫缺 |
ISBN: | 9787519775605 | 出版時間: | 2023-08-01 | 包裝: | 平裝-膠訂 |
開本: | 16開 | 頁數: | 字數: |
第一篇 無罪辯護
事實之辯和證據之辯相結合,詐騙、妨害作證獲無罪判決
——凌某涉嫌詐騙、妨害作證無罪案 本案主要是事實和證據問題,核心是現有證據能否證實凌某在2014年收取了涉案木材。案件的關鍵證人多份證言前后相互矛盾,而檢察院只選取有利于控方的那幾份證人證言進行指控,且直接將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作為指控犯罪的依據,從而導致案件關鍵事實的證據存疑,最終法院判決凌某無罪。
深入分析行為性質,盜竊罪獲不起訴
——董某某涉嫌盜竊不起訴案 本案主要涉及行為定性問題,即董某某的行為是否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成。本案發(fā)生在家庭內部,被害人系董某某的岳父,事發(fā)后董某某積極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也多次懇請司法機關不再追究董某某的刑事責任。辯護人從董某某的行為定性及案件情節(jié)上為董某某做無罪辯護??陀^上,董某某盜竊的對象為自己占有的財物,而非他人占有的財物。主觀上,董某某沒有非法占為己有的目的。所以,董某某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并最終爭取到不予起訴的結果。
抽絲剝繭,還原案件事實
——錢某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不起訴案 本案是一宗隨著案件事實的發(fā)掘,辯護策略從罪輕辯護調整為無罪辯護的案例。接案之初,辯護人按照量刑辯護思路與偵查機關溝通,成功為當事人在偵查階段爭取到取保候審。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隨著對案件事實的深入挖掘,辯護人認為錢某某的行為不能認定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遂對該案做無罪辯護,并最終為錢某某爭取到存疑不起訴的結果。
與辦案機關有效溝通,案件獲相對不起訴
——華某某侵犯著作權不起訴案 犯罪嫌疑人華某某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著作權人作品,事實清楚。所以,本案的辯護思路確定為罪輕辯護。辯護人結合案件事實,充分論證華某某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小,且屬于單位犯罪。同時,辯護人以合規(guī)不起訴的思路與辦案人員溝通。最終,檢察機關對華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拒絕“誰傷誰有理”,成功認定正當防衛(wèi)
——孫某某涉嫌故意傷害不起訴案 本案涉及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問題,核心辯點有二:一是論證行為人的行為不是防衛(wèi)挑撥;二是論證行為人的行為沒有超過明顯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正當防衛(wèi)辯護,必須緊扣案件事實,判斷防衛(wèi)意識的有無、防衛(wèi)是否緊迫、防衛(wèi)是否超過必要限度等,重構案發(fā)時當事人所處的具體時空環(huán)境,這是正當防衛(wèi)辯護成功的關鍵。用好分案策略,從三個罪名到不起訴
——樂某某涉嫌非法經營不起訴案 這個案件在偵查階段辯護人準備做無罪辯護,但是審查起訴階段閱卷后,辯護人發(fā)現案件遠比當事人所了解的情況復雜,移送審查起訴的罪名也增加到三個,即詐騙罪、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和非法經營罪。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對取保候審的3名嫌疑人做了分案處理,這雖然拖延了審查起訴時間,但為不起訴爭取了更充分的時間。最終,檢察院以非法經營罪情節(jié)輕微為由,對樂某某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靈活調整辯護策略,兩個罪名終獲不起訴
——唐某某涉嫌詐騙、高利轉貸不起訴案 這個案件涉及詐騙罪和高利轉貸罪兩個罪名。其中,詐騙罪的辯護思路是證據辯護,核心問題是現有的證據能否證實唐某某明知袁某某向潘某甲的借款是“套路貸”所形成的高利貸。高利轉貸罪的辯護思路是“騎墻辯護”,這里涉及刑法謙抑性、非法所得是否達到立案標準和犯罪情節(jié)輕微等幾個方面。最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作出存疑不起訴的決定。
善用證據辯護策略,串通投標獲不起訴
