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不可言明的共通體》所回應的共通體的迫求正在這個世界里遭到遺忘,甚至這一遺忘的后果也難以察覺;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源于一個隱秘的共通體,那既是書文的共通體,也是愛的共通體。閱讀共通體的書寫,首先就面對著共通體的缺席。然而,至少為了試著在黑暗中沒有方向地向著這一共通體接近,有必要傾聽幾個不愿言明自身的模糊的聲音。 本書由兩部分組成:上半部分為“否定的共通體”,下半部分為“情人的共通體”。如同布朗肖的絕大部分寫作,這本書表面上也充當了另兩位作者及其作品的評論:讓-呂克·南希的哲學論文《非功效的共通體》和瑪格麗特·杜拉斯的記述《死亡的疾病》。但根本的問題,共通體的問題,就像在南希那里,首先指向了喬治·巴塔耶。在這場無形的談話中,巴塔耶首先以隱晦的姿態(tài),提出了共通體的要求。在“二戰(zhàn)”期間的“無神學大全”的寫作里,巴塔耶再次提出了與迷狂體驗有關的“交流”的問題,并在手記里留下了讓南希和布朗肖著迷的關于共通體的明確定義:“否定的共通體”。雖然南希對巴塔耶的研究重新點燃了共通體之思的火花,但這個可以說從巴塔耶文本的裂隙中尋得的定義依舊神秘。圍繞著這一定義的晦暗光芒,布朗肖再次把共通體引入了外部的黑夜。 杜拉斯的記述就被這個黑夜籠罩、包圍,并且,男人和女人達成的情人的共通體,就暴露在這夜晚的時間下。布朗肖試圖在此證實的,恰恰是這個浸沒了共通體的黑夜所具有的力量,因為這力量在消解個體成員之間關系的同時,也讓他們成為了巴塔耶意義上的真正的共通體:共通性的喪失也是共通體的鑄成。為了理解這看似悖謬的論斷,為了進入共通體的這極為陌異的關系,有必要喚起列維納斯的觀點,恢復自我與他者之間的根本的不對稱性。只有他者的死亡能讓“我”走向共通體的敞開,只有走向絕對他異的外部,把自身交給無限的黑夜,“我”的有限的孤獨才不會一個人承擔。 共通體總在銘寫秘密的友誼。巴塔耶的友誼,他自己最早為《有罪者》一書定下的副標題,紀念著他同那些沒有記錄名字的朋友們的友誼;布朗肖的友誼,他為1971年的文集所定的標題,向包括巴塔耶在內的朋友們發(fā)出了敬意(并且,正是紀念巴塔耶的文章決定了這個題目)。而這本小書,憑借其批評的工作,再一次召喚了布朗肖同巴塔耶、同杜拉斯、同列維納斯、同南希的多重友誼。情人(amants)的共通體,不也是友人(amis)的共通體嗎?因為共通體就是愛(amour)的見證,雖然這愛也飄散在逝者的笑容和生者的淚水當中,在缺席的沉默者和到場的言說者之間,觸摸那不可穿透的永恒之夜的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