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1醉酒后點燃停放在居民區(qū)附近的電動車的行為定性
——陳某放火案
2失火造成重大損失,行為人罪責難逃
——姚某柱失火案
3妨害公交車安全駕駛行為的性質認定及量刑平衡
——劉某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4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認定
——翟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5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觀心態(tài)的認定
——劉某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6安檢員幫助公交車司機通過酒精檢測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劉某、鄧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7具體的危險需以行為時一般人的認知水平分析判斷
——向某文破壞交通工具案
8關于破壞電力設備罪與盜竊罪的認定問題
——李某、元某某破壞電力設備案
9無專業(yè)資質從事燃氣管道改造施工造成危險可能性的性質認定
——王某等破壞易燃易爆設備案
10將非法持有的制式槍支切割銷毀的,如何定性
——仝某輝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案
11刑事案件中達成的民事執(zhí)行和解不能認定為刑事和解
——湯某某交通肇事案
12肇事逃逸的認定及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的效力評價
——秦某交通肇事案
13如何認定爆胎導致的交通事故中行為人的主觀過失
——杜某某交通肇事案
14交通肇事罪中對保險公司是否盡到提示義務并免除其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
——苗某交通肇事案
15水上交通肇事案件船舶碰撞事故責任認定中的國際海上避碰規(guī)則適用
——崔某雄交通肇事案
16逃逸行為并非引起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是否能作為交通肇事犯罪的入罪要件予以評價
——劉某立交通肇事案
17酒駕挪車構成危險駕駛罪
——哈某危險駕駛案
18行為人酒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逃逸后在查獲前再次飲酒的,仍可認定醉酒駕駛
——蔣某危險駕駛案
19妨害安全駕駛罪的認定
——羅某昌妨害安全駕駛案
20船舶海上重大責任事故罪主體的認定
——何某重大責任事故案
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一)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21未查獲鑒定偽劣產品不影響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犯罪行為的認定
——李某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
22生產完成后才得知受托生產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但仍交付委托方銷售的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鄭某冰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3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及主觀明知的認定
——童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4以宣稱能治愈疑難雜癥等藥物功效的方式誘騙他人購買保健品的行為構成銷售假藥罪
——吳某等銷售假藥案
(二)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
25同類解釋相當性原則在認定 “掏空”上市公司行為中的審慎適用
——秦某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案
26對法規(guī)競合及索賄財物如何處理
——王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
(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27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中各被告人的犯罪地位、作用及犯罪金額的認定
——徐某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8對提起公訴前積極退贓退賠減少損害結果發(fā)生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李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9組織并收購他人辦理信用卡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李某鵬等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30竊取型職務侵占罪與盜竊罪的界分
——張某軍職務侵占案
31洗錢案件罪名、犯罪形態(tài)、情節(jié)嚴重認定及財產處置
——劉甲、楊某某洗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