——官某發(fā)串通投標不起訴案 本案的辯護思路主要是證據辯護,即現有證據是否能夠證實官某發(fā)參與了串通投標行為。所以在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主要是圍繞本案的證據問題與檢察官進行溝通,最終取得了存疑不起訴的結果。
鑒定意見得出有利結論,利用證據辯護獲不起訴
——魏某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不起訴案 這個案件的核心辯護思路是證據辯護。一是鑒定書只能認定1支氣槍,未達追訴標準。二是涉案的鉛彈雖然數量較多,但都沒有繳獲,無法鑒定,也就無法認定為“彈藥”。散件也僅繳獲3件,未達追訴標準。同時,這個案件也涉及刑事案件管轄問題,以及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問題。
深挖案件事實,挪用資金被判無罪
——毛某涉嫌挪用資金、逃稅部分無罪案 本案主要是證據問題,即現有證據是否能夠得出毛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侵害公司財產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唯一性結論。經過綜合考量本案的事實情況、刑事案件的證明標準等,辯護人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毛某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司資金供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鑒于此,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挪用資金罪,辯護人做無罪辯護,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孤證不能定案”,偷越邊境認定無罪
——孟某涉嫌單位行賄、偷越邊境部分無罪案 公訴機關指控孟某涉嫌單位行賄罪、偷越邊境罪兩項罪名。辯護人對單位行賄罪采取認罪認罰辯護思路,對偷越邊境罪做無罪辯護。一方面,辯護人通過分析在案證據,提出本案證明孟某構成偷越邊境罪的證據僅有其供述,其他在案證據反映的事實與孟某是否有偷越邊境行為無關,所以證明孟某存在偷越邊境行為供述的證據是孤證,而孤證不能定案。另一方面,辯護人在實體上進行理論闡述,提出孟某的行為不屬于偷越邊境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最終法院采納辯護意見,認定不構成偷越邊境罪。
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正確認定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
——夫妻二人涉嫌信用卡詐騙,不同地區(qū)判決結果迥異 丈夫馬某及妻子方某的案件都屬于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核心問題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基本上把“經發(fā)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作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核心構成要件,這可以說是信用卡詐騙罪的濫用。根據行為與責任同時存在的原則,只有當行為人在實施透支行為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也就是有非法占有目的時,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全方位開展法律監(jiān)督,案件終獲不批捕撤案
——田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不批捕后撤銷案 本案中,買賣雙方的協(xié)議上注明的是大紅酸枝家具,買方單方面聘請有關機構鑒定的結論也是大紅酸枝,公安機關卻僅憑買方“當時買家具時口頭約定是交趾黃檀”的一面之詞,就進行刑事立案,并將賣家田某刑事拘留。所以,這個案件的核心問題是如何對偵查機關進行監(jiān)督,通過法律監(jiān)督糾正偵查機關的“草率”立案。
化解社會矛盾,騙取貸款案獲偵查階段直接釋放
——梅某某騙取貸款偵查階段撤銷案 這個案件的辯護思路是無罪辯護,辯護工作的核心是化解案件背后的社會矛盾。本案是由于房地產公司開發(fā)的樓盤出現資金問題成為問題樓盤從而政府介入的維穩(wěn)案件。案件爭取到偵查階段直接釋放,主要是通過推動化解案件背后的社會矛盾。
第二篇 罪輕辯護
善用刑事合規(guī)思路,兩個罪名獲輕判
——詹某全職務侵占、挪用資金輕判案 這個案件是股東之間爭奪公司控制權所引發(fā)的,公司的小股東認為大股東侵占和挪用公司資金,進而進行刑事控告。雖然嫌疑人不認罪,但辯護人評估了案件事實和證據以后,建議針對大多數事實做量刑辯護,同時爭取部分事實不被認定。確定了量刑辯護思路以后,審查起訴階段的重點就是與檢察官進行認罪認罰協(xié)商,并按照刑事合規(guī)不起訴的思路與檢察官進行溝通,最終爭取到對詹某全輕判的結果。
