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借鑒“一帶一路”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著重從法律治理運行機制的角度,研究如何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法律治理機制保障。具體著重論述了六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一帶一路”開創(chuàng)了全球治理的新模式,有望為解決全球“三大赤字”做出中國貢獻;二是為“一帶一路”提供法律治理機制保障,是“一帶一路”助推建立新型國際關系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必然要求;三是“一帶一路”本身就是對國際法治創(chuàng)新和中國國內法完善的助推器;四是健全“一帶一路”法律治理機制,要與現行全球典型的治理與合作機制進行對接、嵌入或耦合,并適時在新的合作領域引領全球治理新規(guī)則的制定;五是要從基本原則、治理主體、治理規(guī)則、治理對象和治理保障等方面對“一帶一路”法律治理機制進行架構;六是在健全“一帶一路”法律治理機制的具體過程中,既要反對國際上的“機制霸權”,又要發(fā)揮“一帶一路”區(qū)域法律治理機制的作用。同時,根據“一帶一路”的發(fā)展階段,切實發(fā)揮法律治理、政策治理、道德治理及“關系治理”等不同治理機制的獨特作用。