善用認罪認罰,起訴階段改定性
——陽某峰假冒注冊商標判處緩刑案 這個案件的辯護思路是量刑辯護,所以辯護的重點是在審查起訴階段與檢察官協(xié)商認罪認罰量刑建議,溝通的思路是爭取情節(jié)輕微的相對不起訴。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爭取到較低的有期徒刑量刑建議,并最終在審判階段爭取到適用緩刑。
現場調查還原事實,二審改判緩刑
——薛某非法持有槍支二審改判緩刑案 本案不僅涉及定性問題,還有量刑問題。在定性上,本案有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與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論爭。辯護人從證據角度論證,在案證據不足以認定行為人構成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僅能認定其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在量刑層面,辯護人不僅關注自首情節(jié),還關注到案件中其他體現行為人人身危險性小、行為社會危害性小的情節(jié),例如,薛某非法持有槍支時間短,試槍地點系荒無人煙的閑置土地,對此,辯護人通過現場調查向法院還原現場情況,這也是二審改判緩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深入剖析情理法,污染環(huán)境案獲緩刑
——喬某海涉嫌污染環(huán)境緩刑案 這個案件是一個輕罪案件,但辯護思路比較復雜。起初,辯護人的意見是基于證據瑕疵做無罪辯護,但在檢察院給出認罪認罰的量刑建議以后,當事人還是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因為律師的無罪辯護思路涉及事實問題,既然當事人明確認罪,審判階段的辯護思路調整為量刑辯護,全力爭取適用緩刑。污染環(huán)境案件爭取適用緩刑的結果,僅僅考慮法律問題是不夠的,還要考慮案件引發(fā)的社會問題、對環(huán)境的恢復等諸多情況。
言詞證據存疑,追回被扣押財物
——嚴某涉嫌賭博從輕處罰案 本案先以開設賭場罪立案,批捕時罪名變更為賭博罪。本案涉及參與網絡賭博罪與網上開設賭場罪的區(qū)別問題,偵查階段的目標是將重罪開設賭場罪變更為輕罪賭博罪。審查起訴階段,解決的主要問題是如何與檢察官協(xié)商認罪認罰,獲得較輕的量刑建議。審判階段,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涉案財物處置,即如何幫助被告人追回被公安機關扣押的兩臺汽車。
提供賭博網站會員賬號并賭博的行為,應當如何定性
——馮某某涉嫌開設賭場輕判案 行為人是否具有賭博網站代理人身份是認定其行為性質是否屬于網絡型開設賭場的關鍵。司法實踐中,有些行為人沒有賭博網站的代理權限,僅提供賭博網站會員賬號給他人使用,但被法院以“構成實質代理”為由認定為賭博網站代理人。這種做法值得商榷。對行為人主從犯的認定,不能僅以到案被告人為范圍區(qū)分主從犯,應當將行為人置于整個開設賭場活動中評價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證人出庭接受質證,案件終獲定罪免處
——姚某玩忽職守定罪免處案 本案比較復雜,涉及事實辯護和法律辯護。所謂事實辯護,就是馬某涉嫌運輸毒品罪長期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原因究竟是案件承辦人和分管領導嚴重不負責任的行為所致,還是刑警大隊的勘驗程序出現重大瑕疵所致。所謂法律辯護,一是法院對邊某立功情節(jié)的認定是否正確,二是立功情節(jié)認定反復所引發(fā)的上訪,是否能夠評價為玩忽職守罪“惡劣社會影響”的判斷。
善于利用“騎墻辯護”,非法占用農用地獲緩刑
——鄺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緩刑案 這個案件有兩個核心問題。一是事實問題,即鄺某某的行為是否改變了被占用林地的用途,以及是否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業(yè)種植條件嚴重毀壞。二是量刑問題,即本罪是否為單位犯罪,以及鄺某某是否具有自首情節(jié)。這個案件從審查起訴階段開始,就使用了“騎墻辯護”策略,即在做無罪辯護的同時,也就量刑情節(jié)進行辯護。
盜竊手機證據存疑,法律援助案件獲輕判
——邱某某盜竊案 這是一個法律援助案件,案件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即在手機店柜臺現場盜竊的手機是真機,還是手機模型,能否計入盜竊的數額。辯護人在庭審中圍繞這一點對3名被告人展開發(fā)問,對被害人陳述的真實性和價格鑒定進行質證,并集中在這一點上發(fā)表辯護意見,最終法官采納了辯護人的意見。
全力爭取被害人諒解,敲詐勒索獲輕判
——畢某敲詐勒索從輕處罰案 本案的辯護思路是量刑辯護,因被敲詐勒索的單位有7家,辯護工作的重點放在爭取被害單位諒解上。由于犯罪嫌疑人是外地人,在本地人生地不熟,所以只能在律師和家屬的配合下爭取諒解。最終,被告人在檢察院起訴前爭取到絕大多數被害單位的諒解,并順利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最終獲得輕判。
重罪變輕罪,組織賣淫變容留賣淫,終獲緩刑
——冼某甲容留賣淫緩刑案 這個案件的辯點有三個,一是罪名辯護,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組織賣淫罪,而是構成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或容留賣淫罪;二是被告人行為不能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三是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自首。第一個辯點在審查起訴階段得到檢察院的支持,第二個和第三個辯點在審判階段得到法院的支持,最終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
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后做無罪辯護,兩罪名獲緩刑
——雷某濫用職權、非法經營兩罪緩刑案 這個案件的辯護思路是同時做量刑辯護和無罪辯護。針對濫用職權罪,辯護人提出的辯護意見是情節(jié)輕微,可以免除刑事處罰。針對非法經營罪,辯護人做無罪辯護,認為被告人申請 機為自己刷卡套現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養(yǎng)卡”行為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運用“幽靈抗辯”,二審發(fā)回重審
——丁某海盜竊二審發(fā)回重審案 這是一個典型的“幽靈抗辯”案件,本案的核心問題是現有證據能否得出丁某海實施盜賣涉案房產的唯一結論。在房主本人未到場的情況下,涉案房產的贖樓、解除抵押及過戶手續(xù)都通過公證授權書委托他人代辦,而丁某海的指紋出現在公證授權委托書上,能否推定丁某海偽造了公證授權委托書。同時,本案的證據能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合理懷疑。辯護人認為,現有證據未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標準,不能排除第三人實施盜竊行為的可能性,本案不宜認定丁某海構成盜竊罪。
第三篇 “無效”辯護
如何認定合同詐騙罪的“非法占有目的”
——錢某某合同詐騙二審維持原判案 本案的核心問題是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即簽訂合同并收取對方保證金后挪作他用是否可以認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胤降挠^點是這種行為屬于“拆東墻,補西墻”形式的非法占有情形。辯方的觀點是項目真實存在,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人錢某某具有非法占有保證金的目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經濟合同糾紛,涉案工程由于政府原因最終停工,且政府未依約履行回購義務,是導致本案被害人遭受損失的重要原因。
律師如何審查環(huán)境行政執(zhí)法檢測報告等證據
——烏某某污染環(huán)境案 這個案件的核心是證據辯護。一是現有的證據無法反映出采集后送檢測的水樣到底來源于哪個水池;二是現有證據無法證實環(huán)保行政執(zhí)法的程序合法;三是行政執(zhí)法的相關證據材料,沒有經過轉化,不能直接作為刑事案件的定案依據;四是現有的證據不能證明烏某某有污染環(huán)境的主觀故意。
鑒定意見的質證及“侵入、非法控制”的界定
——解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程序、工具案 本案主要涉及鑒定意見的采信及“SG”設備進行虛擬定位是否可以評價為“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問題。辦案機關對“SG”設備進行司法鑒定,解某某親屬另行委托鑒定機構對設備進行了第二次鑒定。一審判決并未對解某某親屬委托的鑒定意見書進行合理評價。因此,本案二審辯護的第一個目標是,申請鑒定人員出庭質證,爭取推翻控方的鑒定意見,讓二審法院采信辯方的鑒定意見。第二個目標是,厘清“侵入、非法控制”的內涵,論證“SG”設備修改手機定位的功能符合蘋果公司規(guī)定,讓法官采納辯護人提出的“SG”設備修改手機定位的行為并不屬于刑法上“侵入、非法控制”的辯護意見。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